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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0/T-295-2018 城市雨水利用技术标准简介:
DBJ50/T-295-2018是重庆市的地方标准,全称为《城市雨水利用技术标准》。这个标准主要规定了在城市雨水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技术要求和实施规范,旨在提高雨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城市径流污染,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以下是该标准主要涵盖的内容简介:
1. 总则:明确标准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和引用标准。
2. 术语和定义:定义了雨水利用过程中的关键术语和概念。
3. 雨水利用系统设计:规定了雨水收集、储存、处理、利用等各环节的设计原则和技术要求。
4. 雨水利用设施:对各类雨水利用设施,如雨水花园、雨水调蓄池、雨水径流污染控制设施等的设计、施工、验收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5. 雨水利用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对雨水利用工程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进行了规定,以确保雨水利用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
6. 雨水水质监测与评价:规定了雨水水质的监测方法和评价标准,确保雨水在利用过程中的安全。
7. 附录:提供了一些技术计算、设计示例等实用工具。
这个标准的实施,对于推动重庆市的雨水资源化利用,改善城市水环境,实现绿色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中国其他地区制定类似的雨水利用技术标准提供了参考。
DBJ50/T-295-2018 城市雨水利用技术标准部分内容预览:
4.4.14钢筋混凝土蓄水池应设置集水坑和集泥坑,池底应设坡 度排向积泥坑;当池体分格时,每格应有检查口,并根据分格情况 设置集水坑或集泥坑。
4.4.14钢筋混凝土蓄水池应设置集水坑和集泥坑,池底应设坊
4.4.15塑料模块和硅砂砌块蓄水池的外层防渗膜应有聚苯烯
泡沫等材料保护,池底应设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底板:池体内构 造宜便于自动清淤和清淤者下池检查或人工清淤:有过滤功能的 池体应便于对过滤沉积物的清除:在地下水处应有防止地下水压 对结构及防渗层破坏的措施;结构应满足在承载上部荷载,周边 土压,地下水压下结构完好的要求
4.4.16雨水蓄水池应有溢流排水措施《磁阻式多极旋转变压器通用技术条件 GB/T31996-2015》,超量雨水宜通过超越管 溢流。
4.5.1雨水处理工艺流程应根据收集雨水的水量.水质,以及雨 水回用的水质要求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4.5.2雨水进入蓄水池之前的收集应按本标准的4.3章节 执行。 4.5.3雨水利用系统处理工艺可采用生态水处理技术.物化法 或多种工艺组合等方案。 4.5.4采用低影响开发设施或生态设施预处理时,可不进行初 三
有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地面雨水和屋面雨水统一收集用于绿 地和道路浇酒时,宜选择下列处理工艺!
4.5.8小区混合收集的雨水,用于冷却塔补水.运动草坪浇酒 景观娱乐性用水,冲厕或相似用途时,宜采用下列处理工艺:
4.5.8小区混合收集的雨水,用于冷却塔补水.运动草坪浇酒,
4.5.10雨水利用水质可根据用途确定消毒种类,当使用时间间 隔较短,可采用紫外线消毒,当对有细菌学指标要求时,宜采用氯 消毒,且宜满足下列要求: 1雨水处理规模不大于100m3/d时,可采用氯片作为消 毒剂: 2雨水处理规模大于100m/d时,可采用次氯酸钠或者其 他氯消毒剂消毒。
