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066-2017 干粉灭火剂

GB 4066-2017 干粉灭火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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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 406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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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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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066-2017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 4066-2017 干粉灭火剂简介:

GB 4066-2017是中国国家标准《干粉灭火剂》的编号,该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要规定了干粉灭火剂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干粉灭火剂是一种无固定形状的干燥粉末,主要用于扑救固体物质火灾、易燃液体火灾、气体火灾以及电气火灾。常见的干粉灭火剂包括磷酸铵盐干粉、碳酸氢钠干粉等。

GB 4066-2017标准中对干粉灭火剂的技术要求包括:干粉的粒度、水分、松密度、抗水性、流动性和灭火性能等。试验方法则规定了如何进行各项性能的测试,如粒度测定、水分测定、松密度测定等。检验规则则对产品的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抽样检验做了详细规定。

在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方面,标准要求产品应有清晰、持久的标志,标明产品名称、型号、生产日期、净重等信息。包装应能防止干粉的泄露和污染,运输和贮存则需注意防火、防潮、防爆等安全事项。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保证干粉灭火剂的产品质量,提高灭火效率,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规范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GB 4066-2017 干粉灭火剂部分内容预览:

GB 40662017

试样中碳酸氢钠含量2,按式(A.1)计算:

式中: 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盐酸标准滴定溶液实际浓度,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 V1一第一次滴定所消耗盐酸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V2一滴定所消耗盐酸标准滴定溶液的总体积,单位为毫升(mL)。 取差值不超过0.2%的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A.2.1 仪器、设备

GB 50521-2009 核工业铀矿冶工程设计规范试验用仪器、设备要求如下: a) 天平:感量0.2mg; b) 马弗炉:分度值20℃; c) 称量瓶:$50mm×30mm; d) 干燥器:$220mm

试验用仪器、设备要求如下: a) 天平:感量0.2mg; b) 马弗炉:分度值20℃: c) 称量瓶:$50mm×30mm; d) 干燥器:$220mm

A.2.2.1将干粉灭火剂置于真空干燥箱内,在真空度0.095MPa~0.096MPa、温度(50土2)℃的条件 下,干燥1h, A.2.2.2在已恒重的三只称量瓶中,分别称取已干燥的干粉灭火剂试样5g,称准至0.0002g。 A.2.2.3将称量瓶免盖置于马弗炉内,在温度270℃~300℃,灼烧1h。 A.2.2.4取出称量瓶.加盖置于干燥器中,静置45min称量,称准至0.0002g

A.2.2.1将干粉灭火剂置于真空干燥箱内,在真空度0.095MPa~0.096MPa、温度(50土2)℃的条件 下,干燥1h。 A.2.2.2在已恒重的三只称量瓶中,分别称取已干燥的干粉灭火剂试样5g,称准至0.0002g。 A.2.2.3将称量瓶免盖置于马弗炉内,在温度270℃~300℃,灼烧1h。 A.2.2.4取出称量瓶.加盖置于干燥器中,静置45min称量,称准至0.0002g

碳酸氢钠含量,按式(A.2)计算

式中: mi——灼烧前干粉灭火剂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一灼烧后残留物质量,单位为克(g)。 取3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GB 40662017

磷酸二氢铵溶液中的正磷酸根离子在酸性介质中和钼柠酮试剂生成黄色磷钼酸喹啉沉淀,经过 滤、洗涤、干燥后,称量所得沉淀的重量并按GB/ 535进行氮含量检验进行修正

试验用试剂: a)4 钼酸钠:分析纯; b)柠檬酸:分析纯; c) 硝酸:分析纯; d) 三级水:符合GB/T6682的规定; e) 喹啉:不含还原剂; f) 丙酮:分析纯; g) 硝酸溶液:1十1溶液; h) 喹钼柠酮试剂的配制: 1) 配制溶液a:将70g钼酸钠置于400mL烧杯中,加人100mL三级水溶解; 2) 配制溶液b:将60g柠檬酸置于1000mL烧杯中,加人100mL三级水溶解后,加入 85mL硝酸; 3) 配制溶液c:把溶液a加到溶液b中,混匀; 4) 配制溶液d:在400mL烧杯中,将35mL硝酸和100mL三级水混合,然后加入5mL 喹啉; 5)把溶液d加到溶液c中,混匀,静置一夜,用滤纸或棉花过滤,滤液加人280mL丙酮,用 三级水稀释至1000mL,混匀,贮存在棕色容量瓶中,放在暗处,避光,避热

