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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CIAT0013-2019 钢结构模块建筑施工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简介:
"T/CCIAT0013-2019 钢结构模块建筑施工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是钢结构模块化建筑领域的技术标准。这个标准是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行业机构制定的,其目的是为了规范钢结构模块化建筑的施工过程,提升建筑质量和施工效率,保证建筑的安全性。
这个标准涵盖了钢结构模块建筑的设计、选材、制作、运输、安装、验收等各个环节,对模块的尺寸、结构、连接方式、质量控制、施工工艺、安全防护等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它强调了模块化、标准化、工厂化生产的方式来提升钢结构建筑的施工效率,减少现场施工的工作量和时间,同时也对建筑的耐久性、环保性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条文说明"是对标准中各项规定和要求的详细解读和解释,帮助施工人员、设计者和相关行业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标准,确保钢结构模块建筑的施工质量和安全。
总的来说,这个标准对于推动我国钢结构模块化建筑的发展,提升建筑产业的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T/CCIAT0013-2019 钢结构模块建筑施工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部分内容预览:
钢结构模块建筑施工技术标准 T/CCIAT0013—2019 条文说明
1.0.2从钢结构模块建筑的现有成熟技术及实际应用经验角度 考虑,特将本规范适用范围规定为低于24m的低、多层民用 建筑。 1.0.3基于钢结构模块本身的可循环周转性、可持续性等特点, 提出了与本建筑体系相对应的绿色环保和低碳节能施工理念,另 钢结构模块建筑为工厂预制和现场装配,相比普通现浇建筑体系 需要在施工安全性、高效性及质量品质方面有所提升和保证。 1.0.4钢结构模块建筑是建筑体系的一种方式,因此首先需要 满足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要求,同时基于 建筑本身的特性,也要满足抗震、防火、防腐、装修等相关的建 筑施工标准规范要求。
2.0.6、2.0.7每个模块产品单体均包含独立的底板、顶板 系统。 2.0.8本条依据模块建筑产品的特性,区别于传统建筑,将模 块建筑的工厂集成生产预制、包装、运输及现场装配整个过程纳 人模块建筑施工概念范畴CECS 227-2007 建筑小区塑料排水检查井应用技术规程,以进行全过程集约式管理。 2.0.9基于模块建筑工厂预制生产特性及一般采用的施工组织 模式,目前设计院的施工图深度还不足以指导工厂制造,因此本 标准提出需要制造工厂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施工图进行深化设 计的要求。未来,如采用EPC总承包模式,且设计院在设计阶 段就与制造工厂实际深度结合,并引入全BIM设计,则可取消 深化设计过程
2.0.6、2.0.7每个模块产品单体均包含独立的底板、顶板 系统。 2.0.8本条依据模块建筑产品的特性,区别于传统建筑,将模 块建筑的工厂集成生产预制、包装、运输及现场装配整个过程纳 人模块建筑施工概念范畴,以进行全过程集约式管理。 2.0.9基于模块建筑工厂预制生产特性及一般采用的施工组织 模式,目前设计院的施工图深度还不足以指导工厂制造,因此本 标准提出需要制造工厂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施工图进行深化设 计的要求。未来,如采用EPC总承包模式,且设计院在设计阶 段就与制造工厂实际深度结合,并引入全BIM设计,则可取消 深化设计过程。
3.0.3本条提出了模块单元出厂前应进行试安装的要求,主要 是出于对设计、工厂制造工艺及预安装的验证等考虑,以防止批 量缺陷的产生。试安装验证的内容主要包括:吊装稳定性、模块 单元间节点连接、接缝处理、尺寸协调、安装效率、整体外 观等。 3.0.4模块单元存放时,要考虑其安全、方便存取及成品保护 等各方面因素。
