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8972-2020 增材制造用硼化钛颗粒增强铝合金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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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972-2020 增材制造用硼化钛颗粒增强铝合金粉简介:

GB/T 38972-2020 是中国国家标准,标题为《增材制造用硼化钛颗粒增强铝合金粉》,这是一部关于增材制造(3D打印技术)中专用的颗粒增强铝合金粉的技术标准。该标准详细规定了这种铝合金粉的性能要求、测试方法、标志、包装、储存和运输等方面的规定。

硼化钛颗粒增强铝合金粉,顾名思义,是通过在铝合金粉末中添加硼化钛颗粒来提高铝合金的性能。硼化钛是一种高强度、高硬度的颗粒,可以增强铝合金的强度、硬度、耐磨性和耐腐蚀性,使其在3D打印过程中能够制造出具有更高机械性能的部件。这种铝合金粉适用于各种增材制造技术,如FDM(熔融沉积成型)、SLM( selective laser melting)等。

遵循GB/T 38972-2020,制造商需要确保其生产的铝合金粉符合质量标准,以保证在3D打印过程中能够得到预期的性能和打印质量。用户在选择时,也需要根据具体的应用需求和打印工艺来选择合适的铝合金粉。

GB/T 38972-2020 增材制造用硼化钛颗粒增强铝合金粉部分内容预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38972—2020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和全国增材制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5*2)共同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相邦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安徽(淮北)陶铝新材 料研究院、安徽陶铝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淮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西 北工业大学、江苏威拉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众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机研标准技术研究院 北京)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一、夏存娟、王鹏举、王磊、王浩伟、马乃恒、刘预、周辉、陈哲、汪明亮、李险峰 陈东、吴艳华、谢薇、林鑫、唐世军、李海斌、吴浩、王鹏、于君、许荣玉、励达。

GB/T38972—2020

DB11∕T 59*.1-2008 地下管线非开挖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 第1部分:水平定向钻施工材制造用硼化钛颗粒增强铝合金

本标准规定了增材制造用硼化钛(TiB2)颗粒增强铝合金粉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 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与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增材制造用硼化钛颗粒增强铝合金粉,粉末冶金和焊接用硼化钛(TiB2)颗粒增强铝 合金粉也可参考使用

产品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需方对基体、颗粒含量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 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产品的规格和粒度分布应符合表2的规定。需方对规格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产品的振实密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的松装密度应符合表3的

表3振实密度、松装密度和卡尼流速

产品应呈银灰色或灰色,为球形颗粒状

GB/T 389722020

化学成分中氧、氮含量测定分别按GB/T 和GB/T1*2*5的规定进行,其他元素测定按 GB/T20975规定的方法进行。采用其他方法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粒度分布测定按GB/T19077的规定进行

粒度分布测定按GB/T19077的规定进行

派实密度测定按GB/T51*2的规定进行。

派实密度测定按GB/T51*2的规定进行

松装密度测定按GB/T1*79.1的规定进行 *.5卡尼流速 *.5.1 称量50.0g待测样品。 om *.5.2用干燥或戴手套的手指堵住卡尼漏斗底部的出料孔,将待测样品轻轻地倒人卡尼漏斗中心,不 应敲碰、振动或移动卡尼漏斗。 *.5.3将空的称重盘放在流量计架上,置于漏斗出料孔正下方,移走堵住卡尼漏斗底部出料孔的手指。 *.5.*如样品不能开始流动,允许在漏斗边缘轻敲一次,不应用金属丝或任何其他工具进一步敲打漏 斗,不应在漏斗中戳或搅拌样品。 *.5.5当样品开始从漏斗出料孔流出时启动定时装置,当样品从漏斗出料孔全部流出时停止定时 装置。 SAG *.5.*记录样品流出经过的时间,精确到0.1s。

讼装密度测定按GB/T1*79.1的规定进行。

*.5.1称量50.0g待测样品

*.5.7取新的样品重复上述流程3次,取3次检测结果的平均值,即为卡尼流速

外观颜色以目视法检查GB∕T 200-2017 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球形形状用100倍的放大镜

5.1.1产品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 明书。 5.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 不符时,应自收到产品之日起*5d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可委托 共需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方共同取样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和规格的产品组成。每批重量应不大于70kg。如需方

GB/T38972—2020对批重有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5.3检验项目及取样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化学成分、粒度分布、振实密度、松装密度、卡尼流速、外观质量的检验,检验项目及取样应符合表*的规定。表*检验项目及取样检验项目取样规定要求的章条号试验方法的章条号化学成分3.2*.1 粒度分布3.3X*.2振实密度3.*<*.3按GB/T531*的规定进行松装密度3.5*.*卡尼流速3.**.5外观质量3.7*.*5.*检验结果判定5.*.1任一试样的化学成分不合格时,应在该批产品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对该不合格项进行重复检验,若重复检验仍有结果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5.*.2粒度分布、振实密度、松装密度、卡尼流速、外观质量的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应从该批产品(包括该不合格试样代表的那件产品)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批产品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中仍有试样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1标志*.1.1在每件包装上用油漆或其他不易褪色的颜料注明:a)供方名称;b)产品牌号;Xc)规格;d)批号;e)毛重和净重:f)本标准编号;g)生产日期;h)“易燃”“防潮”字样。*.1.2危险货物标志应符合GB190的规定。*.2包装*.2.1产品内、外包装要求应符合GB12**3的规定,*.2.2内包装塑料袋应采用膜厚不小于0.1mm的聚乙烯制造,采用抽真空塑封或充惰性气体保护封装,包装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避免污染。外包装可采用塑料桶、金属容器或木箱。外包装用金属容器应做好防锈处理,其内、外表面应干燥、光滑、无毛刺、无破损,性能应符合GB12**3的规定,且每件净重5

量不宜超过100kg。 *.2.3内、外包装应封闭严密,完整无损, *.2.*对产品包装有其他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3.1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严禁与火种接近 *.3.2产品应防水,用棚(蓬)车或集装箱运输时,车辆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3.3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内,严禁与氧化剂、酸类、碱类混合贮存,并避免阳光直日

*.3.1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201*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第二、三章考点(多用于案例分析),严禁与火

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 供方名称; b) 产品名称; c) 产品牌号; d) 规格; e) 批号; f) 件数和净重; g) 各项指标的检验结果; h) 供方质量检验部门印记; i) 本标准编号; j) 生产日期。 其他要求 W 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订购本标准所列产品的订货单(或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 XV b) 牌号; c) 规格; d) 重量; e) 本标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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