4.5.12雨水过滤及深度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应符合下
12雨水过滤及深度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设有雨水清水池时,可按下式计算:
Q 设施处理能力(m/h) Y
W 回用系统日最高日雨水用量(m): T 雨水处理设施的日运行时间(h)。
4.5.13雨水蓄水池可兼作沉淀池和清水池,应
1无清水池时,水泵应吸蓄水池的上部水体,吸水位置应设 置在蓄水池设计容量水位下线,吸水口宜设置在不应吸入沉淀激 泥的有效水深处。 2设置独立的吸水井,应使上清液自流入井,吸水井有效容 积不应低于设计流量的20%,且不小于5m。 4.5.14雨水过滤处理根据水质要求宜采用陶粒.硅藻土等滤料 及其他新型滤料和其他新工艺时,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 4.5.15当同时设有雨水回用和中水回用的合用系统时,不宜与 原水混合,出水可在清水池混合,清水池容积应兼顾雨水回用和
4. 5. 15 当同时设有雨水回用和中水回用的合用系统日
4.6.2雨水回用系统宜设置稳压系统避免水泵的频繁启动。
4.6.4雨水回用管宜采用抵御沉降变形较好的管材。 4.6.5当采用市政给水补水时,应补充在清水池内,应有防止污 染的的措施,并满足《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程》GB50015和《建筑 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程》GB50400的要求。
4.6.6市政给水补水不宜在雨水清水池空置时补水,应在需用
4.6.7景观水的净化可利用回用水的水处理设施 4.6.8雨水系统设施应有醒目标注,并有防止误接.误用措施, 雨水管道上不应设水龙头。
雨水管道上不应设水龙头。
控制和手动控制,宜设置自控柜,有条件宜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 监控。
监控。 4.7雨水外排 4.7.1雨水外排包括初期雨水弃流排放,雨水利用系统溢流排 放和大重现期下大于低影响开发滞留量的超量排放,除前一种 外,其他均应以管涵方式排至市政雨水管道内。 4.7.2弃流的初期雨水径流宜限流排入污水管道,并应有确保 污水不倒灌回弃流装置内的措施:初期雨水经低影响开发设施或 直接处理后可排人雨水管道。。】 4.7.3初期雨水弃流设施及装置宜采用可调整流量的弃流装 置,并宜采用自控处理,装置与设施应能灵活启动关闭。 4.18 控制系统 4.8.1低影响开发设施与雨水主管连接时,应对进入设施的水 量进行控制。 4.8.2对初期雨水限流应进行严格监控。 4.8.3雨水储存池.调蓄池应设置液位计,低影响开发系统应设 置外排水流量监测.雨量监测设备等,补水应由蓄水池水位自动 控制。 4.8.4雨水收集.处理和回用系统可设置以下控制方式:
2远程控制: 3就地手动控制
2远程控制: 3就地手动控制。
4.8.5自动控制弃流装置宜按下列做法:
4.8.5目动控制弃流装直宜按下列做法: 1电动阀.计量装置宜就地分散设置,控制箱宜集中设置: 2应具有自动切换雨水弃流管道和收集管道的功能,并具 有控制和调节弃流间隔时间的功能 3流量控制式雨水弃流装置的流量计宜设在管径最小的管 道上: 4雨量控制式弃流装置的雨量计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 4.8. 6 回用水系统对绿化浇灌.冲厕,洗车等用途并持续供水
4.9.4雨水收集回用系统的维护管理宜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 的检查周期,当无运行经验时,可按表4.9.4中检查内容和周期 试运行,后期给出适应小区的运行周期
.4雨水收集回用设施检查内容和周
注:1集水设施包括建筑物收集面相关设备,如雨水斗、雨水口和集水沟等。 2输水设施包括排水管道、给水管道以及连接储水池与处理设施间的连通管 谐.
