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标准与导则(珠海市住建局2017年10月)

珠海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标准与导则(珠海市住建局201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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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标准与导则(珠海市住建局2017年10月)简介:

《珠海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标准与导则》是由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7年10月发布的一份重要文件。这份标准与导则是为了指导珠海市海绵城市的建设与规划,以期实现城市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减少城市内涝,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

该标准与导则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规划原则:强调绿色基础设施的建设,注重城市水文系统的保护和恢复,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渗透和净化。

2. 设计标准:规定了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建筑和公共设施的雨水管理要求,如雨水花园、绿色屋顶、透水路面等的设计标准。

3. 建设导则:提供了海绵城市建设的详细实施步骤和方法,包括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操作指南。

4. 管理机制:提出了海绵城市的维护管理机制,包括数据监测、绩效评估、公众参与等内容,以确保海绵城市的长期有效运行。

5. 法规政策:结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为海绵城市的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

这份标准与导则的发布,标志着珠海市在海绵城市建设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对于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珠海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标准与导则(珠海市住建局2017年10月)部分内容预览:

《珠海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标准与导则》(试行》

土壤渗透系数应以实测资料为准,缺乏资料时,可参考下表确定各种土壤层 的渗透系数,

(5)各类地表污染负荷值

初期雨水径流污染(也称面源污染),是城市水体一个重要的污染源,一般与城 市降雨特性、下垫面特性有密切的关系,一般应以实测数据为准,无实测资料时, 可按下表取值。

DB14∕T 718-2018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指南《珠海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标准与导则》(试行》

4.6.2以渗透为主要功能的设施规模计算

对于生物滞留设施、渗透塘、渗井等顶部或结构内部有蓄水空间的渗透设施,设 施规模应按照以下方法进行计算。对透水铺装等仅以原位下渗为主、顶部无蓄水 空间的渗透设施,其基层及垫层空隙虽有一定的蓄水空间,但其蓄水能力受面层 或基层渗透性能的影响很大,因此透水铺装可通过参与综合雨量径流系数计算的 方式确定其规模。 (1)渗透设施有效调蓄容积

式中:V一渗透设施的有效调蓄容积,包括设施顶部和结构内部蓄水空间的容 积,m3; V一渗透设施进水量,m3,参照“容积法”(见4.6.3)计算; Wp——渗透量,m3。 (2)渗透设施渗透量按下式进行计算 Wp=KJAsts 式中:Wp—渗透量,m3; K一一土壤(原土)渗透系数,m/s; J一水力坡降,一般可取J=1; As—有效渗透面积,m² 渗透时间s,指降雨过程中设施的渗透历时,一般可取2h。 渗透设施的有效渗透面积A:应按下列要求确定:

1)水平渗透面按投影面积计算; 2)竖直渗透面按有效水位高度的1/2计算; 3)斜渗透面按有效水位高度的1/2所对应的斜面实际面积计算: 4)地下渗透设施的顶面积不计

4.6.3以储存为主要功能的设施规模计算

《珠海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标准与导则》(试行》

雨水罐、蓄水池、雨水湿塘、雨水湿地等设施以储存为主要功能时,其储存容积 应通过“容积法"计算,并通过技术经济分析综合确定

应通过“容积法”计算,并通过技术经济分析综合确定。 V=10HβF 式中:V设计调蓄容积,m3; H—设计降雨量,mm; 雨量径流系数: F一汇水面积,hm²。 用于合流制排水系统的径流污染控制时,雨水调蓄池的有效容积可参照《室外排 水设计规范》(GB50014)进行计算

4.6.4以调节为主要功能的设施规模计算

调节塘、调节池等调节设施,以及以径流峰值调节为目标进行设计的蓄水池、雨 水湿塘、雨水湿地等设施的容积应根据雨水管渠系统设计标准、下游雨水管道负 荷(设计过流流量)及入流、出流流量过程线,经技术经济分析合理确定,调节 设施容积按下式进行计算

式中:V—调节设施容积,m3:

Qou——调节设施的出流流量,m3/s; t——计算步长,s;

6.5以转输为主要功能的设施规模计

《珠海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标准与导则》(试行》

式中:Q雨水设计流量,L/s; 一一流量径流系数; q——设计暴雨强度,L/(shm²); F一一汇水面积,hm?。 城市雨水管渠系统设计重现期的取值及雨水设计流量的计算等还应符合《室外排 水设计规范》(GB50014)的有关规定。

《珠海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标准与导则》(试行》

5.1.1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及规划要求应贯穿于城市总体规划、

5.1.1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及规划要求应贯穿于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

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总图)的全过程, 并应安排专门的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研究和规划内容。

应根据珠海市实际需要,各区(功能区)单独编制海绵城市建 设规划。

5.1.2应根据珠海市实际需要,各区(功能区)单独编制海纟

5.1.2应根据珠海市实际需要,各区(功能区)单独编制海绵城市建

贡条件等特点,兼顾径流总量、径流峰值、径流污染、雨水资 源化等合理确定。万山海岛宜结合自然地理状况、规划建设情 况单独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及分类控制目标

