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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1379-2019-T:岩棉工厂设计标准(无水印,带书签)简介:
GB 51379-2019《岩棉工厂设计标准》是一部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发布并实施的工程技术标准。该标准主要针对岩棉工厂的设计,内容涵盖了岩棉生产过程中的工厂布局、建筑设计、工艺设备、消防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与安全等多个方面。岩棉是一种常用的绝热、吸音材料,其工厂设计标准的出台,旨在确保岩棉工厂的生产过程高效、安全,并符合环保要求,保护工作人员的健康,防止环境污染。
以下是标准的一些主要内容: 1. 工厂选址与总平面布置:规定了岩棉工厂的选址原则和工厂内部的平面布局要求。 2. 建筑设计:包括厂房、仓库、办公区等的结构、防震、防火设计。 3. 生产工艺:详细规定了岩棉的生产工艺流程,设备选型及操作要求。 4. 安全防护:对防火、有毒有害气体控制、防尘、防噪声等进行规定。 5. 环境保护:要求工厂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达到环保标准。 6. 职业健康与安全:强调了对员工的健康管理、防护设施的配备及应急处理措施。
这个标准的实施对于规范岩棉行业生产,提升产品质量,保障企业及周边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GB 51379-2019-T:岩棉工厂设计标准(无水印,带书签)部分内容预览:
8.6.1固化工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8.6.1固化工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固化工艺应满足不同规格产品对粘结剂固化、表观质量 力学性能、外形尺寸的要求,固化速度应在线可调; 2固化炉循环热风系统应采用比例调节燃烧器,并宜独立分 区控制; 3 热风系统应设置独立排湿管路,并应设置烟气处理设施; 4 燃料、冷却水和压缩空气接口的设置应满足固化工艺 要求。 8.6.2 冷却工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冷却工艺设计应满足不同规格产品固化后快速降温的 要求; 2冷却输送机前端设计应采用活动式结构; 3冷却风风量及压力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及产品规格确定;
设宜设置冷却风排放处理设施
1纵切工序宜采用无尘切割装置,采用有尘切割装置时 设计收尘系统; 2纵切装置各刀盘宜设置单独升降装置,并应具有快速 能; 3压缩空气、收尘风接口应满足纵切工艺要求
2纵切装置各力盘宜设置单独升降装置试析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论文,并应具有快速切换 功能; 3压缩空气、收尘风接口应满足纵切工艺要求。 8.7.3横切工序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横切工序宜采用无尘切割装置,采用有尘切割装置时应配 套设计收尘系统: 2横切装置设计应采用数控切割技术; 3 压缩空气接口、收尘风接口应满足横切工艺要求。 8.7.4 碎边工序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满足碎边全部回用的要求,碎边处理能力应与生产规模 相匹配; 2 碎边装置两侧力盘应采用独立调节装置。 8.7.5 生产线宜设置废品储存回用装置。 8.7.6产品切割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绝热用岩棉、矿渣棉 及其制品》GB/T11835、《建筑用岩棉绝热制品》GB/T19686和 《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GB/T25975的有关规定。
1横切工序宜采用无尘切割装置,采用有尘切割装置时应配 套设计收尘系统; 2横切装置设计应采用数控切割技术; 3压缩空气接口、收尘风接口应满足横切工艺要求。 8.7.4碎边工序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8.7.4碎边工序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8.8.1岩棉生产线可根据产品方案选配贴面机组、开条机组、卷 毡机组等制品加工单元。
8.8.1岩棉生产线可根据产品方案选配贴面机组、开条机组、卷
贴面工艺应满足不同产品表观质量和性能的要求,岩棉制
品与贴面材料应在线贴合; 2 贴合宜采用喷涂、辊涂、热熔等工艺: 3贴面装置应与生产规模相匹配,并应具有贴面材料在线纠 偏功能
8.8.3开条工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8.8.4头 卷毡工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卷毡工艺应根据产品的用途和性能要求确定; 2 卷毡装置应与生产规模相匹配,宜具有自动包装功能 3压缩空气接口、冷却水接口应满足卷毡工艺设计要求。
8.9.1 产品包装工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包装工艺应与产品方案、生产规模相匹配: 2 包装工艺宜选用自动分冻、叠板(条)、包装、码垛装置: 3 产品宜采用热收缩膜包装。 8.9.2 成品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成品库应按产品方案采用分区存储设计;
8.9.2成品库应符合下列规定:
8.9.2成品库应符合下列规
1成品库应按产品方案采用分区存储设计; 2成品库内应设置与堆存、外运相匹配的运输、装卸设备,并 宜设置装卸平台: 3成品库储存量可按不小于7d的生产量计算
8.10.1 岩棉工厂应设置物理实验室和化学实验室。 8.10.2 实验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试验仪器和设备应满足产品质量检测的需要; 2 物理实验室应配备测定纤维直径、渣球含量、尺寸偏差、抗
拉(压)强度等物理特性的检测装置; 3化学实验室应配备能测定原料与制品主要化学组分的检 测器具和装置。
安小尔,尔玩儿火 艺流程分区设置子控制系统,并应采用技术先进、性能可靠、安全 适用的控制系统及控制算法。
9.1.2生产线应设中心控制系统,中心控制系统宜采用
9.1.5控制系统接地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物
