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307-2018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51307-2018 塔式太阳能光热发电站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简介:
GB/T 51307-2018《塔式太阳能光热发电站设计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塔式太阳能光热发电站设计的标准。这份标准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塔式太阳能光热发电站的设计工作,确保其安全、经济、环保和高效运行。
该标准涵盖了塔式太阳能光热发电站的总体设计、热场设计、储热系统设计、蒸汽轮机及发电系统设计、集热器设计、冷却系统设计、电气系统设计、控制系统设计、安全与环保设计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具体包括了设计原则、设计参数的确定、设备选型、系统配置、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验收要求等详细规定。
此外,该标准还对塔式太阳能光热发电站的使用寿命、运行维护、环境影响评估等方面做出了要求,以保证其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的稳定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总的来说,GB/T 51307-2018是推动中国太阳能光热发电技术发展,提升工程设计质量,促进产业标准化、规范化的重要技术文件。这份标准的实施,对于推动我国塔式太阳能光热发电站的建设,提高我国在该领域的技术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GB/T 51307-2018 塔式太阳能光热发电站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部分内容预览:
7.2.1站区外部规划应在确定的站址和站内各个主要工艺系统 的基础上,根据电站的规划容量和站区自然条件,对交通运输、供 排水、辅助能源供应、送出工程统筹协调,
2.2交通运输规划应符合下
1结合自然条件与总平面布置要求进行规划,应与当地交通 运输规划相协调; 2进站道路应就近与城乡现有道路相连接,宜短捷且方便行 车;进站道路应按三级厂矿道路标准建设,行车道宽度宜为6m; 3站外取排水设施、辅助燃料管线的维护检修道路宜利用现 有道路,当需新建时,可按辅助道路标准建设,行车道宽度宜 为3.5m。
JC∕T 822-2017 水泥制品工业用离心成型机技术条件7.2.3供排水设施规划应根据电站规划容量和本期工程建设规
模、水源、地形与地质条件和环境保护等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 高,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确定的水源,站外补给水系统应合理布置补给水泵房 的位置及补给水管线路径,并留出适当的管廊扩建条件; 2供排水管线宜沿现有道路或规划道路布置,路径顺畅。
站址周围的运输和协作条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辅助燃料 管线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站址周围的运输和协作条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辅取
1管线应根据城乡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保要求等合理 规划; 2管线宜沿现有道路布置,选择高差小、跨越及转弯少的地 段,减少与道路或铁路的交叉及对农业耕作的影响,满足与周边设 施安全防护的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 范》GB50251的规定,
7.3.1电站总平面布置应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以工艺流程合理 为原则,结合各生产设施及工艺系统的功能,紧凑合理,因地制宜 地进行布置,满足防火、防爆、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和职业卫生的 要求。
7.3.2站区应按不同功能要求进行分区,可分为集热场、发
和其他设施区,站区总平面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集热场应根据项自所处地理位置、太阳能资源条件、地形 地貌、设备特点、运行模式、施工及检修要求等合理布置; 2发电区宜集中布置在吸热塔附近; 3吸热塔、汽机房、熔融盐罐、直接空冷平台、冷却塔等荷载
大的高大建(构)筑物应布置在土质均匀、地基承载力较高的区域; 4辅助燃料应单独分区存放,储热区域应单独设置; 5站内进出线走廊规划宜减少或避免交叉。 7.3.3电站内建(构)筑物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 防火规范》GB50016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的规定。
7.3.4电站的防洪(涝)标准
表7.3.4发电区防洪(涝)标准
2吸热塔的防洪(涝)标准应与发电区的防洪(涝)标准一致; 3定日镜场的防洪(涝)标准不应低于50年一遇的高水 潮)位; 4其他独立区域的防洪(涝)标准不应低于50年一遇的高水 (潮)位。
7.3.5站区场地设计标高或防洪措施应根据表7.3.4进
当场地标高低于设计高水(潮)位或虽高于设计高水(潮)位,但受 波浪影响时,应采取防洪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汽机房和吸热塔散水标高应高于设计高水(潮)位0.5m, 其他区域的场地标高不应低于表7.3.4的规定; 2定日镜场场地标高应以洪水不淹没定日镜场电气控制设 备,并符合本标准第7.3.4条的规定进行确定,且定日镜的基础应 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当采取其他满足防洪要求的可靠防洪措施时,场地标高可 适当低于设计高水(潮)位;
4 防排洪设施宜在初期工程中按规划容量统一规划,分期 实施。
7.3.6电站竖向布置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工程地质
