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2017(正式版)(1)(1)简介: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2017(正式版),全称为《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于2017年11月20日发布,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主要针对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内的防烟排烟系统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等方面提出了详细的技术要求。
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防烟分区划分、排烟口设置、排烟风机选型和控制、排烟管道设计、防烟楼梯间和前室的防烟设施、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设计、排烟系统联动控制、排烟系统检测与维护等方面。它对于保障人员疏散安全、控制火势蔓延、减少火灾危害具有重要意义。
总的来说,该标准是建筑设计和消防工程领域的重要技术规范,对于提高我国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2017(正式版)(1)(1)部分内容预览:
4,C, = Pa 2gd,△TT.
5.1.1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其联动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 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有关规定
5.1.2加压送风机的启动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现场手动启动; 2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 3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 4系统中任一常闭加压送风口开启时,加压风机应能自动启动。 5.1.3当防火分区内火灾确认后SY/T 7411-2018标准下载,应能在15s内联动开启常闭加压送风口和加压送风机。并应满足 下列要求: 1应开启该防火分区楼梯间的全部加压送风机; 2应开启该防火分区内着火层及其相邻上下两层前室及合用前室的常闭送风口,同时开启加 压送风机。
5.1.4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宜设有测压装置及风压调节措施。
5.2.1机械排烟系统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其联动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有关规定。 5.2.2排烟风机、补风机的控制方式,应满足下列要求: 1现场手动启动;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 3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 4系统中任一排烟阀或排烟口开启时,排烟风机、补风机自动启动; 5排烟防火阀在280℃时应自行关闭,并应连锁关闭排烟风机和补风机。
5.2.1机械排烟系统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其联动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有关规定。
5.2.2排烟风机、补风机的控制方式,应满足下
开启和现场手动开启功能,其开启信号应与排烟风机联动。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
15s内联动开启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排烟阀、排烟口、排烟风机和补风设施,并应在30s内自动关 闭与排烟无关的通风、空调系统。 5.2.4当火灾确认后,担负两个及以上防烟分区的排烟系统,应仅打开着火防烟分区的排烟阀或排 烟口,其它防烟分区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应呈关闭状态。 5.2.5活动挡烟垂壁应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和现场手动启动功能,当火灾确认后,火灾 自动报警系统应在15s内联动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活动挡烟垂壁,60s以内挡烟垂壁应开启到位。 5.2.6自动排烟窗可采用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或温度释放装置联动的控制方式。当采用与火灾 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时,自动排烟窗应在60s内或小于烟气充满储烟仓时间内开启完毕。带有温 控功能自动排烟窗,其温控释放温度应大于环境温度30℃且小于100℃。 消防控制设公 非润风机、补风机、阀门等设施启闭然态
6.1.1防烟、排烟系统的分部、分项1.程划分可按本规范附录表C执行。 5.1.2 防烟、排烟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说明书等设计文件应齐全; 2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建设、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3系统主要材料、部件、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并能保证正常施工; 4施工现场及施工中的给水、供电、供气等条件满足连续施工作业要求; 5系统所需的预埋件、预留孔洞等施工前期条件符合设计要求。 6.1.3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现场应进行质量管理,并应按本规范附录D表D.0.1的要求 记录
6.1.4防烟、排烟系统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施工前,应对设备、材料及配件进行现场检查,检验合格后经监理工程师签证方可安装使 用; 2施工应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说明书及其设计变更通知单等文件的要求进行; 3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 进入下道工序; 4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交接时,应进行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5施工过程质量检查内容、数量、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相关规定; 6施工过程质量检查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人员完成 7系统安装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按相关专业调试规定进行调试: 8系统调试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控制资料和各类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6.1.5防排烟系统中的送风口、排风口、排烟防火阀、送风风机、排烟风机、固定窗等应设置明显 标识。 6.1.6防烟、排烟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按本规范附录D填写,监理 工程师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6.1.4防烟、排烟系统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过
6.2.1风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当采用金属风管且 设计无要求时,钢板或镀锌钢板的厚度应符合本规范表6.2.1的规定
表6.2.1钢板风管板材厚度
