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T 2312-201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62/T 2312-2013 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规范简介:
DB62/T 2312-2013是贵州省的地方标准,全称为“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规范”。这个标准详细规定了防雷防静电装置的检测方法、检测项目、检测要求和检测程序,以确保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有效运行,防止雷电和静电引发的各种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工业生产和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
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定义和术语:对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故障等基本概念和术语进行定义。
2. 一般规定:包括检测的组织、人员资格、设备要求等。
3. 检测项目:详细列举了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各项检测内容,如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防静电接地、静电消除器等。
4. 检测方法:对各项检测的具体操作方法进行详细说明,包括测量方法、判断标准等。
5. 检测结果处理:对检测结果的评价、处理和记录做了规定。
6. 故障处理:对检测中发现的故障,给出了处理建议和程序。
此标准的实施,对于规范防雷防静电装置的检测工作,提高防雷防静电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是地方标准,其适用范围主要限定在贵州省。在其他地区可能需要参照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
DB62/T 2312-2013 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防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检测部位和检测点的确定。 本标准适用于已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构)筑物、爆炸危险环境、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场地、 通信系统、广播电视系统、医疗成套电子设备设施等场地和场所的防雷防静电装置的检测。
《交流500kV及以下纸或聚丙烯复合纸绝缘金属套充油电缆及附件 第2部分:交流500kV及以下纸绝缘铅套充油电缆 GB/T 9326.2-2008》DB62/T23122013
4.1建(构)筑物的防雷分类
民用建(构)筑物防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检测部位及检测点的确定
5.1建(构)筑物外部屋面设施
5.1.1建(构)筑物接闪带、接闪网
依据相关规范规定的应设立的引下线或接地点的数量,即为检测点数量。操作中宜首先将建筑物每 个凸角确定为必须检测点,再根据检测点间距确定中间检测点,使两检测点之间的距离不大于各类防雷 建(构)筑物的引下线布设间距,具体按表1确定。
表1建(构)筑物屋面接闪带(网)检测点确定
5. 1. 2 引下线
引下线每根确定1个检测点;断接卡每个确定2个检测点。 5.1.3建(构)筑物屋面的接闪杆(塔)、水箱、放散管、通风管、风机、金属管道、太阳能热水器、 金属构件等
引下线每根确定1个检测点;断接卡每个确定2个检测点。 5.1.3建(构)筑物屋面的接闪杆(塔)、水箱、放散管、通风管、风机、金属管道、太阳俞
5.1.3建(构)筑物屋面的接闪杆(塔)、水箱、放散管、通风管、风机、金属管道、太阳能热水器、 金属构件等 按以上独立设施的数量每个确定1个检测点。当以上设备有法兰盘或螺接点时,法兰盘和螺接点数 量即为增加的检测点数量。 5.1.4建(构)筑物上的金属防护栏、广告牌、金属门窗、玻璃幕墙的金属框架、防晒棚、装饰物等 根据其结构、形状,按照表1确定检测点
5.2.1进出和连接建(构)筑物的各类金属管、呼吸管、金属通风管及其它金属物体 金属管应在两端各确定1个检测点,当两检测点的间距每大于25m时增加1个检测点,使两检测点的 间距不大于25m;呼吸管和金属通风管应根据其数量每个确定1个检测点;其它金属物体应按接地点的数 量确定检测点。
5.2.2穿线金属管、线(槽、桥、架)等建筑物内附属设方
依照检测对象的结构和布设情况,根据其端头、拐角、分义和接口的数量每个确定1个检测点, 两检测点的间距每大于25m时增加1个检测点,使两检测点的间距不大于25m。
5.3.1管道井、线路井中金属设施 从入口开始至大楼顶层终端,按每井每两层确定1个检测点,两检测点间距大于12m时,中间应增加 1个检测点,
5.3.2建筑物供电系统
依照第6章内容确定检测点
DB62/T23122013
电梯机房内更引机、控制柜按设备数量每个确定1个检测点;线槽两端各确定1个检测点,当有跨接 时应增加检测点。电梯机房内配电设施的检测点依照第6章内容确定。 道轨、井道内的等电位连接排每条确定2个检测点;轿箱、召唤器、电梯门、楼层显示器按设备数 量每个确定1个检测点。
5.3.4消防、安防、语音、图像、数据系统
室、操作室、中继室、消防水泵房和专用配电设施应按第7.6条、第7.7条及第7.8条的规定确 ;总配线箱、区域配线箱、终端配线箱等按每设备3个确定检测点;室外设施按应设立的接地 个确定1个检测点。
5.4孤立建(构)筑体
5.4.1构筑物或古塔、水塔、塔吊、铁塔、储罐及其它孤立高的构筑物等 根据其大小、形状、结构,按照所属防雷类别确定检测点;其附属接闪杆的检测点按5.1.2条确定; 水塔上下水管道等电位接地,按进出管道每根确定1个检测点。配电系统的检测点按照第6章内容确定。 5.5锅炉房 5.5.1锅炉房建箱体
表2建筑物外附属物检测点确定
5. 5. 2 烟肉
按照规范规定的引下线和接地点数量确定检测点,高度40m以下每个烟图至少确定2个检测点,40m 以上的至少确定3个检测点。金属烟肉确定2个检测点。
6.1发电室(油机房)、电力室、配电室等建
