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1411-2017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1/T 1411-2017 常压热水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简介:
DB41/T 1411-2017《常压热水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河南省地方标准,主要规定了常压热水锅炉安装工程的施工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这份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造的常压热水锅炉安装工程。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水为介质,额定出口水温不大于100℃的常压热水锅炉的安装施工及验收。
2. 技术要求:标准详细规定了锅炉的安装位置、基础、管道连接、电气系统、安全附件等的安装要求,包括了设备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基础应稳定,管道连接应严密,电气系统应安全可靠,安全附件应安装正确并能正常工作等内容。
3. 验收标准:标准还规定了安装工程的验收程序和验收标准,包括了施工过程的监督验收,安装完成后进行全面的功能性试验,以及最终的竣工验收等内容。
4. 安全规定:强调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规定,如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这份规范的制定,旨在提高常压热水锅炉的安装质量,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也有利于提升行业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在实际操作中,施工方应严格按照此规范执行,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使用的安全性。
DB41/T 1411-2017 常压热水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承压类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中原工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发现、彭建良、郑慧凡、王彤、黄新超、刘红征、李婧。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赵向南、鲁延峰、李红凌、张媛、杜丹伟、师海锋、王海港、彭建华、张莉、 胡滨、贺敏、索宁宁、史秋映、单会娜、曹景林、陶剑、黄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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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环境条件 高原用低压电器技术要求 GB/T 20645-2006》水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本标准规定了常压热水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的术语和定义、锅炉房和基础检查、放线、锅炉安 装、水压试验、烘炉、煮炉和试运行及工程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热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05MW、小于或者等于2.8MW且额定出水温度不大于85℃ 的常压热水锅炉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 GB 13271—2014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1—2008 锅炉房设计规范 GB50185—2010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35—2010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50273—2009 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1102—2016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 JB/T7985—2002 小型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技术条件 JB/T10393—2002 电加热锅炉技术条件 TSG G0001—2012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常压热水锅炉 锅炉本体开孔或者用连通管与大气相通,在任何情况下锅炉本体顶部表压为零的锅炉。 3.2 烟高度 从烟肉(或锅炉房)所在的地平面至烟窗出口的高度。
4锅炉房和基础检查、放线
宜单独建造,不宜直接设在聚集人多的房间及主: 得与甲、乙类及使用可燃液体的丙类火灾危险
4.3锅炉房建筑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GB50016一2014的规定。 4.4锅炉房内设备布置应保证设备安装、操作、检修方便和安全。 4.5锅炉房还应符合GB50041一2008的有关规定。 4.6锅炉及其辅助设备就位前,其基础位置和尺寸应按表1的规定进行复检 4.7锅炉安装前,应划定纵向、横向安装基准线和标高基准点。 4.8锅炉纵向和横向中心线,应互相垂直
5.1.1安装前,应核对锅炉出厂资料,包括产品质量证明书、安装使用说明书、锅炉总图及安装图、 管路系统图、大气连通管通径计算书等。检查锅炉炉体顶部设置直接通向大气的开孔或接管,并在锅炉 炉体的明显位置上喷涂“常压锅炉不得承压使用和出口热水温度不超过90℃”的警示标识。 5.1.2锅炉安装前和安装过程中,当发现锅炉存在影响安全使用的质量问题时,应停止安装,并报告 建设单位。 5.1.3应严格按设计或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施工。锅筒顶部应散口或装设大气连通管,大气连通管 上不应安装任何阀门。 5.1.4锅炉安装的坐标、标高、中心线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5.1.5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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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锅炉安装的允许偏差
5.2.1施焊单位应当制定焊接工艺指导书。 5.2.2锅炉安装环境温度低于0℃或者其它恶劣天气时,应有相应保护措施。 5.2.3焊接时不应强力对正。 5.2.4焊缝高度不应低于母材,且与母材光滑过度,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不应有裂纹、弧坑及超过 0.5mm深的咬边。
5.3.1锅炉膨胀水箱宜设在锅炉的上方,但不能超过锅炉顶部标高200mm,与锅炉相连的管直径不应 小于50mm,箱体高度为1m左右,容积一般不超过2m。 5.3.2水箱膨胀空间应大于系统水膨胀的净增量,水箱膨胀空间应有与大气相通的通气口,通气口直 径不小于100mm 5.3.3为防止锅炉满水时热水外溢,在水箱膨胀空间允许最高水位处设置溢流管,溢流管应接至安全 地点。
