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349-2015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 50349-2015 气田集输设计规范简介:
GB 50349-2015《气田集输设计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一项重要标准,它主要针对的是气田的集输工程设计,是指导和规范我国气田集输工程设计的重要依据。此规范的目的是保证气田集输工程的安全、经济、环保和高效运行,提升我国天然气工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该规范涵盖了气田集输系统的设计原则、设计计算、设备选型、管道设计、站场设计、电气仪表及自动化、施工及验收等多个方面。具体包括了气田集输系统的总体布置、气井井口装置设计、集气管道设计、增压站设计、计量站设计、储气库设计、天然气净化厂设计、防腐与阴极保护设计等多个子部分。
此外,GB 50349-2015还对环境保护、安全防火、劳动卫生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以确保在开发和利用天然气资源的同时,充分考虑到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
总的来说,GB 50349-2015《气田集输设计规范》是保证我国气田集输工程设计质量,推动气田开发技术进步,保障天然气产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技术标准。
GB 50349-2015 气田集输设计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4.2.5对于井产物含液量大、管道沿线高差大的采集气系统,宜 采用气液分输方式。
4.3.1天然气的分离器宜设在集气站内。气井产液量大、距集气 站较远时,分离器宜设置在井场。 4.3.2天然气凝液分离工艺应根据天然气凝液含量、天然气压力 和产品方案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可采用常温分离、常温多级分离 或低温分离工艺。
4.3.1天然气的分离器宜设在集气站内。气井产液量大、距集气 站较远时,分离器宜设置在井场,
4.3.3气液分离宜采用重力分离器。重力分离器形式宜符合下 列规定:
《种植塑料大棚工程技术规范 GB/T51057-2015》4.3.3气液分离宜采用重力分离器。重力分离器形式宜符合下
液量较少,要求液体在分离器内的停留时间较短时,宜
用立式重力分离器; 2液量较多,要求液体在分离器内的停留时间较长时,宜选 用卧式重力分离器; 3气、油、水同时存在,并需分别进行分离时,宜选用三相卧 式分离器。
4.3.4站内计量分离器和生产分离器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续计量的气井,每并应设1台计量分离器且兼作生产分 离器之用; 2周期性计量的气井,计量分离器的数量应根据周期计量的 气并数、气并产量、计量周期和每次计量的持续时间确定。生产分 离器的数量应根据气并产量及分离器通过的能力确定。 4.3.5重力分离器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油气分离器规 范》SY/T0515的有关规定
4.3.6立式重力分离器的直径可按下式计算:
长径比。当操作压力P(绝压)<1.8MPa时,K 取3.0;1.8MPa
3.5MPa时,K,取5.0。 主分离器中的沉降速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3.5MPa时,K,取5.0。 4.3.8液滴在分离器中的沉降速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4.3.8液滴在分离器中的沉降速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4.3.9分离器内通过丝网捕雾器的设计速度宜取丝网最天充许 速度的75%。气体通过丝网最大允许速度可按下式计算:
