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及验收规定(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4局委2019年2月)

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及验收规定(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4局委201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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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及验收规定(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4局委2019年2月)简介:

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及验收规定,是由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武汉市财政局、武汉市水务局等四个部门于2019年2月联合发布的一份重要文件,旨在指导和规范武汉市的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提升城市雨水管理和水环境保护水平。

这份规定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定义与原则:规定了海绵城市的概念,强调了低影响开发、雨水资源化、生态保护等原则。

2. 设计与施工:对海绵城市项目的规划设计、材料选择、施工工艺等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在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雨水的收集、储存、渗透、净化和利用。

3. 验收与监管:规定了海绵城市项目的验收标准,明确了验收程序,同时强调了对建设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效果。

4. 维护与管理:对海绵城市的后期维护和管理也做出了规定,确保其长期有效运行。

5. 政策支持与激励:鼓励创新,对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奖励。

6. 法律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份规定是武汉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依据,对于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及验收规定(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4局委2019年2月)部分内容预览:

b)纵向接缝部位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摊铺时采用梯队作业的纵缝应采用热接缝,将已铺部分留下10~20cm宽暂不碾压, 作为后续部分的高程基准面,最后跨缝碾压以消除痕迹。 2)当半幅施工或因特殊原因不能采用热接缝而产生纵向冷接缝时,宜加设挡板或采用 切刀切齐,也可在混合料尚未冷却前用镐刨除边缘留下毛茬的方式,但不宜采用切割机 作纵向切缝。在铺另平幅前应将缝边缘清扫干净,并应涂酒少量粘层沥青,摊铺时应重 叠在已铺层上5~10cm,摊铺后用人工将摊铺在前半幅上面的混合料铲走,碾压时应先 在已压实路面上行走碾压新铺层15cm左右,然后压实新铺部分。 3)上、下层的纵向热接缝应错开15cm,冷接缝应错开30~40cm。 c)透水沥青混凝土面层的横向接缝应采用平接缝,相邻两幅及上、下层的横向接缝均应 错开1m以上。 d)透水沥青混凝土路面与不透水沥青路面衔接处,应做好封水、防水处理

5.1.2.3.7开放交通及其他

a)施工后,应待透水沥青混凝土摊铺层完全自然冷却,当透水沥青路面表面温度降低 到50℃以下后,方可开放交通。 の)铺筑好的透水沥青混凝土路面应做好保护,保持整洁,不得造成污染,严禁在透水沥 青混凝土层上堆放施工产生的土或杂物,严禁在已铺透水沥青混凝土层上制作水泥砂浆

5.1.3.1一般规定

绿色屋顶附属应用于建(构)筑物,应充分考虑种植荷载影响,结合建(构)筑物的形 式、结构强度确定绿色屋顶类型;既有建(构)筑物设置绿色屋顶,应校核屋顶荷载和 防水性能。 绿色屋顶应根据风力因素和植物高度,采取植物抗风固定措施。 5.1.3.1.1为保证种植屋面不渗漏,并为栽培植物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抗震技术规范 GB/T50470-2017》,必须按照设计 要求选材和构造图施工。 5.1.3.1.2管道、预理件等应先进行施工,然后做防水层。避免防水层施工完毕后打眼凿 洞,留下渗漏隐患。如必须后安装设备基座,应在适当部位增铺一道防水增强层,并局 部补做防水层。 5.1.3.1.3为确保绿色屋顶的防水性能及耐久年限,应至少做两道防水。绿色屋顶必须至

少设置一道具有耐根穿刺性能的防水层,耐根穿刺防水层与普通防水层上下相邻,各防 水层材料应相容,且防水层应满足一级防水等级设防要求。 5.1.3.1.4种植屋面构造层次多,为确保整体施工质量,每一层次施工完毕都应进行验收 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施工。 5.1.3.1.5防水层材料选用符合设计要求。 5.1.3.1.6绿色屋顶所设置的排水管口、泄水管口等应避免被遮盖,确保管口周围无植物, 避免植物生长而阻塞管口。应设置钢丝网片或钢丝网做成凸球状包住管口,管口周围放 影响正常的排水功能。排水口应不