3.0.3本条提出了模块单元出厂前应进行试安装的要求,主要 是出于对设计、工厂制造工艺及预安装的验证等考虑,以防止批 量缺陷的产生。试安装验证的内容主要包括:吊装稳定性、模块 单元间节点连接、接缝处理、尺寸协调、安装效率、整体外 观等。 3.0.4模块单元存放时,要考虑其安全、方便存取及成品保护 等各方面因素。
4.2.1从设计说明中提取材料信息,并在采购合同中明确材料
4.2.1从设计说明中提取材料信息,并在采购合同中明确材料 材质、技术要求及执行标准等。
4.2.1从设计说明中提取材料信息,并在采购合同中明确材料 材质、技术要求及执行标准等。
1 外观 钢材的厚度、型钢的规格尺寸是影响承载力的主要因素,进 厂检验时应重点对钢板厚度和型钢规格尺寸进行检查。 焊条、焊剂等保管、运输不当,容易受潮,不仅影响操作工 艺性能,而且会对接头的力学性能造成不良影响。对于外观不符 合要求的焊接材料,不应在工程中采用。 2质量证明文件 如供应商是材料生产商,质量证明文件加盖生产商公章;如 供应商是经销商,质量证明文件须加盖生产商和经销商公章,且 经销商的公章必须为红章
3复验 相关复验是对材料安全性能的验证,因此本标准提出要按相 关标准规范要求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材料和设备的复验工作。 4.3.4依法定程序批准进人市场的新兴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 进场验收时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提供安装、使用、维修 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进口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 除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提供商检证明和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 文件、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 技术文件。
5.1.1模块单元产品的流水线生产有利于项目施工进度、施工 成本、施工质量的控制,同时也更能体现建筑工业化制造的 优势。 5.1.2模块单元工厂制造涉及专业多,精度要求高,为有效实 现高效率、高品质的产品制作,本条提出了制造工厂应建立和完 善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这也和目前工厂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相 吻合。工厂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应包含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对 工厂制造全过程进行规定约束。 5.1.4模块单元制造前,应对施工图进行进一步深化设计。深 化设计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设计图纸及文件的要求进 行,并由原设计单位书面确认后实施,如需对设计文件进行修 改,也应取得原设计单位设计变更单后实施。深化设计宜应用 BIM技术实现建筑、结构、装饰装修及管线设备的全专业协同、 并进行走向和位置碰撞检查,以提高设计质量和效率。 5.1.9对于流水线生产产品,首件确认及首批预拼装有利于产 品质量的保证,避免错误工艺批量化生产造成的损失
1切割下料前对钢材进行预处理并喷涂20μm~30μm的防 秀底漆,可有效减少模块框架整体组装焊接完成后除锈的工作 ,此处车间底漆注意与后续涂装工作中所用油漆产品宜保持同 一厂家、统一品牌,以保证涂装系统的配套性及质量可追溯性。 2零件切割应预留余量,一般包括制作和安装时的焊接收
缩余量,构件的弹性压缩量,切割、刨边和铣平等加工余量:钢 材切割面或剪切面应无裂纹、夹渣、分层和大于1mm的缺棱。 3为保证工程质量,螺栓孔质量应严格按照《钢结构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755及本标准执行,如有偏差应按较严格标准执行。 4本条所规定的零件下料允许偏差,是综合考虑模块建筑 产品特性和装配精度控制等因素,同时参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GB50205而进行规定
5.2.2模块主体结构的组装
