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1/T 690-2016 城市轨道交通无障碍设施设计规程简介:
DB11/T 690-2016《城市轨道交通无障碍设施设计规程》是一部由中国北京市地方标准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主要针对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无障碍设施设计提出详细要求。该规程的出台是为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的使用者,特别是残障人士、老年人、携带大件物品的乘客等特殊群体的出行便利和安全,实现公共交通的公平、包容性。
该规程涵盖了城市轨道交通无障碍设施的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站台、车厢、出入口、电梯、楼梯、卫生间、售票机、信息系统等的无障碍设计。具体规定了设施的尺寸、坡度、材质、标识、音响提示、导向系统等方面的要求,以满足各类特殊乘客的生理和心理需求,提高他们的出行体验。
例如,规定车站应设置足够的无障碍电梯和坡道,车厢内应设有轮椅区,出入口应有足够的宽度,售票机和信息系统应有大字体和语音提示等。同时,该规程也强调了无障碍设施设计的连续性和一致性,确保从车站到车厢,再到站台的全程无障碍。
总的来说,DB11/T 690-2016是城市轨道交通无障碍设施设计的重要参考依据,旨在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的无障碍建设,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DB11/T 690-2016 城市轨道交通无障碍设施设计规程部分内容预览:
为适应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和网络化发展需要,体现北 京“世界城市”发展目标,进一步促进轨道交通工程无障碍设施的 可持续发展,按照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标准化工作计 划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发布关于《2015年北京市地方标 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要求,由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会同有关参编单位,对原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无障碍 设施设计规程》(DB11/T690一2009)进行了修订。在修订过程中, 编制组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分析总结了原规程的执行情况,特别 是近年来我国和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无障碍建设和运行管理的经 验,同时,借鉴了有关国家先进经验,在此基础上又广泛征求了北 京市有关单位意见,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程共分3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设计要求。 本次修编的主要内容为:增加了出入口地面享平台台阶价处的坡 道做法,细化出入口通道及轮椅坡道的设置要求,增加了车站公共 区增设母要室的相关规定:明确了车站公共区无障碍引导路径的范 围以及各部位盲道设置要求;完善了车站无障碍标识系统等方面的 有关规定。 本规程中第3.7.1条、第3.10.1条、第3.11.1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归口管理,北京城 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解释工作,标准日常管理机 构为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 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 科寄至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北京市西
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北京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北京理工大学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董立新、张继菁、陈曦、张彦、 冯西培、巫江、邱蓉、高灵芝、 李博、赵莞、乔文锦、宫晓东、 间雪燕、汪鹏、刘明 本规程参与编写人:曹跃进、韩 迪、祝京川、韩振梅 公维卿、杨凤英、路宗存、李博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崔志强、吕小泉、曹永刚、崇志国、 王静奎、熊晓红、杨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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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690—2016 3设计要求 3.1一般规定 3.1.1城市轨道交通无障碍设施实施范围应包含下列内容: 1车站站外区域: 2车站站内公共区: 3列车车厢。 3.1.2城市轨道交通无障碍设施的实施部位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车站站前广场、无障碍停车位: 2车站出入口、台阶: 3无障碍楼梯、扶手、栏杆: 轮椅坡道: 5 盲道: 无障碍电梯: 7 自动扶梯: 低位服务设施(低位饮水器、售票窗口等): 9 无障碍检票通道: 10 无障碍厕所、无障碍厕位、母婴室: 11 无障碍车厢: 12 无障碍标识系统。 3.1.3乘客无障碍通行路径为:市政人行道盲道与车站站前广 对应位置一站前广场一无障碍电梯地面亨一无障碍出入口通道 位售票窗口一安检区域一宽通道检票机一付费区无障碍电梯 无障碍候车点。 3.1.4车站站前广场,无障碍电梯地面亭候梯厅、轮椅坡道, 口通道、室外平台、台阶和行李坡道,无障碍楼梯踏步、平台 障碍厕所、厕位,无障碍车厢等地面及盲道应采用防滑的铺装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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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厕所内设置的带坐便器及安全抓杆且方便行动障碍者进出和 使用的带隔间的风位
2.12母婴室motherandbabyroom
设有婴儿打理台、水池、座椅、插座等设施,为母亲提供给婴儿 换尿布、奶或临时休息使用的房间
在车厢中设置轮椅坐席及固定装置、席位标志的车厢。 2.14盲文标志braillesign
2.14直文标志braillesign
