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5033-2010-T 再生沥青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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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5033-2010-T 再生沥青溷凝土简介:

GB 25033-2010-T 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研究院发布的一项关于再生沥青混凝土的国家标准。该标准的全称为《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 第33部分:再生沥青混凝土》。2010年发布的这一版本,是中国对再生沥青混凝土材料性能、试验方法、质量控制和验收等方面的规定。

再生沥青混凝土是通过回收和处理废弃的沥青混合料,通过特定工艺将其转化为可用于道路建设的新材料。它具有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降低工程成本以及改善路面性能等优点。GB 25033-2010-T对再生沥青混凝土的原料、生产工艺、性能指标、试验方法、质量控制和工程应用等方面提出了详细的规范和要求,旨在保证其在公路工程中的安全使用和有效性能。

GB 25033-2010-T 再生沥青溷凝土部分内容预览:

中华入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花管理委员会

GB/T250332010

本标雅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深圳市海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长安大学。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深圳海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启鹏化工有限公司、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江西省交通厅、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安徽省交通规划设 计研究院、云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长沙理工大学、上海建设机场道路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 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唯平、郝培文、周志刚、黄学文、胡钊芳、彭立、杨强、陈修和、杨光友、张胜、 曹亚东、徐世国、张杰、黄永衡、张健。

法、再生混凝土要求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国内各等级公路和城市道路沥青路面用沥青混凝土旧料的热拌再生利用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TGF40一200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J052一2000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 SH/T0654一1998石油沥青运动粘度测定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eclaimedasphaltpavement(RAP) 采用铣刨、开挖等方式获得的旧沥青路面材料。 3.2 沥青混合料asphaltmixtures 由矿质集料与沥青结合料拌和而成的混合料的总称。 3.3 沥青混凝土asphaltconcrete 用沥青作粘结材料,与矿质集料和矿粉按一定比例经加热、拌合、压实而成的产品。 3.4 再生沥青混凝土recyclingasphaltconcrete 用沥青作结合料,与RAP、再生剂、新添加的矿质集料与矿粉按一定比例配制,经加热、拌和和压实 而成的产品。 3.5 普通再生沥青混凝土generalrecyclingasphaltconcrete 沥青路面再生时掺入的新沥青为普通道路石油沥青的再生沥青混凝土。 3.6 改性再生沥青混凝土modifiedrecyclingasphaltconcrete 沥青路面再生时掺人的新沥青为改性沥青的再生沥青混凝土。 3.7 厂拌热再生centralplanthotrecycling 将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运至沥青拌和厂(场、站),经破碎、筛分后以一定的比例与新集料、新 沥青、再生剂等热拌而制成沥青混凝土的过程。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TGF40一200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TJ052一2000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 SH/T0654一1998石油沥青运动粘度测定法

破坏应变rupturestrain 对规定尺寸和试验温度的再生沥青混凝土小梁试件,以50mm/min的加载速率在其跨中施加 集中荷载至试件断裂破坏时,最大挠度点处弯拉变形的程度

4.1.1按照再生沥青混凝土掺加的新沥青种类不同,再生沥青混凝土可分为普通再生沥青混凝土和改 性再生沥青混凝土。 4.1.2按照施工场合和工艺的不同,再生沥青混凝土可分为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和就地热再生沥青 混凝

4.2.1厂拌热再生的沥青混凝土适用于各等级公路和城市道路的沥青面层及柔性基层。

4.2.1厂拌热再生的沥青混凝土适用于各等级公路和城市道路的沥青面层及柔性基层。 4.2.2就地热再生沥青混凝土仅适用于浅层轻微病害的各等级公路和城市道路的沥青面层,对于新建 公路仅可用于中、下面层。

路的沥青面层及柔性基层。 2就地热再生沥青混凝土仅适用于浅层轻微病害的各等级公路和城市道路的沥青面层,对于新 备仅可用于中、下面层。

再生沥青混凝土使用的沥青再生剂应符合表1的

再生彻育混规主使用的彻育再生剂应付合表1的规定:

5.3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

试验前后粘度比一试样薄膜烘箱试验后粘度/试样薄膜灿

再生沥育混避士使用的! 料(RAP)中旧沥青针入度应大于20,当小于或者 时,经试验研究后可考虑将RAP作为集料处理使用

6再生沥青混凝士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表2再生沥青混凝士马歌尔试验技术要求

7.1.2再生沥青混凝土取样及试验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经验

7.1.2再生沥青混凝土取样及试验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经验。

再生沥青混凝土的检验项目为:空隙率、稳定度、流值、动稳定度、水稳定性、低温弯曲试验础 指标。

7.3.1厂热再生沥青混凝土的检验应在出厂或施工现场进行《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 GB 31241-2014》,就地热再生沥青混凝土的检验 工现场进行。 7.3.2用于出厂检验的试样,应在拌和厂/站采取,用于施工现场检验的再生沥青混凝土试样应 现场采取,

a)原材料来源、种类或者规格发生变化时; b)拌和楼或再生机出现故障或者重新校准后; c)再生沥青混凝土路面质量出现明显变化时。 7.3.5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供方和需方分别独立进行;当供需单方或双方不具备试验条 需双方可协商确定委托第三方检验,受委托方应为供需又 万均认 可的有试验资质的单位。

需双方可协商确定委托第三方检验,

.4.1当样品的性能符合6.1~6.4的相关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当试验结果不符合日 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当复验结果全部符合6.1~6.4的规定

7.5试样的留存和仲裁

7.5.1供方和需方除各自取样检测外CJ 244-2007 游泳池水质标准,应共同确定留存的试样。试样的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 确定。

7.5.1供方和需方除各自取样检测外,应共同确定留存的试样。试样的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 确定。

打印日期:2010年11月25日F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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