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357-2019 城市轨道交通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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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5135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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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城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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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357-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51357-2019 城市轨道交通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简介:

《GB/T 51357-2019 城市轨道交通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设计标准》是一部关于城市轨道交通环境控制设计的重要标准,由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该标准的完整正版内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前言:介绍标准的制定背景、目的、适用范围以及与相关标准的关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在本标准中被引用并构成其一部分的其他文件。

3. 术语和定义:对标准中使用的专业术语和定义进行明确,确保理解和执行的一致性。

4. 总则:规定设计的基本原则,如舒适性、节能性、可靠性、安全性等。

5. 通风设计:详细规定车站和隧道的通风系统设计要求,包括通风方式、风量计算、设备选型等。

6. 空气调节与供暖设计:对空调系统、供暖系统的设计要求进行规范,如温度控制、湿度控制、新风比例等。

7. 系统运行与控制:对系统运行模式、控制策略、监测与报警系统等进行规定。

8. 设备与材料:对所使用的设备和材料性能、安装、维护等提出要求。

9. 施工与验收:对施工过程和验收标准进行详细描述,确保工程的质量。

10. 附录:可能包括一些计算公式、图表、参考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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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357-2019 城市轨道交通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部分内容预览:

5.3.1严寒地区车站的封闭式站厅公共区应设置供暖系统。供 暖热源宜采用城市或区域热力网;当无条件采用城市或区域热力 网时,宜进行经济技术分析比较后确定具体热源方式。 5.3.2除严寒地区外,车站供暖热源宜利用热泵;当无法利用 时,可采用局部电加热供暖。 5.3.3当站厅公共区设置供暖系统时,站厅的出入口和站厅通

向站台的楼梯口、扶梯口应设热风幕。

越其他电气设备用房时,应采取防止管道漏水的措施。

GB 50384-2007 煤矿立井井筒及硐室设计规范5.3.5对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大于或等

5.3.5对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大于或等

5.3.5对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C的日数大于或等 于90d的地区,车辆综合基地应设置集中供暖设施。供暖热源宜 采用城市或区域热力网

5.3.6当车辆综合基地内的高大库房或厂房采用散热器

散热器宜沿外墙布置;当沿外墙的空间不足时,可沿内墙或检修 通道布置,但不得占用检修空间

5.3.7当车辆综合基地内的高大库房或厂房采用燃气红外线辑

射供暖时,应付合现行国家标准 业建筑供暖通与空气调下 设计规范》GB50019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列车停放区域的燃气红外线辐射器与列车顶作业区域以 及检修平台作业区域的间距不宜小于1.0m: 2天车停放区域不宜设置燃气红外线辐射器;当天车走行 区域设置燃气红外线辐射器时,应独立控制该区域的设备启停; 3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系统宜按内区和外区分别设置,并 应具备分区控制功能。

5.3.8当车辆综合基地的室外供暖管线下穿厂区内的轨道时,

宜采用通行地沟的敷设方式。

用通行地沟的敷设方式。

6.1.1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系统应设置监测与控制设备或 系统。 6.1.2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系统监测与控制应实现现场级 车站级和中央级的集中监测与控制。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 仅采用现场级和车站级监测与控制方式: 1全地上线路; 2地下车站不连续,且地下车站数量不大于3座的线路; 3车辆综合基地内的单体建筑; 4 独立设置的控制中心及主变电站。 6.1.3控制系统应具备设备联动和连锁保护功能;集中控制应 设置就地和远控模式,且就地控制应具有最高优先级。 6.1.4参与防排烟运行的设备监测与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地铁设计防火标准》GB5129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地铁设计规范 GB50157的规定

6.2.1 隧道通风监测系统应对下列参数进行监测: 1 隧道内空气温度及CO浓度: 风机的启停、正反转状态、电机频率、轴承温度及故障 报警; 3 风阀开关状态及故障报警。 6. 2. 2 隧道通风监测系统宜对风机振动进行监测 6.2.3 地下车站公共区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应对下列参数进行

监测: 1 新风的温度、湿度; 2 站厅和站台公共区的温度、湿度及CO2浓度; 全空气系统送风和回风的温度、湿度; 4 空气过滤装置进出口静压差的超限报警; 5 空气调节机组和风机的启停状态、电机频率及故障报警; 风阀的开关状态及故障报警; 可开启式空气调节表冷器的开关状态及故障报警; 电子空气净化装置的启停状态及故障报警。 6.2.4 车站设备及管理用房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应对下列参数 进行监测: 重要设备房间的温度、湿度; 2 全空气系统送风和回风的温度、湿度; 3 空气过滤装置进出口静压差的超限报警: 4 空气调节机组和风机的启停状态及故障报警; 风阀的开关状态及故障报警。 6.2.5 车站空气调节水系统应对下列参数进行监测: 制冷机组冷水和冷却水的进出口温度、压力; 2 空气处理设备冷水的进出口温度、压差; 3 水泵进出口压力; 4 分集水器的温度、压力或压差,集水器各支管的温度、 压力; 5制冷机组、水泵、冷却塔等设备的启停状态、电机频率 及故障报警; 6调节阀的阀位及故障报警: 7系统水流量及供冷量计量。

6.3.1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控制应能实现正常、阻塞及火灾运 行模式。紧急状态下,应能进行不同模式快速切换,模式切换不

应受风机状态监测参数影响

6.3.2车站公共区通风与空气调节控制系统应根据温度、湿度 及CO浓度等参数进行风量、水量及工况转换的自动控制 5.3.3车站公共区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用风机变频调速的 变风量控制;变风量控制应优先于变水量控制,并应符合本标准 第3.1.7条的最小新风量规定,

