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2158-2019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4/T 2158-2019 公共场所(水下)用电设施建设及运行安全规程简介:
DB44/T 2158-2019是广东省的地方标准,全称为“公共场所(水下)用电设施建设及运行安全规程”。这个标准主要规定了在公共场所,尤其是水下环境中的用电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的安全要求,旨在保障公共场所的用电安全,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该标准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 设施设计:规定了水下用电设施的设计原则,包括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位置、线路敷设等,要求必须符合电气安全和防水防潮的要求。
2. 施工规范:详细规定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比如施工人员的资质要求,施工工具的使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等。
3. 运行管理:明确了设施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规定,包括定期检查、维护、故障处理,以及在特殊天气或情况下(如洪水、暴风雨)的应急处理措施。
4. 人员培训:可能还涉及对使用和维护人员的培训要求,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5. 安全防护:规定了在水下用电设施周围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以防止意外触电。
6. 应急预案:规定了在发生电气事故时的紧急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
具体的内容可能会根据实际使用环境和安全需求有所不同。这是因为每个地方的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定制,以确保最大程度的安全性。如果你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建议直接查阅标准原文或者相关的专业资料。
DB44/T 2158-2019 公共场所(水下)用电设施建设及运行安全规程部分内容预览:
GB/T2900.1、GB/T4776、GB7000.1、GB13955、GB14050、GB/T16895.19、GB50054界定的以 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16895.19、GB/T2900.1、GB/T 13955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4.1.1用电设施安装工程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4.1.1用电设施安装工程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4.1.2用电设施安装工程的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1.3公共场所(水下)用电设施的选型除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 规定的使用环境和条件要求。
游泳池及类似区域,在0区和1区内JG∕T 341-2011 建筑用纱门窗,应采用标称电压不大于交流12V的安全特低电压供电, 源应设于2区外;若供电电源装在2区时,其电源设备前的供电回路应采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 0mA的RCD。
其安全电源应设于2区外;若供电电源装在2区时,其电源设备前的供电回路应采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 不超过30mA的RCD。 4.2.2预期让人进入的喷泉水池和蓄水处,按游泳池0区和1区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4.2.3游泳池的2区和预期不让人进入喷泉的0区、1区及类似区域的保护措施,采用下列一种或多 钟保护方式: a) 游泳池的2区和不允许人进入的喷泉,但人与水间接接触时,应采用标称电压不大于交流50 的安全特低电压,且应符合GB/T16895.21的有关规定; 采用电气分隔,分隔电源仅向一台设备供电,其供电电源装在0区和1区之外; C 采用RCD保护的线路供电,在1、2区其额定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在0区其额定动作电流 应不大于10mA
a)游泳池的2区和不允许人进入的喷泉,但人与水间接接触时,应采用标称电压不大于交流50 的安全特低电压,且应符合GB/T16895.21的有关规定; b) 采用电气分隔,分隔电源仅向一台设备供电,其供电电源装在0区和1区之外; C 采用RCD保护的线路供电,在1、2区其额定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在0区其额定动作电流 应不大于10mA。
4. 3. 2接地装置
4.3.2.1接地极材料和尺寸的选择应符合GB/T16895.3的规定。接地装置当采用钢材时宜选用热镀锌, 不应采用铝导体作为接地极或接地线。 4.3.2.2在选择接地极类型和确定埋地深度时,应符合GB/T16895.21的规定,并应结合当地的条件 防止在土壤干燥的情况下,接地极的接地电阻增加到有损电击防护措施的程度。 4.3.2.3在采用保护联结的每个装置中都应配置总接地端子,连接到总接地端子上的每根导体应牢固 可靠,并应能被单独地拆开。
4.3.3保护接地导体
4.3.3.1保护接地导体的截面积应符合GB/T16895.3及GB50054的规定和GB/T16895.21 动切断电源所要求的条件。
4.3.3.2下列金属部分不应用作保
f.3.3.Z 下别金属部分不应用作保护楼地等体: a) 金属水管: b) 含有可能引燃的气体、液体、粉末等物质的金属管道; c) 正常使用中承受机械应力的结构部分; d) 柔性或可弯曲金属导管(用于保护接地导体目的而特别设计的除外); e) 柔性的金属部件;支撑线、电缆托盘、电缆梯架。 4.3.3.3在保护接地导体中,不应串入开关器件,可设置能用工具拆开的接头
4.1公共场所(水下)建(构)筑物除应采取总等电位联结外,尚应进行辅助等电位联结。 4.2游泳池、喷泉及类似区域辅助等电位联结,应将0、1及2区(喷泉无2区)内下列所有外界可 导电部分及外露可导电部分,用保护导体连接起来,并经过总接地端子与接地网相连: a 水池构筑物的水池外框,石砌挡墙和跳水台中的钢筋等所有金属部件; b 所有成型金属(可导电)外框: C 固定在水池构筑物上或水池内的金属配件; d) 与游泳池池水循环系统有关的电气设备的金属配件: e) 与喷泉有关的电气设备的金属配件; f) 水下照明灯的电源及灯盒或灯具外壳、爬梯、扶手、给水口、排水口、金属穿线管等; g人 采用永久性间隔将其与水池区域隔离的所有固定的金属部件、金属管道和金属管道系统等。 4.3 总等电位、辅助等电位及局部等电位联结用保护联结导体的截面积应符合GB50054的规定,
1.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4.5.1RCD的配置方式
1.1公共场所(水下)用电设施,应安装末端保护RCD。 .2RCD宜采用分级保护。低压配电线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二级或三级保护时,在电源端、负准 端或线路末端安装RCD。需确保公共场所(水下)用电设施均应在RCD保护范围内。
4.5.2RCD的选用要求
