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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8年版)(广州市发改委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简介:
《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8年版)》是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联合编制的一份重要文件。这份指南的出台,是为适应广州城市发展战略调整和产业升级转型的需要,旨在为各类产业项目在广州市的选址、用地申请、规划报批等环节提供明确、规范的指引。
指南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产业用地分类:明确了广州市产业用地的分类体系,包括工业、仓储物流、科研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商务金融、商务服务、公用设施等类别,每类用地都有明确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2. 产业布局规划:根据广州市的城市发展规划,对各类产业的布局进行了规划,明确了产业聚集区、特色产业园区等的分布和定位,以引导产业合理布局,优化城市空间结构。
3. 用地政策与管理:解读了国家和广州市关于产业用地的政策,包括土地供应方式、土地价格、土地使用年限、土地集约利用等方面的规定,以及用地申请、审批流程等管理规定。
4. 服务与支持:提供了广州市在产业用地方面的一系列服务与支持措施,如产业引导基金、税收优惠、人才政策等,以促进产业发展。
5. 附录: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索引等,方便读者查阅参考。
这份指南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对于企业、投资者、政府部门等相关方理解和运用广州市的产业用地政策,提高用地效率,推动产业升级,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8年版)(广州市发改委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部分内容预览:
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8年版) 基础设施用地指南
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8年版) 基础设施用地指南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1-2008》上述公路规划控制宽度不包括根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所需增加的用
公交线路起站、枢纽站控制指标表
五、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用地
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8年版) 基础设施用地指南
(一)基本规定 1、本指南将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用地分为轨道交通车辆占地、城市轨道交通 标准车站、车站出入口和风井、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城市轨道交通主变电所 等用地类型,分别制定用地指标。 2、根据车型、标准站类别、车站出入口和风井类别、控制中心类别、主变 电所类型控制标准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用地进行控制。 3、轨道交通的供电方式以110千伏集中供电为主,但根据广州电网及轨道 交通线路的具体情况,也可结合35千伏电压等级采用混合供电方式。 4、表中用地指标如无区间设定则为上限值,区间值中间规模宜采用内插法 确定。 5、指南未涉及到的用地类别需参照相关的国家标准。 (一)用地指南
注:表中数值用于实施后的用地,作为规划用地还应适当留有余地
注:①地下军站的“占地面积”是指“地下建、构筑物的平面投影面积” ;(2)本表格所列指标仅适用于无配线、无换乘的独 立标准车站,且为6节编组、A型车。对于有配线或换乘的车站,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立标准车站,且为6节编组、A型车。对于有配线或换乘的车站,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8年版) 基础设施用地指南
场,出入口周围的广场属于城市道路用地范围;②地下标准车站一般不少于4个出入口、8个风井;地下有配线车站一般不少 6个出入口、10个风井:风并和出入口的数量根据工艺妻求和具体情况可以有所增减
主:35kV主变电所结合车站建筑一起建造,原则上不考虑独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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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规定 1、本指南水上运输业主要为港口用地类别并针对港口用地制定用地指标。 2、根据港口(码头)建设类别和泊位等级控制标准对水上运输业用地进行 控制。 3、表中用地指标如无区间设定则为上限值,区间值中间规模宜采用内插法 确定。 4、指南未涉及到的用地类别需参照相关的国家标准。
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8年版) 基础设施用地指南
(一)基本规定 1、本指南将航空业用地分为飞行区、跑道与升降带用地、第一条平行滑行 道、第二条平行滑行道、助航灯光、航站区、货运区和机务维修区七个用地类别, 分别制定用地指标。 2、根据跑道长度、助航灯光系统类别控制标准对航空业用地进行控制。 3、表中用地指标如无区间设定则为上限值,区间值中间规模宜采用内插法 确定。 4、指南未涉及到的用地类别需参照相关的国家标准。 (二)用地指南
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8年版) 基础设施用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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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站区建设用地指标(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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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邮政支局所含电信部分的生产用房分别为398、270、178平方米
(一)基本规定 1、本指南将管道运输业用地分为原油管道站场、成品油管道站场、天然气 管道站场三个用地类别,分别制定用地指标, 2、根据管道类别名称和建设规模或类型控制标准对管道运输业用地进行控 制。 3、管道运输业单位用地指标根据不同建设规模或类型设置了调整值,具有 弹性浮动空间。 4、表中用地指标如无区间设定则为上限值,区间值中间规模宜采用内插法 确定。 5、指南未涉及到的用地类别需参照相关的国家标准