试验仪器要求如下: a) 天平:感量0.2mg; 埚式滤器:4号,容积30mL; c) 带刻度烧杯:容量400mL; 电热恒温干燥箱:精度士2℃; e)封闭电炉

试验仪器要求如下: 天平:感量0.2mg; b) 埚式滤器:4号,容积30mL; c 带刻度烧杯:容量400mL; d)电热恒温干燥箱:精度士2℃ e)封闭电炉

B.4.1待测溶液制备:

防资源网W1190119.cd

GB 40662017

a)称取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试样1g,精确至0.0002g,置于100mL烧杯中,加2mL丙酮并不 断搅拌; b) 待丙酮挥发后,加入少量热三级水60℃~70℃溶解过滤,用约250mL三级水洗涤不溶物,将 滤液和洗涤液均收集在500mL容量瓶中,用三级水稀释至500mL,摇匀,即为待测溶液A。 3.4.2用移液管吸取25mL溶液A移人400mL烧杯中,加入10mL硝酸溶液,用三级水稀释至100mL 页热近沸。加入40mL~45mL喔钼柠酮试剂,盖上表面血l,在封闭电炉上微沸1min或置于沸水浴中 呆温至沉淀分层,取出烧杯,冷却至室温,冷却过程转动烧杯3至4次。 3.4.3用预先在(180士2)℃下干燥45min的埚式滤器过滤,先将上层清液滤完,然后用约100mL 三级水洗涤沉淀,将沉淀连同滤器置于(180土2)℃电热恒温干燥箱内干燥45min,移入干燥器中冷却 5min,称量,

试样中磷酸二氢铵含量,按式(B.1)计算:

mo 式中: 试验时所取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mi—磷钼酸喹啉沉淀质量,单位为克(g)。 取差值不大于0.5%的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B mo 式中: mo 试验时所取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磷钼酸喹啉沉淀质量,单位为克(g)。 取差值不大于0.5%的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GB 40662017

C.1试验设备、仪器和材料

干粉灭火剂灭A类火性能的试验设备、仪器和材料如下: a)3kg干粉灭火器:初始压力(1.2士0.1)MPa(表压),喷嘴直径4mm,喷管内径10mm,喷管 长度400mm,筒体直径Φ127.4mm,筒体容积3.8L,虹吸管内径Φ12mm,虹吸管距筒底距离 13mm~16mm,材料和强度等符合GB4351.1的规定。 b) 木材湿度仪:精确度士1%。 c 秒表:分度值0.1s。 燃料:脂肪烃化合物,馏程范围:84℃105℃,初终留出温度差小于等于10℃,芳香烃的体 积含量小于或等于1%,15℃时的密度为(700士20)kg/m。 注:符合要求的典型燃料为工业用正庚烷。

A类火的试验包含一个由木条搭成的正方形木垛,其边长等于木条的长度。为了加固,未垛 外边缘的木条可钉在一起。把木垛放在包含2个角铁的支架上,此支架顶端离地面(400士10)mm。试 验的木条长度、根数和层数等参数应符合表C.1的规定。 试验用木条应经过适当处理,其含水率为10%~14%(质量分数),品种可选用樟子松、落叶 松、辐射松、马尾松等松木(干燥时温度不应高于105℃),木材的密度在含水率12%时应为 0.45g/cm~0.55g/cm²。木条的横截面为正方形,边长39mm士1mm,木条长度的尺寸偏差为士10mm。 木条按照表C.1规定的排列方法分层堆放,上下层木条成直角排列,每层上的木条以相同的间距摆放成 宽与木条长相同的正方形,见图C.1。 引燃A类火试验用的燃料应符合C.1d)的规定。燃料放入引燃盘内,引燃盘的尺寸和燃油量 应符合表C.1规定

