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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597-2020 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简介:
GB/T 38597-2020 是中国国家标准,全称为《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这一标准主要针对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涂料产品进行了规定和指导。VOC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缩写,通常指的是涂料、油漆等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释放的有机成分,这些成分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有潜在影响。
该标准旨在促进涂料行业的环保发展,通过设定涂料中VOC的限量,鼓励和推广使用低VOC或无VOC的环保涂料,以减少对空气质量的污染,保护环境,同时也符合健康、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技术要求可能包括以下几点: 1. VOC的限量:规定了涂料产品中VOC的最高允许含量,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2. 性能指标:确保低VOC涂料在性能上能满足相应的使用要求,如耐候性、附着力、光泽度等。 3. 生产和检验方法:规定了涂料的生产过程和检测方法,以保证产品的质量一致性。 4. 标识和标签:要求在产品上明确标注VOC含量等信息,以便消费者选择。
总的来说,GB/T 38597-2020 是一种推动涂料行业绿色转型的重要技术规范。
GB/T 38597-2020 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部分内容预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385972020
JC∕T 2554-2019 蒸养混凝土制品用掺合料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中国涂料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海油 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宁、季军宏、李力、杨建海、薛岩、唐瑛、苏春海、宁淼、王臻
GB/T 38597—2020
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 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的要求、测试方法、判定规则、包装标志、标准的 实施 产品的判定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725一2007色漆、清漆和塑料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GB/T 5206—2015 色漆和清漆术语和定义 7 GB/T6682一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6750—2007 色漆和清漆密度的测定人比重瓶法 GB/T8170一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23985—2009仓 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差值法 GB/T23986—2009 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 34675—2017 辐射固化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GB/T34682一2017含有活性稀释剂的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水性涂料中V(C含量的限量值应符合表 求,溶剂型涂料中VC含量的限量值应符合表2 的要求,无溶剂涂料中VOC含量的限量值应符合表3的要求,辐射固化涂料中VOC含量的限量值应 符合表4的要求。 水性涂料和水性辐射固化涂料均不考虑水的稀释比例。其他类型涂料按产品明示的施工状态下的 施工配比混合后测定。如多组分的某组分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按照产品施工状态下的施工配比规定 的最大比例混合后进行测定。当涂料产品适用于多种场合时,按最严格的限量值执行
表1水性涂料中VOC含量的要求
GB/T 38597—2020表1(续)产品类别主要产品类型限量值/(g/L)底色漆≤380汽车修补用涂料本色面漆≤380底漆≤200中涂≤200车辆涂料轨道交通车辆涂料[动车组、客车(铁道车辆)、城市底色漆≤300轨道交通车辆、牵引机车丁本色面漆≤300清漆≤400底漆≤200轨道交通车辆涂料(货车)面漆≤300底漆≤250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涂料(含中涂≤250零部件涂料)≤300清漆≤300机械设备涂料底漆≤250港口机械和化工机械涂料(含中涂≤200零部件涂料)面漆≤250清漆≤250底漆≤200单组分面漆≤250金属基材防腐涂料底漆≤250建筑物和构筑物双组分中涂≤200防护涂料(建筑用面漆工业防护涂料≤250墙面涂料除外)封闭底漆≤250底漆≤200混凝土防护涂料SZC中涂≤200面漆≤250底漆≤320集装箱涂料中涂≤200面漆≤250底漆≤420包装涂料(不粘涂料)中涂≤300面漆≤270电泳涂料≤200型材涂料氟树脂涂料≤300其他≤2503
