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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CA-CGP-04:2020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建筑玻璃简介:
CNCA-CGP-04:2020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是关于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颁发的绿色产品认证的相关标准,适用于建筑玻璃领域。该规则旨在推动和保障建筑玻璃产品的环保与可持续发展,确保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对环境影响最小化。
主要内容可能包括:
1. 认证范围:规定了哪些类型的建筑玻璃产品可以申请绿色产品认证,例如:节能玻璃、环保型玻璃、低辐射玻璃、安全玻璃等。
2. 认证标准:明确了绿色建筑玻璃产品应满足的质量、环保性能、能效、资源利用率、健康和安全等方面的指标,可能包括能效等级、有害物质限量、使用寿命、回收性能等。
3. 认证流程:包括产品申报、技术评审、工厂审核、样品检测、证书签发和监督等环节。
4.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企业需要建立并运行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以保证产品的持续稳定性和环保性能。
5. 证书管理:获得认证的企业需要定期进行监督审核,以保持证书的有效性,若不符合标准,可能面临撤销或暂停证书的处理。
总之,CNCA-CGP-04:2020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对于建筑玻璃行业来说,是一种重要的环保和质量控制标准,旨在提升行业的产品竞争力,推动绿色制造和可持续发展。
CNCA-CGP-04:2020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建筑玻璃部分内容预览:
工厂应配备足够的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确保在采购、生产制造、最终检验试 等环节中使用的仪器设备能力满足认证产品批量生产时的检验试验要求。 检验试验人员应能正确使用仪器设备,掌握检验试验要求并有效实施,
用于确定所生产的认证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试验仪器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 进行校准或检定,校准周期可按仪器设备的使用频率、前次校准情况等设定;对内 部校准的,工厂应规定校准方法、验收准则和校准周期等;校准或检定应溯源至国 家或国际基准。仪器设备的校准或检定状态应能被使用及管理人员方便识别。工厂 应保存仪器设备的校准或检定记录。 对于委托外部机构进行的校准或检定活动,工厂应确保外部机构的能力满足校 准或检定要求,并保存相关能力评价结果
必要时,工厂应按规定要求对例行检验设备实施功能检查。当发现功能检查结 果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能追溯至已检测过的产品;必要时,应对这些产品重新检测, 工厂应规定操作人员在发现仪器设备功能失效时需采取的措施。 工厂应保存功能检查结果及仪器设备功能失效时所采取措施的记录
9.1对于采购、生产制造、检验等环节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工厂应采取标识、隔离 处置等措施,避免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返工或返修后的产品应重新 检验。 9.2不合格品涉及影响健康、环保、辐射等性能时,对其处置及所采取的纠正措施 不应造成人身危害或对周围环境的负面影响。 9.3对于国家级和省级监督抽查、产品召回、顾客投诉及抱怨等来自外部的认证产 品不合格信息,工厂应分析不合格产生的原因GB/T 36668.2-2018标准下载,并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工厂 应保存认证产品的不合格信息、原因分析、处置及纠正措施等记录。 9.4工厂获知其认证产品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如国家级和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等)
或安全、环保问题时,应及时通知认证机构
工厂应建立文件化的绿色产品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确保工厂保证能力的持 续符合性、产品一致性以及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工厂应采 取适当的纠正措施。工厂应保存内部审核结果
11认证产品的变更及一致性控制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对可能影响产品一致性及产品与标准的符合 性的变更进行控制,程序应符合规定要求。认证产品的变更应得到认证机构批准后 方可实施,工厂应保存相关记录。 工厂应从产品设计(设计变更)、工艺和资源、采购、生产制造、检验、产品 防护与交付等适用的环节,对产品一致性进行控制,以确保产品持续符合认证依据 标准要求。
工厂在采购、生产制造、检验等环节所进行的产品防护,如标识、搬运、包装、 贮存、保护等应符合规定要求。必要时,工厂应按规定要求对产品的交付过程进行 控制。 涉及产品健康、环保、辐射等性能时,产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 包装、搬运和储存不应造成人身健康危害或周围环境负面影响
13绿色产品认证证书和标识
工对绿色产品认证证书和标识的管理及使用应符合《绿色产品标识管理办法》 及认证机构的相关要求。对于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的绿色产品认证标识或采用印刷、 模压等方式加施的绿色产品认证标识,工厂应保存使用记录。对于下列产品,不得 加施绿色产品认证标识或放行: 1)未获认证的绿色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 2)获证后的变更需经认证机构确认,但未经确认的产品; 3)超过认证有效期的产品; 4)已暂停、撤销、注销的证书所列产品;
1.1同一单元内产品检验系列划分方案
先按产品种类分为:平面普通钢化玻璃、平面低辐射镀膜钢化玻璃、曲面普 通钢化玻璃、曲面低辐射镀膜钢化玻璃4类产品。 再按不同种类产品的厚度间隔划分产品检验系列,不含非标产品。 厚度间隔一:2mm、3mm、4mm、5mm、6mm; 厚度间隔二:8mm、10mm、12mm; 厚度间隔三:15mm、19mm、22mm、25mm
1.2产品抽样、检测要求
(1)每一产品检验系列的产品均需进行检验; (2)抽取的检验系列的制品可在企业生产现场、仓库或流通市场抽取; (3)选取产品检验系列的厚度间隔内的最薄厚度的制品; (4)在波形弯曲度检测合格的平面制品、抽取的弯曲制品中进行表面应力 及均匀性检测
1.3检验项目、尺寸、数量、检验依据要求
2.1同一单元内产品检验系列划分
采用相同工艺生产的夹层玻璃按中间层种类、厚度和制造商划分。相同中间 层种类、厚度、不同制造商生产的中间层构成的产品,视为不同检验系列;构成 夹层玻璃的单片玻璃不能是非标产品
(1)每一产品检验系列的产品均需进行检验; (2)抽取的检验系列制品厚度应为同一厚度,可在企业生产现场、仓库或 流通市场抽取; (3)可采用从制品上切取或采用与制品相同材料、相同工艺的方法单独制 作; (4)同检验系列产品有多种结构组成时,优选多层结构: (5)实验室检测设备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夹层玻璃尺寸规格可适当放大。 2.3检验项目、尺寸、数量、检验依据要求
3检验项目、尺寸、数量、检验依据
GB∕T 15306.2-1994 陶瓷可转位刀片 带孔刀片尺寸3.1同一单元内产品检验系列划分
色差、光热性能按相同结构、相同膜牌号的产品划分检验系列; 水气密封耐久性按密封方式确定检验系列
3.2产品抽样、检测要求
3.3检验项目、尺寸、数量、检验依据要求
3.3检验项目、尺寸、数量、检验依据要求
玻璃检验项目、尺寸、数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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