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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836.2-2010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第2部分-隔爆型”d“简介:
GB3836.2-2010《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第2部分:隔爆型》是中国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的隔爆型(d)的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的要求。隔爆型是一种常见的防爆电气设备类型,主要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如石油、化工、矿山等行业。
"隔爆型"的防爆原理是通过设计和制造使设备内部的任何可能的火花或高温都不会直接引燃周围爆炸性气体。设备的外壳采用防爆材料,内部结构通过精密设计,确保即使在内部发生故障或短路,产生的火花或高温也不会扩散到外部环境。此外,设备与外部环境之间有适当的间隙,可以防止外部的爆炸性气体进入设备内部。
按照GB3836.2-2010标准,隔爆型设备需要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防爆试验,以确保在规定的爆炸性环境中能够安全运行,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
GB3836.2-2010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第2部分-隔爆型”d“部分内容预览:
12.1隔爆外壳应承受第14章~第16章规定的相关试验。 12.2当几个隔爆外壳组装在一起时,本部分的要求分别适用于每个外壳,并且特别适用于把它们分开 的隔板和穿过隔板的所有绝缘套管和操纵杆。 12.3如果一个外壳包括几个相互连通的空腔或内部零件的排列被分隔,则可能产生比正常压力更大 的压力和压力上升速率。 应通过结构设计尽可能预防这些现象。如果不可能避免这些现象,在外壳设计时应考虑承受更高 的应力。 12.4如果使用铸铁,材料等级应不低于150级(ISO185)。 12.5当某种液体因分解产生的氧气或爆炸性混合物比外壳结构设计针对的爆炸性混合物更危险时, 则在隔爆外壳中不应使用这种液体。但如果对于产生的爆炸性混合物,外壳能承受第14章~第16章 规定的试验合格,则可使用这种液体。但是,电气设备设计的类别还应适合于周围的爆炸性环境。 12.6在I类隔爆外壳中,能承受空气中产生电弧的、且由大于16A额定电流引起电气应力的绝缘材 料(例如在断路器、接触器和隔离开关等开关电器中),按照GB/T4207一2003的规定,其相对泄痕指数 不应小于CTI400M
但是,如果上述绝缘材料虽不能通过此项试验,但其体积被限制到空外壳总容积的1%,或者有合 适的检测装置能在绝缘材料可能分解导致出现危险之前在电源侧断开向外壳供电的电源,它们也可使 用。此检测装置的设置和有效性应得到验证。
适的检测装置能在绝缘材料可能分解导致出现危险之前在电源侧断开向外壳供电的电源,它们也可使 用。此检测装置的设置和有效性应得到验证。 12.7隔爆外壳不应用锌或锌含量高于80%的锌合金制成。 注:锌和锌合金容易迅速降低品质(如抗拉强度性能),尤其是在温暖潮湿的空气中,它们也被认为最具活性。因 此,规定上述限制
注:锌和锌合金容易迅速降低品质(如抗拉强度性能),尤其是在温暖潮湿的空气中,它们也被认为最具活性。因 此,规定上述限制
13隔爆外壳的引入装置
如果所有引人装置符合本章的规定,则外壳的隔爆性能就不会改变。此外,外壳上的公制螺纹孔的 公差等级应为GB/T197—2003和GB/T2516—2003规定的6H或以上,且任何倒角或退刀槽最深处 距外壁表面限制到2mm 外壳上安装电缆引人装置和导管引人装置的螺纹孔应具有螺纹类型和尺寸的标志,例如M25或 1/2NPT(1/2标准锥管螺纹)。可通过以下方法实现: 一在孔旁边按表10中20.3(a)的规定标志具体的螺纹和尺寸,或 一在铭牌上接按表10中20.3(a)的规定标志具体的螺纹和尺寸,或 作为安装说明书的一部分对具体的螺纹和尺寸进行标识,铭牌上的标志按表10中20.3(b)的 规定(通过使用文字或按GB2893一2001和GB2894一2008中规定的符号)。 制造商应在电气设备的说明文件中注明下述内容: a)引人装置的安装位置;和 b)这些引人装置的最大允许数量。 在使用管接头的情况下,每个引入装置上的螺纹式管接头不应超过一个。封堵件不能同管接头 起使用。
电缆引入装置,无论是整体或分开,均应符合本部分、附录C的相关要求,并且在外壳上构成 第5章规定的接合面宽度和间隙WW.OOCCO 当电缆引人装置与外壳构成整体或为该外壳专用时,它们应作为相关外壳的部分进行试验, 当电缆引人装置与外壳分开时: 螺纹连接的Ex电缆引入装置可作为设备进行评定。这类电缆引人装置既不需要承受15.1 规定的试验,也不需要进行第16章规定的例行试验; 其他电缆引人装置可仅作为Ex元件进行评定。
