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L 492-2011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简介:
SL 492-2011《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是中国水利水电行业的一部重要标准,它为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科学的指导和规范。该规范发布于2011年,其主要内容包括:
1. 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要求在工程设计的早期阶段,对工程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详细评估,包括对生态环境、水文、地质、生物多样性、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影响。
2. 环境保护措施:规定了工程设计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如生态保护与恢复、水资源保护、噪声与振动控制、废弃物处理和污染物排放控制等,以减少工程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3. 环境监测与管理:强调了工程运行期间的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要求,确保工程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4. 绿色设计理念:鼓励和推广绿色、低碳、循环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理念,促进工程与环境的和谐共生。
5. 法规与政策符合性:强调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总之,SL 492-2011《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对于保障水利水电工程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重目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SL 492-2011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6.4.2应按GB18597、GB18598等有关危险废物处理规定
7.1.1土壤环境保护内容应包括土地退化防治和底泥污染防 治等。 7.1.2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应明确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的配置、 布局、规模和管理方案。 7.1.3对工程临时占地造成的土壤质量下降,应提出恢复和提 高土壤质量及合理利用措施。
7.2.1土地退化防治措施内容应包括土壤潜育化、沼泽化、盐 减化防治等。 了.2.2土壤潜育化和沼泽化防治措施应包括工程、生物和管理 措施。 1工程措施应明确防渗、排水工程的位置、布局、规模、 工程量等。 2生物措施应提出调整土地利用方式、改变作物种植结构 与耕作方式等。 3管理措施应明确灌溉方式、灌溉定额、整地方式等。 7.2.3土壤盐碱化防治措施应包括工程、生物和管理措施。 1工程措施包括防渗、截渗、排水等措施。防渗措施应 明确工程型式、规模和工程量等。截渗、排水措施应明确采用 明沟、暗管、机井等工程型式,提出工程布局、规模和工程 量等。 2生物措施宜提出适宜盐碱地种植的树种或草种、整地方 式、幼林抚育等。 3管理措施应明确控制地下水位、合理灌溉等管理方式。
7.2.1土地退化防治措施内容应包括土壤潜育化、沼泽化、盐 碱化防治等。
GB∕T 16895.23-2005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6-61部分:检验-初检7.2.1土地退化防治措施内容应包括土壤潜育化、沼泽化、盐
1工程措施应明确防渗、排水工程的位置、布局、规模、 工程量等。 2生物措施应提出调整土地利用方式、改变作物种植结构 与耕作方式等。
1工程措施包括防渗、截渗、排水等措施。防渗措施应 明确工程型式、规模和工程量等。截渗、排水措施应明确采用 明月沟、暗管、机井等工程型式,提出工程布局、规模和工程 量等。 2生物措施宜提出适宜盐碱地种植的树种或草种、整地方 式、幼林抚育等。 3管理措施应明确控制地下水位、合理灌溉等管理方式
7.3.1应根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复核污染底泥的性质、 数量、污染途径等,确定底泥的处置方式。 7.3.2底泥后期用作农地和林地的应符合GB15618的规定。 清淤底泥用于农田应符合GB4284的规定。 7.3.3底泥处置采取覆土措施时应明确覆土位置,清洁土质量、 来源、厚度、数量。 了.3.4底泥处置采取防渗措施时应确定防渗范围、深度、工程 量等。
8.1.1人群健康保护宜以防治工程建设引起环境变化带来的传 染病和地方病传播和流行为目标。 8.1.2人群健康保护措施应包括检验检疫、疾病防治、卫生清 理、饮用水安全和管理措施等。 8.1.3施工场地卫生清理,应根据清场后的土地用途提出场地 平整、环境卫生、污染物清理等措施设计
8.2.1应落实工程施工区和移民安置实施医疗保健和卫生防疫 的机构。
8.3.1人群健康保护宣传计划应包括宣传内容、宣传对象、宣 传形式、宣传时间等。
1血吸虫病防治设计应按照SL/Z318的要求,提出杀灭 钉螺和改造钉螺繁衍环境的措施,防止钉螺扩散措施,明确灭螺 方法、设施类型、位置、范围和工程量等。 2应提出灭杀鼠类等宿主动物的措施,包括灭杀时间、范 围、药物、灭杀器械、监测计划等。 8.3.3虫媒传染病防治措施设计应提出灭杀蚊、蝇等媒介昆虫 计划,明确灭杀时间、范围、药物种类及数量、杀灭器械种类及 数量、孽生地改造等。
8.3.4介水传染病防治措施设计应包括水源的防护及饮用水消 毒、食品卫生、隔离治疗等。
8.3.5地方性疾病防治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疾病防治设计应包括改善水源水 质和提供新饮用水源措施。 2碘缺之病、大骨节病防治等应在移民安置区、施工区提 出改善饮食卫生的宣传计划,提供碘食盐等措施,
8.4.2库底卫生清理应按《水库库底清理办法》和SL290规
8.4.2库底卫生清理应按《水库库底清理办法》和SL290规定 执行。
8.5.1应明确施工区和移民安置区的饮用水源选址、取水方 式等。
8.5.2饮用水的净化措施设计应明确处理设施、消毒方
剂投放量、投放方式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应符合GB5749 规定。
