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技术导则(武汉市城乡建设局等四局委2019年2月)

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技术导则(武汉市城乡建设局等四局委201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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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技术导则(武汉市城乡建设局等四局委2019年2月)简介:

《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技术导则》是由武汉市城乡建设局、武汉市规划局、武汉市水务局和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等四局委联合于2019年2月发布的指导性文件。该导则的发布,旨在推动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实现城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像海绵一样,具有良好的吸水、蓄水、渗水、净水和排水功能,能有效应对雨水径流,减少城市内涝,同时补充地下水,改善城市微气候。这一理念与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相吻合。

导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规划原则:明确了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干预为辅的规划原则,强调与城市发展、生态保护、水资源利用的协调。

2. 规划方法:提出了基于水量平衡和水质净化的规划方法,通过识别和保护城市天然海绵体,设计和建设人工海绵设施,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

3. 设施设计:对雨水花园、绿色屋顶、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等海绵城市设施的设计标准、施工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4. 管理与维护:强调了海绵城市设施的后期管理与维护,以保证其长期有效运行。

5. 评估与监督: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的绩效评估体系和监督机制,以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这份导则是武汉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依据,对于提升城市韧性,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技术导则(武汉市城乡建设局等四局委2019年2月)部分内容预览:

市专项指标。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文件应包含海绵城市目标取值计算表、下垫面分类布局 图、海绵设施分布总图、场地竖向及径流路径设计图、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方案自评表。 总平面图中的海绵城市专项指标应包含软化屋面面积、可渗透硬化地面面积、蓄水设施 总容积。

6.4.3一般建设工程海绵城市规划方案编制应按照图6.4.1顺序开展

6.4.3一般建设工程海绵城市规划方案编制应按照图6.4.1顺序开展。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释义手册 JTG D30-2015》图6.4.1一般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海绵城市部分)编制流程示意图

6.4.4一般建设工程海绵城市规划方案中海绵城市目标取值应符合第4章相关规定, 并按照附录7.4的规定格式填写目标取值计算表。其中新建项目可渗透硬化地面占硬化 地面的比例不应低于40%,下凹式绿地(含水体)率的目标值宜不低于25%,景观水体 利用雨水的补水量占水体蒸发量的比例宜不低于60%,高度不超过30m的平屋面的软 化屋面率宜达到100%

6.4.5一般建设工程海绵城市规划方案中下垫面分布图的编绘要求

1宜优先保留项目用地内的绿地和水体等自然下垫面。 2在保持建设工程建构筑物布局不变的情况下,宜对硬化地面和绿化地面的布局 进行评价,并按照有利于雨水自然收集和自然净化的要求提出优化措施 3针对建设工程的总平面方案中的屋面、硬化地面、绿化地面、水体,分别选取 合适的下垫面类别,尽可能选择有利于雨水下渗和净化的下垫面。下垫面类别和图例宜 在所列18个小类中选取。 4选取的各类下垫面面积之和应与项目用地的总面积一致,不留空白区

1在进行海绵设施布局时,应有利于硬化屋面和不透水硬化地面的径流优先排入 海绵设施进行滞蓄、净化。 2应反映所有透水铺装、软化屋面、转输型植草沟和有蓄水功能海绵设施的具体 分布,应绘制下凹式绿地(含水体)边线。 3应标注每一个下凹式绿地(含水体)的用地面积、有效深度和有效容积,标注 每一个蓄水池、蓄水模块的长、宽、高等尺寸和有效蓄水容积,标注每一个蓄水桶的有 效蓄水容积。 4应在图件中绘制可畜水海绵设施的畜水容积汇总表。 5海绵设施需蓄水容积可按照容积法进行计算。 6.4.7 一般建设工程海绵城市规划方案中场地竖向及地面径流路径设计图的编绘要 求: 1标注所有控制点的竖向高程,特别是地下空间出入口、地面坡向分界点、下凹 式绿地(不含水体)最低点、下凹式绿地(不含水体)有效深度控制点、水体常水位的 高程。 2标注地面径流路径方向,特别是硬化下垫面至可蓄水的海绵设施之间的径流路 径。 3控制点高程应能反应地块与周边道路、地块内部不同位置之间的竖向关系,能 判别地面径流路径的方向和大致范围,从而判断海绵设施设置的合理性。 4标注地块内部雨污水管网规模、流向,接入市政雨污水管网的位置和管底标高 6.4.8 一般建设工程海绵城市规划方案中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方案自评表的编绘要求: 1 应采用附录附录7.4要求的格式,并完整的填写表中所列事项。 2下垫面解析、专门设施核算和用地竖向控制的数据应分别与下垫面分类布局图 海绵设施分布总图和场地竖向及径流路径设计图对应,并且与图中数据一致。 3综合评价指标的目标值应与目标取值计算表中的数值一致。 4综合评价指标的完成值宜按照以下方法进行计算: (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先按照容积法反推的可控制降雨量,再根据可控制降雨 量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对应关系,采用插值法计算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有条件的 可采用数学进行计算。

(2)峰值径流系数:按照附录5确定的各类下垫面峰值径流系数,采用加权平均 法进行计算。 (3)面源污染削减率:以每个海绵设施的汇水分区为单元,按照附录5中各类海 绵设施对面源污染的削减比例,采用加权平均法进行计算。 (4)可渗透硬化地面占比:可渗透硬化地面占比=可渗透硬化地面面积/硬化地面 总面积。 (5)引导性指标 ①下凹式绿地(含水体)率:下凹式绿地(含水体)率=下凹式绿地(含水体)面 积/绿地总面积(含水体面积)。 ②景观水体利用雨水的补水量占水体蒸发量的比例:景观水体利用雨水的补水量占 水体蒸发量的比例=景观水体利用雨水的补水量/景观水体蒸发量。 ③软化屋面率:软化屋面率=软化屋面面积/屋面总面积。

