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16808-2008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简介:
GB16808-2008是中国国家标准《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简称,它是一部关于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的出台,是为了规范和指导我国市场上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生产和使用,确保其在可燃气体泄漏等危险情况下,能有效、准确地进行报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GB16808-2008标准中规定了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基本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功能要求、检验方法以及安全使用等方面的内容。它涵盖了控制器的报警精度、响应时间、抗干扰能力、防爆等级、显示功能、通信功能等方面,对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和售后服务提出了严格的标准。
遵循这个标准的产品,其质量、性能和安全性能都能得到保障,对于预防和减少可燃气体泄漏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GB16808-2008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部分内容预览:
5.13.4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GB16838的规定。
试验设备应满足GB16838的规定
DB32∕T 3940-2020 公路桥梁健康监测系统数据库架构设计规范4浪涌(冲击)抗扰度试
检验控制器对附近闪电或供电系统的电源切换及低电压网络、包括大容性负载切换等产生的电压 瞬变(电浪涌)干扰的适应性。
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试样性能应满足4.1.3~4.1.6的要求,其显示 应满足表1的要求
5.14.3.1将试样按GB16838 5.14.3.2按GB16838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试样施加表8所示条件的电磁干扰试验。试验期间观察并 记录试样状态。试验后,按5.3~5.6的规定进行功能试验,并对其所配接的任一只可燃气体探测器通 人浓度为50%显示范围的可燃气体,观察并记录试样的显示情况
试验设备应满足GB16838的规定,
检验控制器抗电源瞬变干扰的能力。
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 试样性能应满足4.1.3~4.1.6的要求,其显示 应满足表1的要求
5.15.3.1按正常监视状态要求,连接试样到电源瞬变试验装置上,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5.15.3.2开启试验装置,使试样主电源按“通电(9s)~断电(1s)”的固定程序连续通断500次,试验 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试验后,按5.3~5.6的规定进行功能试验,并对其所配接的任一只 可燃气体探测器通人浓度为50%显示范围的可燃气体,观察并记录试样的显示情况,
6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检验控制器在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如主配电网络上,由于负载切换和保护 等)情况下的抗干扰能力
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试样性能应满足4.1.3~4.1.6的要求,其显示值误 差应满足表1的要求,
5.16.3.1按正常监视状态要求,连接试样到主电压暂降和中断试验装置上,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5.16.3.2使主电压下滑至40%,持续20ms,重复进行10次;再将使主电压下滑至0V,持续10ms; 重复进行10次。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试验后,按5.3~5.6的规定进行功能试验,并 对其所配接的任一只可燃气体探测器通人浓度为50%显示范围的可燃气体,观察并记录试样的显示 情况。
试验设备应满足GB16838的相关规定。 5.17低温(运行)试验
试验设备应满足GB16838的相关规定。
5.17低温(运行)试验
检验控制器在低温条件下工作的适应性,
5. 17. 2 要求
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试样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其性能应满足4.1 1.6的要求,其显示值误差应满足表9的要求。
5.17.3.1试验前,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2h~4h。然后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5.17.3.2调节试验箱温度,使其在20℃士2℃温度下保持30min士5min,然后,以不大于1℃/min 的速率降温至0℃士3℃。 5.17.3.3在0℃士3℃温度下,保持16h后,立即按5.3~5.6的规定进行功能试验。 5.17.3.4调节试验箱温度,使其以不大于1℃/min的速率升温至20℃士2℃,并保持30min士 5min。 5.17.3.5取出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1h~2h后,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并按5.3~5.6的 规定进行功能试验,并对其所配接的任一只可燃气体探测器通人浓度为50%显示范围的可燃气体,观 察并记录试样的显示情况
试验设备应符合GB16838的相关规定。 5.18恒定湿热(运行)试验
试验设备应符合GB16838的相关规定。