通信、广播电视、医疗设备、重要机房、化工企业、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及其它重要场所的配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确定检测点;大型企业和生产弱电设施产品企业的配电室按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测点:中、小型企业和其它场所的配电室按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确定检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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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穿线管、电缆金属外皮、线(槽、桥、架)的接地
按照第5.2.2条确定检测点。 6.3龙门架、各种电力线杆塔(支杆)、金属横担等 按其引下线或接地点数量每个确定1个检测点。 6.4等电位连接网络(端子、排)、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重复接地、保护接地、设备固定 金属架(桥、导轨)等 按引至设备和引至地网的连接线数量每个确定1个检测点。 6.5高压配电柜、低压总配电柜、分配电柜、终端配电设施以及操作台等 按其配电柜(箱)的数量每个确定1个检测点。 6.6零线排、安全保护地线排、电涌保护器、接零点、接地点等布置在柜体内部的设备 按设备的连接结构,每个设备至少确定1个检测点。 6.7高(低)压变压器、发电机、直流变压器、直流蓄电箱、传输信号机柜等独立配电设施 依照设备规格,高(低)压变压器、发电机、直流变压器、直流蓄电箱每个设备至少确定1个检测 点:传输信号机柜和其它独立配电设施每设备至少确定3个检测点
6.8建筑物供电系统配电室等
按等电位连接系统的接地点和设备的接地连接点确定检测点;总配电箱、区域配电箱、用户配电箱 和终端配电设施,按设备规格,依照箱(盒)内应该设立接地点的数量,每个零线排确定1个检测点, 每个地线确定1个检测点,当接零线和接地线存在断接点时,每个断接点增加1个检测点。
子设备场所防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检测部位及检测
7.1电子设备场所的检测范围
计算机系统,网络系统,通信及广播电视系统,安防系统,自动探测、自动控制和调度系统,医疗 设施系统,消防控制系统。
7.2机房及场所的建筑体
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为A级的电子信息机房按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确定检测点;B、C级的按第 二类防雷建筑物确定检测点;D级的按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确定检测点。其它机房和建筑按其所属防雷类 别,按照第5.1条确定检测点。
依照检测对家的结松和他设情优, 拐角、分叉和接口的数量每个确定1个检 检测对象长度大于6m时应增加检测点, 使两检测点的间距不大于6m
按照第6章内容确定检测点。
馈线拉杆、接闪杆、旗杆、线路支架(含吊挂钢绞线)等较独立的金属设施,按其数量每 个检测点:通信塔确定2个检测点:各类通信设施的天线,按结构、形状至少确定2个检测点。
7.6室内等电位连接系统
备和地网导线的数量每个确定1个检测点;室内较大金属构件、其它专用接地点和接地系统都 定检测点。
7.7各类机柜、操作台、控制台、大型显示屏
按应该设立的保护地线数量每个确定1个检测点。 7.8前端箱、各类通信设备、空调及各类电涌保护器、UPS、吊挂铁件 按设备数量每个确定1个检测点。
DB62/T23122013
CT系统、核磁共振、X光机、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免疫分析仪、血凝分析仪等大 设施及相关的操作台、控制台等按设备规格和要求确定检测点;手术台、心电监护仪、心电图仪 小型医疗设施按数量每个确定1个检测点:高压氧舱,按照危险化工场地相关内容确定检测点。
7.10计算机机房及信息系统
计算机主机、监控器,计算机数据处理、交换、集线器等设备,按台数每台确定1个检测点; 、控制台,按接地点数量每个确定1个检测点。
按照第5.3.3条确定检测点。
12消防、安防、语音、图像、数据系统
8危险化工场地防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检测部位及检测点的确定
8.1通用场地、系统和设备
依照第5章内容,按不低于第二类防雷建筑确定检测点。 8.1.2供电设施 按照第6章内容确定检测点。
8.1.3直击雷防护装置
独立接闪杆每杆确定1个检测点;避雷塔按塔体结构每塔至少确定2个检测点, 接部位按焊接 情况酌情增加检测点;接闪线、网按其大小、形状、结构,根据所属防雷类别应该设立的引下线数量每 根确定1个检测点;高杆灯(路灯)每杆确定2个检测点,其控制箱确定3个检测点。 8.1.4计算机机房、网络信号线路、控制系统、监视和计量等电子设备系统 按照电子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等级不低于B级确定检测点,具体方法见第7章
石油库的检测点的确定方法依照表3。
石油库的检测点的确定方法依照表3
表3石油库检测点确定
[最全]知名房地产企业成本与合约管理台账表格及细则(实用32套)8.2.1金属罐、地上或管沟的输油管
DB62/T23122013
按设备数量每个确定1个检测点
8.2.3进出和连接人工石油洞的各类金属管(线)、呼吸管、金属通风管 各类金属管(线)按其根数首先确定2个检测点,当长度每超过50m时增加1个检测点,使 间的距离小于50m:呼吸管、金属通风管应确定1个检测点。
固定设备、输油泵、法兰盘、计量仪表、鹤管、卸油口、防静电栓分别按组数每组确定1个检测点 铁轨按接地点数量每个确定1个检测点,两检测点间的距离不应大于12m。
8.3汽车加油(气)站
8.3.1露天储油罐和建(构)筑物内储油錦
安相关规范规定的储油罐接地点数量每个确定1个检测点;与之相关的地上或管沟的输油管每根 检测点GB 6514-2008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法兰盘按组数每组确定1个检测点
8. 3. 2 地埋储油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