能部门,在相关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落实珠海市海绵城市的建设 内容。

5.1.5各层级规划管控指标体系互动反馈,最终落实到具体地块控制 指标中。

《珠游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标准与导则(试行)

5.2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编制

《珠海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标准与导则》(试行》

每绵城市专项规划是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依据,是协调、优化和衔接各相关规划、 实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规划编制应从城市综合建设条件出发,协调 相关专项规划,确定海绵城市建设总体目标,划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分区,合理 制定海绵城市建设控制指标并按建设管理分区进行分解,明确部门分工,加强协 作,完善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机制。

包括规划背景、城市概况、上位规划概要、相关专项规划概要。

(2)现状条件与问题及需求分析

1)基础特征分析 包括对降雨、城市下垫面(不透水面积的空间分布)、城市面源污染、合流 制及其污染、土壤、生态本底、地下水、城市开发前水文特征分析(产汇流,降 雨平衡)等的分析。 2)问题识别与需求分析 从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等方面开展问题与需求分析,

包括规划依据、规划原则、规划范围及期限、规划总体目标、技术路线,

包括海绵城市空间格局构建,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及海绵设施 选择。

(5)海绵城市单元控制

包括近期建设重点、分期建设要求。

(7)近期建设详细规划

《珠海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标准与导则》(试行》

市建设管控分区划分、目标分解、建设指

包括近期建设方案、相关基础设施、单元建设指引,对新建区、扩建区的海 绵城市建设分类引导要求和措施。

(9)规划且标可达性分析

(10)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包括现状图、海绵城市自然生态空间格局图、建设分区图、建设管控图、相 关设施布局图、近期建设规划图

(1)综合分析海绵城市建设现状条件

主要包括流域和城市的现状分析。流域现状分析应包括流域地形地貌、气候 条件、降雨特征、水文地质、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状况、汇水区以 及受纳环境(包括开放的水系空间、湿地和湖泊水体等)、重要的生态功能区等 青况分析;城市现状分析应分析用地现状、城市供水设施、排水防涝设施、水利 设施、雨水调蓄利用设施、绿化建设、水体水质、排水口分布及形式、水源地分 布、现有海绵设施等,明确相关已获批的规划要求,

2)分析现状存在主要问题

《珠海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标准与导则》(试行》

在现状分析的基础上识别城市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方面存在 的问题,评价海绵城市建设存在的不足,明确海绵城市建设需求

(3)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

结合现状和建设需求分析,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合理选择径流总量控制、 径流峰值控制、雨水资源化利用、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河网密度、城市污 水再生利用率等控制指标,明确近、远期要达到海绵城市要求的面积和比例,参 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提出 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体系,

(4)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

依据海绵城市建设目标,针对现状问题,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系统建设方 案,从“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等方面入手,区域、城市、地块“大、 中、小”海绵相结合,将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雨水管渠系统、超标雨水径流排 放系统统一考虑,注重“大海绵、大空间、大管理、大控制”,进一步落实具体 的海绵城市建设工程中,构建从源头到过程、未端的海绵城市建设系统方案。老 城区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 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以目标为导向,优先保护自然生态本底,合理 控制开发强度。

(5)构建自然生态格局

明确需要保护的、具有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的山体、丘陵、林地以及具 有行洪、排水、调蓄功能的河道、湖泊、水库、湿地及滞洪区,构建“山、水、 沐、田、湖”自然空间格局,明确保护与修复要求,

(6)提出城市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要求

针对内涝积水、水体黑臭、河湖水系生态功能受损等问题,综合采取源头减 非、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措施,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明确城市排水防涝、合 流制溢流污染控制、雨水调蓄等设施的建设和河湖水系的生态修复要求,提出系

(7)划分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分区

《珠海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标准与导则》(试行》

根据流域限制性条件,如汇水分区、城市用地特征差异、洪水风险、受纳水 体生态、径流污染及雨水资源化利用需求等划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分区,将年径 流总量控制率和年径流污染去除率等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管理分区,提出建设指引 全市层面的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各区(功能区)海 绵城市建设规划应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至各个建设地块,并提出管控 要求。

GB∕T 39979-2021 建筑室内窗饰产品通用技术要求(8)提出相关专项规划协调要求

提出与城市总体规划中用地布局协调内容,确定公共海绵空间布局,明确与 成市道路、排水防涝、绿地、水系统等相关规划衔接完善的内容

结合土壤特性、气候水文特征、景观需求、维护管理等特点及技术经济分析, 安照因地制宜和经济高效的原则选择适宜技术及其组合

将各项建设任务分解到具体建设项目,确定建设要求、期限、建设时序,测 算工程规模和投资安排

(11)近期建设与投资估算要求

结合近期建设计划,确定海绵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实施时序,与有项目 相结合确定近期实施的重点项目,并进行投资估算,

5.3相关规划编制协调

《预拌砂浆 GB/T 25181-2010》《珠海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标准与导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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