5. 1. 6低影响开发设施预处理后的雨水利用项目,应与低影响
5.1.8市政雨水利用工程应根据利用自的.收集面积、水
质雨水污染程度工艺处理难易程度.对市政景观影响施工条 件以及养护管理方便等因素综合考愿确定,并注重节能环保和经 济效益。
5.1.9雨水收集回用或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对室外排水管的要
求,应与 4. 1. 6 条要求一致。
5.1.1市政雨水利用管渠及设施布置.有低影响开发设施布置 的要求时,不应对市政挡护结构,边坡支护有影响,应有防止陡坡 毋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措施。也不应对地下含水层的水质,土 壤、植物、室外环境卫生等造成危害。
5.2.2已建市政设施的雨水利用工程,在规划原则上应与5.2.1 条要求基本一致,低影响开发建设雨水利用应按已建市政设施规 划指标下确定其规模,未作要求的应因地制宜确定规模,再进行 设计施工。
5.2.3规划层面上雨水利用应包括的内容
雨水利用的目标; 雨水利用的方式 3 雨水利用的设施,规模和布局: 雨水利用工程效果评估与投资估算。 5.2.41 市政工程雨水利用规划设计应优先利用道路绿化带、生 物滞留设施,或现有的湖塘,低洼地形,透水铺装等区域规划低 影响开发设施。 5.2.5雨水利用系统规划和设施布置宜充分利用地形,结合坡 地特性。 5.2.6市政道路范围内无低影响开发设施及绿化,草坪净化预 处理设施时,宜对初期雨水弃流。 5.2.7市政道路范围内的雨水利用设施应有防止周边建筑与小
5.2.7市政道路范围内的雨水利用设施应有防止周边建筑
区内初期雨水进入措施,建筑与小区超量溢流的雨水宜接入市政 雨水系统,内部外排的初期雨水宜以市政初期雨水同时处理
5.2.8市政道路雨水利用规划宜根据道路网状范围区域性的形
5.2.8市政道璐雨水利用规划宜根据道路网状范围区域性的形 成系统,系统范围不宜过大,但应按道路坡度采用重力流方式收 集,不宜采用提升方式
成系统,系统范围不宜过大,但应按道路坡度采用重力
5.2.9市政道路雨水收集量的计算,除按本“标准”第3章计算
外,低影响开发设施还应根据该规划地块给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 的指标计算,生物滞留设施透水地面的收集水量,可根据设施下 渗量计算,但不宜包括周边地块超过给出的年径流总量控制对应 的设计降雨量外排的雨量
5.2.10因道路路幅分配受限无法实施生物滞留带,雨水仅作渗
透处理时,应根据采用的渗透材质选择不同方式对初期雨水弃流 进行处理
透处理时,应根据采用的渗透材质选择不同方式对初期雨水
5.2.11一般立交可利用较大范围的绿地作浅草沟.生物滞
用种植绿地.透水砖等方式收集雨水至雨水罐.箱,采用重力
用种植绿地透水砖等方式收集雨水至雨水罐.箱,采用重力流方 式对下部市政设施进行雨水回用。
水:当无透水砖等低影响开发设置,应在初期雨水弃流后收集雨 水。广场范围内的绿地,可设置为雨水花园.下凹式生物滞留设 施接纳广场雨水:一般绿地及草坡宜作不弃流单独雨水收集设 置,广场低洼处宜作雨水储蓄池设置。
5.2.14城市绿地中规划及保存的库.堰,塘,宜作雨水储蓄池
5.2.15规划应在竖向规划上保证上游雨水汇入雨水收集区,雨 水径流路径宜经过面积较大的草坪,生态植物地,并考愿城市绿 地内部雨水径流综合布局。
5.2.15规划应在竖向规划上保证上游雨水汇入雨水比
5.2.16坡地绿地应避免较大的雨水径流对种植物及建构筑物
规划设置雨水利用系统
5.2.18雨水利用规划宜利用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 雨水径流预处理。
5.2.19结合坡地地形地质条件.坡地径流特点,可扩大渗透雨 水收集量。
5.2.20雨水收集回用设施应结合地形,用水需求.水景补水量 等因素确定。
DB12/T 888.2-2019标准下载5.2.20雨水收集回用设施应结合地形用水需求.水景补水量
置在市政次干道或支路上,应画出便于停车,不影响交通的停车 点,并宜设置等待车辆的位置,
5.3.2设置有生物滞留带的市政道路,雨水径流宜经人
5.3.3受宽度限制不设置生物滞留带的人行道,雨水径流宜经
透水砖下部透水层盲管收集:经透水路面渗透接至道路边雨
总长1100米路基宽度为27m四车道说明及CAD图5.3.4未实施低影响开发建设市政道路.市政场站的雨水径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