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2946-2019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3/T 2946-2019 最新超高性能混凝土制备与工程应用简介:
DB13/T 2946-2019 是河北省的地方标准,全称为《超高性能混凝土制备与工程应用技术规程》。这份标准于2019年发布,主要规定了超高性能混凝土(UHPC)的制备、性能测试、工程设计、施工应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旨在指导和规范河北省内超高性能混凝土的生产和应用,提高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耐久性和施工效率。
超高性能混凝土是一种具有极高力学性能、耐久性和工作性的新型混凝土,其抗压强度、抗折强度、抗拉强度等性能远超普通混凝土,同时具有良好的抗渗、抗冻、抗腐蚀等耐久性。因此,它在高层建筑、桥梁、隧道、海洋工程等对混凝土性能要求极高的领域有广泛应用。
DB13/T 2946-2019 标准详细规定了UHPC的原材料选择、配合比设计、生产加工、运输、浇筑、养护等一系列技术细节,以及在结构设计中的强度、刚度、耐久性等性能要求。此外,还对UHPC的工程应用提出了具体的技术指导,包括裂缝控制、接缝设计、防腐蚀措施等。
这份标准的发布实施,对于提升河北省内建筑行业的技术水平,推动超高性能混凝土的广泛应用,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对于从事超高性能混凝土研发、生产、应用的相关人员,是必备的参考依据。
DB13/T 2946-2019 最新超高性能混凝土制备与工程应用部分内容预览: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超高性能混凝土 由水泥、矿物掺合料、外加剂、骨料、高强度微细纤维,加水拌合后固化而成的具有超高性能的 水泥基复合材料,28d龄期的抗压强度fi≥130MPa,单轴抗拉强度futer≥4MPa,静力受压弹性模量 Ev≥40GPao 3. 2 预拌混合料 由胶凝材料和/或骨料按级配要求而配制的干粉料,其中可包含或不包含固态外加剂。 3.3 单轴抗拉强度 单轴拉伸时的最大拉应力。 3. 4 单轴弹性极限抗拉强度 单轴拉伸时试件达到弹性极限时对应的拉应力,即由线弹性转变为非线性时的转折点所对应的拉 应力。 3. 5 应变硬化 当单轴拉伸应力超过弹性极限抗拉强度时,试件中的拉应变随拉应力增加而增大的现象。 3. 6 热养生 采用不低于70℃的热水、蒸汽等对超高性能混凝土进行养生的方法 3.7 工作性能 新拌超高性能混凝士拌合物运输情况和浇筑密实的难易程度与纤维均匀分布情况
超高性能混凝土 由水泥、矿物掺合料、外加剂、骨料、高强度微细纤维,加水拌合后固化而成的具有超高性售 泥基复合材料,28d龄期的抗压强度fi≥130MPa,单轴抗拉强度futer≥4MPa,静力受压弹性相 ≥40GPa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 E一一静力受压弹性模量。 fic一一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 fute——单轴弹性抗拉强度标准值。 fue——单轴抗拉强度标准值。
DB13/T29462019
5.1性能等级测试试件可为现场或室内成型试件,也可为实体取芯或切割成型试件。 5.2超高性能混凝土力学性能等级划分按表1规定混凝土基础知识与质量通病防治,其性能等级应同时满足28d龄期的抗压强度和单 轴抗拉强度的指标要求。
超高性能混凝土力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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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超高性能混凝土的耐久性能应满足GB/T50476的要求。
1.1水泥宜采用GB175标准要求的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当采用其他种类或标号的 ,应通过试验验证。
6.1.1水泥宜 水泥 时,应通过试验验证。 6.1.2矿物掺合料应满足GB/T51003的要求,当采用其他种类的矿物掺合料时,应通过试验验证, 6.1.3硅灰应满足GB/T27690的规定,且符合表2要求