表C.1试验参数

C.3.1A类火灭火试验应在基本通风、有足够空间的室内进行,要确保木垛自由燃烧所必要的氧气供 给量和一定的能见度。符合要求的室内空间为:内高7.5m,体积1700m”以上,4个角落处有可调节 大小的进气孔,总的通风面积达4.5m²以上,地面为光洁的水泥地。环境温度为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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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3灭火试验可由专人操作,操作者应穿着符合GA634要求的隔热防护服(包括月 脚套)来完成灭火试验

灭火试验可由专人操作,操作者应穿着符合GA634要求的隔热防护服(包括服装、头套、手 来完成灭火试验。 为了保护灭火试验人员的健康和安全,需采取措施防止燃烧产生的有毒物质和烟气对灭火试验人员的危 当需要持续一段时间进行重复试验时,可让灭火试验人员佩戴呼吸保护器

C.4.1在引燃盘内先倒入深度为30mm清水,再加入规定量的燃料。将引燃盘放人木垛的正下方。 .4.2点燃汽油,当汽油烧尽,可将引燃盘从木垛下抽出。让木垛自由燃烧。当木垛燃烧至其质量减 少到原来量的53%57%时,则预燃结束。 注:木垛燃烧时的质量损失可以直接测定或采用被验证可以提供相当一致结果的其他方法测定。 .4.3预燃结束后即开始灭火。整个喷射过程应使灭火器阀门保持最大开启状态,并连续喷射。开始 (离开木垛1.8m的正前方处喷射,然后可缩短距离,朝木垛的上部、底部、前部、两个侧面喷射JC 426-1991 无臭氧石英玻璃管,但不能 向背部喷射:整个试验过程中,操作者和灭火器的任何部位不应触及。

GB 40662017

C.5.1试验木垛的火焰完全熄灭,且灭火器完全喷射后的10min内,残留木垛上无可见火焰或仅 出现高度小于50mm、持续时间不超过1min的不持续火焰,则评定为灭火成功。 C.5.2灭火试验中因木垛倒,则此次试验为无效,应重新进行。 C.5.3重复进行3次试验,连续两次灭火成功或失败,则第三次试验可免试

D.1试验设备、仪器和材料

GB 40662017

十粉火火剂火B、C类火性能的试验设备、仪器和材料如下: a)3kg专用干粉灭火装置:氮气充压,压力(1.30士0.05)MPa,整体装置应符合D.2的要求。 b 钢质油盘:直径(1884土20)mm,高(200士15)mm,盘壁厚度2.5mm。 c) 秒表:分度值0.1s。 风速仪:精确度±0.3m/s。 标定量杯:直径Φ80mm,高100mm,24只(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干粉灭火剂的反弹)。 燃料:脂肪烃化合物,馏程范围:84℃~105℃,初终馏出温度差小于或等于10℃,芳香烃的体 积含量小于或等于1%,15℃时的密度为(700士20)kg/m²。 注:符合要求的典型燃料是工业用正庚烷

D.23kg专用干粉灭火装置和校准

.2.13kg专用干粉灭火

D.2.1.13kg专用干粉灭火装置的储粉罐筒体内径药350mmDB13∕T 2951-2019 高速公路路基加宽变形剖面沉降管、沉降杯观测技术规程,容积(12.0土0.2)L;装置的喷嘴直径约 9.5mm。 D.2.1.2整体装置的示意图见图D.1。装置使用的管道内径大于等于15mm,管道总长度(a十b十c) 小于或等于4m,90°弯头不超过两个,管线的内容积不大于1.20L。阀门应采用通径与管路相同的快 开型球阀,接头及变径过渡应光滑;喷嘴前的直管段长度(c)不小于管道内径的10倍。 D.2.1.3罐体的压力监测装置量程不小于2.5MPa,精度不低于0.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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