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334-2018 城市综合交通调查技术标准

GB/T 51334-2018 城市综合交通调查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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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5133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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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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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334-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51334-2018 城市综合交通调查技术标准简介:

GB/T 51334-2018《城市综合交通调查技术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发布的一项关于城市交通调查的技术标准。这个标准主要目的是规范和指导城市综合交通调查的实施,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为城市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以下是该标准的一些主要内容简介:

1. 调查目标与内容:标准明确了城市综合交通调查的目标,主要包括了解城市交通需求、交通流量、交通方式选择、交通设施使用情况等。调查内容涵盖公共汽车、地铁、出租车、私人汽车、自行车、步行等各种交通方式。

2. 调查方法:标准规定了调查方法,包括问卷调查、现场观测、数据采集、数据分析等。要求调查方法科学、公正、公开,确保调查数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3. 数据处理与分析:标准对调查数据的处理和分析进行了规范,如数据清洗、数据整理、数据统计分析等,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适用性。

4. 调查报告与应用:标准要求调查结果应形成报告,并提出具体的交通改善建议,这些报告和建议应为城市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参考。

5. 质量控制:标准强调了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包括对调查过程的监督、对数据的审核、对结果的验证等,以保证调查质量。

总的来说,GB/T 51334-2018《城市综合交通调查技术标准》是城市交通规划和管理的重要工具,有助于提升城市交通的效率和可持续性。

GB/T 51334-2018 城市综合交通调查技术标准部分内容预览:

11.0.1道路货运调查设计与实施前,应收集和分析下列资料: 1 货运车辆保有量、货运场站规模和分布等数据; 2货运车辆道路流量数据; 3货运车辆交通管理措施; 4城市物流配送中心和网点信息、末端配送车辆类型等。 11.0.2道路货运调查应包括货运车辆调查、货运场站调查等。 11.0.3货运车辆调查内容应包括货源点(或雇主地址),调查 地点,货运车辆的车型和核定载重量,装载货物种类及重量,分 段出行的起、止点及出发时间和到达时间,经过的主要路段,可 替代路径,道路收费金额等。 11.0.4货运场站调查内容应包括场站占地规模,场站年到发各 类货物重量,货物来源地及目的地,货运车辆保有量及车型,每 日到离货运车辆数量、车型和时间,货运车辆停放地点和形式 货运通道分布等。 11.0.5货运车辆调查时段应结合城市交通管理措施合理确定 宜为12h或24h。 11.0.6货运车辆调查可采用问询法,有条件的城市可利用车载 定位系统及其他信息化技术获得货车出行特征数据, 11.0.7货运车辆调查抽样方法宜采用等距抽样法。抽样率应根 据调查场地、货车交通量等合理确定,不应低于调查点货车交通 量的10%,且抽样规模不应低于150辆。 11.0.8货运场站调查抽样率宜根据场站类型、规模和数量等合 理确定。 11.0.9货运车辆调查统计分析内容宜包括空驶率、实载率、平 均运距、平均运费、专业化运输车辆所占比例、主要货运通道分

布与负荷等。 11.0.10货运场站调查统计分析内容宜包括各等级场站的数量 及空间分布、货物种类构成与运力配置结构、场站到发货物的 OD矩阵、货运出行的高峰时段、主要货运通道分布与负荷等。

布与负荷等。 11.0.10货运场站调查统计分析内容宜包括各等级场站的数量 及空间分布、货物种类构成与运力配置结构、场站到发货物的 OD矩阵、货运出行的高峰时段、主要货运通道分布与负荷等。

1 城市机动车停车总体供需情况: 2 现有停车收费标准; 3 配建停车场指标及执行情况; 4 现有停车场的形式及构成: 51 停车场建设方式、用地权属及停车管理体制等。 12.0.21 停车调查应包括停车设施调查和停车特征调查。 12.0.3 停车设施调查内容宜包括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 停车场、路内停车位等各类停车设施的规模、分布、形式及构 成,收费情况,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及使用情况,停车场建设 方式及经营管理主体,停车场服务对象及范围等。 12.0.4停车特征调查内容应包括停车自的、停车地到目的地的 步行距离,调查起止时间场内停车数量、车辆到达及离开时间等。 12.0.5停车设施调查宜采用现场踏勘和问卷调查法;停车特征 调查宜采用问卷调查法,有条件的城市宜优先利用停车管理系统 数据进行停车特征分析。 12.0.6停车设施调查宜采用普查的方式。 12.0.7停车特征调查抽样宜采用等距抽样方法,抽样率不应低 于调查时段到达车辆数的10%,且抽样规模不应低于50辆。有 条件的城市宜采用某一时段连续全样调查。 12.0.8停车调查统计分析内容宜包括停车设施总体供需情况, 配建停车场指标及执行情况,停车收费标准《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2005》,停车场的形式及构 成,建设方式及停车管理体制,以及平均停车时间、停车能力 (停车场容量)、车位周转率、停车场利用率、高峰小时停车集中 指数等。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9.3车速调查和延误调查

10出人境道路交通调查

10.1一般规定 44 10.2出入境道路流量调查. 44 10.3出入境道路交通出行特征调查 44 1 道路货运调查 45 12 停车调查 16

1.0.1本条为制定标准的目的。城市综合交通调查是分析城市 交通现状与问题的必要途径,为建立交通并预测交通需求 分析交通的供需平衡以及交通供需关系的发展趋势等提供基础数 据。城市综合交通调查是制定科学交通规划的基本前提和极其重 要的环节。交通调查数据的质量与标准化水平对于其在规划设 计、政府决策、城市信息化进程中的应用深度与广度具有重要影 响。城市综合交通调查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城市交通需求特征 调查和交通设施调查两大类。本标准主要针对城市交通需求特征 和运行特征的调查,是狭义上的城市综合交通调查。 1.0.2本条为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大、中、小 城市的综合交通调查工.作。由于天、中、小城市交通需求特征有 明显差异,本标准所列的要求也有所差别。 1.0.3客观性原则是指在调查时,调查者应该按照城市交通的 本来面目了解事实本身,必须无条件地尊重事实,如实记录、收 集、分析和运用数据。系统性原则指调查任何交通特征,都要从 系统整体性出发

