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162.1-2015 公共交通安全防范技术要求 第1部分:公共汽电车安全防范系统

DB11/T 1162.1-2015 公共交通安全防范技术要求 第1部分:公共汽电车安全防范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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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1/T 1162.1-2015
文件类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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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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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162.1-2015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1/T 1162.1-2015 公共交通安全防范技术要求 第1部分:公共汽电车安全防范系统简介:

DB11/T 1162.1-2015 是北京市的地方标准,全称为《公共交通安全防范技术要求 第1部分:公共汽电车安全防范系统》。这份标准主要规定了在北京市范围内,公共汽电车(包括公交车和电车)的安全防范系统的技术要求,旨在提升公共交通的安全水平,保障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

该标准可能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系统组成:规定公共汽电车安全防范系统应包括哪些子系统,如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系统、门禁系统、火警报警系统等。

2. 技术性能:对每个子系统的技术性能提出具体要求,如视频监控系统的清晰度、录像保存时间、覆盖范围等。

3. 系统集成:要求各个子系统之间能有效协调工作,信息能及时传输和处理。

4. 安全防护:对系统的网络安全、物理防护等提出要求,防止系统被非法入侵或破坏。

5. 维护管理:对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人员培训等提出指导。

6. 应急响应:对系统在紧急情况下的响应能力提出要求,如在突发事件中,系统应能快速启动,提供决策支持。

这份标准的实施,能规范北京市公共汽电车的安全防范工作,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的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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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DB11/T 1162.12015

公共汽电车busandtrolleybus 有固定的线路和车站DBJ50∕T-368-2020 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职业能力标准,供公众乘用的汽车和无轨道的电动公共车辆。 3.2 车载终端vehicleterminal 为实现公共汽电车安全防范系统功能而在车辆上安装的装置,是车辆定位、车辆状态信息采集、车 裁视音频监控、紧急报整、车裁无线通信等及其配套设备的总称

车载终端vehicleterminal 为实现公共汽电车安全防范系统功能而在车辆上安装的装置,是车辆定位、车辆状态信息采集 视音频监控、紧急报警、车载无线通信等及其配套设备的总称。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CAN:控制器局域网络(ControllerAreaNetwork) APN:接入点名称(AccessPointName)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CAN:控制器局域网络(ControllerAreaNetwork) APN:接入点名称(AccessPointName)

GB/T19392、GB50395、GA/T367的规定。 5.2公共汽电车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程序应符合GA/T75的规定。 .3公共汽电车安全防范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经国家认可的 验验部门检验或认证合格。 5.4公共汽电车安全防范技术系统的检测和验收应符合GB/T19392和GB50348的有关规定。

5.1公共汽电车安全防范系统由政府管理平台(综合安防监控总平台、Tocc等)、企业总监控平台、

图1公共汽电车安全防范系统架构图

6.2政府管理平台实现对管辖范围内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及其公共汽电车进行监管的系统平台。政府管 理平台包括综合安防监控总平台、TOCC等。综合安防监控总平台是其安全防范的专业平台,它通过与 企业总监控平台的接口,实现对公共汽电车安全防范的监控与服务。综合安防监控总平台可下设若干责 主区安防监控中心,负责责任区范围内的公共汽电车安全防范的监管和服务。 6.3企业总监控平台对所辖公共汽电车的安全防范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企业总监控平台应与综合安 防监控总平台实现安全防范信息的共享与交互。 5.4企业还可以下设若干企业分调度监控中心。企业分调度监控中心是企业总监控平台授权设立的企 业分监控平台,对授权范围的公共汽电车的安全防范进行实时监控,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企业总监控平 台,执行企业总监控平台下达的信令。 6.5公共汽电车上安装的车载终端应由车载接入设备和前端信息采集设备组成。车载接入设备包括: 卫星定位模块、视音频信息处理模块、数据存储模块、无线通信传输模块、实时时钟、数据通信接口等, 前端信息采集设备包括:卫星定位天线、视音频采集装置、紧急报警按钮、行驶状态采集、无线通信天 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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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公共汽电车安全防范系统应配置有线或无线通信网络。该有线或无线通信网络可租用公共有线或 无线通信网

6公共汽电车安全防范系统应配置有线或无线通信网络。该有线或无线通信网络可租用公共有 线通信网。

7企业总监控平台技术要求

企业总监控平台的功能应符合JT/T796一2011第6.1节、第6.2.1、6.2.2、6.2.3、6.2 6.2.7.2项的要求。 理平台(综合安防监控总平

企业总监控平台的性能要求应符合J1/1796一2011第7章的要求。 注:引用JT/T796一2011相关章节中所涉及政府平台在本文件中为政府管理平台(综合安防监控总平