行业标准《丝网除沫器》HG/T21618选取。 4.3.10湿气输送的集气系统应分析各种操作工况下段塞流的影 响,并应采取措施控制或捕集段塞流。管道终端设有段塞流捕集 器时,段塞流捕集器形式应根据工艺流程、储液体积和场地面积等 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可采用容积式、多管式和环管存储式三种形 式。在压力高、液塞体积大的场合宜采用多管式段塞流捕集器
标准《天然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GB/T18603的规定配置,配套 仪表的准确度应按表4.4.8确定。天然气二级计量系统配套仪表 的准确度可按表4.4.8中B级确定,天然气三级计量系统配套仪 表的准确度可按表4.4.8 中 C级确定。
表4.4.8计量系统配套仪表准确度
注:当使用超声流量计并计划开展使用中检验时,温度测量不确定度应优于0.3C。
4.4.9天然气计量系统采用标准孔板节流装置时,其设计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用安装在圆形截面管道中的差压装置测量满管流 体流量第2部分:孔板》GB/T2624.2的有关规定。对干气的 计量,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用标准孔板流量计测量天然气流量》 GB/T21446的规定进行。 4.4.10采用气体超声流量计测量天然气流量时,其设计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用气体超声流量计测量天然气流量》GB/T18604 的规定。
4.4.11含液量较小的气并,在满足开发生产动态分析要求的前
4.5.1天然气集输温度应高于水合物形成温度3℃以
.1天然气集输温度应高于水合物形成温度3℃以上。天然
气水合物的防止,可采用天然气加热、保温、向天然气中加入抑制 剂或脱水等措施。
4.5.2采用燃气加热法防止天然气水合物时,应符合下列
1宜采用真空加热炉或常压水套炉,可不设备用加热炉; 2水套加热炉热水温度宜低于当地水沸点5℃~10℃,补给 水悬浮物的含量不应超过20mg/L;真空加热炉补给水硬度不应 超过0.6mmol/L; 3燃气加热炉燃料气中硫化氢含量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准 《天然气》GB17820三类气质要求。 4.5.3当天然气的加热负荷小于100kW或无燃料气时,宜采用 电加热器或者电加热炉加热天然气。 4.5.4采用抑制剂防止天然气水合物时,可采用乙二醇、甲醇, 储存量应按使用量、供货周期及运输情况确定。 4.5.5采用乙二醇时宜进行回收再循环使用。再生循环系统应 符合下列规定: 1乙二醇富液再生宜采用常压工艺,乙二醇的再生温度范围 应为110℃~120℃; 2乙二醇富液再生采取间歇操作时,应设2个缓冲罐,每个 罐的有效容量不应少于间歇时间内富液的进料量; 3乙二醇富液再生装置应设有pH值调节剂的添加设施;循 环乙二醇的pH值应保持在7.3~8.5的范围,pH值调节剂宜采 用一乙醇胺; 4乙二醇循环系统应设低位罐回收设备排出的乙二醇。 4.5.6采用甲醇时,含甲醇污水的处置应满足环保及职业卫生要 求,必要时应进行回收循环使用。申醇富液再生宜采用蒸汽汽提 塔顶气灼烧的工艺。 4.5.7对于低渗透气由,水合物的防止宜采用并下节流措施或低
4.5.7对于低渗透气田,水合物的防止宜采用井下节流措施
4.5.7对于低渗透气田,水合物的防止宜采用井下节流措施或低 压运行方式。
4.6.1天然气增压的压缩机应能适应气体组成、进气压
4.0.1大然气增压 温度和进气量的波动范围。在满足工艺条件下,压缩机选型宜符 合下列要求: 1下述情况宜选用往复式压缩机: 1)气流不稳定或气量较小的天然气增压; 2)高压注气和高压气举; 3)要求压比较大的天然气增压。 2当气源比较稳定,且气量较大时,宜选用离心式压缩机。 3当气量较小、进气压力比较平稳时,可选用螺杆式压缩机 当气质较贫时,可选用喷油螺杆式压缩机
