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GJ122-1999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pdf简介:
"JGJ122-1999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全称为《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是中国于1999年发布的行业标准。该规范主要针对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设计,旨在保障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安全、舒适和便利。它详细规定了老年人住宅的建筑设计原则,包括建筑布局、无障碍设计、室内设施、环境控制、卫生设施、防火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内容涵盖了老年人生理和心理需求的特殊性,旨在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促进其健康与独立生活。它是我国在老年人建筑设计领域的指导性文件,对于改善和提升老年人居住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JGJ122-1999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0。2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专供老年人使用 住建筑及公共建筑设计。
1。0.专供老年人使用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应为老年
提供方便设施和服务。具备方便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设施。 老年人使用,
《高速公路有线紧急电话系统 GB/T19516-2017》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0.1老龄阶段The Aged
60周岁及以上人口年龄段。
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的老
2. 0. 5 老年住宅 House for the Aged
Apartment for the Ageg
Apartment for the Aged
2. 0.7 老人院(养老院)
专为接待老年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 起居生活、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
为短期接待老年人托管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场所,设有起居 生活、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可分日托和全托两种,
通行走道两侧墙面凸出物内缘之间的水平宽度,当墙面设置 扶手时,为双侧扶手内缘之间的水平距离,
娄梯段墙面凸出物与楼梯扶手内缘之间,或楼梯段双面扶手
内缘之间的水平距离。
2. 0. 11 门净宽 Net Width of Doorway
扇开后后门框内缘与开后 了扇内侧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
老年大学、老年疗养院、十休所、老年医疗急救康复中心等, 临近居住区,交通进出方便,安静,卫生无污染的周边环境
结合绿化.造园,宜组合成若干个户外活动中心,备设坐椅和活动 设施。
4。1。1老年人居住建筑应按老龄阶段从自理、介助到介护 程的不同需要进行设计。 4。1。2老年人公共建筑应按老龄阶段介助老人的体能心 进行设计。
41.3老年人公共建筑,其出入口、老年所经由的水平通
直交通设施,以及卫生间和休息室等部位,应为老年人提供 施和服务条件。
4。1。4老年人建筑层数宜为三层及三层以下:四层及四层
4.2.1老年人居住建筑出入口,宜采取阳面开门。出入口内外应 留有不小于1.50m×1.50ml的轮椅回旋面积。 4.2.2老年人居住建筑出入口造型设计,应标志鲜明。易于辨认 4.2。3老年人建筑出入口门前平台与室外地面高差不宜大于 0.40m,并应采用缓坡台阶和坡道过渡。 4.2.4 缓坡台阶踏步踢面高不宜大于120mm,踏面宽不宜小于 380mm,坡道坡度不宜大于1/12。台阶与坡道两侧应设栏杆扶手 4。2。5当室内外高差较大设坡道有困难时,出入口前可设升降平台。 4.2.6 出入口顶部应设雨篷:出入口平台,台阶踏步和坡道应选 用坚固、耐磨,防滑的材料。
4.2.1老年人居住建筑出入口,宜采取阳面开门。出入口内外应
4。3.1老年人居住建筑过厅应具备轮椅、担架回旋条件,并应符
4。3.1老年人居住建筑过厅应具备轮椅、担架回旋条件,并应符
合下列要求: 1户室内门厅部位应具备设置更衣、换鞋用橱柜和椅凳和空 间。 2户室内面对走道的门与门、门与邻墙之间的距离,不应小 于0.50m,应保证轮椅回旋和门扇开启空间。 3户室内通过式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0m。 4.3。2老年人公共建筑,通过式走道净宽不宜小于1.80m。 4。3.3老年人出入经由的过厅、走道、房间不得设门坎,地面不宜 有高差。
4.3.4通过式走道两侧墙面 0. 90m 和 0. 65m 高处
mm的圆杆横向扶手,扶手离墙表面间距40mm:走道两侧墙 部应设0.35m高的护墙板。
4.4楼梯、坡道和电梯
4。4.1老年人居住建筑和老年人公共建筑。应设符合老年体能心 态特征的缓坡楼梯。
4.4.3缓坡楼梯踏步踏面宽度,居住建筑不应小于300mm,公共
建筑不应小于320mm?踏面高度,居住建筑不应大于150m 共建筑不应大于130mm。踏面前缘宜设高度不大于3mm 防滑警示条,踏面前缘前凸不宜大于10mm。