GB/T38597—2020表1(续)产品类别主要产品类型限量值/(g/L)船舶涂料上建内部和机舱内部用涂料≤200水性≤120地坪涂料聚合物水泥复合型\50玩具涂料≤420道路及交通标道路标志标线涂料≤150志涂料铁路、公路设施涂料≤300防水涂料\50防火涂料≤80表2溶剂型涂料中VOC含量的要求产品类别主要产品类型限量值/(g/L)木器涂料(限工≤420厂化涂装用)om中涂N500实色漆《520底色漆效应颜料漆N580汽车原厂涂料(乘用车)本色面漆N500单组分≤480清漆双组分≤420本色面漆N500汽车原厂涂料(载货汽车)清漆≤480底漆《420中涂汽车原厂涂料[客车(机动车)≤420本色面漆≤420车辆涂料清漆≤420底漆《540中涂M540汽车修补用涂料本色面漆《540清漆≤420底漆≤420轨道交通车辆涂料[动车组、客车(铁道车辆)、城市中涂《420轨道交通车辆、牵引机车」本色面漆≤420清漆≤420底漆≤420轨道交通车辆涂料(货车)面漆≤4204
GB/T38597—2020表2(续)产品类别主要产品类型限量值/(g/L)底漆≤420中涂≤420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涂料(含单组分≤480面漆零部件涂料)双组分≤420单组分≤480清漆机械设备涂料双组分≤420车间底漆(无机)≤580底漆≤420港口机械和化工机械涂料(含中涂≤420零部件涂料)面漆≤450工业防护涂料清漆≤480车间底漆(无机)≤580无机锌底漆≤550单组分≤500金属基材防腐涂料底漆≤450W建筑物和构筑物中涂≤420防护涂料(建筑用双组分墙面涂料)面漆≤450清漆≤480kqg底漆≤450混凝土防护涂料(含铁路混凝中涂土桥面用薄涂型防水涂料)≤420面漆≤450车间底漆(无机)≤580无机锌底漆≤550底漆其他≤450面漆≤450船舶涂料通用底漆/压载舱漆≤350I型和II型≤450防污漆II 型≤400特种涂料(耐高温漆、耐化学品漆等)≤500地坪涂料≤250道路及交通标道路标志标线涂料≤150志涂料铁路、公路设施涂料≤300单组分≤100防水涂料多组分≤505SAG
GB/T 38597—2020
表3无溶剂涂料中VOC含量的要求
产品按GB/T3186的规定取样,也可按商定方法取样。取样量根据检验需要确定。
5.2.1施工状态判定
进行途,如施途无障值 厚度能控制在产品规定的范围内,涂膜外观符合产品明示的质量标准规定的要求,则判定为“与 工状态相符”。 注:如实验室无法模拟施工工艺,可在实际涂装现场进行确认与取样
B/T6750一2007的规定进行,试验温度为(23土
5.2.2.2水性涂料中VOC含量
按GB/T23986一2009的规定进行。色谱柱采用中等极性色谱柱(6%氰丙苯基/94%聚二甲基硅
GB/T 385972020
虱烷毛细管柱),标记物为已二酸二乙酯。称取试样约1g。水分含量的测定,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 VOC含量按GB/T23986—2009中10.4计算
5.2.2.2.2其他水性涂料中VOC含量
先按附录A的规定,测定水性涂料中水分含量。 如涂料中水分含量大于或等于70%(质量分数),按GB/T23986一2009的规定进行。色谱柱采用 中等极性色谱柱(6%氰丙苯基/94%聚二甲基硅氧烷毛细管柱),标记物为已二酸二乙酯。称取试样约 1g。VOC含量按GB/T23986—2009中10.4计算。 如涂料中水分含量小于70%(质量分数),按GB/T23985一2009的规定进行。不挥发物含量按 GB/T1725一2007的规定进行,称取试样约1g,在(105土2)℃条件下烘烤1h。VOC含量按 GB/T23985—2009中8.4计算
5.2.2.3溶剂型涂料中VOC含量
不含活性稀释剂和水的溶剂型涂料按GB/T23985一2009的规定进行。不挥发物含量 3/T1725一2007的规定进行,称取试样约1g,在(105土2)℃条件下烘烤1h。不测水分,水分含量 零。不含活性稀释剂和水的溶剂型涂料中VOC含量的计算,按GBT23985一2009中8.3进行, 含活性稀释剂的溶剂型涂料按5.2.2.4的规定进行。 有意添加水的溶剂型涂料按GB/T23985一2009的规定进行。不挥发物含量按GB/T1725一 规定进行,称取试样约1g,在(105士2)℃条件下烘烤1h;水分含量的测定,按附录A的规定进 OC含量的计算,按GB/T23985一2009中8.4进行。N
5.2.2.4无溶剂涂料中VOC含量
按GB/T34682一2017的规定进行。不挥发物含量测定时的放置时间为标准试验环境[温度(2 ℃;相对湿度(50士5)%下放置24h.或按产品说明书要求时间放置,但放置时间不大于7d。大 分GB∕T 37992-2019 燃气燃烧器和燃烧器具用安全和控制装置 特殊要求 自动截止阀的阀门检验系统,水分含量设为零。 VOC含量的计算,按GB/T34682一2017中8.3进行
5.2.2.5辐射固化涂料中VOC含量
按GB/T34675←2017的规定进行。 水性辐射固化涂料中VOC含量的计算,按GB/T34675一2017中8.4进行,水分含量的测定,按附 录A的规定进行。 非水性辐射固化涂料中VOC含量的计算,按GB/T34675一2017中8.3进行,不测水分,水分含量 设为零。
6.1检验结果判定,按GB/T8170一2008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 6.2在检验报告中标明施工状态下VOC含量时,按5.2.1的规定进行施工状态判定 6.3施工状态判定和VOC含量均达到本标准的要求时,产品为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7.2包装标志上或产品说明书中应明确施工状态下的施工配比 7.3包装标志上或产品说明书中应标明符合本标准的分类、产品类别和产品类型(或施涂方式) .4含有活性稀释剂的溶剂型涂料应在包装标志上或产品说明书中明示。 7.5有意添加水的溶剂型涂料应在包装标志上或产品说明书中明示。 7.6对于聚氨酯类、环氧类等多组分固化的涂料应在包装标志上或产品说明书中标明适用期
8.1粉末涂料、无机建筑涂料(含建筑无机粉体涂装材料)、建筑用有机粉体涂料产品中VOC含量通常 少,属于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 8.2涂装现场对施工状态下的涂料产品抽查时,对于多组分固化的涂料品种抽样检验,应在产品适用 期内进行检验。 X
8.1粉末涂料、无机建筑涂料(含建筑无机粉体涂装材料)、建筑用有机粉体涂料产品中VOC含量通常 少,属于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 8.2涂装现场对施工状态下的涂料产品抽查时,对于多组分固化的涂料品种抽样检验,应在产品适用 期内进行检验。 X
GB/T38597—2020
GTCC-001-2018 铁路贯通地线-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水分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