使视力障碍者通过手的触摸,了解所处位置、指示方向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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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车站站前广场应与相邻城市道路一侧的人行道连通,两者有 高差时,应设置轮椅坡道, 3.2.2车站站前广场地面应平整、不积水,站前广场地面坡度不应 小于0.2%。 3.2.3车站站前广场设置排水沟时,水沟盖板不得高出地面,滤水 愈子的孔洞宽度不得大于15mm。 3.2.4车站设有停车场时应设置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其数量和要 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有关规定。
3.3车站出入口、台阶
3.3.1地下车站出入口地面亭进出口前应设深度不小于1.8m的平台。 3.3.2站厅位于首层的地上车站,室内外有高差时,应同时设置台 阶和轮椅坡道的无障碍出入口。 3.3.3车站出入口室外台阶旁宜设行李坡道,坡道宽度宜为700mm, 坡度宜与室外台阶坡度相同。 3.3.4车站出入口室外台阶踏步数不得少于3级,踏步宽度宜为 300mm~350mm,高度宜为100mm~150mm 3.3.5设置无障电梯的出入口通道内存在高差时应设轮椅坡道。
3.4无障碍楼梯、扶手、栏杆
3.4无障碍楼梯、扶手、栏杆
3.4.1无原器送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车站无障碍楼梯应采用直线型楼梯,确有困难时,可采用折 返楼梯,但靠墙扶手应保持连续 2楼梯侧面凌空时,在扶手栏杆下端应设高度不小于100mm 的安全挡台: 3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280mm,高度不应大于160mm。同 楼梯梯段的踏步高度、宽度应一致,且不应采用无踢面和直角型
突缘的踏步: 4楼梯上行及下行的第一阶踏步宜在颜色或材质上与平台有 明显区别。 3.4.2扶手、栏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障碍单层扶手高度应为900mm:无障碍双层扶手的上层扶 手高度应为900mm,下层扶手的高度应为700mm: 2扶手形状应易于抓握,扶手截面宜呈园形或园形,圆形扶 手直径应为35mm~50mm 3扶手与栏杆安装应坚固、稳定,杆件节点表面应光洁无毛刺: 4栏杆应采用防止攀爬的构造,垂直杆件水平间的净距不应大 于110mm
3.5.1车站室外轮椅坡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50m,室内轮椅坡道的 净宽不应小于1.2m。 3.5.2轮椅坡道的最大高度和水平长度应符合表3.5.2要求
表3.5.2轮椅坡道的量大高度和水平长度
3.5.3轮椅坡道起点、终点和中间休息平台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 1.50m
3.5.3轮椅坡道起点、终点和申间休息平台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 1.50m
3.6.1盲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车站站前广场、出入口地面亭、出入口通道、站厅和站台公 共区应至少设置一条连续盲道: 2连续盲道应由行进盲道块和提示盲道块组成:
1车站站前广场、出入口地面亭、出入口通道、站厅和站台公 共区应至少设置一条连续盲道: 2连续盲道应由行进盲道块和提示盲道块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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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进盲道断开距离不得超过400mm 4车站范围内所有无障碍设施应与乘客无障碍通行路径相连: 5盲道位置不宜与主客流交叉,且盲道上不得设置其他障碍物。 3.6.2站前广场的盲道颜色宜与市政盲道颜色一致。站内盲道的颜 色宜采用明黄色或与地面颜色反差大的制品, 3.6.3提示盲道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乘客通行的无障碍楼梯在距踏步起点和终点250mm~ 300mm处应设提示盲道,提示盲道宽度宜与楼梯等宽: 2距无障碍电梯门250mm~500mm处应设提示盲道,提示盲 道宽度应从梯门边延伸至电梯门按钮处: 3自动扶梯上、下踏板前及自动人行步道踏板前250mm~ 300mm处应设与无障碍通行路径不相连的提示盲道,且提示盲道宽 度不应小于自动扶梯扶手带之间的水平距离: 4宽通道检票机前250mm~500mm处应设置提示盲道,提示 盲道宽度宜与宽通道检票机等宽: 5安检设施前后两端0.8m~1.0m处应设置提示盲道: 6站厅售票低位窗口前250mm~500mm处应设提示盲道: 7每扇站台门外应设宽度不小于车门的提示盲道(图3.6.3), 并与行进言道相连,言道与站台门之间的距高官为12m
图3.6.3站合门外百道铺装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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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无障碍厕所门前250mm~300mm处应设提示盲道,且应与 行进盲道相连: 9不设行进盲道的出入口通道,应在站厅与出入口通道交界处 靠站厅一侧设置提示盲道: 10车站站前广场内设有台阶或坡道时,应在离台阶及坡道的 起、终点250mm~300mm处设提示盲道
8无障碍厕所门前250mm~300mm处应设提示盲道,且应与 行进盲道相连: 9不设行进盲道的出入口通道,应在站厅与出入口通道交界处 靠站厅一侧设置提示盲道: 10车站站前广场内设有台阶或坡道时,应在离台阶及坡道的 起、终点250mm~300mm处设提示盲道
3.7.1车站公共区站台到站厅、站厅到地面不同层时应设置无障碍 电梯。 3.7.2高差较大的换乘通道内无法设置轮椅坡道时,应设无障碍电 梯。 3.7.3位于城市快速路和主、次干路上的车站,特级和甲级的各类 车站以及换乘车站的出入口,应至少在2个主客流方向设置无障碍 电梯,当车站跨路口设置时,出入口无障碍电梯宜对角布置。 3.7.4无障碍电梯地面亨应设在靠近人行道一侧的道路红线外,候 梯厅和坡道不得侵占人行道最小宽度。 3.7.5无障碍电梯的位置应避开换乘通道进出口等人员密集处,梯 门前等候空间不得影响案客通行。 3.7.6站厅至站台无障碍电梯的梯门位置宜朝向设有无障碍电梯的
3.7.7无障碍电梯轿厢设施与配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厢深度不应小于1.40m,宽度不应小于1.60m: 2电梯门扇关闭时应有非接触式探测器等安全措施: 3轿厢内应设摄像、对讲、电梯运行显示装置和报层音响: 4电梯按钮与文字的颜色应有较大反差 3.7.8位于地面的无障碍电梯应设候梯厅和轮椅坡道,并符合下列 规定: 候梯厅深度不宜小于1.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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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侯梯厅门的净宽不应小于电梯门的净宽: 3候梯厅的室外平台净深度不应小于1.5m,轮椅坡道净宽不应 小于1.5m 4侯梯厅内应设摄像和对讲装置: 5轮楷坡道的设置标准应符合本规程第3.5节的有关要求,
2018年二级建造师机电实务考试真题及答案3.10无障碍检票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