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成质安发〔2016〕22号 关于加强道路沥青路面质量控制的通知

天成质安发〔2016〕22号 关于加强道路沥青路面质量控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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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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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成质安发〔2016〕22号 关于加强道路沥青路面质量控制的通知简介:

"天成质安发〔2016〕22号"文件,全称为"天成质安委员会关于加强道路沥青路面质量控制的通知",这是一份由天成质安委员会在2016年发布的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可能涉及对道路建设中使用沥青路面的质量把控标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要求、技术规范、验收标准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此类通知的目标是确保道路沥青路面施工的质量,提高道路工程的安全性和耐久性,以满足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通知可能包含对施工单位的指导,对相关部门的监管要求,以及对可能违反质量规定的处罚措施。

天成质安发〔2016〕22号 关于加强道路沥青路面质量控制的通知部分内容预览:

求的必须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生产配合比应进行验证并经设 计确认,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原材料发生变化应及时进 行调整。SMA和OGFC混合料不得使用天然砂,不得采用粉煤 灰做填料,不得采用最佳沥青用量低限进行混合料拌制。 2、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相关试验检测工作 未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拌合料不得使用和出厂,对于一级公 路、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矿料级配和油石比必须进行总量检 验和抽提筛分的双重检验控制。 3、搅拌机必须配备计算机控制系统,生产过程中应逐盘采 集材料用量和沥青混合料搅拌量、搅拌温度等各种参数,混合 料出厂应逐车检测质量和温度,并附带有出厂时间的运料单。 4、计算机采集、计算的沥青混合料过程控制及施工质量总 量检测的数据图表,均必须随工程档案一并存档。 5、凡上述资料缺漏的项目,均视为质保资料不齐,监理单 位不得组织道路分部验收。 (六)检测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沥青路面和原材料的质量检 测工作,严格按相关技术规程进行检测和取样。 1、为真实反映路面全程厚度状况,降低破损检测带来的路 面破坏,提高工作效率,直管区范围内沥青厚度检测一律采用 路面雷达检测评定,对争议点位可采用钻芯取样进行验证。 2、为降低检测误差和人为因素影响,直管区范围内城市快 速路、主干路一律采用落锤式弯沉仪进行弯沉检测,对争议点 位可采用贝克曼梁进行验证,但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均应到场见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监理企业项目总监理 工程师质量安全信用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对项目负责人和总监 理工程师进行不良行为扣分、记录,并予以公示。 四、凡成都天府新区范围内的道路沥青路面工程(含桥面、 下穿隧道等沥青铺装层),均应按通知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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