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15566.9-2012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9部分:旅游景区简介:
GB/T 15566.9-2012《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9部分:旅游景区简介》是中国国家标准,主要规定了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wayfinding system)的设计与设置原则,以及对旅游景区简介部分的具体要求。以下是部分内容概述:
1. 设计原则:系统设计应遵循直观性、一致性、可读性和可达性的原则,确保游客能够轻松、快速地找到所需信息。设计应考虑不同游客群体的需求,包括视力障碍、听力障碍、语言障碍等。
2. 信息内容:旅游景区简介部分应包括但不限于景区的历史文化背景、主要景点简介、开放时间、门票信息、交通路线、服务设施等。同时,还应提供景区地图和重要提示,如安全提示、禁止行为等。
3. 设备选择:推荐使用清晰易读的字体和颜色,选择适当的大小以适应各种距离和视角。信息展示设备应选择耐用、防水、防紫外线的材料,确保在各种环境下的可用性。
4. 系统布局:系统布局应合理,便于游客跟随,避免信息过载和冲突。同时,考虑到游客的行进方向,信息的顺序和位置应恰当。
5. 更新维护:定期更新和维护信息,确保其准确性和时效性,以满足游客的实时需求。
6. 无障碍设计:对于有特殊需求的游客,如轮椅用户,应提供无障碍通道和无障碍信息设施。
此标准旨在规范和提升旅游景区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提升游客的游览体验。
GB/T 15566.9-2012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9部分:旅游景区部分内容预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旅游景区导向系统构成 总则 周边导人系统 6.1设置范围· 6.2设置要求 游览导向系统 7.1设置范围: 7.2信息分级 7.3导向要素的设计 7.4导向要素的设置 导出系统 8.1设置范围 8.2主要交叉路口 8.3出口 8.4停车场 时录A(资料性附录) 导向要素设计和设置示例
GB/T15566《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民用机场; 第3部分:铁路旅客车站; 第4部分:公共交通车站; 第5部分:购物场所; 第6部分:医疗场所; 第7部分:运动场所; 第8部分:宾馆饭店; 第9部分:旅游景区; 第10部分:街区; 第11部分:机动车停车场; 本部分为GB/T15566的第9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9)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旅游局、颐和园、北京动物园。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邹传瑜、白殿一、汪黎明、张亮、白首同、陈永权、王保强、张茜。
GB∕T 21937-2008 土方机械 履带式和轮胎式推土机的推土铲 容量标定本部分为GB/T15566的第9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9)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旅游局、颐和园、北京动物园。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邹传瑜、白殿一、汪黎明、张亮、白首同、陈永权、王保强、张茜。
GB/T 15566.92012
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习 第9部分:旅游景区
4旅游景区导向系统构成
根据景区导向系统的功能及游客需求,景区导向系统由以下相互关联的三个子系统构成 周边导入系统; 游览导向系统; 导出系统。 4.2景区导向系统由以下导向要素构成: 位置标志; 导向标志;
根据景区导向系统的功能及游客需求,景区导向系统由以下相互关联的三个子系统构成: 周边导入系统; 游览导向系统; 导出系统。 4.2景区导向系统由以下导向要素构成: 位置标志; 导向标志:
公共交通车站、码头至旅游景区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场
6.2.1应按照GB5768.2的要求设计和设置旅游区标志,如在旅游景区周边的道路为游客设置旅游 景区人口的导向标志,为车辆设置旅游区标志和机动车停车场导向标志。 6.2.2在临近旅游景区的公共交通车站附近,宜设置旅游景区入口的导向标志。 6.2.3机动车停车场导向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T15566.11的要求。
游览导向系统是引导游客在旅游景区内活动的导向系统,其设置范围为旅游景区内。
