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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建设设计导则(试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设计院2020年4月)简介:
"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建设设计导则(试行)"是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重庆市设计院于2020年4月联合发布的指导性文件。这个导则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指导和规范重庆市主城区(长江和嘉陵江交汇区域)的公共空间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公园、步行道、广场、滨水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等公共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该导则强调了以下几个核心要点:
1. 绿色生态:倡导生态优先,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强调公共空间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2. 人文历史:尊重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将历史文化元素融入设计中,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共空间。
3. 人性化设计: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提供舒适、安全、便利的公共设施,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活力。
4. 活动多样性:设计中考虑各类公共活动的需求,包括休闲、运动、文化活动等,增强公共空间的活力和吸引力。
5. 城市景观:强化公共空间的视觉效果,提升城市形象,打造具有辨识度和吸引力的城市天际线。
这个导则的发布,对于推动重庆市主城区的公共空间建设,提升城市品质,促进城市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建设设计导则(试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设计院2020年4月)部分内容预览:
5.[合道要求骑行道、步行道及市政道路独立设置及合并设置应符合以下要 求: 1)空间充裕时,步行道和骑行道应独立设置。 2)空间无法满足两道独立设置时,允许步行道和骑行道合设,并通过铺装, 隔离装置、交通标识等区分两种不同的步道,最大程度地减少活动冲突。 3)当骑行道与步行道合并设置时,步行道原则上应临江布置,骑行道应布置 在步行道靠腹地侧,且总宽度不应小于4.5m。 4)不宜占用市政道路路幅宽度,如遇特殊情况(高架、崖壁等)不具备设置 骑行道空间的区域可通过交通组织、交通标识、隔离装置等确保各方安全
6.停车设施」自行车停车设施宜设置在距公园、绿地、厂场出入口、重要景观 节点、公交站点附近50m的范围内。 7.[市政设施]市政管线井盖宜设置在骑行道外,雨水口宜采用立篦式进水形 式。如井盖及雨水篦子在骑行道上,应保证与路面平齐,格栅开口应与车轮前进方 向垂直。
1.出入口」慢行系统应尽量提高布置出入口密度,间距宜为200~500m。出入 口处空间应适当放大、预留缓冲空间。应合理设置过街设施,增强与城市腹地联系; 出入口应结合居住社区、公园、广场、公共建筑集中区、其他步道连接点等区域布 置。出入口宽度大于2m时,应设置阻车桩
13慢行系统出入口示意
3.[与公共交通站场接驳]慢行系统与公共交通站场接驳时,宜充分考虑地形因 素《工程建设标准涉及专利管理办法 2017年》,选取最便捷的通道连接;在人流通行量较大的节点处应设置不少于2处的接驳 点。
5. 3. 1 一般规定
