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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2-2020公路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标准简介:
《3512-2020公路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是中国公路行业对于公路工程中基桩检测技术的规范标准。该标准的全称为《公路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编号为3512-2020,发布于2020年。该标准旨在规范公路工程中基桩(如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桩基)的检测方法、程序、参数和质量控制标准,以确保基桩的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
基桩检测是公路工程中的重要环节,通过对桩的承载力、完整性、沉降等性能的检测,可以评估其对整个工程结构的支撑能力,防止因桩基问题引发的工程事故。该规程详细规定了桩的检测设备、检测方法、数据处理和结果判定等,为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和质量验收提供了科学依据。
总的来说,3512-2020公路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是公路行业的一项技术法规,对于保障公路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512-2020公路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标准部分内容预览:
5.1.3对工程桩抽样检测和评价时,最大加载量宜采用承载力容许值的2.0倍或 要求:检测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不宜少于3根。
1.4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应加载至桩侧与端的岩土阻力达到极限状态;当 载力以桩身强度控制时,可按设计要求的加载量进行,试验桩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应少于3根。
条文说明 本条明确规定为设计提供依据的静载试验应加载至桩的承载极限状态,即试验需进行到 能判定单桩极限承载力为止。对于以桩身强度控制承载力的端承桩,当设计另有规定时,按 设计规定。
QB/T 5093.2-2017标准下载5.1.5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应采用慢速维
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
慢速维持荷载法在我国是沿用多年的标准试验方法。考虑到公路基桩的重要性与特殊性, 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全部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当在水上试桩时,考虑到风浪、潮汐等对试桩 的影响,通常按设计要求的方式确定静载荷试验的加载方式。
2.1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应包括加载装置、反力装置、荷载测量装量 测量装置等,
5.2.2试验宜采用油压千斤顶加载。当采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加载时
2.2试验宜采用油压千斤顶加载。当采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加载时,应并联同
工作,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的千斤顶型号、规格相同。 2千斤顶的合力中心与反力装置的中心、被检桩的横截面的形心重合,并保证合力方 向垂直。