6.3.4车站出入口或换乘通道内的风机盘管应分区域设置温控

器和水路调节阀;设备用房内的风机盘管应设置电子式温控器 风机三速开关和常闭式电动通断阀

6.3.5空气调节水系统应根据冷水回水温度、供回水温差或系

统供冷量进行冷水机组运行台数控制,多压缩机冷水机组应实现 压缩机运行台数控制

统供冷量进行冷水机组运行台数控制,多压缩机冷水机

6.3.6空气调节水系统相关设备及附件应与冷水机组进行电气 连锁、顺序启停;冷却塔风机转速宜根据冷却塔出水温度控制。

6.3.6空气调节水系统相关设备及附件应与冷水机组进行电气

5.4.1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的监测与控制条件应包括多工况模 式控制、群组控制、设备联动连锁控制要求以及各传感器的位置 及性能要求

6.4.4系统监测与控制条件应明确同一系统多工况运行模式之 间的转换条件。

6.4.5系统监测与控制管理应遵循分散控制、集中管理及

共享的原则,且应按本标准第6.1.2条的规定设置相应监测与控 制管理系统。

5.5.1 监测与控制系统的传感器和执行器应满足城市轨道交通

内部空气环境的高温、高湿、温湿度变化大、多尘、电磁干扰、 振动和运行模式频繁转换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 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规定

王兴人 6.5.2当用于安全保护和设备状态监视时:监测与控制系统的 专感器应采用温度开关、水流开关或压差开关等开关量输出形 式,不宜采用模拟量输出形式。

6.5.2当用于安全保护和设备状态监视时,监测与控制系统的

传感器应采用温度开关、水流开关或压差开关等开关量输 式,不宜采用模拟量输出形式。

6.5.3除监测与控制工艺要求外,风阀和水阀电动执行器

7.1.1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系统应根据工艺和使用要求、噪 声和振动强度、频率特性、传播方式及噪声与振动限值要求采取 消声与隔振措施 7.1.2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系统的噪声与振动应符合本标准 第3.1.8条的规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 GB50157、《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和《工业企业 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的规定。 7.1.3当进行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系统设计时,应采取下列 噪声源控制措施: 1风机、水泵、冷水机组及冷却塔等噪声源应选用噪声低的 产品,冷却塔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 塔第1部分:中小型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GB/T7190.1 中有关超低噪声型设备的规定; 2风机设备选型的风量、风压应与系统设计计算的风量 阻力相匹配; 3风机进出口处、阀门及消声器等局部阻力构件前后的风 道应气流顺畅; 4风管弯头和三通支管等处,宜采取装设导流叶片等减阻 降噪措施; 5当选择风亭百叶风口或格栅风口材料及形式时,应避免 气流通过时产生再生噪声。

7.1.4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风管内的空气流速宜按表7

表7.1.4风管内的空气流速

主:通风机与消声装置之间的风管风速可采用8m/s~10m/s。若采用消声风管, 可根据其消声效果选择风速。

7.1.5有工作人员值守的管理用房不宜贴邻通风空气调节机房 及制冷机房设置

7.2.1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设备噪声源的声功率级应按产品 的实测数值确定。活塞风亭噪声源的声功率级应按通风设备和列 车运行的噪声确定。

允许噪声标准时,应设置消声器或采取其他消声措施。系统所需 的消声量应通过计算确定

·Z.·S 当管道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制冷机房、水泵房围护 结构以及土建风道内结构片式消声器的隔墙时,管道与围护结构 之间的缝隙应采用具有防火隔声能力的弹性材料填充密实

7.3.1当风机、水泵、冷水机组及冷却塔等设备的振动靠自然

7.3.1当风机、水泵、冷水机组及冷却塔等设备的振动靠自然

衰减不能达标时,应采取隔振措施。

装减不能达标时,应采取隔振猎施。 7.3.2对不带有隔振装置的设备,当转速不大于1500r/min时, 宜选用弹簧隔振器;当转速大于1500r/min时,可选用弹性材料 的隔振垫块或橡胶隔振器

7.3.2对不带有隔振装置的设备,当转速不大于1500

口与管道之间应采用软管连接。水泵出口止回阀宜选用缓闭静音 止回阀。

8.1.1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系统应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选, 并宜采用能耗较低的系统方案, 8.1.2当经技术经济论证合理时GB 50417-2007 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系统 应利用可再生能源。 8.1.3宜对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系统整体用能效率进行分析 与评价。

8.2.1地下线路应利用列车活塞效应实现对隧道和车站公共区 的自然通风与换气。 8.2.2严寒地区地下线路应利用运行列车散热量维持冬季内部 空气温度要求。

李节利用空气调节风系统进行通风时,宜采取气流劳通空气调节 表冷器的措施

8.2.4地下车站公共区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应具备最小新风运 行及全新风运行的条件

8.2.5区间隧道通风系统、车站公共区通风空气调节系统

儿、 备及管理用房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及空气调节系统冷源的耗电量宜 独立计量。

GB∕T 37227.1-2018 制冷系统绩效评价与计算测试方法 第1部分:蓄能空调系统8.2.8供暖地区车辆综合基地内的高大库房或厂房宜采用辐射

8.2.8供暖地区车辆综合基地内的高大库房或厂房宜采用辐射 供暖方式或辐射与对流相结合的供暖方式

供暖方式或辐射与对流相结合的供暖式 8.2.9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多联式空气调节机组制 冷综合性能系数 IPLV(C)不应低于表8. 2. 9的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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