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 5008-2017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MH 5008-2017 民用运输机场供油工程设计规范简介:
《民用运输机场供油工程设计规范》(MH 5008-2017)是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行业标准,主要用于指导和规范民用运输机场的供油工程设计。这份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总则:概述了规范的适用范围、设计原则和依据,以及与相关法规、标准的协调关系。
2. 术语和符号:定义了在供油工程设计中常用的专业术语和符号,确保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沟通准确无误。
3. 供油系统设计:详细规定了机场燃油供应系统的总体设计,包括油库、输油管道、加油设施、消防系统等的设计要求。
4. 油库设计:对油库的选址、布局、储油罐、消防设施、防渗处理、油品质量控制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5. 输油管道设计:涵盖了管道材料、管道布置、防腐、防冻、防爆、计量、监控等方面的设计要求。
6. 加油设施设计:对飞机加油车、机坪加油井、登机桥加油系统等的设施设计、操作、维护等进行了规定。
7. 安全与环保:强调了供油工程的安全性,包括防火、防爆、防泄漏等措施,同时也规定了环保要求,如油品泄漏的处理、废弃物管理等。
8. 施工与验收:对供油工程的施工过程和工程验收标准进行了明确,确保工程质量。
这份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保障民用运输机场的正常运行,提高供油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以及保护环境,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MH 5008-2017 民用运输机场供油工程设计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4.2.1供油工程规划应与机场总体规划同步进行,机场区域以外的供油工程规划应纳人机场总 体规划。 【条文说明】供油工程是机场建设项目的一部分,其规划应与机场总体规划同步进行,便于统一 考虑、协同发展。机场区域以外的供油工程如铁路卸油站、输油管道等纳入机场总体规划和城 乡建设规划,便于当地政府日常监管和协同发展。 4.2.2供油工程建设应遵照“一次规划,分期建设,适度超前”的原则,满足近、远期机场建 设目标年航空业务量发展的需要。近期与远期供油工程应合理衔接。 【条文说明】供油工程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特殊的建 设程序,考虑到分期建设的施工难度,本规范特提出了适度超前的要求。 4.2.3供油工程应按远期规划预留发展用地,并按远期规模对周边用地规划进行控制。 4.2.4供油工程建设规模宜按远期目标年预测的机场发展规模、机型组合及所需航油品种、用 油量、油源、运输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供油工程的总库容宜按远期目标年不少于20d供油量 进行规划,可分期建设。机场油库的库容应满足近期目标年不少于15d的航油供油量需求。 【条文说明】供油工程的总库容量是指为本机场服务的各油库库容量的总和,各油库库容量要按 储罐使用的有效容积计算,不含储罐底油、管道存油及回收罐、污油罐的容量。根据我国资源、 运输等实际情况,结合多年航油供应保障经验,考虑航油沉降、质量检验及设备检查维修等因 素,机场油库库容量近期目标年的最低储油量至少满足15d的供油量较为合理,避免大拆大建, 减少原材料、土地、水资源的浪费,降低环境污染,从本质上实现绿色工程的目标要求。
4.2.5已运行机场油库的库容量宜满足运行期间前半年平均日加油量不少于7d的航油供油量
【条文说明】对于已运行的机场,当供油工程不能与机场同步扩建时,为避免库容量紧张 了7d的最少保障天数,以确保安全供油
4.2.6机场油库的储罐设置应符合航空燃料接收、沉降、发出三个作业环节的要求,并满足运 行中供油的需求《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 GB/T 7894-2009》,储罐数量宜不少于3座,其中单罐容积宜满足表4.2.6 的要求。
表4.2.6单罐容积选择
4.2.7储油库、中转油库的罐容量宜结合运输方式、输转能力进行设计,储存每一品种的储罐 总容量应不小于该航油铁路油槽车设计车位的总载油量,或接卸最大油轮的载油量,或输油管 道输送一个批次的输油量。 4.2.8铁路装卸油站专用线的车位数应按远期规划目标年航油供油量和运输条件进行规划,可 按近期目标年的车位数设计建设。码头装卸油站的吨位应按水域条件、停靠油轮船型以及近 远期规划目标年的吞吐量确定。 【条文说明】由于供油工程近期、远期目标年航油供应量差异较大,铁路的车位数按远期规划并 预留好发展空间,可按近期设计建设。码头装卸油站由于受水域条件的限制,可按近远期综合 考虑,并做好预留发展。 4.2.9在选择管线车加油、罐式加油车加油作业保障模式时,应根据运输机场的定位及建设目 标年预测的高峰小时加油量、加油架次等因素,对两种或组合加油作业保障模式进行经济和技 术评估比较后确定。 对于航油业务量相对较小的新建机场,应通过投资占用成本、拆除恢复成本、运行成本等 财务评价的方式确定本期的加油作业保障模式。 【条文说明】对新建的业务量较小的机场,可研报告一般提出近、远期飞机加油的模式为罐式车 加油或管线车加油。此阶段可以通过一次建设机坪管道后的资金占用成本和运行成本与远期建 设机坪管道的拆除、恢复成本和运行成本的比较结果,分析确定其模式。 4.2.10进出库(站)的道路应与机场内道路、城乡规划相协调。 【条文说明】各单体供油工程项目路网要与所在区域道路做好规划和衔接,以满足近远期发展 需求。 4.2.11机坪管道的路由规划应纳人机场总体规划,由机场统一对路由位置进行控制预留,并 具备与机场发展衔接的功能。 【条文说明】机坪管道与机场的总体规划密切相关,需同步规划并纳入机场管道综合规划,可减 少带油施工、迁改,降低改扩建施工难度。
