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83-2016: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无水印,带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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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 83-2016: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无水印,带书签)简介:

"CJJ 83-2016: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一项技术标准,全称是《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该规范主要针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竖向规划,即对建设用地的地形、地貌、高程等方面的规划和设计,包括了建设用地的规划布局、地形改造、排水防洪、交通组织、绿化设施、公共设施等竖向设计的要求和方法。

该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了建设用地竖向规划的基本原则、竖向设计的基本要求、竖向规划设计的方法、竖向控制和测量、竖向设计的审查和验收等内容,旨在指导和规范城乡建设用地的合理利用,保障城市和乡村的正常运行,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品质。

2016年的版本更新了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对于城乡建设项目的竖向规划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无水印的版本通常指没有印刷商标或版权信息的电子版,而带书签可能是指提供了目录或索引,方便用户查找和阅读。

CJJ 83-2016: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无水印,带书签)部分内容预览:

无论在规划设计过程或建设过程中,道路的竖向都是确定其他用 地竖向规划的最重要的控制依据之一,也是规划管理的重要控制 衣据之一,基于道路竖向规划在整个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中的 也位和作用。道路竖向规划所遵循的原则,既包含自身的技术要 求,文强调与其他用地在竖向上的协调。 1道路服务于城乡各项建设用地,只有与两侧建设用地竖 可规划的结合才能满足用地的交通和排水需要。同时,道路竖向 高程的合理确定,对相邻用地及道路本身挖填方起着决定性作 用,减少挖填方对保护自然地貌有着重要作用。另外,道路往往 具有景观视线通廊和景观轴线的作用,道路竖向高程控制得当可 以提升观景效果的作用。因此道路竖向应有利于塑造城乡景观。 2道路的竖向规划与平面规划紧密相连、相互影响,平面 线形变化往往带来竖高程的变化,规划中通常通过调整平面规 划来解决竖向中的矛盾关系。因此竖向规划与平面规划相互反 贵、交叉进行,是优化方案的必由之路,在山区城镇和乡村 庄)道路规划中这种结合更为重要。 3城乡建设用地中已确定的某控制高程是道路竖向规划 的基础,如道路、立交枢纽、铁路、对外公路、主要景观点以及 防洪(潮)提高程等。 4道路跨越江河、湖泊和明渠的净空要求考虑的因素有 是否通航、设计洪水位、雍水、浪高或最高流冰面、流放物体 如竹、木伐)高度等。对手通航河道,桥下净空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的规定。道路与道路、轨道 交通进行立体交叉时,最小净高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城市道路

工程设计规范》CJJ37、《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GB146.2或 其他轨道交通要求。道路与其他设施立体交叉时,也应满足相关 净高要求。 5提倡步行、自行车交通是低碳社会重要表现,道路竖向 现划应满足步行、自行车交通要求;无障碍交通是为满足残疾人 的交通要求而设置的。道路竖向规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 得设计规范》GB50763的规定

道路的下凹处应考虑设置排除超标雨水的行泄通道。特别是 买际工程中立交下凹桥区易成为城市积滞水点,排水形式宜采用 周蓄与强排相结合的方式,雨水口设置应满足下凹桥区雨水重现 期标准,数量宜考虑1.2~2.0的安全系数GB∕T 35472.3-2017 湿式自动变速箱摩擦元件试验方法 第3部分:低速功率递增试验方法,当条件许可时宜取 上限。雨水调蓄设施的设计宜结合立交雨水泵站集水池建设,有 效容积按立体交叉道路汇水区域内7mm~15mm降雨量确定: 排水重现期应满足立交标准并提高3年以上:雨水调蓄设施排空 时间不应超过12h。 2村庄道路纵坡规划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村庄整治技术规 范》GB50445。考虑我国山区村庄众多及各地规划设计部门反 贵意见,山区村庄道路纵坡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可以适当放宽 处理。 3路拱坡度的确定应以有利手路面排水和保障行车安全平 急为原则。道路横坡应根据路面宽度、路面类型、纵坡及气候条 生确定,道路纵坡大时横坡取小值,纵坡小时取大值:严寒地区 络拱设计坡度宜采用小值。在确定或验核道路两侧用地的竖向控 制高程时一般是从道路中心线高程推算至红线高程,此时,需要 考虑道路横坡影响。 5.0.3广场的竖向规划与广场的平面布局和周边条件(道路 建筑物、地形、自然环境等)紧密相关。本条中广场的规定、规 划坡度的规定引自《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37一2012。 5.0.4步行系统为城镇和乡村(庄)必不可少的交通设施,而 人行梯道是山区步行系统的主要设施,为满足人们上、下坡时的 心理和体力需要及景观要求,规定了人行梯道的坡度值、休息平 台及转折平台等的技术指标。梯道宽度指人行的净宽度,不含梯

人行梯道是山区步行系统的主要设施,为满足人们上、下坡时的 心理和体力需要及景观要求,规定了人行梯道的坡度值、休息平 台及转折平台等的技术指标。梯道宽度指人行的净宽度,不含梯 道内绿化带及设施带。而上述指标和梯道的功能与级别相关,为 比,本规范对梯道进行了分级,以便于规划设计时参照取值。 1人行梯道分级参照住建部颁发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 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关于城市道路步行道分级标准分为三级, 司时兼顾梯道景观要求。

2要求设置休息平台、转向平台,主要为了满足人们生理 和心理需要,尤是为了老年和体弱者的需要。转向平台深度过 小,将成为步行通道的卡口,可能形成交通阻塞,不利安全。 3梯道的坡度系包括阶梯、休息平台、转向平台的全程坡 度。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 CJJ6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 规划设计导则》,三级梯道休息平台深度最小值调为1.5m,三级 梯道宽度最小值调为2m

