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436-2016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CECS436-2016 连锁混凝土预制桩墙支护技术规范简介:
CECS436-2016《连锁混凝土预制桩墙支护技术规范》是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于2016年发布的一项行业标准,主要用于指导和规范连锁混凝土预制桩墙在基坑支护工程中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这项规范的出台,是为了解决我国城市化建设过程中,基坑支护技术快速发展,而相应的技术规范相对滞后的问题。
该规范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总则:明确了规范的目的、适用范围和执行要求。
2. 术语和符号:定义了在连锁混凝土预制桩墙支护工程中常用的术语和符号,确保行业内的交流无误。
3. 设计要求:包括桩墙的设计原则、荷载计算、桩墙结构设计、地基处理等。
4. 施工技术:规定了预制桩的制作、运输、吊装、接桩、灌注等施工步骤和要求,保证施工质量。
5. 质量控制与检验:制定了从原材料到施工过程,再到最终验收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与检验标准。
6. 安全管理:强调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7. 环境保护:提出了在施工过程中如何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实现绿色施工。
CECS436-2016的发布,对于提升我国连锁混凝土预制桩墙支护工程的技术水平,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基坑支护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CECS436-2016 连锁混凝土预制桩墙支护技术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5.1.1连锁墙支护结构施工不能影响附近建(构)筑物的正常使 用和安全,必要时应采取有效的隔震、防侧向挤土等措施。 5.1.2沉桩机械应结合场地周围环境、土质条件、施工工艺和桩 型要求等综合选取。施工现场应满足沉桩机械承重、运输和施工 要求。
5.1.3连锁桩除采用静力压桩工艺外,尚可根据现场情况采用中
1施工前应结合单桩承载力要求、地层情况、场地情况、桩径 及垂直度要求等合理选取机型和配重; 2静力压桩机和配重的重量应满足压桩力的要求,并应预留 适当的储备系数; 3夹持器表面应平整,对面夹板应与桩轴线平行且相对应: 夹板运行速率应一致。 5.1.5施工现场连锁桩的吊运及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锁桩不宜在施工现场多次吊运,以免引起桩的破损; 2 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及在吊运过程中产生裂缝的连锁桩: 连锁桩应按不同规格、长度及施工流水顺序分别堆放。 5.1.6 接桩与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桩需要接长时,其人土部分桩段的桩头宜高出地面0.5m~ 1.0m,桩的连接可采用端板焊接和机械连接
1施工前应结合单桩承载力要求、地层情况、场地情况、桩径 及垂直度要求等合理选取机型和配重; 2静力压桩机和配重的重量应满足压桩力的要求,并应预留 适当的储备系数; 3夹持器表面应平整,对面夹板应与桩轴线平行且相对应, 夹板运行速率应一致。
连锁桩不宜在施工现场多次吊运,以免引起桩的破损; 2 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及在吊运过程中产生裂缝的连锁桩; 3 连锁桩应按不同规格、长度及施工流水顺序分别堆放。 5.1.6 接桩与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桩需要接长时,其人土部分桩段的桩头宜高出地面0.5m~ 1.0m,桩的连接可采用端板焊接和机械连接。 2下节桩的桩头处宜设导向箍以方便上节桩就位硬泡聚氨酯复合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接桩时上 下节桩段应保持顺直.错位偏差不宜大王2mm