4.6.1天然气增压 温度和进气量的波动范围。在满足工艺条件下,压缩机选型宜符 合下列要求: 1下述情况宜选用往复式压缩机: 1)气流不稳定或气量较小的天然气增压; 2)高压注气和高压气举; 3)要求压比较大的天然气增压。 2当气源比较稳定,且气量较大时,宜选用离心式压缩机。 3当气量较小、进气压力比较平稳时,可选用螺杆式压缩机。 当气质较贫时,可选用喷油螺杆式压缩机。 4.6.2压缩机的驱动机可采用电动机或燃气机。电力系统可靠 时,宜采用电动机驱动;在无电或电力不足的地方,往复式压缩机 宜采用燃气发动机驱动,离心式压缩机宜采用分轴燃气轮机驱动, 余热宜利用。 4.6.3压缩机组宜选用撬装形式。 4.6.4多台机组并联时,备用机组的设置应结合峰值运行时间、 设备检修周期及投资的经济性,综合分析确定。 4.6.5进出压缩机的天然气应满足压缩机本身及下游系统对气 质条件的要求,应清除机械杂质和凝液。压缩机人口分离器应设
质条件的要求,应清除机械杂质和凝液。压缩机人口分离器应设 液位高限报警及超高限停机装置。对有油润滑的压缩机,当下游 设施对工艺气中润滑油含量有限制时,应在出口设置润滑油分离 设施。
4.6.6压缩机宜露天布置或半露大布置。在寒冷、多风沙区域
厂区噪声受限制时,压缩机可布置在封闭式厂房内。当采用室内 布置时,厂房应根据压缩机机型、外形尺寸、设备检修方式等进行 布置,且应满足操作及检修要求。
4.6.7厂房的高度应根据压缩机机组本身的高度和起重设备的
高度确定,并应保证起吊物最低点距固定部件留有0.5m的间距。 4.6.8室内布置的活动式整装机组不宜设固定的起吊设备,应留 有机组进出通道。 4.6.9室内和半露天安装的固定式压缩机,起重设备配备宜符合 下列规定: 1当最大检修部件起重量大于或等于10t时,宜配置电动防 爆桥式或梁式起重设备; 2当最大检修部件起重量小于10t,而大于或等于3t时,宜 设手动梁式起重设备; 3当最大检修部件起重量小于3t时,可设移动式起重设备
高度确定,并应保证起吊物最低点距固定部件留有0.5m的间 4.6.8室内布置的活动式整装机组不宜设固定的起吊设备,厂 有机组进出通道。
4.6.9室内和半露天安装的固定式压缩机,起重设备配备宜符合
1当最大检修部件起重量大于或等于10t时,宜配置电动防 爆桥式或梁式起重设备; 2当最大检修部件起重量小于10t,而大于或等于3t时,宜 设手动梁式起重设备;
4.6.10压缩机工艺气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缩机进口应设压力高、低限报警及越限停机装置 2 压缩机各级出口管道应安装全启封闭式安全阀; 3 压缩机进出口之间应设循环回路; 4 离心式压缩机应配套设置防喘振控制系统; 5 应采取防振、防脉动及温差补偿措施。 4.6.11 压缩后的天然气需要冷却时,宜采用空冷。
4.7.1气井井口应设置井口高低压紧急截断阀。
4.7.3集输站场宜在进站截断阀之前和出站截断阀之后设置线
《城市供热规划规范 GBT51074-2015》4.7.5单台容器可在危险空间(容器和管道上)设置1个或1组
泄放装置。在计算泄放装置的泄放量时,应包括容器间的连接管
道。下列情况可视为单台容器: 1与压力源相连接、本身不产生压力的容器,且该容器的设 计压力达到压力源的压力; 2多台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相同,且中间无阀门隔断时。 4.7.6火灾情况下对容器进行超压保护的安全阀,其泄放量可按 现行国家标准《压力容器》GB150.1~GB150.4的有关规定进行 计算。 4.7.7集输站场放空系统处理能力应通过对紧急放空、安全泄放 及检修放空综合分析确定。 4.7.8对于站场工艺系统在火灾情况下的紧急放空,降压速率宜 按照15分钟内将系统压力降至0.69MPa或设计压力的50%(二 者取较小值)确定。 4.7.9存在超压的管道、设备或容器,应设置安全泄放装置或压 力控制设施。 4.7.10除无法安装安全泄放装置且控制仪表或联锁装置的可靠 性不低于安全泄放装置的情形外,自动控制仪表或联锁装置不应 代替安全泄放装置作为系统的超压保护措施。 4.7.11安全泄放装置应靠近压力源,应能够防止系统或其中的 任一部分发生超压事故。
4.7.12安全阀的定压应小于或等于受压管道、设备和容器的设
1当P<1.8MPa时SY 4201.1-2007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工程 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安全阀定压(P)应按下式计算:
P.=P+0.18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