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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CA-CURC-03:2019 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城市轨道交通制动系统简介:
CNCA-CURC-03:2019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其中特定要求—城市轨道交通制动系统部分,是针对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的一种专业认证标准。这个规则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设计要求:制动系统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制动性能、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等,确保在各种工况下都能有效制动,防止列车过速或失控。
2. 材料和制造过程:制动系统的组件如制动盘、制动块、制动液等必须选用高质量的材料,制造过程必须严格控制,确保产品质量。
3. 性能测试:制动系统需要通过一系列严格的测试,如制动力测试、制动效率测试、制动衰退性测试等,以验证其在实际运行条件下的性能。
4. 安全防护:制动系统需要有完善的故障报警和保护机制,以防止因故障导致的意外事故。
5. 维护与检修:制动系统的维护和检修规程需要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制动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
6. 环保要求:考虑到轨道交通的环保特性,制动系统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排放等需要满足环保标准。
总的来说,CNCA-CURC-03:2019的特定要求—城市轨道交通制动系统,旨在通过严格的认证,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制动系统的安全、可靠和高效,保障乘客和运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CNCA-CURC-03:2019 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城市轨道交通制动系统部分内容预览: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GB 50062-1992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程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一城市轨道交通制动系统
本规则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制动系统的产品认证,其中包括零部件:空气压缩机、制 动控制装置、制动夹钳单元、踏面制动单元、合成闸瓦、合成闸片、铸铁制动盘等产品。 本规则应与《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通用要求》结合使用
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其中对于制动控制装置产品型式试验的内容包 括设计鉴定、产品抽样检验检测。本规则中其他产品的型式试验内容为产品抽样检验检测。
1)按产品型式、用途等划分认证单元,具体认证单元划分和认证依据的产品标准详见 附件1。 2)同认证委托人,同一规格型号、不同地域生产场地生产的产品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4认证申请必须具备的条件
同属一个认证单元的申证产品应提交产品认证申请书一份,其中: 产品类别:规则名称中的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认证单元名称; 规格型号:按企业实际产品型号+应提供的参数: 认证适用标准或技术规范文件编号及名称:按附件1中的标准填写,可只写编号 产品单元:按附件1中的单元填写,可只写编号。 并随附以下文件各一份:
1)《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登记注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企业情况调查表(至少包含详细生产场所、必备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 具和检测手段、工作时间、使用语言等)。 3)质量手册或等效文件(受控文本)及程序文件清单。 4)有关技术资料(申证产品的企业标准/产品技术条件、装配图/电气原理图,适用时 提供技术转让文件等)。 5)申请同一认证单元内各规格型号之间差异的技术说明。 6)申证产品技术来源合法性证明文件或申证产品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声明。 7)制动夹钳单元、踏面制动单元产品初次认证时,认证委托人需提交代表型号产品 的疲劳试验报告(如同时申请带停放缸和不带停放缸的产品,提交带停放缸代表型号产品 的疲劳试验报告),认证抽样检测不再进行该项试验。复评时不再提交。 铸铁制动盘产品初次认证时,认证委托人需提交代表型号产品的疲劳试验报告(如同 时甲请轴装和轮装的制动盘产品,需分别提交轴装和轮装制动盘代表型号产品的疲劳试验 报告),认证抽样检测不再进行该项试验。复评时不再提交。 8)法律法规要求的其它资料。