3.1.1本标准主要针对条文中所列举的9项常规的交通调查

3.1.1本标准主要针对条文中所列举的9项常规的交通调查, 近年来出现的新交通调查形式和技术,如基于互联网的调查 GIS设备辅助调查、陈述性偏好调查等,在本标准中未有 涉及。

3.1.3除居民出行调查、公共交通调查、城市道路交通调查和

出入境道路交通调查四项调查外,各城市应根据具体交通需求特 正确定其他调查项。在港口经济和物流发达的城市,道路货运调 查通常是重点调查项目之一;而在旅游城市,出租车调查和流动 人口出行调查是重要的调查项目

3.1.4有些调查项,如出租车调查,需要节假日数据时可单独 进行补充调查。在高寒地区和其他交通需求季节性差异较大的城 市,宜在不同季节开展多次交通调查以反映季节性差异。一般情 况下,调查日应避开学生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城市重要节 事活动日等。

本标准对利用信息化数据方面未作详细规定

3.2.1交通调查总体流程中各阶段相互关联,应进行整体筹 和统一协调。

3.2.2调查规划阶段应根据交通开发与修正要求、交通

策、交通规划方案制定与评价需求等确定调查目的、调查对象、 调查范围和规模。在此基础上选定调查项目,收集整理所有与调 查相关的背景信息,基于数据需求和可获取数据资源来设计调香 整体架构,协调组织调查人力和调查资源,拟定出调查计划

3.2.3调查设计阶段是本标准的重点

3.2.4试调查是在正式调查前针对较小样本的调查,是对调查

过程或关键环节的检验。通常情况下,需要调查对象配合完成 调查(如居民出行调查、流动人口出行调查等)均需进行试调查

3.2.5数据编码与录入是对调查项进行数字赋值并录入计

数据清洗是指发现并纠正数据文件中可识别的错误,包括检查数 据一致性,处理无效值和缺失值等 3.2.6调查成果的完整性体现在从调查原始数据库到调查统计

数据清洗是指发现并纠正数据文件中可识别的错误,包括检查 据一致性,处理无效值和缺失值等

3.2.6调查成果的完整性体现在从调查原始数据库到调查统

3.3交通调查质量控制

3.3.1应贯彻全程质量控制的原则。调查实施前应审慎选择调 查方法,制定详细的时间计划和调查实施步骤,设计简明的调查 表,保证抽样的科学性,以提高调查数据的质量。应对调查设 计、调查实施的所有环节进行整体筹划、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各 个阶段的质量水平。调查实施中要对调查人员的实施质量进行督 导和检查。调查实施后要对数据进行检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 人员和单位责令其进行弥补

案与交通政策等。交通调查数据一般用于支持多种交通建模分析 (如出行生成、出行分布、方式划分等)和规划方案与交通政策

4.0.2家庭户是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 口。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相互之间没有家 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JC∕T 2169-2013 滤紫外石英玻璃管,作为集体户。 4.0.3住户中小于6岁的人员通常无需填报个人特征和出行特 征;车辆特征仅需要车辆的经常使用者填报。 4.0.4住户特征中的住房建筑面积、住房性质以及个人特征中 的职业、与户主关系、文化程度等调查项与人口普查调查项相 同,这些调查项的选项分类应保持一致,以便未来对调查数据的 加权与扩样处理

4.0.5除调查员入户访问的手段外,居民出行调查还可采用1

不同,居民出行特征有较大差异。在这种情况下,采用分类抽样 可以确保每一特征区域均有足够的样本量或重点区域有较大的样 本量。

4.0.8试调查的主要目的在于测试调查方案的合理性并完善

如00:00~23:59或03:00~02:59均可,时段划分以最大租 度不分割出行的全日完整性为原则。

4.0.10采用经纬度坐标编码有利于调查数据的灵活分析和应 用;在录入过程中,通过专门的数据录入程序对各项变量值域进 行检查和进行一般逻辑性检查,是比较高效的方式。

4.0.11加权是对一个样本中的观测值赋予权重的过程JGJ 106-2014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以使样 本加权后能代表总体。权重一般通过对比样本的属性变量值与可 靠的外部数据源(如人口普查数据)的属性变量值来确定。扩样 是对一个样本中的观测值乘以扩样系数,以使样本在扩样后为总 体的估计值。

5.0.1流动人口是指非本市户籍、居住6个月以下,主要居住 在宾馆、酒店或其他流动人口集中地(如建筑工地、出租房屋 等)的特定人群。根据具体城市的特点,选择流动人口集中居住 地开展调查。 5.0.2流动人口出行调查中各调查项的选项分类宜与居民出行 调查中选项分类一致,地址的编码方式宜与居民出行调查中的编 码方式一致。

相同时间点上的刷卡信息与车辆定位系统定位信息相匹配,可以 进一步分析公交线路在每个车站的上(下)客量情况; 5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可以用于分析轨道客流的进站 出站情况: 6移动通信数据可以用于反映乘客在轨道交通系统内部的 乘车路径轨迹,进而分析客流的换乘特征。 6.0.8试调查宜选择在客流量较大的典型客运走廊或线路开展 6.0.9扩样采用的分时段发车频率应采用调查日实际的运营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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