1.空间类型浩线节点空间分为开放空间、桥下及桥实空间、港口陆域、建筑 前区等类型,宜结合空间面积、形态、地形地貌及腹地功能,设置合理的活动功能。 2.健身宜结合滨江较平坦的节点空间设置体育健身场地,根据儿童、青年和 中老人年等不同类型人群的健身运动需求,提供相应活动设施,并保证其安全性。 3.交流位于居住区周边的节点空间应设置生活休闲场地,满足居民社交、休 憩的需求;场地应与居住区有便捷联系通道,方便到达;公共文化建筑周边的节点 空间,应满足集会、展览、社交等活动的需求。 4.[亲水]应结合地形及景观视线,设计能适应不同水位标高的节点空间,满足 使用者亲水需求,提供丰富的观景体验;位于警戒水位(寸滩站179.01米,黄海高 程)以下的季节性亲水空间应保证安全性。 5.【停车场」节点空间原则上不配建大型露天停车场(库),确需设置专用公共 停车场(库)的,宜采用地下或半地下形式。鼓励利用腹地地块的配建公共停车场 (库),并设置标识标牌引导公众停车。
1.大型活动空间」应保证空间景观的开敲性,预留能够举行大型活动的场地, 具有良好的开放性,面积宜控制在1000m以上。 2.[中型活动空间]应结合特定条件,如地形高差、港口陆域等进行较为丰富的 空间功能营造,如露天剧场等,满足区域内使用者日常社交、休憩、活动的需求, 尺度宜为200~1000m²。 3.[小型活动空间]提供休憩、等候、观景的活动场所,尺度通常为100200 m,可结合地形地貌和周边环境灵活布置
1.桥下及桥头空间」应充分利用滨江高架路桥桥下空间和跨江大桥桥头等桥 下空间,在不影响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可结合水文情势、周边地形地貌等因素进行 利用。 1)可达性不佳,地形地貌条件复杂的桥下空间,宜以生态修复为主。有条件 的桥下空间可增设临时停车场且防汛期间禁止使用
2)可达性较好,地形较为平整的桥下空间,鼓励因地制宜设置步行道、观景 平台、运动健身场地等公共活动空间。
3)新建跨江桥、沿江高架桥、跨一级支流桥在规划、设计中,应统筹协调桥 头空间与腹地衔接的景观营造,保证绿色生态、视线通透及对周边环境文脉的艺术 表达。 4)现有已形成的桥头空间,应利用绿化界面、增设休闲设施、城市家具、景 观小品设施以及安全保障设施等打造景观标志性和便于市民使用的场所空间。 2.港口陆域空间]应衔接好港口及腹地的景观和功能,统筹兼顾地形地貌、生 态特征及文化等各要素特点,注重地域性、亲水性和安全性,并主要考虑其在生态 郎道中的修复和联通功能,并向使用人群提供亲水、开放的空间。 3.[建筑前区]应利用建筑前区灰空间及开散空间设置文化、商业、休闲等功能 加强建筑底层界面与室外空间的交互活动,为滨江公共空间使用人群提供所需的配 套功能,提升滨水空间的活力
5. 4. 1 一般规定
1.服务设施包含驿站、城币家具和标识系统等。服务设施设置需考虑到不同人 群的特性需求。鼓励为老人、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足量的、可达性高、 使用方便的设施;为关怀育龄母亲、跑者等特定人群,提供育婴室、储物柜等设施。 2.通过智慧城市系统和大数据平台,提高设施的维护、管理效率和准确性,并 整合滨江活动需求和设施利用。 3.设施设置应保证安全性与美观性。步行道及人行道上树池表面应与道路平 顺;宜使用下沉式并盖,使并盖表面与道路铺装保持一致;宜集约设置慢行系统各 类杆体、箱体、地下管线等,将各类设施有序布置在设施带或绿化带中
5.驿站建筑应根据所处地段标志性城市风貌,采取相应的传统或现代的建筑样 式、色彩、建筑尺度等,体现滨江地域文化特色;宜选用经济生态的地方传统材料; 鼓励使用装配式建筑。
6.驿站设计标高应结合景观与功能需求,应位于警戒水位50cm以上
7.公厕设置应与驿站结合考虑设置,固定公厕宜按照三星级厕所进行设计。在 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可增设活动式公厕,占地面积应控制在5m²一10m之间,其外墙 面应整洁美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5.[照明设施」照明设施应将功能性照明与景观性照明相结合,并符合以下要 求: 1)选取便于维护、寿命长的灯具,鼓励使用节能灯具。 2)照明设施强度应根据周边环境和夜间使用状况,确定照度水平,选择照明 方式。随环境变化的照明将协调人们感受不同光照强度下的夜景。 3)结合活动及节日特色选取不同的照明方式,营造出不同的节日氛围。 