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TJ08-2279-2018 地下空间建筑照明标准

DG/TJ08-2279-2018 地下空间建筑照明标准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DG/TJ08-2279-2018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7.5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资源ID:33479
免费资源

DG/TJ08-2279-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G/TJ08-2279-2018 地下空间建筑照明标准简介:

《DG/TJ08-2279-2018地下空间建筑照明标准》是地下空间建筑照明设计和施工的依据,它详细规定了地下空间建筑,如地下商场、地下车库、地铁站、隧道、地下通道、地下仓库等场所的照明设计、选型、安装、验收等方面的要求。

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照度标准:对于不同类型的地下空间,标准规定了不同的照度值,以满足视觉舒适和工作需求。例如,地下交通空间的照度要求通常较高,而地下仓库或储藏室的照度要求则相对较低。

2. 照明质量:包括色温、显色指数、眩光控制等,以保证照明环境的舒适度和视觉效果。

3. 节能要求:鼓励使用节能型灯具和照明系统,规定了照明功率密度的上限,以降低能源消耗。

4. 照明控制:提倡使用自动控制、分区域控制等方式,提高照明效率,降低无效照明。

5. 照明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对灯具的安装高度、角度、间距,以及电线电缆的敷设,灯具的维护周期等都有详细的规定。

6. 灯具的选择:推荐使用寿命长、维护方便、效率高的灯具,并且考虑到灯具的防火性能。

此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地下空间的照明质量和使用效率,同时也符合我国的节能减排政策,对地下空间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DG/TJ08-2279-2018 地下空间建筑照明标准部分内容预览:

表5.3.5地下公共人行通道区域的照明标准值

域是指通行客流大的大型标志烂建筑群或装修

1地下车行通道的照明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5.3.1条中 第1~12款的规定。 2地下车行通道区域的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3.6的规定

DBJ∕T 13-190-2014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现场检测与评定技术规程住:. 普通区域是指一般建筑群或一般装修的区域。 高档区域是指大型标志性建筑群或装修豪华的区域。 3行车道的弯道处的照度标准值宜提高一级。

1下沉式广场照明应根据广场的性质、形状、条件、环境以 及景观设计的总体要求,注重景观照明的亮度、彩色光、光色及光 影效果,并应与广场内不同区域照明的整体光坏境相协调.创造 舒适和谐的夜间光环境 2下沉式广场照吻设字成表现建(构)筑物的特征,应品 示建(构)筑物或景观艺术小品的艺术立体感,突出重点,莞顾 般,达到整体的景观艺术效果,

3景观灯具造型及安装位置应与厂场坏境景观相协调,灯杆设 置不得妨碍和影响人行交通或人流聚集的活动,并兼顾在白天时的景 观视觉效果,使得景观灯具的布置起到美化广场环境的作用。 4应合理选择和确定广场景观照明灯具的安装方式,应合 理选择灯具的照射角度和遮光措施。安装的大型LED显示屏或 泛光照明应避免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防止光污染,室外灯具的上 射溢出光不宜天于总输出光通量的25%。 5下沉式广场的景观照明应合理选择照明光源和灯具,应采用 长寿命、高光效的光源和高效节能灯具.宜优先采用IED灯具。 6下沉式广场的景观照明应集中控制·宜采用智能照明控 制系统实施时控、光控、调光等控制措施.并设置平时、节假日、重 大节日活动的控制场景和模式 7下沉式广场照明场所应设置深夜减光的控制模式.采用 单独计量并考核景观照明的用电量等节能措施;建筑夜景的照明 功率密度(LPD)限值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 范》JGI/T163和现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城市坏境(装饰)照明规 范》DB31/T316中的有关规定 8下沉式广场区域的景观照吻设施应避免光线对动物牛 长的不利影响,并应符合环保及城市埭观、园林的建设要求。 9下沉式广场区域的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3.7的规定

表5.3.7下沉式广场区域的照明标准值

人行道的最小水平照度为5! 人行道的最小半柱面照度为5L 3普通区域是指一般建筑群区域或一般景区,

1高档区域是指大型标志性建筑群区域或重要风貌区

5.4.1地下空间建筑应设置应急照明,应急照明包括安全照 明、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照明的照度值不应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正常照度值 的10%,1不应低151x 2用照明的照度值不应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正常照度值

5.4.9有无障碍设计要求时,所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灯宜同时 具有声光预警及指示信号功能, 5.4.10用于应急照明的灯具应选用能快速点亮的光源。 5.4.11地下空间建筑疏散区域内疏散照明的最少持续供电时 旬不应小于60min;消防工作区域内的备用照明最少持续供电时 间不应小于180min。 5.4.12不同功能的房间或场所中设置的安全照明、备用照明应 满是和应功能求的照度及持续供也耐尚要求。 5.4.13地下空间建筑内设置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 照明灯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和《消 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的有关规定

5.5.1地下空间建筑内应设置电光源型导向标识照明,其设置 应符合以下规定: 1采用电光源型的标识照明,其光源和灯具应优先采用LED灯 2导向标识本体内照明灯具的光源、亮度、显色性、发光效 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1350034、《公共 建筑标识系统技术规范》GB/T51223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3导向标识的照明电气设备及导体材料的选用和安装应考 怎散热和阻燃性·并能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应具有防潮、防 水和防虫害或霉菌侵蚀的功能, 4导向标识照明供电的电源电压宜采用220V. 5导向标识照明灯具的线路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 6导向标识照明灯具的能效应大于70lm/W 5.5.2地下尚建筑心光源型标识照叭的节能择制方武应符

