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0048-2016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Y/T 0048-2016 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简介:
《SY/T 0048-2016 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行业的一项重要设计标准,由国家能源局发布,于2016年实施。该规范主要针对石油天然气工程的总图设计,包括油气田地面工程、管道工程、储运工程、炼油化工工程、天然气发电工程、油气田服务工程等各领域的总平面布置设计。
规范内容主要包括总图设计的基本原则、设计依据、设计内容、设计要求、设计方法等方面。具体来说,它规定了设计的总体布局应符合资源优化配置、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经济效益等原则,设计应考虑工程的功能性、灵活性、可扩展性,同时还需要满足相关的安全、环保、消防、防灾等要求。
在具体的设计要求上,如场地选择、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布置、道路和管线的布置、绿化和景观设计、工程设施的防护等,都给出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导。此外,规范还包含了对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适应性设计,以推动行业的技术进步。
总的来说,《SY/T 0048-2016 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是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的重要指导文件,为确保工程的科学性、合理性、经济性和安全性提供了重要依据。设计人员在进行相关设计时,必须严格遵守该规范。
SY/T 0048-2016 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5.4.12办公室宜位于场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5.4.12办公室宜位于场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且处于 环境洁净的地段。
GB 50384-2007 煤矿立井井筒及硐室设计规范5.5道路、围墙及出入口布置
5.5.1 站场道路设计应符合总平面布置的要求,道路的布置
与竖向设计及管线布置相结合,并与场外道路有顺畅方便地连 接,应满足生产、运输、安装、检修、消防安全和施工的要求。
表5.5.10道路边缘至相邻建(构)筑物的距离
注:城市型道路自路面边缘起算,公路型道路自路肩外边缘起算,照明电杆自 路面边缘起算
5.5.12 、三级石油天然气站场,至少应有两个通向外部 道路的出人口。 5.5.13 一、二、三、四级油气站场四周,宜设不低于2.2m的 非燃烧材料围墙或围栏。站场内35kV及以上的变(配)电所与 相邻的其他设施之间宜设不低于1.5m的围栏。生产区与管理区 之间宜设置围墙、围栏、绿篱等加以分隔。 5.5.14一、二、三级油气站场内甲、乙类设备,容器及生产建 (物)然物至国迹式国划
6.1.1站场的竖向设计应与总平面布置同时进行,并应与场区外 周围地形标高、道路及防洪排水条件相协调。地处复杂地形、地 质区内的站场,其竖向设计应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评价后确定。 6.1.2站场分期建设时,应统一考虑竖向设计,确保近远期工 程协调衔接,站场扩建、改建时的竖向设计,应与已建部分相 协调
1膨胀土地区,应注意保持原生覆盖土表层。露头地段应 根据当地经验因地制宜进行处理,防止十湿导致膨胀变形。膨 胀土地区建(构)筑物周围6m范围内的排水坡度宜为3%~ 5%,6m范围之外不宜小于0.5%。 2自重湿陷性黄士区和年降雨量大于1200mm的地区,应 有能迅速排除雨水的地面坡度和排水系统。湿陷性黄土地区场 地整平应避免造成人为的湿陷性差异。湿陷性黄地区建(构) 筑物周围6m范围内的排水坡度不宜小于2%,6m范围之外不宜 小于0.5%。 3对岩石地基地区、软土地区、地下水位高的地区,不宜 挖方。岩石地基地区的平主应与基槽的开挖结合考虑。 4盐渍土地区,采用自然排水的场地设计坡度不应小 于1%。
