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勘察设计质量事后检查工作方式(京规自发[2019]447号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2019年12月)

北京市勘察设计质量事后检查工作方式(京规自发[2019]447号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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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G/TJ08-229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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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综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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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TJ08-2297-2019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北京市勘察设计质量事后检查工作方式(京规自发[2019]447号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2019年12月)简介:

《北京市勘察设计质量事后检查工作方式》(京规自发[2019]447号)是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在2019年12月发布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提高北京市的勘察设计质量,保障城市建设和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政策的主要内容和工作方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事中事后监管:改变以往的事前审批模式,转变为事中、事后的监管方式,更加注重项目的实际实施质量和后期效果。

2. 随机抽查: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质量检查,以确保检查的公正性和公平性,防止人为因素的干扰。

3. 多部门联合检查: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联合建筑、交通、园林等多个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实现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监管。

4. 技术支撑:利用信息化手段,如BIM技术、GIS系统等,实现对工程项目的数字化管理,提升检查效率和准确性。

5. 重视问题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并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6. 信息公开: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形成良好的市场约束机制。

7. 惩戒机制: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甚至进行相应的处罚,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通过这些工作方式,北京市旨在建立起一套科学、有效的勘察设计质量监管体系,保障城市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北京市勘察设计质量事后检查工作方式(京规自发[2019]447号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2019年12月)部分内容预览:

平方米、且地下建筑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新建扩建项目,勘 察设计单位无需通过北京市数字化审图系统上传图纸。《建设工 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19号令)中第十三条、第十四 条要求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除外。 二、在建设工程开工后,我委将每2个月开展一次勘察设计 质量事后检查,检查项目清单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一站 通”服务系统中获取,并通知勘察设计单位报送施工图设计文件, 我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检查。其中内部改 造项目抽查比例不低于30%,新建扩建项目抽查比例不低于50%。 三、对于事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委将依据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设计单位进行整改并严肃处理,并将整改情况移 交有关监管部门。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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