规范》GB5005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 《电子工程防静电设计规范》GB50611和《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 定》HG/T20513的有关规定。
9.2配料系统自动控制
9.2.1配料控制系统宜由可编程控制器(PLC)加操作员站组成 组态界面应显示各设备单元实时状态。 9.2.2配料输送区应设置视频监控,配料控制系统应具备皮 带跑偏报警及连锁停机功能,并应在中心控制室设置远程急停 按钮。
9.2.3配料控制系统应具有配方设置、称量管理、流程
报警、打印制表、历史数据管理等功能
9.3熔制过程自动控制
9.3.1熔制过程温度、压力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冲天炉助燃风温度检测点应设置在助燃风进风阀与冲天 炉进风口之间: 2冲天炉冷却水进、出水温度检测,宜各自设置2支独立测 温元件;冲天炉冷却水进水管应设置压力传感器,并宜设置指针式 压力表; 3高温袋式除尘器烟气进口及金属换热器进口温度检测,宜 各自设置2支独立测温元件; 4焚烧炉炉膛内应设温度测量装置,测温元件宜使用耐火焰 冲刷保护套管。
9.3.2熔制过程的控制系统应符
1熔制控制系统应具有冷却水系统温度、压力检测及报警 功能; 2冲天炉出口烟气压力应自动控制,并应设置一氧化碳 (CO)浓度超标报警装置; 3冲天炉烟气系统宜设温度检测、控制及报警装置; 4焚烧炉燃烧控制应设置就地操作箱,远程操作信号应接入 中心控制系统; 5金属换热器进口掺冷风控制系统应具有手动控制及自动 控制功能,
9.3.3高温袋式收尘器的远程操作信号应接入中心控制
9.3.4过程量测量单元应采用不间断电源供电,应急供电时间不
3.4过程量测量单元应采用不间断电源供电,应急供电时 宜少于30min。
9.4成形过程自动控制
9.4.1成形过程自动控制系统应包括成纤、集棉、铺棉、成毡、打 褶、固化、冷却及切割工段的生产过程自动控制,
9.4.9生产线设备间速度跟踪宜采用通信方式。
9.5公用站房自动控制
9.5.1公用站房自动控制系统宜预留满足智能工厂发
双店按口 9.5.2 各站房设备运行、警告及故障信号应纳人中心控制系统。 9.5.3站房的自控控制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 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 有关规定。
9.6.1 生产线过程控制、先进控制、安全保护控制柜宜设置在中 心控制室内。 9.6.2 中心控制室宜设置生产线视频监视系统、通信对讲系统 中
9.6.1生产线过程控制、先进控制、安全保护控制柜宜设置在中 心控制室内。
9.6.1生产线过程控制、先进控制、安全保护控制柜宜设置在中
9.6.3中心控制室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控制室
HG/T20508的有关规定。
9.6.4中心控制室宜布置在冲天炉操作平台附近。
9.6.4中心控制室宜布置在冲天炉操作平台附近,
9.7计算机集成管理系统
9.7.1 中心控制系统宜具有可扩展的主流通信数据接口。 9.7.2 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应设置生产消耗管理子系统。 9.7.3 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应设置生产线运行状况管理子系统。 9.7.4 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各子系统宜相对独立、功能完整。 9.7.5 设备组网时可采用远程维护组网方案,系统局域网接入公
9.7.4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各子系统宜相对独立、功能完整。 9.7.5设备组网时可采用远程维护组网方案,系统局域网接入公 共互联网时应加装硬件防火墙
钢方来,尔儿数内 共互联网时应加装硬件防火墙
共互联网时应加装硬件防火
10.1.1建筑与结构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环境保护、气候特 点,以及采光、通风、防寒、隔热、防水、防雨、隔声等要求确定。 10.1.2建筑围护结构材料选型应满足保温、隔热、隔声、防火、防 潮、环保、易清洁等要求。 10.1.3联合厂房的平面布局和构造处理,宜避免人流和物流运 愉对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 10.1.4有采暖要求车间的屋面和墙面应设置保温措施。 10.1.5厂房内通道宽度应满足人员操作、物料运输、设备安装和 检修、人员疏散等要求。 10.1.6建筑结构设计宜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并宜符合 建筑模数制和标准构配件的规定。
表10.1.7建(构)筑物安全等级
.8改建、扩建工程的建筑与结构设计应与原有建筑衔接 改造方案,应使新老结构妥善结合,并应便于施工。
10.2.1生产厂房宜采用联合厂房建筑形式,联合厂房宜包括熔
.1生产厂房宜采用联合厂房建筑形式《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 建标101-2007》,联合厂房宜包括 间、制品车间及辅助用房。 .2联合厂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联合厂房的熔制车间宜采用多层混凝土框架结构或钢框 架结构,制品车间宜采用天跨度的混凝土排架结构或门式刚架轻 型房屋钢结构,熔制车间与制品车间之间应设置变形缝; 2制品车间内,集棉工段的梁下净空不宜低于12m,成及 后续生产工段的梁下净空不宜低于8m,屋面应设置通风设施; 3熔制车间的熔制工段、粘结剂工段,制品车间的集棉工段 应设有排水沟,并应满足工艺布置要求; 4车间宜采用天然采光、自然通风; 5车间宜采用耐磨地面,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 设计规范》GB50037的有关规定
10.3.1烟岗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烟窗设计规范》GB 50051的有关规定。 10.3.2水池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 构设计规范》GB50069的有关规定。 10.3.3构筑物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 规范》GB50191的有关规定
10.4.1建(构)筑物楼面均布活荷载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按 表 10. 4. 1确定。
GB∕T 18371-2001 连续玻璃纤维纱.4.1建(构)筑物楼面均布活荷载
注:特殊功能楼面的荷载由工艺专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