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8年版) 基础设施用地指南
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8年版) 基础设施用地指南
注:①首站罐型均采用浮项油罐,DN<300为1×10°立方米4座;300≤DN<500为1×10*立方米6座;500≤DN<800为2×10° 立方米2座、5×10*立方米4座;DN≥800为1×10°立方米2座、2×10°立方米4座、5×10*立方米4座。②末站罐型均采用浮项 由罐,装船型未包括码头用地。DN<300:5×10°立方米容量设1×10*立方米3座、2×10°立方米1座;300≤DN<500:10×10° 工方米容量设1×10*立方米2座、2×10*立方米4座;8×10°立方米容量设1×10*立方米4座、2×10*立方米2座;6×10*立方米容 量设1×104立方米6座;500≤DN<800:48×104立方米容量设2×10*立方米4座、5×10立方米8座;38×10*立方米容量设2×10° 立方米4座、5×10*立方米6座;DN≥800:100×10°立方米容量设10×10°立方米10座,
注:①首站罐型均采用浮项油罐,DN<300为1×10°立方米4座;300≤DN<500为1×10°立方米6座;500≤DN<800为2×10* 立方米2座、5×10*立方米4座;DN≥800为1×10°立方米2座、2×10°立方米4座、5×10*立方米4座。②末站罐型均采用浮项 由罐,装船型未包括码头用地。DN<300:5×10°立方米容量设1×10*立方米3座、2×10°立方米1座;300≤DN<500:10×104 工方米容量设1×10*立方米2座、2×10*立方米4座;8×10°立方米容量设1×10°立方米4座、2×10*立方米2座;6×10*立方米容 量设1×10*立方米6座;500≤DN<800:48×10*立方米容量设2×10*立方米4座、5×10*立方米8座;38×10°立方米容量设2×10 立方米4座、5×10°立方米6座;DN≥800:100×10°立方米容量设10×10°立方米10座
立方米2座、5×10*立方米4座;DN≥800为1×10°立方米2座、2×10°立方米4座、5×10*立方米4座。②末站罐型均采用浮项 由罐,装船型未包括码头用地。DN<300:5×10*立方米容量设1×10*立方米3座、2×10°立方米1座;300≤DN<500:10×10 工方米容量设1×10*立方米2座、2×10*立方米4座;8×10°立方米容量设1×10*立方米4座、2×10*立方米2座;6×10*立方米容 量设1×10*立方米6座;500≤DN<800:48×10*立方米容量设2×10*立方米4座、5×10*立方米8座;38×10°立方米容量设2×10 立方米4座、5×10*立方米6座;DN≥800:100×10°立方米容量设10×10°立方米10座
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8年版) 基础设施用地指南
<800为2×104立方米4座、1×10*立方米12座;DN≥800为1×104立方米12座、2×10*立方米6座。②末站罐型均采用浮项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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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DN<300为5×10°立方米6座、2×10立方米4座、1×10°立方米2座;300≤DN<50为1×10*立方米8座、2×10°立方米4 座、1×103立方米2座;500≤DN<800为2×10*立方米2座、1×104立方米10座;2×103立方米4座、1×10°立方米2座;DN≥800 为2×10°立方米6座、1×10*立方米6座;2×10°立方米4座、1×10°立方米2座,
罐。DN<300为5×10°立方米6座、2×10立方米4座、1×10°立方米2座;300≤DN<50为1×10*立方米8座、2×10°立方米4 座、1×103立方米2座;500≤DN<800为2×10*立方米2座、1×104立方米10座;2×103立方米4座、1×10°立方米2座;DN≥800 为2×10°立方米6座、1×10*立方米6座;2×10°立方米4座、1×10°立方米2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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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 162-2008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程 附条文说明土、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用地
(一)基本规定 1、本指南将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用地分为净(配)水厂及附属设施、泵站三 个用地类别,分别制定用地指标。 2、净(配)水厂用地包括生产设施用地和辅助生产、行政办公与生活设施 用地,其中净(配)水厂工程项目的绿地率不得低于25% 3、泵站用地主要包括泵房及配套设施和必要的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 地。 4、根据工程建设规模、处理深度和泵站日处理水量控制标准对水的生产和 共应业用地进行控制。 5、表中用地指标如无区间设定则为上限值,区间值中间规模宜采用内插法 确定。 6、指南未涉及到的用地类别需参照相关的国家标准。 (二)用地指南
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8年版) 基础设施用地指南
注:①)表中的用地面积为净(配)水厂围墙内所有设施的用地面积,包括绿化、道路等用地,但未包括高浊度水预沉淀用地; ②)建设规模大的取上限,规模小的取下限,中间规模应采用内插法确定;③建设用地面积为控制的上限,实际便用中不应大 十表中的限值;④预处理采用生物预处理形式控制用地面积,其他工艺形式宜适当降低;③深度处理来用臭氧生物活性炭工 艺控制用地面积,其它工艺形式宜适当降低;表中除配水厂外,净水厂的控制用地面积均包括生产废水及排泥水处理的用地; ①大于I类规模的净(配)水厂用地指标按I类规模的指标控制,小于IV类规模的净(配)水厂用地指标按IV类规模的指标控
注:①表中面积为泵站围墙以内,包括整个流程中的构筑物和附属建筑物、附属设施等的用地面积;②建设规模大的取下限, 规模小的取上限,中间规模宜采用内插法确定;③大于I类规模的泵站用地面积按类规模的指标控制,小于IⅢI类规模的泵站 用地面积按IⅢI类规模的指标控制;④泵站有水量调节池时,可实按实际增加建设用地,
注:①表中面积为泵站围墙以内,包括整个流程中的构筑物和附属建筑物、附属设施等的用地面积;②建设规模大的取下限, 规模小的取上限,中间规模宜采用内插法确定;③大于「类规模的泵站用地面积按I类规模的指标控制,小于IⅢI类规模的泵站 用地面积按IⅢI类规模的指标控制;④泵站有水量调节池时,可实按实际增加建设用地,
GB 50268-1997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条文说明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8年版) 基础设施用地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