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1321-2018 电子工业厂房综合自动化工程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GB 51321-2018 电子工业厂房综合自动化工程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标准编号:GB 5132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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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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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1321-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和预览

GB 51321-2018 电子工业厂房综合自动化工程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简介:

《GB 51321-2018 电子工业厂房综合自动化工程技术标准》是中国关于电子工业厂房综合自动化工程的技术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8年发布并实施。这个标准主要是为了指导和规范电子工业厂房的综合自动化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以保证电子工业生产的高效、稳定和安全。

该标准涵盖了电子工业厂房综合自动化工程的各个方面,包括系统设计原则、系统架构、设备选型、系统集成、系统调试、运行维护等,同时也对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可扩展性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此外,标准还对自动化设备的安装、测试、验收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整个自动化系统的质量。

使用这个标准,可以确保电子工业厂房的自动化系统能够适应现代电子工业的生产需求,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人工错误,提升产品质量,同时也能保障工作环境的安全和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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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1321-2018 电子工业厂房综合自动化工程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部分内容预览:

4.8.4特种气体浓度传感器在采样输送距离的范围内,应集中安

。在人员通道、物流通道、机械通道等易发生损坏的环境安 专感器应设置防护装置。

DB33∕T 1254-2021 高等学校化学试剂库建设标准4.8.5特种气体间、化学品间及其使用区域的出口、入口必须设

4.8.6特种气体间、化学品间及其使用车间区域的出口、入口须

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和《电气装置安装 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的 有关规定。

4.8.12监控系统应设置独立的UPS系统,UPS续航时间应大

.8.13监控系统应记录并实时显示各传感器的数据,在侦

4.8.14监控系统传感器一年

给排水系统监控应对给排水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监视、控 量和记录。

4.9.3给排水系统监控应对给水泵及排水泵的状态、故障、启停、

4.9.3给排水系统监控应对给水泵及排水泵的状态、故障、启停、 手自动转换进行监控。

4.9.4给水水箱应在水箱内高、低限制液位安装液位开关。

4.10.1工业污水处理系统监控应对工业污水系统的运行情况进 行监视、控制、测量和记录。 4.10.2大中型污水处理的监控系统应独立设置。处理现场可设 置分控站。

行监视、控制、测量和记录。 4.10.2大中型污水处理的监控系统应独立设置。处理现场可设 置分控站。 4.10.3分控站应有独立工作能力,并应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和可 靠性。 4.10.4大中型污水处理监控系统宜进行余化设计。 4.10.5工业污水处理系统应按照工艺设计要求、控制参数类型 选用温度、压力、液位、流量、PH值、电导率、水质分析仪等各类 仪表。 4.10.6控制盘柜的安全接地与屏蔽接地宜分开设置,盘柜在设 计时应满足防水要求。 4.10.7工业污水监控系统在实现系统自动控制的同时,应在现 场控制盘柜和控制室电气盘柜面板设置自动手动转换开关。 4.10.8化学药品及腐蚀性液体桶槽液位监测宜选用超声波液位 仪,超声波液位仪宜配置现场显示仪表,其他液体宜选用电缆浮球 液位仪。 4.10.9工业污水处理监控系统中,执行机构宜选用气动或电动

4.10.6控制盘柜的安全接地与屏蔽接地宜分开设置,盘柜在设 计时应满足防水要求。 4.10.7工业污水监控系统在实现系统自动控制的同时,应在现 场控制盘柜和控制室电气盘柜面板设置自动手动转换开关。 4.10.8化学药品及腐蚀性液体桶槽液位蓝测宜选用超声波液位 仪,超声波液位仪宜配置现场显示仪表,其他液体宜选用电缆浮球 液位仪。 4.10.9工业污水处理监控系统中,执行机构宜选用气动或电动 执行机构。

4.10.10压力和温度仪表宜配置现场显示仪表。

门安装区域有防爆要求应选用

蒸汽主管道和热水主管道上安装流量仪表,对于高耗能白 独立计量。

时间内的使用总量、平均量、峰值。统计分析系统宜按使用和分析 要求计算出统计学参数。

4.11.11对于新建工厂项目和改建项目,在项目设计阶

1 宜包括基准目标; 2 宜包括优化目标; 3 功能设计宜包含基本功能和优化功能: 4 流程设计宜包括基本流程设计、流程变量识别、流程优化 设计; 5宜进行验证

4.12公共安全系统设计

4.12.2更衣室与生产厂房出人口处宜设置防盗安全检查系统。

1出入口应安装生物特征识别装置: 2)在发生人侵报警时,应能进行音像复核; 3)交接区的声音复核应能清晰辨别对话内容

4.12.5二级风险区安全防护设计应符合下列划

1应安装入侵报警装置; 2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区域内 人员的面部特征; 3J 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 4 应安装音像复核装置。 4.12.6 5三级风险区安全防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安装入侵报警装置; 2 宜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对需要记录的活动实施监视和

4.12.6三级风险区安全防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12.6三级风险区安全防护设