建筑不应小于320mm?踏面高度,居住建筑不应大于150mm,公 共建筑不应大干130mm,踏面前缘宜设高度不大于3mm的异色 防滑警示条,踏面前缘前凸不宜大于10mm。 4。4。4不设电梯的三层及三层以下老年人建筑宜兼设坡道,坡道 净宽不宜小于1.50m,坡道长度不宜大于12.00m,坡度不宜大于 1/12。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
净宽不宜小于1.50m,坡道长度不宜大于12.00m,坡度不宜大于 1/12。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 和建筑物设计规范》JGJ50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坡道转弯时应设休息平台,休息平台净深度不得小于 1.50m。 2在坡道的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 缓冲地带。
3坡道侧面凌空时。在栏杆下端宜设高度不小于50mm的 安全档台。
4.4.5楼梯与坡道两侧离地高0.90m和0.65m处应设连
杆与扶手,沿墙一侧扶手应水平延伸。扶手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 4.3.4条的规定。扶手宜选用优质木料或手感较好的其他材料制 作。
4。4。6设电梯的老年人建筑,电梯厅及轿厢尺度必须
急救担架进出方便,轿厢沿周边离地0.90m和0.65m高处设介助 安全扶手。电梯速度宜选用慢速度,梯门宜采用慢关闭,并内装电 视监控系统。
4。5。1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起居室、卧室,老年人公共建筑中的疗 养室、病房,应有良好朝向、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室外宜有开阔视 野和优美环境。
4。5。2老年住宅,老年公寓、家庭型老人院的起居室使用面
宜小于14m卧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0m²。矩形居室的短 寸不宜小于3.00m。老年人基础设施参数应符合附录A的
三人,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m²。矩形居室短边净尺寸不宜 3.30ml。
4。6.1老年住宅应设独用厨房:老年公寓除设公共餐厅外。还应 设各户独用厨房;老人院除设公共餐厅外,宜设少量公用厨房。 4。.2供老年人自行操作和轮椅进出的独用厨房,使用面积不宜 小于6.00m²,其最小短边净尺寸不应小于2.10m。 4。.3老人院公用小厨房应分层或分组设置,每间使用面积宜为 6.00~8.00m2
6. 00~8. 00m²
4。6.4厨房操作台面高不宜小于0.75~0.80m,台面宽度不应小
4。6.4厨房操作台面高不宜小于0.75~0.80m,台面宽度不应小
于0.50m,台下净空高度不应小于0.60m,台下净空前后进深不应 小于0.25m。
小于0.25m。 4.6.5厨房宜设吊柜,柜底离地高度宜为1.40~1.50m;轮椅操 作厨房,柜底离地高度宜为1.20m。吊柜深度比案台应退进 0.25m。
椅回旋的前室,男女各设一具轮椅进出的厕位小间,男卫生 一具立式小便器。
4.7.5独用卫生间应设坐便器、洗面盆和浴盆淋浴器。坐便器高
度不应大于0.40m,浴盆及淋浴坐椅高度不应大于0.40m。 端应设不小于0.30m宽度坐台。
4。7.6公用卫生间厕位间平面尺寸不宜小于1.20m×2.0 设0.40m高的坐便器。
4.7.7卫生间内与坐便器相邻墙面应设水平高0.70m的
安全扶手或“Ⅱ"形落地式安全扶手。贴墙浴盆的墙面应设水平高 度0.60m的"L形安全扶手。入盆一侧贴墙设安全扶手。
。8。1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起居室或卧室应设阳台,阳台净深度不
。8。1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起居室或卧室应设阳台,阳台净深度不
4.8.2老人疗养院,老人病房宜设净深度不小于1.50m 的阳台。
4.8.3阳台栏杆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10mDB64∕521-2008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寒冷和严寒地
封闭式阳台。顶层阳台应设雨篷。阳台板底或侧壁,应设可升降的 晾晒衣物设施。
度不应小于1。10m:出平台的屋顶突出物,其高度不应小于 0.60m。
4.9.1老年人建筑公用外门净宽不得小于1.10m,
4.9.1老年人建筑公用外门净宽不得小于1.10m。 4。9。2老年人住宅户门和内门含厨房门、卫生间门,阳台门)通 行净宽不得小于0.80m。 4。9.3 起居室、卧室、疗养室、病房等门扇应采用可观察的门。 4.9.4 窗扇宜镶用无色透明玻璃。开启窗口应设防蚊蝇纱窗。
4.10。1老年人建筑内部墙体阳角部位,宜做成圆角或切角,且在 1。80m高度以下做与墙体粉刷齐平的护角。 4.10.2老年人居室不应采用易燃,易碎,化纤及散发有害有毒气 味的装修材料。 4。10。3老年人出入和通行的厅室,走道地面。应选用平整、防滑 材料,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老年人通行的楼梯踏步面应平整防滑无障碍,界限鲜明, 不宜米用黑色,显深色面料 2老年人居室地面宜用硬质木料或富弹性的塑胶材料,寒冷 地区不宜采用陶瓷材料。 4。10.4老年人居室不宜设吊柜,应设贴壁式贮藏壁橱。每人应有 1.00m3以上的贮藏空间。
1.00m3以上的贮藏空间。
5。0.1严寒和寒冷地区老年人居住建筑应供应热水和采明
《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 GB/T 29319-2012》5。0.3老年人居住建筑居室之间应有良好隔声处理和噪声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