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4月)

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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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4月)简介:

《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是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0年4月发布的一份指导性文件。这份导则旨在为浙江省内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供技术依据和参考,以促进和规范老旧小区的更新和提升。

该导则涵盖了多个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

1. 改造原则:强调改造应遵循科学规划、人性化设计、节能环保的原则,充分考虑居民需求和社区功能。

2. 改造内容:涵盖基础设施改造(如供水、供电、排水、道路、绿化等)、建筑结构和外立面改造、公共空间提升、智能化设施的安装、以及社区服务设施的完善等。

3. 历史文化保护:强调在改造过程中保护历史风貌和文化遗产,传承城市记忆。

4. 绿色低碳:倡导使用绿色建筑材料和技术,推广节能措施,提高居住环境的舒适度和可持续性。

5. 社区治理:鼓励社区居民参与改造过程,提升社区自治能力,构建和谐宜居的邻里关系。

这份导则的出台,对于推动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4月)部分内容预览:

企业、业主委员会、其他自管组织、辖区单位、政府相关部 门等共同参与的小区议事协调委员会甬DX∕JS 014-2021 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图数字化管理细则,协商解决小区物业管 理过程中的重要事项。 5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模式的,可通过招投标或其他业 主认可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会、物业企业等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后续长效维护及日常改 造工作机制,巩固综合改造提升成果。

8.2.3通过智能化管理实现人工维护成本的降低,在

施提高补助力度,提升企业积极性和居民自主性。

用词说明 为方便各使用者准确执行该导则,对导则中出现词条作 以下说明: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梢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是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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