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1271-2017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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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1271-2017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pdf简介:

GBT51271-2017《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委员会发布的一项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国家标准。该标准详细规定了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等业务操作流程、管理要求和责任划分。它旨在规范住房公积金的运作,确保公积金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发展。

该标准涵盖了公积金的缴纳、提取、贷款、投资运营等各个环节,对公积金的归集基数、计算、缴存比例、账户管理、提取条件、贷款申请流程等均有明确的规定,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以及相关服务提供者提供了一套操作指南。通过执行这个标准,可以提高公积金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增强公众对公积金制度的信任。

GBT51271-2017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5.10.1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的单位应提供下列申请资料:

1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包括单位名称、单位登记号、收款 单位账户信息、缴存年月、缴款方式、本月汇缴人数和金额等 信息。 2有汇缴变更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包括 单位名称、单位登记号、职工姓名、身份证件号*、个人账号 本月应缴存额增加、本月应缴存额减少、增减变动原因。 5.10.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的,应办理汇缴确认手 续,生成汇缴业务流水号,并告知单位办理缴款手续, 5.10.3单位应按汇缴登记的金额和约定方式向归集专户缴款, 并应注明汇缴业务流水号,其中:通过财*统发方式汇款的,财 *部门应提供汇款明细表,包括所汇款项的单位名称、汇缴业务 流水号等;通过委托代扣方式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按 约定扣款时间向银行发送扣款信息,包括单位名称、付款账户信

并应注明汇缴业务流水号,其中:通过财*统发方式汇款的, *部门应提供汇款明细表TB 10068-2010标准下载,包括所汇款项的单位名称、汇缴业务 流水号等;通过委托代扣方式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按 约定扣款时间向银行发送扣款信息,包括单位名称、付款账户信

息、汇缴业务流水号、扣款金额等。 5.10.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单位款项后,应按下列规定计 入个人账户: 1单位实际缴存金额与单位当月应汇缴金额一致的,应计 人个人账户; 2单位实际缴存金额与单位当月应汇缴金额不一致的,应 与单位联系确认汇缴金额后计入个人账户,多余款项可退回单位 或记账到汇缴单位的归集暂存款; 3单位归集暂存款余额小于应汇缴金额的,应通知单位办 理补款手续。 5.10.5申请办理委托代扣的单位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单位应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扣款行签订委托代扣缴 款协议,包括缴存单位信息、付款账户信息、收款账户信息、委 托扣款日期等相关信息;

5.10.5申请办理委托代扣的单位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单位应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扣款行签订委托代扣缴 款协议,包括缴存单位信息、付款账户信息、收款账户信息、委 托扣款日期等相关信息;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根据委托代扣缴款协议,办理单 位委托代扣缴款登记手续

5.11.1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的单位应提供下列甲请资料: 1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包括单位名称、单位登记号、职工 姓名、身份证件号*、个人账号、补缴起止年月、补缴月数、月 应缴额核定、月已汇缴额、月补缴金额、总补缴金额等信息;宜 包括补缴原因。 2涉及多名职工补缴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住 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内容与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一致。 5.1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的,应办理补缴确认手 续,生成补缴业务流水号,并应告知单位办理缴款手续。 5.11.3单位向归集专户缴款且应符合本标准第5.10.3条的 规定。 5.11.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单位款项后,应计入个人账

卢,且应符合本标准第5.10.4条的规定。

5.12.1办理个人账户封存的单

1住房公积金封存申请表,包括单位名称、单位登记号、 封存人数、封存年月、职工姓名、身份证件号*、个人账号,宜 包括封存原因; 2个人账户封存的证明材料(与单位中断工资关系的证明 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12.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的,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封

5.12.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的,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封

5.13.1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集中封存的单位应提供下列申 请资料: 1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申请表,包括单位名称、单位登记 号、集中封存人数、集中封存年月、职工姓名、身份证件号* 个人账号、转移金额,宜包括集中封存原因: 2集中封存职工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符合集中封存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 及复印件。 5.13.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对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集中 封存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申请集中封存职工无欠缴住房公积金 情况。 5.13.3审核通过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个人账户集中封

5.13.3审核通过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个人账户集中封

5.13.3审核通过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个人账户集中封 存手续,将申请集中封存职工个人账户及住房公积金转出至集中 封存户下进行管理