9.0.1景观保护对象应包括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 园、地质公园及疗养区,城市园林建筑、风景区等重要景观。景 观保护措施应提出景观避让、恢复、协调等措施。 9.0.2工程选点、布置涉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 园、地质公园、疗养区、温泉等重要景观,应采取避让措施,并 明确避让的范围、对象,避免对景观造成破坏。 9.0.3工程建筑物的设计应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 公园、地质公园、疗养区、城市的景观相协调。 9.0.4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疗 养区、温泉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内施工时,应提出宣传教育和保护 景观不造成破坏的措施;位于游览区内的施工场地,应提出设立 围栏、维护景容和游览安全的措施。 9.0.5渣场、料场的布置和迹地恢复宜与绿化、景观建设相结 合,提出林草布置、道路等典型设计,并应符合整体景观保护的 要求。
9.0.6工程景观和绿化设计的布局、高度、造型、风格
等,应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
10.1.1移民安置环境保护内容应包括农村移民安置环境保护, 集镇、城镇迁建环境保护。 10.1.2移民安置对陆生生物、人群健康、风景名胜等采取的保 护措施,应符合3.1节、3.2节和第8章、第9章的规定。
10.2农村移民安置环境保护
10.2.1农村移民生产安置环境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土地开发利用应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结合水土流失防 治,提出宜垦荒坡地改造成水平梯田和中低产田改造的措施,因 地制宜地发展生态农业,增加植被,改善生态环境。 2农田增产措施应避免产生新的化学污染和面源污染,对 使用农药、农膜和化肥提出控制措施。 3发展第二、第三产业,应根据产业政策环境保护要求, 防治产生新的污染。 10.2.2农村移民搬迁安置环境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农村集中开发移民安置区(点)应采取植树造林、营造 新炭林、结合农业生态建设、发展庭院经济等。 2农村集中移民安置区污水处理可采用城镇污水净化沼气池 或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备等。分散安置移民可采用户用沼气池。 沼气池措施设计,应明确沼气池数量、类型、规格、工程量等。
10.2.2农村移民搬迁安置环境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0.3.1迁建的集镇、城镇宜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
.3.1迁建的集镇、城镇宜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明确
11.1.1施工期环境监测内容应包括污废水监测、地表水监测、 地下水监测、环境空气监测、声环境监测、生态调查与监测和土 壤环境监测等。 11.1.2污废水监测设计应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的污废水流 量及污染物浓度监测,监测采样点布置、监测项目及采样频次。 监测方法应采用SL219和HJ/T91、HJ/T92的规定。 11.1.3地表水监测应在工程施工影响水域的上、下游分别布设 监测断面。敏感水域应布设有代表性的监测断面。监测项目、时 段和频次应依据污染物受纳水体的水功能区要求、工程排放的特 征污染物及施工进度安排等因素综合确定。监测方法应符合GB 3838、SL219和HJ/T91的规定。 11.1.4地下水监测内容应包括水位监测和水质监测。监测点 位、监测项目和时段应依据施工对地下水的影响范围、地下水污 染特征、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使用功能和施工进度安排等 因素确定。监测方法应符合GB/T14848、SL/T183和HJ/T 164的规定。
11.1.1施工期环境监测内容应包括污废水监测、地表水监测、 地下水监测、环境空气监测、声环境监测、生态调查与监测和土 壤环境监测等。
11.1.3地表水监测应在工程施工影响水域的上、下游分别布设 监测断面。敏感水域应布设有代表性的监测断面。监测项目、时 段和频次应依据污染物受纳水体的水功能区要求、工程排放的特 征污染物及施工进度安排等因素综合确定。监测方法应符合GB 3838、SL219和HJ/T91的规定。
正污染物及施工进度安排等因素综合确定。监测方法应符合GB 3838、SL219和HJ/T91的规定。 11.1.4地下水监测内容应包括水位监测和水质监测。监测点 立、监测项目和时段应依据施工对地下水的影响范围、地下水污 染特征、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使用功能和施工进度安排等 因素确定。监测方法应符合GB/T14848、SL/T183和HJ/T 164的规定。
1.1.5生态监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DB34∕T 3826-2021 保温板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1监测区位应包括枢纽工程区、淹没区等永久占地和料场、 弃渣场等临时占地区。 2监测对象重点为受保护的珍稀、濒危、特有等陆生动植 物和水生生物。 3监测内容应包括受保护的珍稀、濒危、特有等陆生动植 物和水生生物种类及分布、古树名木、生态敏感区、土壤侵蚀和 林草覆盖状况等。 4监测时段和监测方法应依据施工进度安排和受影响的生
11.1.6环境空气监测内容应包括大气污染源排放状况监测和环 境空气质量监测。监测点位应依据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区域气 象特征、空气质量状况、敏感区分布以及大气污染物的扩散范围 等因素确定。施工区主导风向下风侧应设监控点,上风侧应设对 照点。敏感区域监测范围可适当扩大。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等应 符合GB16297、GB3095的规定。
11.1.7噪声监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监测点位应包括施工场界区、交通运输区、凿岩爆破区 及办公生活区等。 2监测时段分昼间和夜间两个时段。以等效声级Leq为控 制项目。 3监测方法应符合GB3096、GB12524等标准的规定。 11.1.8土壤环境监测内容应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土地退化、底 (污)泥和土壤污染的监测。监测范围、项目和频次应依据土壤 背景情况、影响程度和特征污染物等确定,并应符合GB15618、 HJ/T 166的规定。
11.2运行期环境监控
11.2.1依据工程运行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和环境保护要求,环 竟监控对象包括地表水、地下水、生态、十壤和人群健康等环境 要素,应提出监测范围、点位布设、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及监测 方法,以及资料整编、报送及管理程序的要求。
GB∕T 7920.1-1996 建筑机械与设备通用术语11.2.2地表水监测应包括下列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