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23/T 2640-2020 建筑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程简介:
DB23/T 2640-2020《建筑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程》是一部由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标准,它主要针对建筑电气防火检测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该规程的出台,旨在确保建筑电气系统的防火安全,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的发生,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符合我国建筑工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该规程涵盖了建筑电气防火检测的范围、检测内容、检测方法、检测程序、检测报告的编制和管理等多个方面。具体内容可能包括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等环节的防火性能评估,电缆敷设的防火措施检查,电气线路的绝缘性能测试,电气火灾报警系统的有效性验证等。
值得注意的是,DB23/T 2640-2020是地方标准,可能在某些特定的地域或项目中应用,而非全国通用的标准。执行该规程时,应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DB23/T 2640-2020 建筑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程部分内容预览:
5. 3. 3. 2比较判断法
DB23/T26402020
a)于电流致热型的同一电气设备,当三相负载电流平衡时,比较对应接线端子的温度(或温升) 的差异,可以判定存在的火灾隐患; b)对同一回路中几台电流致热型的电气设备,当三相负载电流平衡且彼此相等时,比较其对应接 线端子或其它相关发热部位的温度(或温升)的差异可以判定存在的火灾隐惠。当三相负载电 流不平衡或负载率较低时,应充分考虑实际负载电流对温度(或温升)的影; c)对于电压致热型的同一台电气设备,当三相电压平衡时,比较其对应接线端子或其它相关发热 部位的温度(或温升)的差异,可以判定存在的火灾隐患; d)对同一回路中几台电压致热型的电气设备,当三相电压平衡且负载端电压相同时,比较其对应 接线端子或其它相关发热部位的温度(或温升)的差异,可以判定存在的火灾隐患。当三相电 压不平衡时,应充分考虑三相不平衡电压对温度(或温升)的影响:
5.3.3.3红外热成像
热像图判断法根据红外热像仪(或红外热电视)对电气装置的相关发热部位在正常状态和异常 热像图上温度分布的差异GB∕T 19831.1-2005 石油天然气工业 套管扶正器第1部分 弓形弹簧套管扶正器,可以判定存在的火灾隐患
5.3.4火花和电弧放电检测法
3.4.1超声波探测法对于低压带电导 放电现蒙时,使用超声波探测仪频2 波段内进行探测。当接收到火花和电弧放电产生的超声波时,可以判定存在放电型火灾隐惠 3.4.2痕迹观察法利用望远镜或显微镜观察放电痕迹、击穿痕迹和熔融痕迹判定存在的火灾隐
5.3.5正弦电流和电压有效值的测量
5.3.5.1对于低压配电线路的进线处或十线低压断路器的出线端子,使用普通钳形表测量相线电流和 中性线电流,掌握负载率、过载电流以及三相不平衡电流。根据技术规范规定的导线允许载流量和三相 电流不平衡度,可以判定存在的火灾隐患。 5.3.5.2对低压配电线路的进线端,使用钳形表电压档测量电压调整率和低压用电设备对地安全电压, 根据技术规范规定的电压调整率、安全电压值,可以判定存在的火灾隐惠
5.3.6非正弦畸变电流真有效值的测量
对于非线性负载比重比较大的低压配电线路,使用真有效值钳形表测量其相线和中性线非正弦 流的真有效值,根据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导体允许载流量, 判定导线的过载情况和存在的火灾隐
5.3.7漏电电流有效值的测量
对于低压配电线路的绝缘导线的漏电电流和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使用漏电电流测试仪 据技术规范规定的漏电电流值,判定存在的人身安全隐患。 测量漏电电流可以测量单相的相线和中性线、三相的相线和中性线的剩余电流以及电气设备保 (PE线)的漏电电流。
5.3.8导线绝缘电阻的测量
100V以下的电气设备或回路,采用250V兆欧表:
DB23/T26402020
5.3.8.2测量导线绝缘电阻一般是在停电的情况下使用绝缘电阻测试仪(又称兆欧表)进行,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a)导线绝缘电阻值,应使用60s测量时间的绝缘电阻值; b)测量馈电线路的绝缘电阻时,应将低压断路器、用电设备、电器和仪表等断开; c)测量馈电线路的绝缘电阻,应测量相对相,相对中性线,相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值
5. 3.9接地电阻测量
对于保护接地系统中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使用钳式接地电阻测 测量。
5.3.10导电连续性测量
测量总等电位连接、辅助等电位连接在内的保护导体的连续性。
6.1单项条款火灾危险等级确定
6.1.1根据标准规定条款检测结果对引发火灾的危险程度,将其火灾危险划分为A、B、C三级。火灾 危险等级划分如下: a)A级:指该电气设备或线路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可能随时导致火灾的发生; b)B级:指该电气设备和线路存在较严重的火灾隐患,经一段时间蕴育和发展过程,可能导致火 灾的发生; c)C级:指该电气设备或线路存在一般火灾隐患,经较长时间运行可能导致火灾的发生。 3.1.2本标准仪器检测条款危险等级按表12划分, ,外观检查条款危险等级按附录A划分
注1:β为实际测量值与基值的比值
6.2被测部分评定系数
DB23/T26402020
表12标准条款危险等级划分
6.2.1按本标准,将电气系统分为12个被测内容,即配电室现场环境、配电变压器、低压配电和控制 电器、配电线路、低压成套配电柜插座与照明开关、照明器具、电动机、电热器具、空调器具、剩余电 流动作断路器(保护器)、接地和等电位联结。 6.2.2根据本标准规定,通过现场直观检查和仪器测试,确定被测部分的危险等级。现给出被测部分 火灾危险系数计算的经验公式如下:
2014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讲义(共200页)式中: Zs为被测部分实际检测点数: Cs为被测部分C级隐患点数; Bs为被测部分B级隐患点数。
6.3被测部分火灾危险类别的评定
I类、IⅢI类、IV类4个等级,分别 a) 1类(无A级、X≤0.1):被测部分安全: b) II类(无A级、0.1
DB23/T26402020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危险等级划分
示准条款危险等级划分表
DB23/T26402020
B.1.1 下列场所电气火灾预防性检测周期为1年: a) 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会馆等公共聚集场所; b) 影剧院、录像厅、礼堂、夜总会等娱乐场所; C 游艺、游乐场所,网吧、保龄球馆、桑掌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d 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医疗、教育、护育场所; e) 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f) 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g 储存可燃物的仓库及类似场所、高层公共建筑; h 其他火灾危险性及火灾危害性较大的场所。 B.1.2 非上述规定的的其他场所电气火灾预防性检测周期为2年。 B.1.3 重大活动场所及新建(改扩建)工程鲁L13D4 电力与照明配电装置,使用前检测
B.1.1 下列场所电气火灾预防性检测周期为1年: a) 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会馆等公共聚集场所; b) 影剧院、录像厅、礼堂、夜总会等娱乐场所; C 游艺、游乐场所,网吧、保龄球馆、桑掌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d 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医疗、教育、护育场所; e) 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g 储存可燃物的仓库及类似场所、高层公共建筑; h 其他火灾危险性及火灾危害性较大的场所。 B.1.2 非上述规定的的其他场所电气火灾预防性检测周期为2年。 B.1.3 重大活动场所及新建(改扩建)工程,使用前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