检验控制器在相对湿度高(无凝露)的环境下正常工作的能力。 5.18.2要求 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试样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其性能应满 4.1.6的要求,其显示值误差应满足表9的要求。
5.18.3.2调节试验箱,使温度为40℃士2℃,相对湿度90%~95%(先调节温度,当温度达到稳定后 再加湿),连续保持4d后,立即按5.3~5.6的规定进行功能试验。 5.18.3.3取出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处于正常监视状态1h~2h后,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并 按5.3~5.6的规定进行功能试验,并对其所配接的任一只可燃气体探测器通人浓度为50%显示范围 的可燃气体,观察并记录试样的显示情况。
试验设备应符合GB16838的相关规定。
检验控制器承受振动影响的能力。
检验控制器承受振动影响的能力
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试样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参 满足4.1.3~4.1.6的要求,其显示值误差应满足表1的要求。 5.19.3方法
足4.1.3~4.1.6的要求,其显示值误差应满足表1的要求。 19.3方法 19.3.1将试样按正常安装方式刚性安装,使同方向的重力作用像其使用时一样(重力影响可忽
除外),试样在上述安装方式下可放于任何高度,试验期间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5.19.3.2依次在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在10Hz150Hz的频率循环范围内,以0.981m/s²的加 速度幅值,1倍频程每分的扫频速率,各进行1次扫频循环。 5.19.3.3试验后,立即检查试样外观及紧固部位,并按5.3~5.6的规定进行功能试验,并对其所配接 的任一只可燃气体探测器通入浓度为50%显示范围的可燃气体,观察并记录试样的显示情况
检验控制器长时间承受振动影响的能
检验控制器长时间承受振动影响的能力
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在该 象,其性能应满足4.1.3~4.1.6的要求,其显示值误差应满足表1的要求。 5.20.3方法 5.20.3.1将试样按正常安装方式刚性安装(重力影响可忽略时除外),试样在上述安装方式下可放于 任何高度,试验期间试样不通电。 5.20.3.2依次在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在10Hz~150Hz的频率循环范围内,以4.905m/s²的加 速度幅值,1倍频程每分的扫频速率,各进行20次扫频循环。 5.20.3.3试验后,立即检查试样外观及紧固部位,然后使试样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按5.3~5.6的规定 进行功能试验,并对其所配接的任一只可燃气体探测器通入浓度为50%显示范围的可燃气体,观察并 记录试样的显示情况。
试验设备(振动台及夹具)应符合GB16838的规定 5. 21 碰撞试验
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试样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 满足4.1.3~4.1.6的要求,其显示值误差应满足表1的要求。 21注
《绝缘配合 第1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GB/T 311.1-2012》5.21.3.1将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撞。在进行试验时应小心进行,以确保上一组(3次)碰撞的结果不对后续各组碰撞的结果产生影响,在 认为可能产生影响时,应不考虑发现的缺陷,取一新的试样,在同一位置重新进行碰撞试验。试验期间, 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试验后,按5.3~5.6进行功能试验,并对其所配接的任一只可燃气体探测 器通人浓度为50%显示范围的可燃气体,观察并记录试样的显示情况
企业在产品出厂前应对控制器进行下述试验项目的检验: a)主要部(器)件检查; b)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功能试验;
c)可燃气体报警功能试验; 故障报警功能试验; e) 屏蔽功能试验; f 自检功能试验; g)绝缘电阻试验; h)电气强度试验。 每台控制器在出厂前均应进行上述试验。以组件形式出厂的控制器,应配接相关部分组成整机,进 行上述试验。其中任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产品不合格。
6.2.1型式检验项目为5.1.7、5.2~5.21的规定的试验项目。检验样品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 抽取。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的试制定型; 正式生产后,产品的结构、主要部(器)件或元器件、生产工艺等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 性能或正式投产满5年; c)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e)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2.3检验结果按GB12978规定的型式检验结果判定7
每台控制器均应有清晰、耐久的产品标志,产品标志应包括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 b) 执行标准代号; c) 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d)产品型号; e)接线柱标注; f)制造日期、产品编号、产地
每台控制器均应有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JC 1024-2007 墙体饰面砂浆每台控制器均应有质量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