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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07/T 2001-2020 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管理规范.pdf简介:
"DB3207/T 2001-2020 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管理规范.pdf" 是一个关于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的管理标准或规范。"DB3207/T"通常是中国地方标准(DB)的编号,"2001-2020"代表标准的修订版本,从2001年开始实施,并在2020年进行了更新。这个规范文档详细规定了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的设置、设计、审批、安装、维护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旨在保障城市市容市貌,维护公共秩序,确保户外广告设施的合理、安全和美观。它适用于商业、公共区域的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DB3207/T 2001-2020 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管理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表1户外广告设施分类
DB3207/T20012020
某框架结构宾馆全套设计(含计算书、建筑图,结构图)单位和个人在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或场地上设置用于表明单位名称(标识)的招牌、 灯箱和实物造型等。
3.3大、中、小型户外广告设施与店招标牌设施
型户外广告设施、店招标牌设施是指任一边长大于(含)4m或者面积大于(含)10m。 型户外广告设施、店招标牌设施是指任一边长大于2m、小于4m或者面积大于2.5m、小于10m 型户外广告设施、店招标牌设施是指任一边长小于(含)2m或者面积小于(含)2.5m。
4.1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当坚持统一规划、总量控制、合理布局、有偿使用、确保安全的原则,建造用 于发布户外广告的专用设施,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应当坚持规范有序、整洁 美观、兼顾个性的原则。 4.2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应符合CB50449、CJJ149、DGJ32/J146、DGJ32/C07规定的要求。 4.3鼓励使用新媒体、新形式、新技术、新材料设置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
5.1户外广告设施不应在下列位置设置
a)交通安全设施、交通信号设施、交通指路牌、交通标志、交通执勤岗设施、道路隔离栏、高架 轨道声屏障、人行天桥护栏、道路及桥梁防撞墙(含栏杆)、声屏障设置、永久性测量标志; b)国家机关、文化教育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名胜风景点及其控制地带(自身宣传、公益宣传除 外); c)危房或者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安全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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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建(构)筑物屋顶; e)隧道体及隧道两端下沉地段两侧、在桥梁体(含主桥、引桥和匝道)上; f)道路中分带、侧分带,行道树绿带或者侵占湖泊、湿地等; g)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永久性测量标志使 用的; h)产生噪声污染、光污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 i)妨碍相邻方通风、采光、通行等权利的; j)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 k)其他依法不应设置的位置。 5.2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应向其住宅等建(构)筑物、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 5.3利用建(构)筑物玻璃幕墙、临街门窗等内外侧,以悬挂、张贴等形式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符合 城市容貌标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详细规划的规定。
5.4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符合店招标牌设施设置规划和城市街景规划(设计)要求; b)名称与营业证照、注册商标相符,内容为代理、加盟、特许的,应取得相关授权文件: c)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使用文字、汉语拼音,使用外国文字的,按照规定同时使用中文 d)建(构)筑物屋顶不应设置店招标牌设施; e)不应影响建(构)筑物采光通风以及消防安全: f)依法应当符合的其他要求
一设置者的,可以在两侧店(门)面分别设置店招标牌设施。 5.6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应当采用坚固耐用、不易褪色的材料,设计和安装应当符合国家、省建(构)筑 物结构荷载、防风、抗震、电气安全要求。
6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
申请设置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情形:
)根据生产、生活、经营、公益、宣传等需要设置户外广告的:
a)根据生产、生活、经营、公益、宣传等需要设置户外广告的:
b)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期满,需延长或者变更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使用期限的,应在设置使用 日前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到各县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城市管理许可工作的窗口申请。申请并提 交的材料包括: a)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申请表; b)信用、设置规范与安全责任承诺书; c)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申请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d)户外广告设施设计图、效果图和载体位置示意图; e)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所利用场地、建(构)筑物、设施的产权证明、租赁合同、载体协议、管理协 议; f)如投标、竞拍等方面取得的户外广告设置权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一次性告知当
6.4.1建(构)筑物上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
6.4.1.1平行于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现场勘查要求
a)户外广告设施宽度应与墙面相协调,四周不应超出墙面外轮廓线。垂直方向凸出墙面距离不宜 大于0.5m,凸出于道路上方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不应妨碍行人、车辆通行安全。 b)建(构)筑物同一立面上各类户外广告设施面积不应超过该立面面积的30%。