大面积范围内布置的导向标识采用分区或分组集中控

1大面积范围内布置的导向标识采用分区或分组集中

制,应避免全部电光源型标识灯具同时启动。 2大面积范围内布置的导向标识宜采用光控、时控、程控的 智能照明控制方式,并应具备手动控制功能。 3导向标识系统中宜预留联网监控的接口,为集中监控和 管理创造条件。 5.5.3地下空间建筑的导向标识照明应根据照明场所的功能 性质、环境区域亮度、表面装饰材料及所在城市规模等,合理确定 导向标识照明的平均亮度最大允许值及亮度对比度、均匀度的指 标,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导向标识照明亮度和周边坏境背景亮度的对比度宜 为35,且不应超过10。室外导向标识照明亮度和周边坏境背 景亮度的对比度不应超过20。 2室内外导向标识照明的亮度均匀度U:(LmLmax)宜为 0.6~0.8. i

5.5.4地下空间建筑内导向标识照明的平均亮度应高于所处坏

,5.5采用外投光形式的标识,直接照射范围应控制在标识范 围内,外溢杂散光和于扰光数值不应超过20%

5.6.4出入口处的过渡照明计算见本标准附录D,并应符合现

5.1.1天型地下空间建筑内的管理办公室、商场(建筑面积超过 1000m)、餐饮店、影剧院、图书阅览室、展览厅、会议室、健身房 公交站、出租车库、枢纽人行通道等及其他人员密集的地下公共 活动场所,其一般照明负荷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应急照明负荷等 级不应低于一级 6.1.2一般照明光源的电源电压应采用220V;直接安装在水下 的灯具应采用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其交流电压值不应大于12V 纹波流供电不应人汀30V。 6.1.3照明灯具的端电压不宜大于其额定电压的105%,且宜 符合下列规定: 1一般工作场所不宜低于其额定电压的95六, 2当远离变电所的小面积一般工作场所难以满足第1款 求时,可为90%。 3应急照明和使用安全特低电压(SELV)供电的照明不宜 低于其额定电压的90%

2当地下空间建筑内消防用电负荷等级为二级时,其应急 照明宜由双回路电源供电·并由各防火分区设置的末端双电源自 动切换的配电箱配电 3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不应由同一分支回路供电。 4严禁在应急照明电源输出回路中连接插座。 6.2.2三相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平衡分配.最大相负荷不宜 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 均仙的85%

4严禁在应急照明电源输出回路中连接插座。 5.2.2三相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平衡分配.最大相负荷不宜 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 均仙的85% 5.2.3正常照明每一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宜大于16A,所接 光源数或发光二极管(LED)灯具数不宜超过25个;当连接建筑 装饰性组合灯具时,每一单相分支回路电流不宜大于25Λ.光源 数不宜超过60个;连接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每一单相分支回路 的电流不宜大于25Λ。

6.2.3正常照明每一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宜大于 16 A

光源数或发光二极管(LED)灯具数不宜超过25个;当连接建筑 装饰性组合灯具时,每一单相分支回路电流不宜大于25Λ.光源 数不宜超过60个;连接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每一单相分支回路 的电流不宜大于25Λ。

5.2.4照明回路应与电源描座回路分开、

线截面应满足不平衡电流及谐波电流限值的求,且不应小于相 线截。消3次谐波电流超过券波心流的33%耐,应按性线 电流选择线路截面,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的有关规定

5.3.1地下空间建筑照明应根据其功能特点和使用需求配备控 制系统《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现有效节能利高效饰理

地下空间建筑照明应根据其功能特点和使用需求配备控 ,实现有效书能利高效饰理 地下空间建筑照明控制系统应满足下列规定: 对大空间一般照明应能进行分级分区控制

6.3.2地下空间建筑照明控制系统应满

2走廊、楼梯间、门厅、电梯厅、卫生间、停车库等公共场所 的照明、宜采取分区、分组、集中及就地感应等控制措施.关按需 要采取调光或降照度的控制措施 3对于长时间无人逗留区域的照明,宜采取能自动熄灭或 自动降低照度的措施。 4门厅、电梯厅等场所,宜采用夜间定时降低照度的自动控 制措施。 5个库立按使川需求采川时择、门动调光或间嵌式择制川 灯数量的方式。 6消防疏散照明灯具应具有火灾时能被强制点亮的可靠 措施。 7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照明宜集中控制,可采用分组开关 方式控制,以便由值班人员进行监管。 8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时,系统宜具备能耗监测功能,可 显示与记录照明系统相关信息,收集并设计优化节能模式和分级 制度,同时应预留与其他系统的联动接口 6.3.3除设置单个灯具的房间外,每个房间照明控制开关不宜 少于2个。 6.3.4大型地下空间建筑场所宜按使用需求采用智能照明控制 系统。

6.4.1地下空间建筑内照明装置的安全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4.1地下空间建现内限明装直的安全防护必付营下列规定 1灯具安全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具第1部分: 般要求与试验》GB7000.1的规定。 2灯应根抚应川场所选川防山你扩的工类、开或三 类灯具 3安装高度低于2.(m及以下等易触及的照明设各·配电线

各应采取安全特低电压或带剩余电流保护开关的保护措施;照明 设备或灯具必须倩助于工具才能打开箱门或灯罩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202-2010》具应具有调整和锁定装置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