1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应合理利用地形,减少土石方 工程量,降低基础处理和场地平整工程量,土石方工程量宜填、挖 方量平衡; 2定日镜场宜保持原始地形,除地势起伏大的区域外,不应 进行大范围的场地平整; 3发电区和其他设施区竖向设计可采用平坡式或阶梯式布 置形式; 4建(构)筑物、道路等标高的确定应满足生产和维护的要 求,并应排水顺畅。建(构)筑物室内地坪设计标高应根据建筑功 能、交通联络、场地排水、场地地质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宜高出室 外地坪标高150mm300mm,并应根据地质条件分析建筑物沉降 的影响; 5场地最小坡度及坡向应以能排除地面水为原则,并应与建 筑物、道路及场地的雨水口、排水口相适应。 7.3.7电站应根据场地地形、水文气象、工程地质、地下水位、站 外排水口等因素进行场地排水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电区场地排水可根据具体条件,采用自然散排或道路雨 水口、场地雨水口、明沟等形式接入雨水排放系统; 2定日镜场场地排水应充分利用天然排水系统,宜采用自然 散排或明沟排水,分区排放。 7.3.8电站站区管线布置可采取直理、沟道及架空三种敷设方 式。管线布置应从整体出发,结合规划容量、站区平面布置、竖向 布置及管线性质、生产安全等因素统一规划,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电区可采用综合管架进行敷设; 2可燃性、爆炸危险性的管线不应穿越与其无关的建(构)筑
7.3.7电站应根据场地地形、水文气象、工程地质、地下水
物、生产装置、辅助生产车间及仓储设施、览罐区等。 7.3.9电站出入口的位置应便于站内外交通联系,主要出入口处 主干道行车道宽度宜为6.0m。 7.3.10电站道路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22的规定。站区应根据生产、运行维护、生活、消防的需要设 置行车道路、消防车道、人行道和检修通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电区及易燃易爆区周围宜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置环形 消防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长边设置尽端式消防车道,并应设回车道 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手12.0m×12.0m,供天型消防车 使用时不应小于18.0m×18.0m; 2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手4.0m,道路上空有管架、栈桥等障 碍物时,其净高不应小于4.0m,道路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辆通 行要求; 3发电区环形道路及进出发电区的主干道路行车道宽度宜 为6.0m,采用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路面; 4定日镜场宜进行分区,各分区间道路和定日镜场外围环行 道路行车道宽度宜为4.0m,采用低等级路面; 5定日镜场内部宜设置检修通道; 6发电区内应根据设备检修要求设置检修地坪。 7.3.11电站厂界围墙除有特殊要求外,宜采用围栅形式,高度不 应低于1.8m
1施工区布置应合理紧凑、方便施工和生活; 2应按施工流程的要求,安排施工临时建筑、材料设备堆场 施工作业场所及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线路路径; 3应因地制宜地利用地形、地质条件,减少场地平整土石 方量。
8.1.1集热场的布置应符合工艺流程,做到布局合理、紧,管线 连接短捷、整齐。
8.1.3集热场的布置应兼顾发电区布置及出线要求。
8.2.1 定日镜排列方式可采用辐射交错式、阵列式等多种形式。 8.2.2 定日镜的布置应充分利用地形条件,降低阴影损失和遮挡 损失。 8.2.3 定日镜的布置应满足吸热器表面辐射的通量密度均匀性 和限值的要求
8.3.4吸热塔内各层平台的设置应满足工艺布置、结构、电气及 消防等空间要求。 8.3.5吸热塔内应设置楼梯,楼梯的布置应符合安全性和通畅性 的要求。
8.3.6吸热塔内宜设置电梯,电梯的布置应满足维护
8.4.1吸热塔顶应设置航空标识。
8.4.1吸热塔顶应设置航空标识。
3.4.2集热场宜设置驱鸟装量
8.4.3吸热器周围应设置防止集热场能量对吸热器周达
8.4.4吸热塔应设置防雷接地系统,并在塔顶最高处
8.5.1集热场检修场地应满足检修车辆和起重设备的停放以及 物品临时存放的要求。 8.5.2集热场内道路布置以及定日镜间距布置应符合设备维护 检修的要求。
8.5.3吸热塔内的设备、阀门及仪表的布置应方便维护
护检修的场所宜设置平台和楼
8.5.4吸热塔宜设置检修起吊设
9.1.1发电区布置应适应生产工艺流程的要求,满足安
.1.1发电区布置应适应生产工艺流程的要求,满足安装、 检修的需要;设备布局和空间组合宜紧凑、合理;管线及电维 应短捷、整齐,减少交叉
9.1.2发电区布置应根据设备和系统功能的要求,采用集中、合
置,功能分区明确,系统连接简捷。汽机房与除氧间宜集中 换热与储热区域及辅助加热区宜紧凑布置,并靠近汽机房
9.1.3在工艺要求和环境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设备宜采用露天或 半露天布置。
9.1.4发电区布置应便于运行与检修,并符合防火、防爆
9.1.7空冷系统的布置应与汽机房和吸热塔布置相协调。
9.1.8主变压器宜布置在汽机房外侧,经过技术经济论证合理
9.1.9屋内外配电装置的布置应方便进出线,避免线路交)
9.1.9屋内外配电装置的布置应方便进出线,避免线路交叉和跨 越永久性建筑物。
9.1.10发电区内应设置必要的检修起吊设施、检修场地及检 运输通道。
9.1.11发电区内辅助生产建筑应按功能特点分区,组成联合建 筑或采用成组布置。
9.2.1储热罐区应独立布置。
.2.2冷储罐热储罐宜露天
9.2.3熔融盐储热罐区四周
9.3蒸汽发生器区域布置
9.3.1熔融盐蒸汽发生器宜靠近储热罐布置。 9.3.2蒸汽发生器宜采用露天或半露天布置CJJ∕T 7-2017 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标准,对严寒或风沙大等 特殊气候地区可采用室内布置。 9.3.3蒸汽发生器各换热器的布置应满足工艺流程、疏放及运行
9.3.1熔融盐蒸汽发生器宜靠近储热罐布置
9.3.3蒸汽发生器各换热器的布置应满足工艺流程、疏方
9.3.4疏放熔融盐泵、罐宜
9.3.5定、连排污扩容器宜靠近蒸汽发生器布置
9.4.1汽轮机宜室内布置。
9.4.2汽机房布置应根据自然条件、总体规划和主辅设备特点及 施工场地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9.4.3汽机房内应设置必要的检修起吊设施和检修场地GB∕T 18574-2008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标志,以及设 备和部件检修所需的运输通道 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