7.3企业分调度监控中心技术要求

业分调度监控中心的功能要求可参照7.1条执行 业分调度监控中心的性能要求可参照7.2条执行

8.1.1车载接入设备的各模块和接口等可采用集成式配置或分体式配置。 8.1.2车载接入设备应安装在车内隐蔽位置并便于数据下载与维修操作。 8.1.3 车载终端外观应符合JT/T794一2011第4.2项的要求。 8.1.4 车载终端铭牌应符合JT/T794一2011第4.3项的要求。 8.1.5车载终端文字、图形和标志应符合JT/T794一2011第4.4项的要求。 8.1.6车载终端材质应符合JT/T794一2011第4.5项要求。 8.1.7 车载终端应使用防腐材料。 8.1.8 车载终端器件和材料的易燃性,用GB5169和GB/T18380.3中给出的试验方法检验。 8.1.9车载终端机壳防护应符合JT/T794一2011第4.6项的要求

8.2.1定位报警功能

8.2.1.1 基本功解

车载定位设备的基本功能要求见表1

表1车载定位设备的基本功能

表1车载定位设备的基本功能(续)

8.2.1.2设置功能

表2车载定位设备的设置功能

注:本地设置指通过使用计算机超级终端等对车载终端进行设置。

8.2.1.2.2针对车载终端进行的所有远程设置和操作,都应经过有效性认证。认证的标准和所有指令 应由企业总监控平台发出,其他信息来源的设置和操作不予处理; 8.2.1.2.3所有设置结果应由车载终端向企业总监控平台(企业分调度监控中心)发信息以表示设置 是否成功; 8.2.1.2.4所有设置数据在车载终端断电后应能够保存。

3.2.1.3超限报告功能

当车辆超越限制时,车载终端应能自动向企业总监控平台报告,并向驾驶员提示,超限报告项

DB11/T 1162.12015

表3车载定位设备的超限报告功能

8.2.1.4断电延时功能

车载定位设备应实现断电延时关机,延时应不少于10min

8.2.2视音频监控功能

8.2.2.1视音频信息采集

车载视音频采集设备采集的视音频信息应接入车载接入设备相应模

8.2.2.2视音频信息存储与查询

3.2.2.3自检及故障诊断

车载终端应具备自检、故障诊断及上报功能。

8.2.3紧急报警功能

8.2.3.1报警功解

表4车载终端的报警功能

启动紧急报警功能后,应支持视音频监控与报警联动功能:将现场视音频信息以最高优先级 至企业总监控平台,同时启动报警联动图像本地存储。

8.2.4行驶状态监控功能

8.2.4.1应实现车辆行驶状况的信息采集、本地存储和上报功能。 8.2.4.2应实现接收和执行企业监控总平台发出的动力断路和复原信号的功能。 8.2.4.3应具有防盗开的监测功能

和视音频信息,执行企业总!

8.3.1卫星定位模块

8.3.2视音频信息处理模块

8.3.2.1视音频编码

8.3.2.1.1视频编码应采用H.264格式。音频编码应采用G.711格式,精度支持16bit 8.3.2.1.2上传图像格式应不低于CIF。 8.3.2.1.3本地每路图像存储应不低于4CIF格式,25fps

8.3.2.2视音频存储

8.3.2.2.1视音频信息本地存储时间应不少于15d,循环覆盖。 8.3.2.2.2采用硬盘为主要存储介质,SD卡或SSD硬盘可作为拓展存储介质。

8.3.2.2.1视音频信息本地存储时间应不少于15d,循环覆盖。

8.3.3无线通信模块

8.3.3.1协议支持

无线通信模块的误码率或误块率等无线信道质量参数应符合其对应的YD/T1214、YD/T1050 67、YD/T1547、YD/T1558及其他相关标准的要求。

8.3.3.3最大发射功率

无线通信模块的最大发射功率应符合其对应的YD/T1214、YD/T1050、YD/T1367、YD/T1547、 58及其他相关标准的要求。

8.3.3.4北斗通信

若车载终端采用北斗通信系统,应符合JT/T766一2009中4.4.2.1.3、4.4.2.2.2、4.4.2.3和4.4.2.4 的要求。

8.3.3.5响应时间

DB11/T1162.1—2015

8.3.3.5.1从车载接入设备的无线网关接收到企业总监控平台的点播或回放指令开始,到该无线网关 输出第一个数字视频1顿为止,其间的总延迟应不大于6S。 3.3.3.5.2从车载接入设备的无线网关接收到企业总监控平台的动力断路与复原信号,到执行该指令 的总延迟,应不大于3S。

8.3.3.6网络适应性要求

8.3.4天线设计要求

8.3.5.1.1电源部件

车载终端的主电源为车辆电源 终端失去主电源后,备 用电池工作时间应不少于10min, 输必要的数据。

8.3.5.1.2电源电压适应性

8.3.5.1.3耐电源极性反接

n的极性反接测试,除熔断器外(充 坏的熔断器)不应有其他电气故障 车载终端各项功能均应正常

DBJ∕T 15-118-2016 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建筑技术规范8.3.5.1.4耐电源过电压性

在表5规定的过电压性,车载终端应能承受1min的电源过电压测试。测试后,车载终端各项功 正常。

3.3.5.1.5断电保护性能

8.3.5.1.6 低压保护性能

《风力发电机组 全功率变流器 第2部分:试验方法 GB/T 25387.2-2010》,应自动进入保护状态,断电前存储的信息能至

接入设备应配置至少一个USB接口和至少一个RJ45

年载接人设备应具备至少一个RS232接口。 车载接入设备应具备至少一个全双工RS485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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