少设置一道具有耐根穿刺性能的防水层,耐根穿刺防水层与普通防水层上下相邻,各防 水层材料应相容,且防水层应满足一级防水等级设防要求。 5.1.3.1.4种植屋面构造层次多,为确保整体施工质量,每一层次施工完毕都应进行验收, 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施工。

5.1.3.1.5防水层材料选用符合设计要求。

避免植物生长而阻塞管口。应设置钢丝网片或钢丝网做成凸球状包住管口,管口周围放 置粗细骨料滤水层,避免杂物阻塞管道和污染环境,影响正常的排水功能。排水口应不 高于种植土标高。

5.1.3.2保温隔热层施工

a)基层应平整、干燥、干净

5.1.3.4普通防水层施工

5.1.3.4.1为加强整体防水层质量,在细部结构部位宜铺设一层防水增强层, 5.1.3.4.2基层上满涂基层胶黏剂,涂刷量应避免过少露底或过多堆积。 5.1.3.4.3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采用热熔法满粘施工时,火焰加热应控制火势和时间: 保持均匀状态。 5.1.3.4.4涂刷防水材料必须控制好涂层的干燥程度,第一遍涂料实干后才能涂刷第二遍 5.1.3.5耐根穿刺防水层施工 5.1.3.5.1耐根穿刺防水层的施工方式应与防水材料的使用说明要求相符。

条钉压固定和密封材料密封严实。 5.1.3.5.3耐根穿刺防水层与普通防水层上下相邻,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耐根穿刺防水层的沥青基防水卷材与普通防水层的沥青基防水卷材复合时,应采用 热熔法施工。 b)耐根穿刺防水层的高分子防水卷材与普通防水层的高分子防水卷材复合时,应采用 冷粘法施工。 5.1.3.5.4防水层施工完毕后,要注重对防水层、防水节点的保护,严禁在防水层上凿孔 打洞,避免重物冲击,不得任意在防水层上堆放杂物及增设构筑物。 5.1.3.6排(蓄)水层和过滤层施工 5.1.3.6.1排(蓄)水层的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1.3.6.2排(蓄)水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排(蓄)水层必须与排水系统相互连通,排水顺畅,排水口周边设置过滤构造。 b)排(蓄)水层施工前应根据屋面坡向确定整体排水方向。 c)排(蓄)水层应铺设至排水沟边缘或水落口周边。铺设平整,确保满足排水要求。 d)铺设排(蓄)水材料时,不应破坏耐根穿刺防水层。 e)排水层采用卵石、陶粒等材料铺设时,粒径应人小均匀,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陶粒的粒径不应小于25mm,大粒径在下,小粒径在上,有利于排水。 f)凹凸型塑料排(蓄)水板应采用搭接法施工,搭接宽度应根据产品的规格及技术要求 确定。 g)网状交织、块状塑料排水板应采用对接法施工,并应接茬齐整。 5.1.3.6.3过滤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过滤层铺设应平整无皱折

5.1.3.7植被层施工

5.1.3.7.1种植土的厚度、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绿化栽植前应对种植土理化性质进行化 验分析,同时可对原土进行改良,严禁使用含有害成分的土壤,种植土表面应低于挡墙 高度10cm。 5.1.3.7.2种植土、植物等进场后应在屋面上均匀堆放,禁止集中码放,种植土摊铺、植 物种植时应避色损坏防水层

5.1.3.7.3种植土应避免雨淋,及时摊平铺设、分层适度压实,严禁用机械反复碾压。铺 设的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竖向设计要求。摊铺后的种植土表面应采取覆盖或洒水措施防 止扬尘。 5.1.3.7.4进场的植物宜在6h之内栽植完毕,未栽植完毕的植物应及时喷水保湿,或采 取假植措施。