6.0.1对各类城乡建设用地而言,如何合理有效地组织建设用 地的场地排水,当建设用地有可能受到洪水灾害威胁时,是采用 防”还是采用“排”,是选择筑堤还是选择回填建设用地方案 这些问题的慎重选择与妥善解决,都需要对建设用地所处场地的 自然地形、地质、水文条件和所在地区的降水量(不同频率、不 同城市设防标准所对应的降水量)等因素作综合分析,兼顾现状 与规划、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的协调关系:在有可能受到内 涝灾害威胁时,场地内应综合运用渗、滞、蓄、净、用、排等多 种措施进行不同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后,合理地确定城乡建设用 地的场地排水方式,并协调城乡建设用地区域的防洪、防涝规划 方案。 严格保护和科学梳理自然排水水系是组织场地排水的最基础 工作,系统地统筹、保留、适度整治或改造自然河流及湖塘沟渠 作为受纳水体是先决条件:然后才可能有条件地、合理地选择场 地排水方式,组织场地内的排水系统:进行不同方案的技术经济 化较后,再优化确定城乡建设用地的系统性排水与雨水利用方案 低影响开发是近儿年借鉴发达国家雨水管理与利用经验提出 的新的理念,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是城市内涝防治综合体系的重 要组成部分;为落实低影响开发的理念,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 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10月 22日颁布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一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 构建(试行)》,并组织开展了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竖向 规划是直接关系到低影响开发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竖向规划要 重视与低影响开发模式的紧密结合。主要是与组织安排透水铺 装、设置下凹式绿地、留辟生物滞留场地与设施、蓄水池、雨水

罐、规划利用湖库、湿塘、湿地等进行系统的规划布局和竖向上 的有机衔接

表3各种场地的地面排水坡度(%)

:停车场停车方向地面坡度宜小于0.

6.0.4在用地复杂的地区,城

较天的外来汇水需汇入或穿越城乡建设用地区域之后才能自然顺 肠地排出去,因此,在做用地竖向规划时若不要善组织,任由外 围的雨水进入城乡建设用地区域内的雨水排放系统,则将大大增

加城乡建设用地区域内的管网投资,甚至影响整个雨水排放系统 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此时宜在城乡建设用地区域的外围设置截、 滞、蓄等相关设施;当外围汇水必须穿越城乡建设用地才能排出 去时DB41/T 1448-2017标准下载,则应在城乡建设用地内设置排(导)洪沟

加城乡建设用地区域内的管网投资,甚至影响整个雨水排放系统 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此时宜在城乡建设用地区域的外围设置截、 带、蓄等相关设施:当外围汇水必须穿越城乡建设用地才能排出 去时,则应在城乡建设用地内设置排(导)洪沟。 6.0.5村庄因其建设规模不大,为节省投资、方便组织地面雨 水排向周边自然沟渠,因此其用地竖向规划宜结合建筑散水与道 路生态边沟等自然排水设施建设用地的场地雨水排入村庄周边的 自然水系:使用排水暗管(渠)反而不易与周边自然沟渠取得高 程上的有利衔接;同时,为保证村庄的用地安全,可在场地外侧 设置排水沟,截留并引导外围来水从建设场地外排出。在缺水地 区可考虑雨水的回收利用方案,在进行用地竖向规划时注意利用 地下水窖、洼地、池塘、湖库等蓄留一部分雨水,以利于雨水的 资源化利用。城镇有条件的地区也应采用类似的生态集水、排水 组织方式

6.0.6有冰雪冻融的地区,在做用地竖向规划时应考虑穿起

设用地的河流在解冻时可能形成冰坝而对城乡建设用地产生突发 性洪水或内涝的威胁;同时,建设用地与容易形成内涝区(或集 水区)之间的场地排水坡度宜适度加大。

7.0.1城乡用地竖向规划是城乡综合防灾规划落实的重要因素, 编制用地竖向规划,同时需要满足综合防灾的要求,应符合综合 防灾规划和防洪排涝、地质灾害、抗震、消防等相关规范的规定 要求。

7.0.2城乡建设用地防洪(潮)的规定是保证城乡建设用地安

1城乡建设用地区域的防洪等级与设防标准的确定应当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的规定;城乡建设用地 区域的聚集人口规模和行政重要程度等级的不同,其相应的抗洪 设防标准也不同。 2在设防洪(潮)提时,其防洪(潮)堤的堤顶高程应按 能抗御相应设计频率洪(潮)水位的防洪(潮)堤的设防要求来 确定,其建设用地高程重点考虑排涝要求,确保建设用地不受 劳:在不设防洪(潮)堤时,沿江(河、海、湖)的城乡建设用 也的地面设计高程应按能抗御相应设计频率洪(潮)水位的防洪 潮)堤的要求来确定。 安全超高考虑波浪侵袭或者雍水因素。有波浪或雍水影响 时,波浪侵袭或雍水高度需按计算值或实际观测值为依据,若无 上述有关资料作依据,在规划阶段中暂以1.2m取值:安全超高 视构筑物级别和筑堤材料而定,一般取值为0.4m~1.0m(不含 土堤预留沉降值:雍水高度以实际观测值为依据。 7.0.3有内涝威胁的城乡建设用地应进行内涝风险评估,综合

ISO 12944-1-1998 中文版 色漆和清漆防护漆体系对钢结构的腐蚀防护 第1部分 总则7.0.3有内涝威胁的城乡建设用地应进行

运用蓄、滞、渗、净、用、排等多种措施进行不同方案的技术经 济比较后,确定场地适宜的排水防涝措施,结合排水防涝方案和 应对措施来确定相应的用地竖向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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