5.4.1锅炉大气连通管应通至安全地点,连通管不得缩颈,高度不得超过1m,连通管上不得安装阀 门,不得设置水封,不得将排气管同时引作它用,且应有防冻措施,保证排气畅通。 5.4.2大气连通管应有足够的截面积,其管路当量直径应按公式(1)计算:
式中: D一大气连通管的当量直径,mm; Q一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MW。
5.5热水系统、管道、阀门、循环泵
5.5.1 系统中应装设防止停泵时造成水击事故和回水溢出的装置。 5.5.2 系统中应装设自动和手动补水装置。 5.5.3管道应布局合理,一般应沿墙敷设,坡度为0.002~0.005,方向与介质流动方向相反 5.5.4 管道安装后随同锅炉本体一同进行水压试验,并在水压试验合格后对管道进行保温。 5.5.5阀门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并保证介质流向与阀体上箭头所指方向一致。 5.5.6系统循环泵应安装在锅炉出水一侧。 5.5.7对于锅水直接参与循环的热水系统,应在锅炉回水口装一个自动启闭阀和阻力调节阀。
5.5.8循环水泵安装时,其出水口申心线与 立线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宜小于300mm。热水循 环泵的台数不应少于2台,在其中一台停止运行时,其余水泵总流量应当满足最大循环水量的需要。 5.5.9热水系统的回水干管上应安装除污器,除污器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并应定期清理。
5.6.1热工仪表在安装前,应进行检查,且应符合设计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5.6.2安装热工仪表,宜采用机械加工的方法开孔,并应安装在便于观察和检修的位置,
5.7燃油(气)锅炉燃烧器及其油气管路
5.7.1燃气锅炉安装前,相关单位应当按照GB51102一2016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确定安全可靠的供 气方式。供气系统中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气瓶应当符合特种设备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 求。 5.7.2锅炉燃烧器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应当符合TSGG0001一2012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燃油(气)锅 炉燃烧器应当通过型式试验。 5.7.3锅炉安装单位应当对选配的燃烧器是否符合锅炉制造企业的技术要求进行核查 5.7.4燃油、燃气应以最短的路程送到燃烧器,送油、气管道的直径必须大于燃烧器的配件管道, 5.7.5安置在多层或者高层建筑物内的锅炉,燃料供应管路应当采用无缝钢管,焊接时应当采用氩弧 焊打底。用气体作燃料时,应当有燃气检漏装置。 5.7.6设计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每对法兰或其它接头间电阻值超过0.032时,应设导线跨接, 5.7.7燃气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泄漏性试验,
5.8.1每个新建燃煤锅炉房只能设一根烟窗,烟高度应符合GB13271一2014的规定,以及 评价文件的要求。燃油(气)锅炉烟不低于8m,新建锅炉房的烟肉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 时,其烟窗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
0.8.1 母研建燃然保钢炉房只能设一 评价文件的要求。燃油(气)锅炉烟窗不低于8m,新建锅炉房的烟窗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 时,其烟窗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 5.8.2采用法兰连接时,应在法兰之间加装石棉垫,防止漏风、漏烟。 5.8.3燃油、燃气锅炉烟窗底部应设置泄油装置或泄水装置。 5.8.4两台或两台以上燃油锅炉共用一个烟窗时,烟窗的截面积应不小于每台锅炉烟道截面积之和, 每台锅炉的烟道上均应配备风阀或挡板装置,并应具有操作调节和闭锁功能
5.9.1锅炉辅机及附件的安装除应能满足主机产品的性能要求外,还应符合GB50273一2009及JB 7985—2002的规定。 5.9.2锅炉水质应符合GB/T1576一2008的规定, 5.9.3对于简易型平台扶梯应按图样要求施工。 5.9.4管道支(吊)架、油漆应符合GB50235一2010的规定。 5.9.5管道保温应符合GB50185一2010的规定。 5.9.6电加热常压热水锅炉的辅机附件及电气安全装置,应符合JB/T10393一2002的规定。
6.1锅炉系统及其附属装置安装完毕后GB∕T 36263-2018 城镇燃气符号和量度要求,应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由锅炉施工单位和建设 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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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锅炉水压试验前应进行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a)锅筒元部件内部和表面应清理干净,其它管子应畅通: b)焊接已完成; c)水压试验压力宜为0.2MPa。试压时,周围环境温度不低于5℃,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有 防冻措施。水压试验用水应干净,水温应高于周围露点温度且不应高于70℃。 6.4锅炉应充满水,并应在空气排尽后关闭放空阀。 6.5经初步检查无漏水后,再缓慢升压。压力升到试验压力时,应检查有无渗漏,有渗漏时应复紧人 孔、手孔和法兰等连接螺栓。 6.6锅炉在试验压力下应保持10min。 6.7试验压力达到保持时间后应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压力应保持不变,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a)锅炉元件金属壁和焊缝上不应有水珠和水雾,胀口处不应滴水珠; b)水压试验后应无可见残余变形。 6.8锅炉水压试验不合格时,应返修。返修后应重做水压试验。
CJ∕T 463-2014 薄壁不锈钢承插压合式管件6.6锅炉在试验压力下应保持10mi
7.1锅炉运行前,应按照GB50273一2009及锅炉出厂技术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烘炉、煮炉和试运行, 并做好相关记录。 7.2对燃烧器进行调试时,应当由燃烧器制造单位或其授权单位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燃烧器调 试期间,锅炉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应当确保无关人员不得在锅炉附近聚集
8.1锅炉安装竣工后,应进行工程验收。检查确认所安装锅炉的非承压性后,方能投入使用。建设单 位应当将有关资料存入锅炉技术档案。 8.2锅炉未进行工程验收前,严禁投入使用。 8.3锅炉投入使用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的结构和安装系统管路、阀门,将锅炉改作 承压锅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