小于0.5%。 3对岩石地基地区、软土地区、地下水位高的地区,不宜 挖方。岩石地基地区的平士应与基槽的开挖结合考虑。 4盐渍土地区,采用自然排水的场地设计坡度不应小 于1%。 6.1.6建筑物室内设计地坪标高,宜高出室外场地设计整平标 高0.2m以上。在有可能沉陷的软土地段和有特殊要求的建筑 物,应适当加大室内外高差。 6.1.7站场内外铁路、道路、排水沟渠的标高应统一考虑。主 要出入口的道路路面标高宜高于场区外部路面的标高。 6.1.8站场内场区地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露天布置的工艺设备区设计边界线内,检修和露天操作 场地宜铺砌,且宜高于边界线外场地。 2循环水和污水处理区内,人行道、车行道和操作场地应 铺砌。
1露天布置的工艺设备区设计边界线内,检修和露天操作 场地宜铺,且宜高于边界线外场地。 2循环水和污水处理区内,人行道、车行道和操作场地应 铺砌。 3汽车装卸油场地的混凝土地面,宜高于场地外部0.2m 且宜设0.5%~1.0%的坡度。 4人行道应高于其附近场区地面0.05m~0.10m。 6.1.9雨(污)水收集、处理、排放系统宜布置在地势最低处。 6.1.10站场围墙内场地标高不应完全低于围墙外周边场地标高。
6.2.1下列地区的站场竖向设计宜采用平坡式: 1 福 自然地形坡度不大于2.0%的地区。 自然地形坡度为2.1%~3.0%,且宽度不大于500m的 地区。 3 处于地形破碎的微丘地区。 4站场宽边不大于80m时,自然地形坡度不大于5.0%且 必须建站的地区。 6.2.2场地设计整平坡度宜采用0.3%~2.0%;在大面积地形 平坦的地区,采用连续平坡式整平时,不应小于0.2%:在局部 高差较天的地段,不应大于3.0%。若场地设计地面排水径流速 度大于土壤的允许流速时,地面应采取植被或铺砌等措施,防 止冲刷。
6.3.1台阶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自然地形及总平面布置划分台阶。联系密切的生 产设施及建(构)筑物宜布置在同一台阶或相邻台阶上。 2、台阶的长边宜平行自然地形的等高线布置。 3台阶的宽度和面积除应能满足生产设施、道路、管线和 绿化的布置外,还应满足施工安装、生产操作、设备检修和消 防的用地需要。 4台阶高度应按生产要求、工程地质条件,结合生产流 程、运输联系、消防及土方平衡等因素综合考虑。台阶高度宜 为1m~4m,且不宜大于6m。 6.3.2台阶式布置中,在油品站场台阶的边缘处应有防止油品 或雨水从高台面漫流到低台面的措施。在台阶高度大于2.0m, 且人员经常活动的台阶边缘处,应采取防护措施
6.3.3相邻台阶之间可采用自然放坡、护坡或挡土墙
图6.3.5基础底面外边缘至坡顶的水平距离示意图
D S ≥ 3. 5B tga D S≥2.5B tga
D S≥2.5B tga
B垂直于坡顶边缘的基础底面边长,m D一基础埋置深度,m; α一一边坡坡角,(°)。 当边坡坡角大于45°,坡高大于8m时,应按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进行边坡稳定 验算。 当护坡采用挡士墙加固,并考虑了侧压力时,可适当减小 距离。
主:1IV类强风化包括各类风化程度的级
注:1IV类强风化包括各类风化程度的级软岩 2全风化岩体可按土质边坡坡率取值,
2全风化岩体可按土质边坡坡率取值。
注:1表中碎石土是粒径大于2mm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50%的块石、卵石、 碎石类土,其充填物为坚硬或硬塑状态的黏性土。 2对于砂土或充填物为砂土的碎石土,其边坡允许坡度值均按自然休止 角确定。 3开挖黄土边坡,如垂直高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可采用一个坡度到顶 如垂直高度大于12m时,应在边坡中部设平台。 4S为饱和度(%)。 4填方边坡应根据填方高度、基地士(岩)层的种类及其 重要性等因素综合确定。在基底地质良好的情况下,填方边坡 允许坡度值可按表6.4.2一3确定。
注:1用大于20cm的石块砌筑的填方边坡,其边坡坡度视具体情况确定。 2 如需在坡顶上大量弃土或作堆场时,应进行坡体稳定性验算。 铁路、道路路堤边坡,应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Ⅲ、IV级铁路设计规 范》GB50012、《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执行。 41.为塑性指数。 .3 边坡的防护和加固应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常用材料与