4)滨江标高175m以下不应设置照明设施,标高175m至50年洪水位线之间宜 适量设置景观性照明设施,功能性照明设施应设置在50年一遇洪水位线以上。 6.[栏杆] 1)栏杆的设置。弹性道不应设置栏杆;亲水道宜在保证市民亲水前提下考虑 是否设置栏杆,若临空面且高度超过0.7m时,除宜在临空面设置栏杆外,可采用低 高度宽进深的隔离墙墩或者灌未丛等设施对行人进行安全性保障;活力道临空面且 高度超过0.7m时,应在临空面设置高度不小于1.05m的栏杆等保护设施 2)栏杆的样式。应结合区域文化进行设计,且保证游人观景视线不受阻挡, 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选择攀援植物、藤本植物等方式对栏杆 进行绿化处理,或通过花箱、挂篮等设施进行栏杆的美化。 3)栏杆的材质。应具有较强的耐污、耐酸、耐腐蚀、耐磨损性能;不应采用 光面不锈钢材质,不应大量采用木材。 4)栏杆的色彩。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不应选用高饱和度、高明度色彩。 5)栏杆位于警戒水位线以下应便于拆卸与组装,方便管理维护。 6)梯步靠墙面时,宜沿墙面设置扶手;梯步横向长度大于6m时,应在中间区 域增设扶手。
5. 4. 4 标识系统
9.指示标识应在指示的服务设施1km范围内,以200m~500m为间距提前设置, 且醒目明晰。警示标识应在不小于需提醒使用者注意事项5m处设置
5. 5. 1 一般规定
1.180m活力道以上区域适宜特殊人群使用,应考虑无障碍设计。 2.受众群体应符合所有人群需求,不仅针对老人,孩子,行动受限人群,还包 活弱视甚至盲人,听力有问题的人群等。 3.应需遵循多感官信号设计原则,保证信息能在听觉,视觉,触觉等多方面被 人们感受到。 4.主要考虑要素包含道路、公共厕所、停车位、出入口、坡道、台阶、栏杆、 照明、标识(路标、指示牌、地图等)。
5.5.2公共空间的外部环境和通道
1.[停车设施」停车场应设置残障人士专属机动车停车位。应将通行方便、行走 距离路线最短的停车位设为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的地面应平 整、防滑、不积水CJT341-2010标准下载,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一侧,应设宽
度不小于1.20m的通道,供乘轮椅者从轮椅通道直接进入人行道和到达无障碍出入 口;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的地面应涂有停车线、轮椅通道线和无障碍标志。 2.[步行道]人行道转角处要有足够空间,以便轮椅使用者转向、停留;路宽要 保证轮椅使用者与步行者可错身通过;铺装应平整且抗滑,滨江路步行道中盲道应 连贯统一,设置地面引导标志,对不能直行的人行道,要有预先告知标志;对于具 有一定高差的地形,需进行缓坡处理,必须设置台阶的地方,宜在一旁有坡道解决 地面高差。
4.[特殊空间]对于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或高差大的滨水空间应配置无障碍升 梯,或无障碍设施。
5.5.3公共空间的内部环境和服务
1.出入口开关宜采用按键开门的形式。 2.电梯、防护栏及扶手应有盲文说明。
3.宜在已建公共厕所旁另设1处无障碍
宜在已建公共厕所旁另设1处无障碍厕所。
1.遵循“挖掘、保护、传承”的原则,深入挖掘江岸的历史沿革、形态演变、 社会经济背景、历史价值等相关背景,科学分析江岸历史文化特征,评估历史遗存 的保存状况及历史文化价值,确定符合实际的保护重点与保护方法。 2.统筹协调滨水空间的“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实现时尚感与历史感的 有机交融。在传承巴渝传统优秀文化精粹的同时体现国际化大都市风采
1.挖掘重庆“两江四岸”沿线历史文化真实载体GB/T 18802.22-2019标准下载,包括“物质形态”与“非物 质形态”两方面。挖掘与整理以沿江历史建筑、历史特色遗存物等为代表的“物质 形态”历史文化载体。 2.挖掘包括沿江居民生活方式、口头传统与表现形式、地方表演艺术、沿江特 有仪式与节庆活动、与滨江生活相关的传统技艺等为代表的“非物质形态”历史文 化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