粉煤灰宜为I级F类粉煤灰,其质量要求宜符
表3粉煤灰的质量要求
6.1.5矿渣粉宜为S95以上等级的粒化高炉矿
份宜采用以石英为主的粉状材料,且应符合表4
6.2.1石英粉宜采用以石英为主的粉状材料,且应符合表4要求
表4石英粉的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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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石英砂的质量要求
3天然砂应满足GB/T14684的规定,宜采用细度模数为2.3~3.0的中砂或1.6~2.2的细砂, 符合表6要求。
表6天然砂的质量要求
6.2.4人工砂(机制砂)应满足JGJ/T241的规定,宜采用细度模数为2.3~3.0的中 的细砂,且应符合表7要求。
表7人工砂的质量要求
6.3.1减水剂应符合GB8076的规定,宜选用减水率不小于30%的高效减水剂。 6.3.2其它外加剂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与水泥和矿物掺合料有良好的适应性,并 试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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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钢纤维的质量要求
可选用聚乙烯醇、聚内烯睛等有机合成纤维或经试验验证的其他合成纤维,单掺或与钢纤维复 高性能混凝土中。聚乙烯醇应满足GB/T30101的规定。聚内烯睛应满足JT/T525的规定。
拌合与养生用水应符合JG63的规定
7.1. 1走 超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宜采用绝对体积法。 7. 1. 2 超高性能混凝土的水胶比不宜大于0.20 7.1.3骨料与胶凝材料各组分的相对比例宜按照颗粒最紧密堆积理论进行设计, 7.1.4硅灰掺量不宜小于胶凝材料用量的10%。 7.1.5粉煤灰微珠掺量可为胶凝材料的5%~15%。 7.1.6UC130、UC140和UC150等级的超高性能混凝土可用天然砂、人工砂替代 均可达到100%,替代后的配合比应根据试配结果进行调整。
7.1.7超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考虑结构受力特点、施工工艺、养生条件以及应用环境等因素 根据混凝土工作性能、强度、耐久性以及其它必要性能要求计算初始配合比。配合比应经试验室试配 调整,得出满足工作性能要求的基准配合比,并经强度、耐久性指标复核确定。
7.2超高性能混凝土试配、配合比调整与确定
7.2.2试配时,首先应进行试拌,先检查拌合物工作性能指标。当试拌所得拌合物的扩展度不能满足 要求时,应在水胶比不变、胶凝材料用量和外加剂用量合理的原则下,调整胶凝材料、外加剂用量或 不同粒级骨料的体积比例等,直到符合要求为止。根据试拌结果提出试验用的基准配合比。 7.2.3试验以基准配合比为基础,确定另外两个试配配合比,其水胶比宜较基准配合比分别增加和减 少0.02,相应地分别减少或增加骨料的体积;或者用水量与基准配合比相同,骨料的体积比例可分别 增加或减少2%,相应地分别减少或增加胶凝材料的总体积。
2.4制作试件时,应验证拌合物工作性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并以该结果代表相应配合比的拌 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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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试验时,每种配合比应至少制作一组(三块)试件。采用热养生的超高性能混凝土,宜在终凝 后进行90℃热养生48h,再进行标准养生(环境温度20℃土2℃,相对湿度大于95%)5d后开展力学 性能指标试验;采用常温养生的超高性能混凝土,宜按照普通混凝土标准养生(环境温度20℃土2℃ 相对湿度大于95%)规定的成型后28d时进行力学性能指标试验,
后进行90℃热养生48h,再进行标准养生(环境温度20℃土2℃,相对湿度天于95%)5d后开展力学 性能指标试验;采用常温养生的超高性能混凝土,宜按照普通混凝土标准养生(环境温度20℃土2℃ 相对湿度大于95%)规定的成型后28d时进行力学性能指标试验。 7.2.6根据试配结果对基准配合比进行调整,确定的配合比作为设计配合比。