旋风管的钢板厚度可适当减小
2不适用于防火隔墙的预埋管。
检查数量:按风管、材料加工批的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直观检查,查验风管、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验报告。 2有耐火极限要求的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垫料等必须为不燃材料,材料品种、 规格、厚度及耐火极限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风管、材料加工批的数量抽查10%,且不应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直观检查与点燃试验,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符合国家市场准入 要求的检验报告。
6.2.2风管部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烟防火阀、送风口、防烟阀、排烟阀或排烟口等必须符合有关消防产品标准的规定,其 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手动开启灵活、关闭可靠严密。 检查数量:按种类、批抽查10%,且不得少于2个。 检查方法:测试、直观检查,查验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符合国家市场准入要求的检验报 告。 在最大工作压力下工
作正常。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件。 检查方法:测试、直观检查,查验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符合国家市场准入要求的检验报 告。 3、防烟、排烟系统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与点燃试验,查验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符合国家市场准入要求的检 验报告。 6.2.3风机应符合产品标准和有关消防产品标准的规定,其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出 口方向应正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对、直观检查,查验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符合国家市场准入要求的检验报 告。 6.2.4活动挡烟垂壁、及其电动驱动装置和控制装置应符合有关消防产品标准的规定,其型号、规 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动作可靠。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件。 检查方法:测试,直观检查,查验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符合国家市场准入要求的检验报 告。 6.2.5自动排烟窗的驱动装置和控制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动作可靠。 检查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件。 检查方法:测试,直观检查,查验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符合国家市场准入要求的检验报 告。 6.2.6防烟、排烟系统工程进场检验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D表D.0.2填写
6.3.1金属风管的制作和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6.3.1金属风管的制作和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风管采用法兰连接时,风管法兰材料规格应按本规范表6.3.1选用,其螺栓孔的间距不 大于150mm,矩形风管法兰四角处应设有螺孔:
表6.3.1风管法兰及螺栓规格
2板材应采用咬口连接或铆接,除镀锌钢板及含有复合保护层的钢板外,板厚大于1.5mm的 可采用焊接: 3风管应以板材连接的密封为主,可辅以密封胶嵌缝或其它方法密封,密封面宜设在风管的 正压侧; 4无法兰连接风管的薄钢板法兰高度及连接应按本规范表6.3.1的规定执行: 5排烟风管的隔热层应采用厚度不小于40mm的不燃绝热材料,绝热材料的施工及风管加固、 导流片的设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有关规定执行 检查数量:各系统按不小于30%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直观检查。 6.3.2非金属风管的制作和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非金属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2法兰的规格应分别符合本规范表6.3.2的规定,其螺栓孔的间距不得大于120mm;矩形风 管法兰的四角处,应设有螺孔:
表6.3.2无机玻璃钢风管法兰规格
3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厚度不得小于风管板材的厚度;
4无机玻璃钢风管的玻璃布,必须无碱或中碱,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租 市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规定,风管的表面不得出现泛卤或严重泛霜
《水电工程防震抗震设计规范 NB35057-2015》风管系统类别应按本规范表6.3.3划分
3风管系统类别应按本规范表6.3.3划分
(6. 3. 3. 2)
表6.3.3风管系统类别划分
4金属圆形风管、非金属风管允许的气体漏风量应为金属矩形风管规定值的50%; 5排烟风管应按中压系统风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风管系统类别和材质分别抽查,不应少于3件及15m。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测试报告或进行测试。系统的强度、和漏风量测试方法按 现行行业标准《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141的有关规定执行。 6.3.4风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条件: 1风管的规格、安装位置、标高、走向应符合设计要求,现场风管的安装,不得缩小接口的 有效截面; 2风管接口的连接应严密、牢固,垫片厚度不应小于3mm,不应凸入管内和法兰外;排烟风 管法兰垫片应为不燃材料,薄钢板法兰风管应采用螺栓连接: 3风管吊、支架的安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 有关规定执行:
GB∕T 6382.2-1995 平板玻璃集装器具 箱式集装器及其试验方法6.3.4风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条件:
4风管与风机的连接宜采用法兰连接,或采用不燃材料的柔性短管连接。当风机仅用于防烟、 排烟时,不宜采用柔性连接: 5风管与风机连接若有转弯处宜加装导流叶片,保证气流顺畅: 6当风管穿越隔墙或楼板时,风管与隔墙之间的空隙,应采用水泥砂浆等不燃材料严密填塞: 7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隔热,并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 检查数量:各系统按不小于30%检查。 检查方法:核对材料,尺量检查、直观检查。 6.3.5风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后,应按系统类别进行严密性检验,检验应以主、干管道为主,漏 风量应符合设计与本规范第6.3.3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系统不小于30%检查,且不应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系统的严密性检验测试按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