玉重联合反力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载反力装置的承载能力不应小于最大加载量的1.3倍。 2应对加载反力装置的全部构件进行强度和变形验算。 3应对锚桩抗拨力以及抗力(含地基土、抗拨钢筋、桩的接头等)进行验算;采用工 呈桩做锚桩时,锚桩数量不宜少于4根,并应监测锚桩上拔量。 4在压重平台反力装置中,应确保消除压重平台对试验的影响,压重宜在检测前一次 加足,并均匀稳固地放置于平台上。 5压重施加于地基的压应力不应大于地基承载力容许值的1.5倍,有条件时宜利用工 程桩作为堆载支点,
锚桩抗拔力由锚桩桩周岩土的性质和桩身材料强度决定,验算时分别计算桩周岩土的抗 拔承载力和桩身材料的抗拔承载力,结果取小值。当工程桩做锚桩且设计对桩身有特殊要求 的,需征求设计的同意。
公路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JTG/T3512—2020
2.4荷载测量可用放置在干斤顶上的荷重传感器直接测定;或采用并联于干斤顶油 力表或压力传感器测定油压,根据干斤顶与配套的压力表率定曲线换算荷载。荷重 的测量误差不应大于1%,压力表精度应优于或等于0.4级。试验用压力表、油泵、 加载时的压力不应超过额定工作压力的80%,且不应小于额定工作压力的20%
的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测定油压,根据千斤顶与配套的压力表率定曲线换算荷载。荷重传 惑器的测量误差不应大于1%,压力表精度应优于或等于0.4级。试验用压力表、油泵、油 管在加载时的压力不应超过额定工作压力的80%,且不应小于额定工作压力的20%。 条文说明 用荷重传感器(直接方式)和油压表(间接方式)两种荷载测量方式的区别在于:前者 采用荷重传感器测力,不需考虑千斤顶活塞摩擦对出力的影响;后者需通过率定换算千斤顶 出力。同型号千斤顶在保养正常状态下,相同油压时的出力相对误差约为1%~2%,非正常 时可高达5%。采用传感器测量荷重或油压,容易实现加卸荷与稳压自动化控制,且测量精度 较高。采用压力表测定油压时,为保证测量精度,其精度等级应优于或等于0.4级。当油路工 作压力较高时,有时出现油管爆裂、接头漏油、油泵加压不足造成千斤顶出力受限、压力表 线性度变差等情况,一般选用耐压高、工作压力大和量程大的油管、油泵和压力表。
1测量误差不应大于0.1%FS,分辨力应优于或等于0.01mm。 2直径或边宽大于500mm的桩,应在其两个方向对称安装4个位移测试仪表,直径 或边宽小于或等于500mm的桩可对称安置2个位移测试仪表。 3沉降测定平面离桩顶距离不宜小于200mm,测点应牢固地固定于桩身。 4基准梁应具有足够的刚度,一端固定在基准桩上,另一端应简支于基准桩上。 5检测设备及量测仪表应有遮挡设施,严禁日光直射基准梁;被检桩区域应不受冲击、 振动等影响;基准桩应打入地面以下一定深度确保在试验过程中不变形,
对于机械式大量程(50mm)百分表,计量检定规程规定:全程示值误差和回程误差 过40um和8um,相当于满量程测量误差不大于0.1%FS。基准梁应一端固定,另一端筒 为减少温度变化引起的基准梁挠曲变形。基准梁应采取有效遮挡措施,以减少温度 风下雨的影响,尤其在昼夜温差较大且白天有阳光照射时更应注意。
5.2.6被检桩、锚桩(锚杆、压重平台支墩边)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离应符合 规定。
注:1D为被检桩、锚桩的设计直径或边宽,取较大者。 2如被检桩或锚桩为扩底桩或多支盘桩时,被检桩与锚桩的中心距离不应小于2倍扩大端直径。 3括号内数值可用于工程桩抽样检测时多排桩设计桩中心距离小于4D的情况
注:1D为被检桩、锚桩的设计直径或边宽,取较大者。 2如被检桩或锚桩为扩底桩或多支盘桩时,被检桩与锚桩的中心距离不应小于2倍扩大端直径。 3括号内数值可用于工程桩抽样检测时多排桩设计桩中心距离小于4D的情况
在被检桩加卸载过程中,荷载将通过锚桩(地锚)、压重平台支墩传至被检桩、基准桩周 围地基土并使之变形。随着被检桩、基准桩和锚桩(或压重平台支墩)三者间相互距离缩小, 地基土变形对试桩、基准桩的附加应力和变位影响加剧。 国际土力学与基础工程协会(ISSMFE,1985年)提出了静载试验中被检桩中心到锚桩(或 压重平台支墩边)和到基准桩各自间的距离应分别“不小于2.5m或3D”,我国大部分现行规范 规定大于等于4D且不小于2.0m。大型桥梁的大直径桩试验荷载大、每个承台下桩间净距小 (最小中心距为3D),往往受设备能力制约,采用锚桩法检测时,三者间的距离有时很难满 足“大小或等于4D"的要求,加长基准梁又很难避免受气候环境影响。考虑到现场验收试验中 的困难,且加载过程中,锚桩上拔对基准桩、被检桩的影响小于压重平台对它们的影响,故 本规范中对部分间距的规定放宽为不小于3D。 软土场地堆载重量较大时,需增加支墩边与基准桩中心和被检桩中心之间的距离,并在 试验过程中观测基准桩的竖向位移,