8.1.1超高性能混凝土拌合物可在预制工厂或施工现场制备;也可将预拌混合料运输到预制厂 现场,加水和液态外加剂拌合而成。
8.1.2超高性能混凝土的制备与运输过程应保证拌合物不分层离析
3.2.1水泥应按品种、强度等级和生产厂家分别标识和贮存。贮存的水泥用于生产时的温度不宜高于 60℃。受潮、结块、受污染及贮存期超过3个月的水泥,不得使用。 3.2.2骨料堆场应为能排水的硬质地面,并应有防尘和防雨设施;不同品种、规格的骨料应分别贮存 避免混杂或受污染。 8.2.3外加剂应按品种和生产厂家分别标识和贮存。固态外加剂应防止受潮结块,如有结块,应进行 验验,合格者应经粉碎至全部通过600um筛孔后方可使用。液态外加剂应贮存在密闭容器内,并应防 和防冻。如有沉淀等异常现象,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2.4矿物掺合料应按品种、质量等级和产地分别标识和存,应有防潮和防雨设施,并不得与水泥 等其他粉状料混杂。 3.2.5纤维应按品种、规格和生
8.2.1水泥应按品种、强度等级和生产厂家分别标识和贮存。贮存的水泥用于生产时的温度不 60℃。受潮、结块、受污染及贮存期超过3个月的水泥,不得使用。 8.2.2骨料堆场应为能排水的硬质地面,并应有防尘和防雨设施;不同品种、规格的骨料应分 避免混杂或受污染。
8.3.1固体原材料应按干燥状态下的质量进行计量,水和液态外加剂可按体积或者质量进行 8.3.2原材料计量应采用电子计量设备,其精度应满足GB/T10171的要求。 8.3.3原材料的计量允许偏差不应大于表9中规定的范围。
表9超高性能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充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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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超高性能混凝土搅拌宜选用可调速的强制式搅拌机。 4.2搅拌应保证超高性能混凝土拌合物质量均匀;同一盘混凝土的匀质性应符合GB50164的规 4.3搅拌机宜有防止纤维结团的下料装置。
有休 措施。 觉拌运输车在装料前应将搅拌罐内积水排尽,装料后严禁向搅拌罐内的拌合物加水。 超高性能混凝土拌合物在搅拌运输车内的时间不宜超过90min;如需延长运送时间,则应采取 术措施,并通过试验验证。当采用翻斗车运输时,运输时间不宜超过45min。 高性能湿凝十拌合物的运输应保证滤简过程的连续性
8.6.1浇筑前,应检查模板支撑的稳定性和接缝的密合情况,应保证模板在浇筑过程中不 模和不漏浆,
3.6.2采用分层浇筑时层间不应出现冷缝
3.6.3浇筑振揭应采用平板振揭器或模外振揭器,不宜采用插人式振揭器。浇筑和成型过程申应保证 超高性能混凝土密实、纤维分布均匀以及构件的整体性,避免出现拌合物离析、分层以及纤维裸露出 构件表面。
9.1宜采用热养生,热养生前静停时间不宜小于6h,热养生的升/降温的速率不宜大于15℃/h,热养 生后,试件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之差不宜大于20℃, 9.2热养生结束后,宜用塑料薄膜覆盖GB∕T 40376-2021 室内装修用水泥基胶结料,保持表面潮湿,进行保湿养生。 9.3常温养生应能保证材料性能达到设计要求,并通过试验验证
10.1.1浇筑成型的超高性能混凝土的取样应从同一次搅拌或同一车运送的拌合物中取出 应小于试样需要量的1.5倍,且不宜小于20L
10.1.2实体取芯的超高性能混凝土的取样应符合CECS03第5章的相关规定
10. 2 力学性能试验
GB 50808-2013 城市居住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规范DB13/T29462019
10.2.2单轴抗拉强度按附录A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 10.2.3静力受压弹性模量采用100mm×100mm×300mm棱柱体试件,按照GB/T50081第8节的 压弹性模量测试规定进行测试,加载和卸载速率为1.20~1.40MPa/s。
10.3.1扩展度按附录B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