1宜安装入侵报警装置: 2宜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对需要记录的活动实施监视和 录像,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的活动情况: 3宜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

4.13.1信息设施系统应实现内部与内部、内部与外部信息互联 互通,实现语音、数据、图像和多媒体等各类信息的接收、交换、传 输、存储、检索和显示等功能

4.13.4流动人员较多或大空间的工作区域,宜配置无

面中断或跳播现象,显示屏的视角、高度、分辨率、刷新率、响应日

间和画面切换显示间隔等应满足播放质量的要求。 4.13.7存有易燃易爆、放射性、有害气体、液体等原材料及高度 污染废弃物的区域,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危险场所电气 防爆安全规范》AQ3009和《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 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

4.14.1自动化集成系统硬件应有多种数字通信协议转换功能。 4.14.2 自动化集成系统应具备通用工业通信协议的能力。 4.14.3子系统宜提供以太网通信协议供系统集成,系统内不同 通信协议不宜超过4种。 4.14.4自动化集成系统宜集成厂务管理控制系统、公共安全系 统、信息设施系统,集成不应影响系统内各子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4.14.5自动化集成系统宜采用工业以太网环网,网络应具备防 范网络风暴功能和故障自愈功能。 4.14.6自动化集成系统网络接入其他网络时,应设置网络防火 墙。系统集成点数超过2000点时,系统宜采用专业允余服务器, 配套采用专业工作站工作。 4.14.7自动化集成系统数据存储应设置专用数据存储允余服务 器,服务器硬盘工作模式应配置相匹配或更高可靠性工作模式。 4.14.8自动化集成系统应配置时钟服务器,系统内各设备应同 步时钟服务器时间。 4.14.9自动化集成系统应集成影响系统运行的参数,宜集成全

4.14.9自动化集成系统应集成影响系统运行的参数,宜集成全

4.14.10自动化集成系统应能控制系统中影响公共安全的参数。 4.14.11自动化集成系统宜能够实现对厂务管理控制系统、安全 防范系统及信息设施系统的数据监控

据给工厂生产控制系统。

自动化集成系统宜具备远程信息发送功能

《刚-柔性桩复合地基技术规程 JCJ/T210-2010》自动化集成系统宜具备远程信息发送功能

4.15信号传输线路设讯

4.15.1信号传输应保证系统内信号传输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信号传输线路布线设计应有利于施工,便于维护; 2信号线路的路由应满足传输信号防电磁干扰和防泄漏的 要求; 3通信路由宜短,并应符合节约材料和信号衰减度小的原则; 4敷设管道应安全可靠,并应满足物理安全和抗电磁干扰的 要求。 4.15.2计算机网络信号传输线路除应满足信号传输的质量要求 外,还应满足系统兼容性、安全性和稳定性的要求。 4.15.3模拟视频、射频信号的电缆应采用视频同轴电缆传输,数 字视频信号应采用CAT5以上等级4对对绞电缆。 4.15.4信号传输线路设计应根据信号传输速率和距离选择通信 光缆。选用单模光缆时,传输距离不宜天于10000m;选用多模光 缆时,传输距离宜小于2000m。 4.15.5通讯电缆应采用低烟无卤、阻燃双绞线缆,在有电磁干扰 环境中应使用屏蔽双绞线缆。 4.15.6低压信号线缆以及广播音频、对讲音频电缆,应根据信号 的电压等级、额定电流、预期短路电流、频率、传输距离、环境条件、 电磁兼容性要求及预期寿命来选择电缆的型号和规格,线缆选型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的有关 规定。

4.15.7电力线缆和信号线缆不得在同一

4.16.1控制中心宜由中心大厅、设备间、机房构成。

6.2中心大厅的设计应符合

凤凰山庄别墅装饰施工图心大厅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装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中心天厅的面积应与电子洁净厂房的规模相适应,不宜 小于40m,吊顶距装饰地面高度不应小于2.7m; 2)室内地面应安装静电地板,地板安装高度不宜小于 0.25m,地板下地面应做防尘处理,保持光滑、平整、不 起尘; 3)室内墙面应粉刷环保乳胶漆或采用防静电金属壁板; 4)出人口门的宽度不应小于1.5m,高度不应小于2.1m。 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宜采用无光荧光灯具或节能灯具: 2)室内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应分开布置,应急照明系统应 由应急电源供电;照明线路宜穿钢管暗敷或在吊顶内穿 钢管明敷; 3)出入口和疏散通道应设置疏散照明及疏散指示灯; 4)操作台照度不宜低于1501x; 5)照明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的有关规定。 电源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中心内的显示设备应采用不间断电源(UPS)供电: 2电源应按设备用电负荷的要求设计,系统不应少于20% 元余; 3)电源质量应符合所配置设备的技术要求; 4)电源输入端应设浪涌保护装置; 5配电线路的中性线截面积不应小于相线截面积。 设备接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综合接地,其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2; 2)引下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35mm的铜导体; 3)局部等电位联结;等电位接地宜采用M型或SM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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