注:1用大于20cm的石块砌筑的填方边坡,其边坡坡度视具体情况确定。 2 如需在坡顶上大量弃土或作堆场时,应进行坡体稳定性验算。 铁路、道路路堤边坡,应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Ⅲ、IV级铁路设计规 范》GB50012、《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执行。 41.为塑性指数。 3边坡的防护和加固应根握当地的自然冬件堂用材料与
习惯做法,以及场地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宣选用植被、表面喷 抹、护墙、锚固等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 程技术规范》GB50330的要求。 6.4.4挡土墙结构形式应根据现场条件合理选用,并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的要求。当挡 土高度小于5m时,宜采用重力式挡土墙。 6.4.5边坡坡顶上方应设置截水设施,边坡坡脚应设置排水设 施,确保积水顺利排出。 6.4.6建(构)筑物至挖方边坡坡脚不宜小于2m、至填方边坡 坡顶不宜小于3m。
6.5.1场区的排雨水方式,应根据地形和地质条件结合建(构) 筑物密度、道路形式、场区环境、绿化等要求,合理选择明沟 暗管(沟)或地面自然排渗等方式。可以接入市政排水系统的 宜采用暗管排水,有可靠排水出口的站场宜采用明沟或暗管排 水,其他情况宜采用自然排放;线路截断阀室宜采用散排。 6.5.2雨水明沟、暗管(沟)的断面、管径应根据当地暴雨强 度、汇水面积、径流系数、重现期(1年)、地面集水时间(不 低于10min)计算确定。径流系数按表6.5.2选用。
表6.5.2径流系数
6.5.3防火堤内排水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火堤内应设置集水设施,连接集水设施的雨水排放管 道应从防火堤内设计地面以下通出堤外,并应采取安全可靠白 截油排水措施。 2在年累积降雨量不大于200mm或降雨量在24h内可渗 完,且不存在环境污染的可能时,可不设雨水排除设施。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 133-2001》6.5.4防火堤内的地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火堤内地面应坡向排水沟和排水出口,坡度宜为 0.5%。 2防火堤内地面宜铺设碎石或种植高度不超过150mm的 常绿草皮。 3防火堤内地面应设置巡检道。 4当油罐泄漏物有可能污染地下水或附近环境时,堤内地 面应采取防渗漏措施。 6.5.5当采用明沟方式排除场地雨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明沟的设计流量及水力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 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的规定。 2明沟宜沿铁路、道路两侧平行布置,并应减少与铁路, 道路的交叉。排水沟出口不应对附近场地造成冲刷。 3未经铺砌的明沟与建筑物基础边缘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3m雨水明沟距围墙宜为1.5m;距挖方坡脚的距离宜为0.5m 1.0m;距填方坡脚宜为2.0m,特殊情况下可减为1.0m。 4明沟的断面形式宜采用梯形或矩形。 5明沟起点及分水点深度不宜小于0.2m;矩形或梯形断面 沟底宽不宜小于0.3m。 6排水明沟纵坡不宜小于0.3%,在地形平坦的困难地段 最小纵坡坡度不宜小于0.2%。排水明沟顶面应高出计算流量水 位0.2m。 7湿陷性黄士、膨胀土、盐渍土等特殊地质士壤的排 水明沟纵坡不宜小于0.5%,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
黄王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 GB50112、《盐渍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T50942的规定。 8明沟转弯处的中心线半径不宜小于设计水面宽度的 5倍,盖板沟转弯处的中心线半径不宜小于设计水面宽度的 2.5倍。
GB∕T 36620-2018 面向智慧城市的物联网技术应用指南方便并与刚水管道连接方便的地段。不应设在建筑物门口、分 水点及其他地下管道上。多雨或干旱地区可适当增减雨水口 数量。
6.5.7雨水口间距宜为20m
6.5.9挖方边坡设置截水沟时,截水沟边距场区挖方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