7.2.2应优先提供满足下述条件的旅游景点信息:
7.2.2应优先提供满足下述条件的旅游景点信息 在旅游景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即标志性景点): 有固定的对外服务时间
7.2.2应优先提供满足下述条件的旅游景点1
7.3 导向要素的设计
GB/T15566.92012
7.3.1.1图形标志的辅助文字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例如GB/T10001.1中含义为“人口”的图形符 号,在旅游景区中其辅助文学可为“团队入口”(参见附录A图A,1)。 7.3.1.2游览导向系统的设计风格宜与旅游景区的景观类别(自然类、历史类、现代类等)和环境相 协调。
位置标志分为单一图形符号、单一文字、图形符号和文字组合三种形式,其中: 单一图形符号形式宜仅用于表示认知度、理解度高的图形符号,如公共卫生间; 单一文字形式宜仅用于没有标准图形符号的旅游景区(或旅游景点)的位置标志
7.3. 3 导向标志
单一图形符号形式宜仅用于表示认知度、理解度高的图形符号,如公共卫生间; 单一文字形式宜仅用于没有标准图形符号的旅游景区(或旅游景点)的导向标志。 .3.3.2当导向标志同时提供游览信息和公共设施信息时,两种信息应分别集中布置并用适宜的方法 如颜色)进行区分(见图1和图A,2),其中,道路信息因与游客的游览需求关系较不密切,宜单独设置
图1多种信息的设计示例
7.3.3.3当导向标志上有多个不同方向的目的地时,应按照向前、向左和向右的顺序布置(见图1)。 7.3.3.4当导向标志上同一方向有多个目的地时,目的地的排列顺序应按照由近及远的空间位置从」 至下集中排列(见图2)。
图2空间位置与布局关系
7.3.4.1信息板分为景区介绍、景观说明、楼层信息三种,其设计均应符合GB/T20501.3的要求。 7.3.4.2景区介绍应说明全景区的概况和主要旅游景点。 7.3.4.3景观说明应说明某景观的主要内容,不同类别旅游景点的景观说明的内容应突出自身特色 如地质公园的景观说明应说明地质地貌性质、构造特征、形成年代、科学价值、环境价值等。 7.3.4.4楼层信息应给出本楼层内各种旅游服务和旅游设施的信息
7.3.5.1平面示意图应提供游览和公共设施信息,且设计应符合GB/T20501.3的要求。 7.3.5.2在设计时,平面示意图宜辅以全景图(参见图A.3),以帮助游客确定所处位置。 7.3.5.3可在平面示意图上标示出推荐的游览路线,例如根据所需游览时间的长短标示推荐路线。 7.3.5.4为了便于游客辨认平面示意图中的建筑物,可采用二维图(参见图A.3)或三维图(参见 图A.4)表示建筑物,但在同一游览导向系统中不应同时使用这两种图。同一游览导向系统中应采用 共同视点绘制建筑物。建筑物的二维图或三维图应反映建筑物的外观轮廊和视觉特征,且在平面示意 图中的位置应与实际保持一致。在平面示意图中采用三维图表示的建筑物的方向宜与实际保持一致 如:实际环境中朝南的建筑在平面示意图中也朝南
街区导图应提供旅游京区所 GB/T20501. 4的要求。
7.3.7.1便携印刷品分为导游图、导游手册和门票三种,宜提供旅游景区内景区分布、公共设施分布和 旅游景区地理位置等信息。 7.3.7.2导游图和导游手册宜根据旅游景区特点、游览时间向游客推荐游览线路,如半日游、一日游及 夜景游览线路等。 7.3.7.3门票除了在正面明示种类、票价、涵盖景点(或项目)、有效期等信息以外,还宜利用门票背面 提供全景区示意图和游览路线等
7.4.1售票处 7.4.1.1应在售票处的上方或者附近位置设置位置标志
7.4.1.2售票处应对所提供的票务服务予以说明,如种类、价格、所涵盖项目
7.4.1.2售票处应对所提供的票务服务予以说明,如种类、价格、所涵盖项目等。 7.4.1.3售票处如具有其他服务功能,应设置相应的标志或文字,如失物招领。
DB11∕T 388.3-2015 城市景观照明技术规范 第3部分:干扰光限制GB/T15566.92012
7.4.2.1应在入口附近(宜为人口外侧的显著位置设置大幅面全景图 7.4.2.2应在人口处设置旅游景区的位置标志。 7.4.2.3 应按照GB/T15566.1的规定在旅游景区人口处设置人口的位置标志。 7.4.2.4 应在无烟景区的人口的显著位置设置“请勿吸烟”标志。 7.4.2.5 当有多个人口(如团队入口、散客人口、无障碍入口等)时,应分别设置各人口的位置标志。标 志由图形符号和相应中英文(中文如“团队人口”“人口”“无障碍入口”)组成(见图A.1)。
导出系统是引导游客离开旅游景区的导向系统,其设置范围为旅游景区至旅游景区机动车停车场 非机动车停车场、周边公共交通车站、码头
应在旅游景区内主要交叉路口设置旅游景区出口的导向标志
8.3.1出口的上方或者出口一侧应设置出口的位置标志。 8.3.2出口内侧应设置周边区域的街区导向图。 8.3.3出口外侧应设置停车场导向标志、周边公共交通站点导向标志以及出租车上客区位置
车停车场出口外应设置道路交通标志以便提供厂
《高速公路紧急电话系统 JT/T 703-2007》GB/T15566.92012
GB/T15566.92012
图A.3辅以全景图的平面示意图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