5.4.9城市道路及排水走廊建设工程的修建性

低影响设施类型应与建设工程的特点相适应,并从用地和竖向上保证低影响设施 运行。

6.4.11城市道路建设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应明确绿地率、非机动车路面铺装中可渗 透硬化铺装占比、绿化地面中下凹式绿地占比等指标,并满足以下要求: 1城市道路的绿化带宜设置为连续绿化,非树穴部分宜设置为下凹式式绿化,下 凹式绿地率可根据项目特点确定,绿地率应满足以下要求: (1)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10%。 (2)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3)红线宽度在40一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4)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2城市道路新建项目的非机动车路面中,可渗透路面占比不宜低于70%;城市道 路改、扩建项目的非机动车路面中,可渗透路面占比不宜低于40%。

5.4.12排水走廊建设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应符合如下要求: 1应将走廊范围的非机动车硬化路面规划为可渗透路面。 2市政雨水管网接入排水走廊内的水体时宜采用生态排口。 3排水走廊内无港渠等水体时,应结合景观和沿线用地特点规划布局下凹式绿地 且下凹式绿地的总面积不应低于走廊面积的25%

.4.12 安永 1应将走廊范围的非机动车硬化路面规划为可渗透路面。 2市政雨水管网接入排水走廊内的水体时宜采用生态排口。 3排水走廊内无港渠等水体时,应结合景观和沿线用地特点规划布局下凹式绿地, 且下凹式绿地的总面积不应低于走廊面积的25%

1 GB50788城镇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2 GB500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6版) 3 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4 GB50400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技术规范 5 GB50318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6 GB50336建筑中水设计规范 7 GB50420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8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9 GB50141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 10GB5026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1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2GB/T50596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13GB/T1892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14GB/T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15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7.2各系统年径流控制直标

7.2各系统年径流控制直标

建设工程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基准值查算

建设工程年径流总量基准值查算图(新

7.3各系统面源污染削减率控制直标

图7.3.1建设工程面源污染削减率管控查算图

建设工程海绵城市规划方案技术文

7.4.1建设工程海绵城市目标取值计算表

表7.4.2建设工程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方案自评表

表7.4.2建设工程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方案自评表

7.5武汉市土壤渗透系数及土层分布

表7.5.1武汉市土壤渗透系数一览表

表7.5.2武汉市典型地区土层分布一览表

7.6武汉市多年平均降雨及蒸发量

表7.6.1武汉市多年平均逐月蒸发量一览

表7.6.2多年平均日降雨强度分配一览表

7.7海绵城市设施示意

7.7.1雨水渗滞设施

透水铺装的实景图如图7.6.1(2)所示

(5)渗井 渗井指通过井壁和井底进行雨水下渗的设施,为增大渗透效果,可在渗井 周围设置水平渗排管,并在渗排管周围铺设砾(碎)石。 渗井应满足下列要求: ②雨水通过渗井下渗前应通过植草沟、植被缓冲带等设施对雨水进行预处 理。 ②渗并的出水管的内底高程应高于进水管管内顶高程,但不应高于上游相 邻井的出水管管内底高程。渗井调蓄容积不足时,也可在渗井周围连接水平渗 排管,形成辐射渗井。辐射渗井的典型构造如图7.6.1(6)所示。

图7.6.1(5)辐射渗井的典型构造示意图

(1)湿塘典型构造示意

图7.6.2(2)湿塘实景图

(2)蓄水池 蓄水池指具有雨水储存功能的集蓄利用设施,同时也具有削减峰值流量的 作用,主要包括钢筋混凝土蓄水池,砖、石砌筑蓄水池及塑料蓄水模块拼装式畜 水池,用地紧张的城市大多采用地下封闭式蓄水池。蓄水池典型构造可参照国家 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雨水综合利用》(10SS705)。 (3)雨水罐 雨水罐也称雨水桶,为地上或地下封闭式的简易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可用 塑料、玻璃钢或金属等材料制成。 雨水罐实景图如图7.6.2(3)所示

T∕CCMA 0088-2020 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混凝土喷射台车7.7.3雨水净化设施

(1)雨水净化储存池

图7.6.2(2)雨水罐实景图

图7.6.3(1)雨水净化储存池实景图

(2)初期雨水弃流设施 初期雨水弃流指通过一定方法或装置将存在初期冲刷效应、污染物浓度较 高的降雨初期径流予以弃除,以降低雨水的后续处理难度。弃流雨水应进行处理 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雨污合流管网)由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等。常见的 初期弃流方法包括容积法弃流、小管弃流(水流切换法)等,弃流形式包括自控 弃流、渗透弃流、弃流池、雨落管弃流等。 初期雨水弃流设施典型构造如图7.6.3(2)所示。

图7.6.3(2)初期雨水弃流设施示意图

植草沟指种有植被的地表沟渠,可收集、输送和排放径流雨水市政工程造价原理,并具有 定的雨水净化作用,可用于衔接其他各单项设施、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 径流排放系统。除转输型植草沟外,还包括渗透型的干式植草沟及常有水的湿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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