1构件组装前,要求对组装人员进行技术、工艺交底,交 底内容应包括施工详图、技术要求、组装工艺、操作规程等。组 装之前,组装人员应对零件、部件的编号、尺寸等信息进行检 查,确保实物与图纸相符。 2在由零件组装成部件、部件总装成成品时,应按组装工 艺确定组装顺序。编制组装工艺时应充分考虑设计要求、构件形 式、连接方式、焊接方法和焊接顺序等因素的影响。 3模块主体结构的部件制作、部件总装在专用模具或胎架 上进行,有利于精度控制及流水线生产,适用于批量大、精度要 求高的构件。 4模块主体结构的焊接或栓接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当设 计无要求时,主要梁柱节点处焊缝应采用全熔透等强焊接;施焊 时应按工艺文件确定的焊接顺序进行,以控制模块主体结构的变 形量;螺栓紧固应按照工艺文件要求,由中心向外部紧固螺栓; 模块主体结构焊接宜采用专用工装,确保焊缝质量稳定可靠。
1钢材表面除锈处理时,应将喷射或抛射除锈作为首选的 除锈方法,而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仅作为补充手段。 2实验证明,在涂装后的钢材表面施焊,焊缝根部会出现 密集气孔,影响焊接质量,所以钢材预处理时,焊口部位油漆应 在全部煌接完成后涂装
为保证高强螺栓连接质量,高强螺栓摩 制作阶段不 应涂刷油漆,应在现场安装工作完成后
1模块主体结构防火应根据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 合理选择防火涂料喷涂或构件外包覆防火材料。因模块建筑工厂 集成装修特性,建议不采用影响装修质量的膨胀型防火涂料
5.3.1、5.3.2、5.3.3主要结合模块建筑特性对模块单元的顶 板、底板及屋面板围护系统部分从其安全、功能、性能及操作高 效、质量保证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5.3.4结合模块单元工厂预制特性,对模块单元的装饰装修提 出了美观、牢固、环保及变形协调等相关要求。 1墙面装饰不宜采用瓷砖等脆性材料是基于运输、吊装等 的质量保证方面因素考虑。一般可采用柔性材料如石膏板、竹木 纤维板、UV板、PVC装饰板、金属装饰板、仿石材装饰板等。 2模块产品为钢框架结构体系,整体吊装过程容易对刚性 装饰材料造成破坏、脱落等现象,如地面必须选用瓷砖等硬性材 料,需要在结构制作阶段对底部铺设龙骨进行加密补强,防止吊 装变形损坏面层材料。 3卫生间防水材料宜采用柔性防水材料,防水区域应进行 试水测试,地面采用18mm~20mm厚水泥纤维板时,测试时间宜 在2h~4h,其他应满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相应要求。 卫生间建议采用整体式卫浴,可减少模块产品的防水施工处 理工序,特别是温度较低的施工环境,更有利于产品的流水线 生产。 4对吊项连接件、门窗洞口及家具固定等做法的规定,均 是基于运输、吊装时的安全和品质保证考虑。 6模块建筑不同于传统混凝土建筑,无法通过剔槽的方式
对水、电预埋进行后期维修,所以在位置应布置检修口,并提前 策划检修方案。
5.4.1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因此对设备与管线的深化设计
5.4.1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因此对设备与管线的深化设计 和施工应满足民用建筑相关标准的规定
5.4.2电气设备深化设计
1独立电气系统宜指可单独控制的电气单元。如卧室、会 议室、设备间、电气室等,便于流水化生产。 2模块建筑布局由于受到空间、运输的限制,各专业设备 管线宜产生碰撞,在深化设计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减少交叉作业和 干涉。如图1为一种可参考的管线分布示意
CJ∕T 466-2014 燃气输送用不锈钢管及双卡压式管件图1模块建筑典型整体支架示意图
1一饮用水管:2一角钢支架:3一电缆桥架:4 支架固定孔:5一给水管及消防水管
5.4.3电气设备工厂集成
1本款提出电气设备安装应以模块单元结构柱或梁轴线为 基准线的规定,是为提高电气设备专业的布置精度,避免各专业 间累积误差。 2模块单元的工厂预制集成具有流水线高效管理和资源方 更等特点,针对此,本款提出了不应在施工现场后切割或焊接的 规定,另外,现场切割或焊接对主体结构造成伤害的同时,也难 于保证质量。
3鉴于防水、防火及密封等考虑,要求在施工完毕后对预 留孔洞或其缝隙进行封堵。 4线缆连接点应接触紧密,接触电阻小,稳定性好,与同 长度同截面导线的电阻比应不大于1~1.2倍。
DB15/T 1811-2020 大棚集雨光伏提水技术规程4.4电气设备现场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