6.1.1设计鉴定依据
6.1.2设计鉴定内容
对于需进行设计鉴定的产品,认证委托人初次申请认证时,应提交申证产品的设计图 纸及技术文件等资料,认证机构可采用计算、比对分析、试验、文件审查等方式,对相关 内容进行设计鉴定,以确定产品设计与所依据标准的符合性。 制动控制装置产品设计鉴定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故障导向安全”设计符合性、制动 控制方式符合性、互换性要求符合性、故障诊断与故障记录功能符合性,
6.2产品抽样检验检测要求
产品抽样方案见表1。
城市轨道交通制动系统认证产品质量检测
初次认证时,各单元应抽取有代表性的规格按附件4进行型式检测(其中对于制动夹 钳单元和踏面制动单元产品,初次认证抽样检测时应分别覆盖带停放缸、不带停放缸产品 (如有))。获证产品证书有效期内,应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测,各单元应抽取有代表性的 规格按附件4常规检测项目进行监督检测。 在用户处抽样时,不要求抽样基数。 6.2.3抽样要求 6.2.3.1抽样工作由认证机构或检测单位派人进行,须至少2名抽样人员。 6.2.3.2在生产企业或用户处抽样。 6.2.3.3样本应是合格且未经使用的产品。 6.2.3.4样品应按要求包装后由生产企业/用户在规定的时间内寄、送至抽样人员指定的检 测地点。
6.2.5检测结果判定
轨道交通制动系统各单元检测结果的判定
城市轨道交通制动系统产品质量检测结果
型式检测常规检测综合判定产品序号单元名称名称A类项点B类项点A类项点B类项点型式检测常规检测[n; Ac, Re][n; Ac, Re][n; Ac, Re][n; Ac,Re][n; Ac, Re][n; Ac, Re]踏面带停放踏面缸[14;0,1][6;1,2][7; 0, 1][3;1,2][1;0,1][1;0,1]4制动制动单元不带停单元[11;0,1][5;1,2][5; 0, 1][3;1,2][1; 0, 1][1; 0,1]放缸合成5合成闸瓦[13;0,1][13;3,4][5; 0, 1][3;1,2][7; 0,1][4; 0,1]闸瓦合成6合成闸片[10;0,1][13;3,4][5;0,1][10;2,3][5;0,1][4; 0,1]闸片铸铁轴装铸铁制动[17;0,1][11;2,3][16;0,,1[11;2,[2;0,1][1;0,1]盘7制动轮装铸铁制动盘[9;0,1][6;1,2][8;0,1][6;1,2][5;0,1][4;0,1]盘n在单个样本类别判定中表示A类(或B类)项点数,在综合判定时表示样本数;备注Ac表示合格判定数;Re表示不合格判定数。7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补充要求1)申证产品应持续符合认证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控制符合附件2的要求。2)具备保证申证产品质量的过程能力,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和检测手段满足附件3的要求。3)产品标准或技术规范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软件版本号X.YZ中文变化时认证委托人须提交变更申请,提供供需双方确认的测试报告: 控制项目变更时认证委托人须报备,认证机构抽取涉及到的一种代表性的规格进行以上要求的 目。
制动缸皮碗 制造商、材料牌号 型式检测 制动夹钳 (膜板) 单元 制动缸复原弹簧 制造商 常规检测 (缓解弹簧) 注: 控制项目变更时认证委托方须报备,认证机构抽取涉及到的一种代表性的规格进行以上要求的检测项 目。
控制项目变更时认证委托方须报备,认证机构抽取涉及到的一种代表性的规格进行以上要求的检测项 目。
制项目变更时认证委托人须报备,认证机构抽取涉及到的一种代表性的规格进行以上要求的检
空气压缩机组必备生产设备、工艺装备、
上表所列必备设备、工艺装备和检测手段的数量及规格型号应满足生产需要和产品标准要求,表中设备 数量为最少要求。
边控制装置必备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
动夹钳单元必备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
面制动单元必备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
上表所列必备设备、工艺装备和检测手段的数量及规格型号应满足生产需要和产品标准要求,表中设备 数量为最少要求。
DB22∕JT 170-2017 预制火山渣混凝土复合保温外墙板应用技术规程动盘必备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
上表所列必备设备、工艺装备和检测手段的数量及规格型号应满足生产需要和产品标准要求,表中设备 数量为最少要求。
上表所列必备设备、工艺装备和检测手段的数量及规格型号应满足生产需要和产品标准要求,表中设备 数量为最少要求。
2.对于认证依据中规定试验但无判定指标的检测项目,依据产品制造技术要求判定; 3.通常情况下JG∕T 505-2016 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实心砖,在获证后的第2次监督进行监督检测。
1.“√”表示应进行的检测项目; 2.对于认证依据中规定试验但无判定指标的检测项目,依据产品制造技术要求判定; 3.通常情况下,在获证后的第2次监督进行监督检测。
1.“”表示应进行的检测项目; 2.对于认证依据中规定试验但无判定指标的检测项目,依据产品制造技术要求判定; 3.通常情况下,在获证后的第2次监督进行监督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