导管密封装置,无论是整体或分开,均应符合本部分、C.2.1.2和C.3.1.2的要求,用术语“导管密 封装置”代替“电缆引人装置”,并且在外壳上构成第5章规定的接合面宽度和间隙。 注:因为该类结构不包括重复使用,所以C.2.1.2关于导管密封装置在规定的复合物固化周期之后能够在不破坏 复合物密封情况下进行装入和拆卸的要求不宜适用 当导管密封装置是与外壳构成整体或为该外壳专用时,它们应作为相关外壳的部分进行试验。 当导管密封装置与外壳分开时: 一螺纹连接的Ex导管密封装置可作为设备评定。这样的导管密封装置既不需要承受15.1规 定的试验,也不需要进行第16章规定的例行试验; 一其他导管密封装置可仅作为Ex元件评定。 3.2.1导管引人只允许用于Ⅱ类电气设备。 13.2.2密封装置,例如采用凝固复合物的填料盒,应作为隔爆外壳的部件设置或直接设置在引人处。 它应满足附录C规定的密封型式试验。已评定的密封装置可由安装单位或用户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说 明书使用。 注:当密封装置直接或通过必要的连接附件安装到外壳上时,密封装置被视为直接安装到隔爆外壳引入处
型式试验应按照下列顺序,在已经进行过GB3836.1一2010的外壳试验的样品上进行 a)按照15.1.2的规定测定爆炸压力(参考压力); b)按照15.1.3的规定进行过压试验; c)按照15.2的规定进行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 试验也可不按这个试验顺序,静态或动态过压试验可在内部点燃不传爆试验之后进行,或者在另 台样机上进行,该样机已经承受了与前面一台样机相同的机械强度试验。在任何情况下,过压试验后外 壳接合面不应有永久性变形,外壳也不应有影响防爆型式的损坏。 通常,外壳应在所有壳内设备安装完整状态下进行试验,但也可用等效的代替。 如果外壳设计成安装各种类型的电气设备及部件,且制造商说明了其详细的安装布置,只要是在爆 炸压力形成的最严酷条件下,并且满足GB3836. 2010的其他安全要求,就可用空外壳进行试验。 如果外壳设计成在拆去内部部分装置后仍能使用的结构,则应在最严酷的条件下进行试验。在这 两种情况下,在防爆合格证中应注明外壳内部充许安装的设备种类以及它们的安装布置。 隔爆外壳可拆卸部件的接合面应在最严酷的装配条件下进行试验,
试验的目的是验证外壳是否能承受内部的爆炸压力。 外壳应进行15.1.2和15.1.3规定的试验。 试验时,若外壳未发生影响防爆型式的永久性变形或损坏,则认为试验合格。此外,在接合面任何 部位的间隙都不应有永久性的增大。
GB∕T 40407-2021 硅酸盐水泥熟料矿相X射线衍射分析方法15.1.2爆炸压力(参考压力)测定
参考压力是在这些试验期间测出的、相对于天气压力最天平滑压力的最高值。为了获得平滑压力, 需要利用一个5×(1士10%)kHz的3dB点低通滤波器。 对于用于低于一20℃环境温度的电气设备,参考压力应按下列方法之一确定: 对于所有的电气设备,参考压力应在不高于最低环境温度下进行测量。 对于所有的电气设备,参考压力可在一般环境温度下使用规定的试验混合物,而在提高试验混 合物压力条件下进行测定。试验混合物的绝对压力(P),单位为kPa,应按以下公式采用 Ta,min,单位为C,进行计算: P=100[293/(Ts,min+273)JkPa 一除旋转电机(例如电动机,发电机和转速计)外的电气设备,包括内部几何结构简单(见附 录D),在空外壳情况下外壳容积不超过3L,考虑不大可能出现压力重叠的设备,参考压力可 在一般环境温度下使用规定的试验混合物,但参考压力按下表所列系数增加。 一除旋转电机(例如电动机,发电机和转速计)外的电气设备,包括内部几何结构简单(见附 录D),在空外壳情况下外壳容积不超过10L,考虑不大可能出现压力重叠的设备,参考压力 可在一般环境温度下使用规定的试验混合物,但参考压力按下表所列系数增加。在这种可选 择的情况下,15.1.3.1中规定的过压型式试验的试验压力应增加至4倍参考压力。1.5倍参 考压力的例行试验是不允许的。
除旋转电机(例如电动机,发电机和转速计)外的电气设备,包括内部几何结构简单(见 录D),在空外壳情况下外壳容积不超过3L,考不天可能出现压力重叠的设备,参考压力 在一般环境温度下使用规定的试验混合物,但参考压力按下表所列系数增加。 除旋转电机(例如电动机,发电机和转速计)外的电气设备,包括内部几何结构简单(见 录D),在空外壳情况下外壳容积不超过10L,考虑不天可能出现压力重叠的设备,参考压 可在一般环境温度下使用规定的试验混合物,但参考压力按下表所列系数增加。在这种可 择的情况下,15.1.3.1中规定的过压型式试验的试验压力应增加至4倍参考压力。1.5倍 考压力的例行试验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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