5.2.7被检桩桩顶应保持平整, 露中地 的长度应满足设置量测仪表的要求。
5.3.1被检桩的桩型、地质条件、截面尺寸、桩长、成桩工艺和质量控制标准应与工程 桩一致。
公路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JTG/T3512—2020
5.3.2陆上试桩时,桩顶部宜高出试坑底面,试坑底面宜与桩承台底高程一致。混凝土 头加固宜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水上试桩时,应搭设牢固试验平台,平台高程应考 惠水位及风浪的影响,被检桩桩顶部应高出试验平台高程,
陆上试桩时,为便于沉降测量仪表安装,被检桩顶部宜高出试坑地面;为使被检桩受力 条件与设计条件相同,试坑地面宜与承台底高程一致。对于工程桩验收检测,当桩身荷载水 平较低时,允许采用水泥砂浆将桩顶抹平的简单桩头的处理方法。水上试桩由于条件恶劣, 持别是易受到潮汐与波浪的作用,故需搭设牢固的试验平台,确保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试验
3试验前后应对被检桩及锚桩进行桩身完
本条主要是考虑在实际工程桩检测中《数字同步网工程技术规范 GB/T51117-2015》,因锚桩质量问题而导致试桩失败或中途停顿的情 时有发生,为此要求在试桩前对灌注桩及有接头的混凝土预制桩进行完整性检测,以判断 能否作为锚桩使用。 5.3.4试验加、卸载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载应分级进行,采用逐级等量加载;分级荷载宜为最大加载量或预估极限承载力 1/10~1/15,第一级可取分级荷载的2倍。 2卸载应分级进行,采用逐级等量卸载;每级卸载量取加载时分级荷载的2倍。 3加、卸载时应使荷载传递均匀、连续、无冲击,每级荷载在维持过程中的变化幅度 得超过分级荷载的±10%。
本条主要是考虑在实际工程桩检测中 因锚桩质量问题而导致试桩失败或中途停顿的情 况时有发生,为此要求在试桩前对灌注桩及有接头的混凝土预制桩进行完整性检测,以判断 其能否作为锚桩使用。
5.3.4试验加、卸载方式应符合下列规
本条是按我国的传统做法,对维持荷载法进行的原则性规定,与其他规范的规定也 当加载至接近极限荷载时,为获得相对准确的极限荷载,可以按半级荷载加载。
1每级荷载施加后按第5、15、30、45、60min测读桩顶沉降量,以后每隔30min测 读一次。 2沉降相对稳定标准:每一小时内的桩顶沉降量不超过0.1mm,并连续出现两次(从 分级荷载施加后的第30min开始,按1.5h连续三次每30min的沉降观测值计算)。
3当桩顶沉降达到相对稳定标准时,再施加下一级荷载。 4卸载时,每级荷载应维持1h,分别按第15、30、60min量测桩顶的回弹量,即可卸 下一级荷载。卸载至零后,维持时间不得少于3h。桩端为砂类土时,应在开始30min内每 5min测读一次;桩端为黏质土时,应在开始60min内每15min测读一次,以后每隔30min 测读一次桩顶残余沉降量,
5.3.6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终止加
被检桩为钢桩时,宜考虑桩身压缩变形,可加载至桩顶总沉降量超过80mm。 4工程桩验收时,荷载已达到承载力容许值的2.0倍或设计要求的最大加载量且沉降 达到稳定。 5桩身出现明显破坏现象。 6当工程桩作锚桩时,锚桩上拨量已达到充许值。 条文说明 当桩身存在水平整合型缝隙、桩端有沉淀或掉角时,在较低竖向荷载时常出现本级荷载 沉降超过上一级荷载对应沉降5倍的陡降,当缝隙闭合或桩端与硬持力层接触后,随着持载时 间或荷载增加,变形梯度逐渐变缓;当桩身强度不足桩被压断时工程质量标准管控要点讲义PPT(395P),也会出现陡降,但与前者 相反,随着沉降增加,荷载不能维持甚至大幅降低。所以,出现陡降后不能立即卸荷,需使 桩下沉量超过40mm,以便分析造成陡降的原因。 5.3.7检测数据宜按本规程附录C的格式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