5.1.4.1下凹式绿地的植物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用,并能保证耐早耐淹、净化雨 水、低维护等要求。 5.1.4.2下凹式绿地的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5.1.4.3溢流口设置的位置、深度及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不得歪扭。 5.1.4.4管道的敷设和检查井的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 规范》(GB50268)相关规定。 5.1.4.5栽植土以排水良好的砂性壤土为宜,保证土壤渗透能力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如 土壤渗透性较差,应通过改良措施增大土壤渗透能力。 5.1.4.6下凹式绿地靠近机动车道一侧1~2m范围内的防渗措施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 计未明确时路基应呈梯形延伸至绿地内1~1.5倍路基深度。施工时路基区域的各项排 水施工措施满足《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的规定。 5.1.4.7下凹式绿地内的溢流口顶部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明确时,应高于绿地 5~10cm。 5.1.4.8对于土壤渗透性较差的地区,应适当缩小雨水溢流口高程与绿地高程的差值,使 得下凹式绿地集蓄的雨水能够在24h内完全下渗。

5.1.5生物滞留设施

5.1.5.1施工准备及测量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5.1.5.1施工准备及测量放线,应符合下列

a)生物滞留设施宜在其汇水面施工完成后进行GB 25684.6-2010 土方机械 安全 第6部分:自卸车的要求,如道路、广场结构层施工均已完成。 进水口位置应根据完工后的汇水面径流实际汇流路径进行调整,保证汇水面径流雨水 汇入,设施竖向高程应以进水口处汇水面的高程为基准进行测量。 Q)设施按施工图设计进行放线,埋设控制点。

5.1.5.2土方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5.1.5.7植物种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a)植物种植应按种植设计图纸施工,也可按照实际景观效果最优的原则进行适当调整; 进水口及溢流口处的种植密度可适当加密,应设置进水口拦污及防冲设施,以净化初期 雨水同时防止绿地冲刷。 の)耐湿的水湿生植物栽植的品种和单位面积栽植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c)水湿生植物种植前应复核水体深度,必要时应采取降水栽植措施,植物成活后再逐渐 升高水位,保证植物成活率。 d)苗木修剪应适应抗风要求。 e)绿化种植及施工期养护还应满足《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的有关 规定

b)耐湿的水湿生植物栽植的品种和单位面积栽植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c)水湿生植物种植前应复核水体深度,必要时应采取降水栽植措施,植物成活后再逐渐 升高水位,保证植物成活率。 d)苗木修剪应适应抗风要求。 e)绿化种植及施工期养护还应满足《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的有关 规定。 5.1.5.8覆盖层主要作用为初步过滤细颗粒物,避免设施换土层/种植土层过早堵塞,同 时具有防止冲刷的作用。覆盖层应根据植物种植,按照不漏土的原则进行铺设,还应考 患景观效果。采用树皮作为覆盖层时不应选用轻质树皮,防止漂浮流失。 5.1.5.9利用地表有组织汇流方式收集汇水面径流雨水时,进水口的设置应根据施工图 纸施工,保证进水顺畅。进水口应以干硬性砂浆铺砌,砂浆应饱满、厚度均匀,砌筑应 稳固、直线段顺直、曲线段圆顺、缝隙均匀。进水口高程应低于路面高程,表面应平顺 不阻水。进水口内侧的防冲刷消能设施(如混凝土或碎石等)应牢固。 5.1.5.10溢流口高程对于控制生物滞留设施的调蓄高度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溢流口负 与生物滞留设施种植面间的空间为生物滞留设施有效调蓄空间,结构层回填高度应与设 计高度一致,保证有效调蓄深度。溢流口一般应预留不小于5cm的超高。

5.1.5.11其他注意事项

a)具有转输功能的生物滞留设施内的市政基础设施不得阻水。如:分隔带内设置路灯、 交警信号等设施时,基础的高度要合适,避免阻水。 b)护拦、警示牌、清淤通道及防护等设施位置应醒目、安装牢固

1.6.1沟槽的开挖、支护方式应根据施工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周围环境等要求进行 经济比较,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5.1.6.2渗井基坑土方施工要求

2.1沟槽开挖时应做好支护措施GB 51209-2016 发光二极管工厂设计规范,防止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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