4.2.7储油库、中转油库的罐容量宜结合运输方式、输转能力进行设计,储存每一品种的储罐 总容量应不小于该航油铁路油槽车设计车位的总载油量,或接卸最大油轮的载油量,或输油管 道输送一个批次的输油量。 4.2.8铁路装卸油站专用线的车位数应按远期规划目标年航油供油量和运输条件进行规划,可 按近期目标年的车位数设计建设。码头装卸油站的吨位应按水域条件、停靠油轮船型以及近、 远期规划目标年的吞吐量确定。 【条文说明】由于供油工程近期、远期目标年航油供应量差异较大,铁路的车位数按远期规划并 预留好发展空间,可按近期设计建设。码头装卸油站由于受水域条件的限制,可按近远期综合 考虑、并做好预留发展
4.2.11机坪管道的路由规划应纳人机场总体规划,由机场统一对路由位置进行控制预 具备与机场发展衔接的功能。 【条文说明】机坪管道与机场的总体规划密切相关,需同步规划并纳入机场管道综合规划 少带油施工、迁改,降低改扩建施工难度。
(GB50156)、《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的规定。 条文说明】本条是为满足运输机场内机动车的加油、充电需求而制定的。 1.2.13供油工程的用地面积应按其远期规划和《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的规定进行规划。其中,航空加油站用地宜满足远期目标年生产运行的需求,机场油库用地面 积可满足远期目标年生产运行的需求,但不应超过表4.2.13的要求
表4.2.13油库及航空加油站建设用地指标
注:不同规模项目可采用内插人法进行计算
【条文说明】依据《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57号)第六章 内容《信息技术 数据集成中间件 GB/T 30883-2014》,结合机场供油设施实际情况,给出表4.2.13用地指标。考虑到航空加油站的功能及使用 便利,可根据其用地指标,结合所服务的机位布置情况,适当考虑综合性航空加油站与加油车 停放点的分开布置。航空加油站的主要功能是满足罐式加油车、管线加油车的停放,油车的转 弯率径及行驶路线是用地的主要考虑因素。在满足其功能的前提下,单座航空加油站的用地面 积建议不要过大,可依据服务机位情况,多点布置,采用“一综合、多停车点”的布局形式。 4.2.14供油工程的规划中应明确接收、储存、输转、发放(装载)、加注航油及含油污水处 理、事故池等重要设施的具体位置,并标明其对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要求。 条文说明)在供油工程规划图中,对接收、储存、输转、发放(装载)、加注航油及含油污水 处理等重要设施的具体位置进行标注,标明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可以更好地控制周 边建(构)筑物对供油设施的安全威胁
5.1.1库(站)总平面布置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 施工规范》(GB50156)及《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规定。 5.1.2油库、装卸油站的总平面布置宜按油罐区、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区、辅助作业区和行政 管理区进行分区布置。行政管理区和辅助作业区内,使用性质相近的建(构)筑物,在符合生 产使用和安全防火要求的前提下,宜合并建设。各区主要建(构)筑物或设施,宜按表5.1.2 的要求布置
5.1.2油库、装卸油站各区主要建(构)筑物或设施
2行政管理区宜与其他各区分开布置,并与储罐区、装卸区设置有效防护隔离; 3办公用房、中心控制室、消防泵站、消防车库等场所,宜布置在油罐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
5.1.3航空加油站宜按综合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和行政管理区进行分区布置,主要建(构)筑 物或设施宜按表5.1.3的要求布置
表5.1.3航空加油站各区主要建(构)筑物或设施
《粪便处理厂评价标准 CJJ/T 211-2014》综合作业区与辅助作业区可
5.2.1库(站)通向公路的库外道路和车辆出入口的设计,需满足下列要求: 1应设与公路连接的库外道路,其路面宽度应不小于相应级别库(站)储罐区消防车道 宽度。 2通向库外道路的车辆出人口应不少于2处,且宜位于不同的方位。受地域、地形等条件 限制时,四、五级油库可只设1处车辆出人口。 3储罐区的车辆出入口应不少于2处,且应位于不同的方位。受地域、地形等条件限制 时,四、五级油库的储罐区可只设1处车辆出人口。储罐区的车辆出人口宜直接通向库外道路 也可通向行政管理区或公路装卸区。 4行政管理区、公路装卸区应设直接通往库外道路的车辆出人口。 【条文说明】本条款是按《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的规定,对民航供油工程的库(站) 车行道路作出的具体要求。 5.2.2库(站)内的道路、停车位宜按功能分别设置,分别满足工作人员、一般车辆、消防车 或油车的使用要求,综合道路必须满足油车和消防车等特种车辆的行驶要求,并满足下列要求: 1道面、停车位的承载力设计应满足最大行驶车辆的整车质量承载要求; 2一级库(站)的储罐区和装卸区消防车道的宽度应不小于9m,其中路面宽度应不小于 7m,其他级别的消防车道的宽度应不小于6m,其中路面宽度应不小于4m; 3航空加油站管线加油车停放区行车通道圆外圆直径宜不小于18m,运油军、罐式加油车 停放区行车通道圆外圆直径宜不小于30m; 4消防车通道圆外圆首径宜不小于24m净空高度应不小于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