表,包括单位名称、单位登记号、启封人数、启封年月、职工姓 名、身份证件号*、个人账号。

5.14.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的,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 封手续

5.15.1办理个人账户同城转移的转出单位或转入单位应提供下 列申请资料: 1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申请表,包括转出单位名称、转出 单位登记号、转入单位名称、转入单位登记号、职工姓名、身份 证件号*、个人账号、转移金额等信息: 2职工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关系变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15.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的,应将转移职工个人账 户及住房公积金直接转移至转入单位管理户下

5.15.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的,应将转移职工

2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3 职工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5 其他用以核实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月

5.16.5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申请材料,当场审

工信息。信息相符的,应予以受理,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 申请表上加盖印章,其中一份交职工或单位经办人。信息不符 的,应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生成任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本标准表A.0.5),并应 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传递到转出地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

续联系函后,应通过平台反馈确认信息,并根据接收到的信息进 行下列审核: 1核对职工身份信息; 2依据当地*策审核是否符合转出条件 5.16.8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的,为职工生成住 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信息表(本标准表A.0.6);审核未通过 的,应将原因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反馈至转人 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告知职工。 5.16.9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 转移接续平台,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信息表传递至转入地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通过下列方式将转移资金划转至转入地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已连接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的,转移资金通过住房 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划转至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现与 信息的同步转出; 2未连接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的,转移资金通过银行

转移接续平台,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信息表传递至转入地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通过下列方式将转移资金划转至转入地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已连接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的,转移资金通过住房 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划转至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现与 信息的同步转出; 2未连接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的,转移资金通过银行 转账方式转至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在转账信息中注明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号及职T.身份证件号*,格式 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号#职工.身份证件号* 5.16.10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 接续信息表及转移资金后,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信息表与转移资金进行核对 核对一致的,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职工确认后,应将 转移资金计入职工个人账户,通知职工入账情况,并将住房公积 金异地转移接续信息表记账保存;核对不一致或职工对转移资金 有疑义的,应由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转出地住房公积 金管理中心核实情况后办理,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职 T.疑义的解容。 2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 转移接续平台,将转移接续业务办结信息反馈至转出地住房公积 金管理中心

5.17.1办理降低比例缴存的单位应提供下列电请资料:

1住房公积金降低比例缴存申请表,包括单位名称、单位 登记号、原缴存比例、新缴存比例、降低原因、降低期限、职工 代表大会或工会意见等信息,宜包括单位地址、****、经办 部门、经办人员、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意见等信息; 2经公示后的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3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财务报 表、工资报表、第三方审计报告或有关部门核定为困难单位的证 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5.17.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的,应办理降低比例缴存

JC/T 2446-2018标准下载缓缴的单位应提供下列申请资料

1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包括单位名称、单位登记号、 发薪银行及账号、单位月应缴额、职工月应缴额、申请缓缴期 限、单位职工累计缓缴额、住房公积金缓缴原因、职工代表大会 或工会意见等信息,并宜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单位地址、*** *、经办部门、经办人员、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意见等信息: 2经公示后的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原件及复 印件: 3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财务报 表、工资报表、第一方审计报告或有关部门核定为闲难单位的证 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5.18.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的,应办理缓缴手续

5.18.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的,应办理缓缴手

5.19开具职工缴存证明

5.20开具单位缴存证明

5.20.1办理开具单位缴存证明应提供下列申请资料: 1开具缴存证明的书面申请: 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3单位社保缴存证明。 5.20.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的,应办理开具单位缴存 证明:包括单位名称、单位登记号、缴存起止年月、缴存人数、 缴存比例、缴存状态等信息。缴存状态包括:正常、缓缴、欠 缴等。

1提供错账调整申请表,包括单位名称、错账事由、调整 事项及金额、调整前和调整后的相关信息,并对单位汇缴或补缴 错误的原因进行说明;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错账调整的申请资料进行核 实,并向错账调整涉及的职工核实: 3审核通过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单位申请进行错 账调整操作。

5.2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起错账调整的,应按下列程

1由任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错账责任人填写错账调整申请表《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系统信息交换技术规范 JT/T1117-2017》, 包括单位名称、错账事由、调整事项及金额、调整前和调整后的 相关信息,并对造成汇缴或补缴错误的原因进行说明;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的,办理错账调整手续 并告知错账调整涉及的单位或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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