6.4.1.2垂直于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
a)户外广告设施不应凸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 自建(构)筑物土0.00标高起到户外广告设施顶部的高度不宜超过24m; c)户外广告设施的高宽比例宜为6:1~8:1; d)二层(含)以下传统形式建筑原则上不设置垂直于建筑立面的户外广告设施; e)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上不应设置悬挑式墙面广告设施。
6.4.1.3围墙上的户外广告设施现场勘查要求
a)围墙顶部不应设置; b)透空围墙上不应设置; 凸出墙面的距离应小于0.1m,高度应小于围墙高度。
6.4.2公共设施上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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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地面上的户外广告设施
a)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的底座和牌面外缘距人行道路沿石外缘宜为0.5~1m。 b)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单幅面积应小于2.5m,厚度应小于0.5m,总高度不超过3m,厚度应小于 0.5m,广告设施间距应大于60m。 c)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的底座占地面积应小于1m,宽度应小于1.5m,高度应与宽度相协调。 d)宽度小于5m的人行道或面积小于100m的广场(空地)不应设置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 6.4.3.2大型落地户外广告设施现场勘查要求: a)城市中心城区不应设置大型落地户外广告设施。 b)大型落地户外广告设施的高度应小于10m,宽度宜小于30m;高宽比应适当。 6.4.3.3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现场勘查要求: a)市区范围内不应设置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建成区范围内严禁设置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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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造型(充气)户外广告设施原则上不宜设置。确需设置的,应视场地情况短期或临时 担不应影响正常通行及周边环境和绿化景观, .4.3.6市区范围内不应设置立杆式户外广告设施
6.4.4移动式户外广告设施设置
6.4.4.1车辆户外广告设施现场勘查要求:
a)除轨道交通车辆、公共汽电车外,其他车辆不应设置经营性户外广告: b)车头及玻璃车窗不应设置户外广告; c)广告色彩应与车体颜色协调。 4.2空中移动广告设施设置涉及航空安全管理的,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传统风貌地区户外广告设施现场勘查要求: a)传统风貌地区以及文物保护单位控制地带,从严控制户外广告设施的数量和形式,户外广告的 色彩以晗嗨度(淡、素、雅)色调为主,不宜采用高彩度、高对比度的色彩,应与建筑物相协调; b)制作广告的主体材料不应使用不锈钢、钛金板等发光材质; c)二层传统形式建筑上原则不设垂直于建筑立面的户外广告设施; d)传统风貌商业地区、文化特色街区可根据专项规划或者户外广告设施详细规划设置少量户外厂 告设施;
现场勘察人员应对照标准进行现场勘察,做好记录,并如实反馈。
现场勘察人员应对照标准进行现场勘察,做好记录,并如实反馈!
6.6.1现场勘察后,现场勘察人员将结果反馈给窗口工作人员。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现场勘察情况提出初 步意见报窗口负责人批准后作出决定。 6.6.2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 定和报规划委员会研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期限内。 6.6.3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
.1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期限规定如下: a)一般为1年; b)大型落地户外广告设施和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为4年(含4年)以下 c)中小型落地户外广告设施为3年以下; d)大型电子显示屏为5年以上、10年以下; e)依附于墙面的平面、灯箱广告设施为3年; f)确需临时设置实物造型户外广告设施为3个月; g)用于工地围挡的大型牌面户外广告设施不应超过建设项目竣工时间; h)通过公开竞争取得广告位的【拉萨市】能源发展规划 (2016-2025年) (公示稿),按照双方签定协议执行。 .2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期满后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6.7.1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期限规定如下: a)一般为1年; b)大型落地户外广告设施和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为4年(含4年)以下; c)中小型落地户外广告设施为3年以下; d)大型电子显示屏为5年以上、10年以下; e)依附于墙面的平面、灯箱广告设施为3年; f)确需临时设置实物造型户外广告设施为3个月: g)用于工地围挡的大型牌面户外广告设施不应超过建设项目竣工时间: h)通过公开竞争取得广告位的,按照双方签定协议执行。 6.7.2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期满后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a)需要延长或变更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使用期限的,应当在批准使用期满前15日内中请办理延期 变更等手续; b)设置者应当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c)实物造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使用期满后应无条件拆除; d)围挡式户外广告设施随场内建设项目峻工同时拆除; e)利用各类市政公用设施设置的户外广告,随原设施撤除、迁移、改造等一并拆除
申请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的情形 a)需要向公众表明单位名称(标识)的; b)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期满,需延长或者变更店招标牌设施备案期限的,应在期满30日前申谓 里延期、变更手续。
申请人向承办机构提出设置店招标牌设施的需求SL 612-2013标准下载,并提交下列材料: a)备案表; b)信用、规范设置与安全责任承诺书; c)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申请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d)店招标牌设施设计图、效果图和载体位置示意图; e)设置店招标牌设施所利用的场地、建(构)筑物、设施的产权证明、租赁合同、载体协议、管理 办议等。 以上材料如可 如不需提供
1.3.1承办机构收到需求后2个工作日内派工作人员到进行现场指导,提出设置要求。 7.3.2店招标牌设施现场指导要求:
7.3.2店招标牌设施现场指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