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T 271-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G/T 271-2019 粘钢加固用建筑结构胶简介:
JG/T 271-2019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一项关于建筑结构胶的国家标准,具体名称为《粘钢加固用建筑结构胶》。这个标准主要规定了用于建筑结构中钢构件粘接加固的结构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粘钢加固是一种常见的结构加固方法,主要是通过在混凝土结构的受力部位粘贴钢板,然后利用结构胶将钢板与混凝土牢固粘接,以增强结构的承载能力或抵抗变形。因此,粘钢加固用建筑结构胶的质量和性能对于加固效果至关重要。
JG/T 271-2019标准对结构胶的性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粘接强度、耐久性(如耐候性、耐腐蚀性、耐水性等)、抗老化性能、抗冲击性能等,以确保其在各种环境条件下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同时,标准还对结构胶的施工工艺、固化时间、适用温度等进行了规定,以指导正确、高效的施工操作。
在实际应用中,使用粘钢加固用建筑结构胶时,应严格按照该标准的要求选择和使用合适的胶粘剂,同时配合专业的施工技术和质量控制,以保证结构加固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JG/T 271-2019 粘钢加固用建筑结构胶部分内容预览:
5.1粘钢胶中有害物质限量的检验结果应符合GB18583一2008中的相关规定。 5.2外观质量:粘钢胶应色泽均匀,无结块,无分层沉淀。 5.3粘钢胶的性能应满足表1、表2的规定。 5.4混合后初黏度仅适用于灌注加固型建筑结构胶,并且在施工现场不得通过加人溶剂来降低黏度
表1以混凝土为基材的粘钢胶性能指标
6.6拉伸强度、拉伸弹性模量和伸长率
6.12人工加速湿热快速老化
JC∕T 724-2005 水泥胶砂电动抗折试验机应按附录B的规定进行
6.13人工加速冻融循环快速老化
应按附录B的规定进行。
应按附录B的规定进行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按表3要求项目进行出厂检验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按表3要求项目进行型式检验: a)正式投产前的试制定型检验; b)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设备有较大改变; c)正常生产后,每一年不少于一次; d)连续停产一年及以上后恢复生产;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应符合表3的规定
2组批、抽样和判定规则
应按照GB/T2828.1一2012采用正常检验一次推 应按照随机原则每批抽取1个样本,
7.2.3.1外观质量不符合5.2的规定时,判定该批为不合格。 7.2.3.2对于出厂检验,当样本的检验项目全部达到指标要求时,判定该批为合格;否则判定该批为不 合格。 7.2.3.3对于型式检验,样本的检验项目全部达到指标要求时判定该批为合格;如有2项或2项以上未 达到指标要求时,判定该批为不合格。当有1项未达到指标要求时,则在原批次中随机抽取2个样本对 不合格项进行复验,当2个样本的复验结果均达到指标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为合格;否则判定该批为不 合格
8标志、包装、运输与购存
产品包装上应清楚标明下列内容: a)制造企业名称、地址; b)产品名称、牌号和类型; c) 标记、商标; d) 生产日期、批号及保质期; e)净重; f) 贮存和运输注意事项; g)产品使用说明; h)产品合格证。
包装容器应清洁、干燥,不影响粘钢胶的质量和安全,包装后密封
应贮存在室内干燥通风处,避免火种,隔离热源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建筑结构胶正拉黏结强度测定方法
在规定的加载速率下,对试样的黏结面施加垂直、均匀的正拉应力,直至发生破坏。此时所测得的 黏结面最大拉应力值,即为该试样在某种破坏形式下的正拉黏结强度
试验所用机县应采用钢材加 工而成,其形状及尺寸如图A,1所示
图A.1试样夹具及标准块尺寸
试样为钢标准块与混凝 样由受检测的建筑结构胶、被 内薄钢板、混凝土试块和钢 A2所示
式验,每组试样应不少于5个:仲裁试验,试样数量
L43试择组成部分的制备
图A.2试样组成示意图
A.4.3.1受检测的建筑结构胶应按规定的规则抽样;建筑结构胶的配制与固化条件,应按其产品技术 条件和工艺说明书的要求施行, 1.4.3.2试验所用混凝土试块的尺寸为70mmX70mmX4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试 快浇筑后应经过28d标准养护;试块使用前应切缝,预切缝深度取2mm~3mm,缝宽度1mm~ 2mm,如图A.3所示,预切缝尺寸为40mmX40mm,并位于试块的中心
图A.3混凝土试块尺寸示意图
1.4.3.3钢标准块宜采用45号碳钢制作,表面经过喷砂或其他机械方法的粗化处理,标准块可重复 使用,但应完全清除黏结面上的胶层或污迹,并重新进行表面处理, 4.4.3.4薄钢板宜采用45号碳钢,尺寸为40mm×40mm,厚度宜在4mm~6mm,外观应平整,无弯 曲、歪斜等变形,黏结面应洁净、无油脂等污染物,表面应粗糙化处理,
A.4.4试样的黏结和养护
首先在混凝土试块的中心位置,按规定的黏结工艺用受检的建筑结构胶粘贴薄钢板,然后将金属 粘贴在薄钢板表面,每一道粘贴工序均应注意保证各层之间的对中。 粘贴完成后的试样,在温度23℃士2℃相对湿度50%士5%的条件下静置固化7d后检测
温度23℃±2℃,相对湿度60%~70%。
A1.6.1将制备好的试样放人拉力试验机的夹具中并对中。 A.6.2以1500N/min2000N/min的速度进行加载,直至破坏。记录试样破坏时的荷载值并观察 破坏形式。
A.7.1试验结果计算
正拉黏结强度应按式(A.1)计算:
式中: f一一正拉黏结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P—试样破坏时的荷载值,单位为牛(N);
式中: f正拉黏结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P—试样破坏时的荷载值,单位为牛(N);
A.7.2破坏形式和判断
A.7.2.1破坏形式
破坏形式分为如下3类: a)内聚破坏 1)混凝土内破坏:混凝土试块内部发生破坏,以CFS表示; 2)结构胶内破坏:结构胶内部发生破坏,以CF表示。 b)黏结失效破坏 1)胶层与混凝土之间的界面破坏,以AF,表示; 2)胶层与薄钢板之间的界面破坏CJJ∕T 80-1998 固化类路面基层和底基层技术规程,以AF。表示。 c)混合破坏 黏结面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破坏形式,以MF表示
A.7.2.2破坏判断
IG/T 2712019
试件破坏面若发生在标准块与薄钢板之间,则该试件作废,应重新制作试件进行试验。若破坏形式 为CFS时,或虽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破坏形式,但CFS形式的破坏面积占黏结面85%以上,均可判 定为合格;若破坏形式为CF、AF或MF,或其中一种破坏形式所占面积,或其中几种破坏形式所占面积 之和大于15%,均应判定为不合格
7.3试验结果的表示与
每组被测试样不应少手5个。单个试样的于值与该组试样的算术平均值的误差不超过土15%时 为有效值。至少取3个有效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组正拉黏结强度的试验结果。 试验结果用正拉黏结强度的试验结果和破坏形式共同表示。
应包括下列内容: a)受检建筑结构胶的名称、牌号、批号和来源; b)制备试样的工艺条件; c)试样的编号和数量; d)试验时环境的温度、湿度; e)拉力试验机的型号、量程、加载速度; f)试样的破坏荷载、破坏形式、正拉黏结强度及其平均误差; g)试验中出现的偏差和异常现象; h)试验日期、试验人员。
DB15/T 1637-2019标准下载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建筑结构胶耐久性能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