3采用端板焊接方法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对接前,上下端板表面应用铁刷子清刷干净,坡口处 应刷至露出金属光泽,上下节桩之间的间隙,应用铁板 填实焊牢; 2)接桩焊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 程》JGJ81的有关规定; 3)焊接材料的型号、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附有出厂合格 证书、复试报告; 4)焊接时宜先在坡口周围每边对称点焊2点~3点,待上下 桩节固定后再分层施焊,施焊应由两个焊工对角焊接; 5)焊接层数不得少于三层,内层焊必须清理干净后方能进 行施焊外一层。焊缝应饱满连续,不得有任何裂缝或缺 焊等。焊接接桩质量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规定的三级焊缝的要求; 6)应在焊接好的接头自然冷却后才可继续沉桩,冷却时间 不宜少于8min,不得用水冷却或焊好立即沉桩施工。 4采用机械连接时,接头性能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 设计的具体要求。 7连锁桩不宜截桩,当遇特殊情况确要截桩时,应采取有效 确保截桩后连锁桩的质量。截桩应采用锯桩器,不得采用大 向敲击截桩或强行扳拉截桩。单节桩截断后的截余部分不应 支护桩使用。
5.1.8当出现连锁墙局部渗漏水
连锁桩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锁桩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有排水措施; 2长度不大于15m的连锁桩,最下层宜按两支点位置(图
5.2.1)放在垫木上,长度大于15m的连锁桩及拼接桩,最下层应 采用多支点堆放,支点位置应另行验算,垫木应均匀放置且位于同 一水平面:
图5. 2. 1 两支点法位置示意图
3连锁桩应按规格、类型、型号、长度分别堆放,堆放过程中 应采用可靠的防滑、防滚等安全措施,堆放层数不宜超过表5.2.1 的规定,具体层数可结合地基承载力确定:
表5.2.1连锁桩推荐堆放层数
4连锁桩堆放时,带凹槽面应位于两侧面,不得作为上、下面 堆放。
5.2.2连锁桩吊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5.2.2连锁桩吊装应符合下列
1长度不大于15m的连锁桩,宜采用两点吊(图5.2.2)或两 头勾吊法,吊钩与桩身轴线夹角不得小于45°,采用两头勾吊法应 进行吊装验算;
图5.2.2两点吊吊点位置示意图
2长度大于15m的连锁桩或拼接桩,应采用多点吊,吊点位 置应另行验算; 3吊点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土200mm; 4桩身起吊时应以非凹槽面作为受压、受拉面,不得将凹槽 面作为受压、受拉面; 5连锁桩装卸应轻起轻放,不得抛掷、碰撞、滚落。 5.2.3连锁桩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锁桩在运输过程中的支承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5.2.1 条第2款的规定,各层间应设置垫木,垫木应上下对齐、材质一致, 司层垫层应保持同一平面; 2连锁桩运输过程中应采用可靠的防滑、防滚等安全措施
5.3.1当采用静压工艺沉桩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锁墙施工前应依据定位控制点引测墙体定位轴线,经验 收后进行连锁桩桩位放线,放出的桩位经检查无误后方能进行压 桩施工; 2连锁桩静压施工过程中,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施工段 长度进行分段施工,每个施工段应先在确定好的位置压入第一根 桩,然后以第一根桩为中心,左右对称施工; 3连锁墙每个施工段中连锁桩的施工顺序应符合本规范附 录K的有关规定。 5.3.2当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采用引孔法压桩时,应配备螺旋钻 孔机等成孔设备,或在压桩机上配备专用的螺旋钻,引孔压桩法质 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引孔宜采用螺旋钻干作业法施工,引孔的垂直度偏差不宜 大于0.5%; 2引孔作业和压桩作业应连续进行,间隔时间不宜大于 12h,在软土地基中不宜大3h,
5.3.3静力压桩以桩长和桩顶标高满足设计要求为终压条件,施工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压桩时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0.5%,相邻桩位垂直度偏差不宜大于0.2%;2单根桩宜一次性连续静压到底;3环境保护要求较高时,应控制日压桩量。5.3.4压桩过程中应测量桩身的垂直度,当桩身垂直度偏差大于0.5%时,应找出原因并设法纠正,不得用移动机架等方法强行纠偏。5.3.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暂停压桩作业,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1压力表读数显示情况与勘察报告中的土层性质明显不符;2桩难以穿越具有软弱下卧层的硬层;实际能够压人的桩长与设计桩长相差较大;4出现异常响声,压桩机械工作状态出现异常;5桩身出现纵向裂缝和桩头混凝土出现剥落等异常现象;6桩身夹持机具打滑;压桩机下陷严重不能保证桩身垂直度。5.3.6静压送桩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测量桩的垂直度并检查桩头质量,合格后方可送桩,压桩、送桩作业应连续进行;2送桩应采用专制钢质送桩器,不应将工程桩用作送桩器。5.3.7当地基土为饱和淤泥、淤泥质土及黏性土时,宜采取引孔、设置塑料排水板或袋装砂井等措施消减超孔隙水压力。在压桩施工过程中应对总桩数10%的桩设置上涌和水平偏位观测点,定时检测桩的上涌量及桩顶水平偏位值,当上涌和水平偏位值较大时,应采取复压等措施。5.4注浆连锁5.4.1注浆管顶端应高出地表不少于200mm,钻孔封口深度视22:
设计和施工需要,但不得小于0.5m,四周用干性水泥或水泥一水 玻璃浆液封闭。
[福州]会议厅钢桁架结构屋盖安装技术1施工前应对有关技术文件(注浆点位置、浆液配比、注浆施 工技术参数、检测要求等)、浆液组成材料的性能及注浆设备等进 行检查; 2施工过程中应对浆液的配比及主要性能指标、注浆顺序、 注浆压力等进行检查。
1连锁墙连锁止水孔的注浆,应结合工程地质特点和实际情 况选择合理的注浆工艺和填充料: 2连锁止水孔宜采用水泥砂浆进行填充,浆液的配比、主要 性能指标及注浆压力应通过试验确定;当连锁墙作为永久性结构 时,水泥砂浆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5; 3对于可直接下注浆管且孔深经检查基本达到设计要求的 连锁止水孔,可直接实施注浆;对于不能直接下注浆管的连锁止水 孔,可采用钻机清孔后注浆,钻(清)孔作业不得损坏连锁桩桩身 并应清除孔底渣土; 4注浆应在连锁止水孔开始泛出浆液后,边拔注浆管边补 浆,直至注浆管完全拔出孔口。
5.5.1连锁桩抗弯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锁桩抗弯性能指标应满足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2连锁桩应按本规范附录I的有关规定进行抗弯试验,当 加载至本规范附录A中的开裂弯矩时,桩身不得出现裂缝; 3当加载至本规范附录A中的极限弯矩时,连锁桩不得出 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 1)受拉区混凝土裂缝宽度达到1.5mm;
2)受拉钢筋被拉断; 3)受压区混凝土破坏。 4连锁桩接头处极限弯矩不得低于桩身极限弯矩。 5.5.2连锁桩抗剪性能指标应满足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抗剪 试验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M的有关规定。 5.5.3连锁桩进场前应具有合格证,合格证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合格证编号; 2 采用标准编号; 连锁桩品种、规格、型号及长度; + 产品数量; 混凝土强度等级; 6 制造日期或连锁桩编号; 制造厂广名、出广日期: 检验员签名或盖章(可用检验员代号表示)。 5.5.4 连锁桩出厂检验项目应包括混凝土抗压强度、外观质量、 尺寸允许偏差和抗裂性能等。 5.5.5连锁桩出厂检验批量和抽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混凝土抗压强度进行检验时,批量和抽样应按现行国家 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有关规定执行; 2对外观质量和尺寸充许偏差进行检验时,应以同品种、同 规格、同型号的连锁桩连续生产300000m为一批,但在三个月内 生产总数不足300000m时仍作为一批,随机抽取10根进行检验; 3检验抗裂性能时,应在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检验合格 的产品中随机抽取2根进行抗裂性能的检验。 5.5.6连锁桩出厂检验判定规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抗压强度的判定应检查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的原 始记录,评定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的有关规定执行。 2外观质量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24·
5.5.5连锁桩出厂检验批量和抽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混凝土抗压强度进行检验时,批量和抽样应按现行国家 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有关规定执行; 2对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进行检验时CJ∕T 3027.1-1993 城市公共交通信号系统-轻轨交通,应以同品种、同 规格、同型号的连锁桩连续生产300000m为一批,但在三个月内 生产总数不足300000m时仍作为一批,随机抽取10根进行检验; 3检验抗裂性能时,应在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检验合格 的产品中随机抽取2根进行抗裂性能的检验
5.5.6连锁桩出厂检验判定规则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