a)采用“电气分隔”的保护措施,且一个回路只供给一个用电设备: b)采用“安全特低电压(SELV)或保护特低电压(PELV)”保护措施的回路。 4.5.2.3不宜选用电子式RCD。 4.5.2.4安装在潮湿场所的电气设备应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小于30mA、无延时的RCD;公共场所(水 下)用电设施应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为10mA、无延时的RCD。
4.6电气设备选型和配电线路
4.6.1水下电气设备选型要求
5. 1. 1一般要求
5.1.1.1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相关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 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技术方案 施工,实现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
5.1.1.3工程所用的主要设备、材料应取得相关认证且具备相应的合格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 品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5.1.1.4工程所用的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进场,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验收认 可,并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 5.1.1.5工程所用的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应妥善保管,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保管及期 限应符合生产厂家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5.1.1.6低压和特低电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的检测或交接试验,应符合GB50150及有关技术标准 的规定。 5.1.1.7 施工的工艺流程、施工要点、成品保护与安全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 的要求,并满足技术方案要求。 5.1.1.8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经监理人员或建设单位验收及认可签证。 5.1.1.9用电设施安装应按照工艺要求的使用环境条件进行,如果不能满足制造商的环境要求,应采 取附加的安装措施。 5.1.1.10验收前应对用电设施、配电线路设置标识,标识应符合相关规定
5. 1. 2 电气施工
5.1.2.1I类电气设备或布线系统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电气跨越应符合设计要求。 5.1.2.2用电设施的接地必须单独与接地母线或接地网相连接,严禁在一条接地线中串接两个及以上 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 5.1.2.3接地装置的材料规格、型号及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地装置施工应符合GB50169 的规定。 5.1.2.4接地导体与接地极的连接应采用放热焊接、压接器、夹具或其他机械连接器连接。采用夹具 时,不得损伤接地极或接地导体。 5.1.2.5配电箱中裸带电部分至外壳接地部分和不同的裸带电部分之间的最小电气安全净距不应少于 20mm
5.1.2.6RCD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RCD标有电源侧和负荷侧标识时,应按产品标识接线,不得反接; RCD在不同的系统接地型式中应正确接线,应严格区分中性线(N线)和保护线(PE线); c) 带有短路保护功能的RCD安装时,应确保有足够的灭弧距离,灭弧距离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 要求; d) RCD安装后,除应检查接线无误外,还应通过试验按钮和专用测试仪器检查其动作特性,并应 满足设计要求。 5.1.2.7RCD采用分级保护方式时,安装使用前应利用试验装置进行串接模拟分级动作试验,保证其 动作特性协调配合。
b)双接线口水下灯具,每盏灯具应采用一进一出接线方式,互为连接; c)所有金属体灯具应沿电源线敷设接地(PE)线,并与灯体内接地瑞子可靠连接:
甘02J01建筑用料及做法5. 2. 1一般要求
5.2.1.1用电设施验收应符合GB50254和GB50171等规范的规定及相关设计要求。 5.2.1.2电缆验收应符合GB50168的规定及相关设计要求。 5.2.1.3配线工程验收应符合GB50575和GB50303等规范的规定及相关设计要求
2.2.1接地装置安装应满足下列质量标准: a 接地装置在地面以上部分,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测试点。测试点不应被外墙饰面遮蔽,且应有明 显标识,应全数检查; b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应全数检查。 2.2.2建筑物等电位联结应满足下列质量标准: a 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方式时应满足GB50303的要求; b) 需做等电位联结的外露可导电部分或外界可导电部分的连接应可靠; 当等电位联结导体在地下暗敷时,其导体间的连接不得采用螺栓压接。 2.2.3配电箱、电气线路应满足下列质量标准: a) 用电设施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对于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金属 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选用截面积不小于4mm2的黄绿色绝缘铜芯软导线连接,并应有标识; b) 用电设施应有可靠的防电击保护;装置内保护接地导体(PE)排应有裸露的连接外部保护接地导 体的端子,并与相应接地装置可靠连接; 配电箱内的RCD应检验其工作特性,测试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d) 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灯具(水下灯及防水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引入灯具的电源采用导管保护时,应采用塑料导管; 固定在水池构筑物上的所有金属部件应与保护联结导体可靠连接,并应设置标识
.2.1接地装置安装应满足下列质量标准: a 接地装置在地面以上部分,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测试点。测试点不应被外墙饰面遮 显标识,应全数检查; b)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GB50025-2004》,应全数检查。
5.2.2.2建筑物等电位联结应满足下列质量标
5.2.3.1验收记录应符合GB50303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验收记录; b)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c) 等电位联结测试记录; d) 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e) RCD检测记录: f)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