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174-2017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 50174-2017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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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A级数据中心的基础设施宜按容错系统配置,在电子信 息系统运行期间,基础设施应在一次意外事故后或单系统设备维 护或检修时仍能保证电子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3.2.2A级数据中心同时满足下列要求时,电子信息设备的供 +
1设备或线路维护时,应保证电子信息设备正常运行; 2市电直接供电的电源质量应满足电子信息设备正常运行 的要求; 3市电接入处的功率因数应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 4柴油发电机系统应能够承受容性负载的影响; 5向公用电网注入的谐波电流分量(方均根值)允许值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的有关 规定。 3.2.3当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处不同区域的数据中心同时建设,互 为备份,且数据实时传输、业务满足连续性要求时,数据中心的基 础设施可按容错系统配置,也可按完余系统配置。 3.2.4B级数据中心的基础设施应按余要求配置,在电子信息 系统运行期间,基础设施在完余能力范围内,不得因设备故障而导 致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
3.2.5C级数据中心的基础设施应按基本需求配置,在基础设方
正常运行情况下,应保证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不中断。
数据中心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4.1.1 1 电力供给应充足可靠,通信应快速畅通,交通应便捷: 2 采用水蒸发冷却方式制冷的数据中心,水源应充足; 3 自然环境应清洁GB∕T 36403-2018 红外光学玻璃红外透过率测试方法 傅里叶变换法,环境温度应有利于节约能源; 4 应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
9大中型数据中心不宜建在住宅小区和商业区内。 4.1.2设置在建筑物内局部区域的数据中心,在确定主机房的 位置时,应对安全、设备运输、管线敷设、雷电感应、结构荷载、水 患及空调系统室外设备的安装位置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和经济 比较。
4.2.1数据中心的组成应根据系统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 定,宜由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行政管理区等功能区组成。 4.2.2主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电子信息设备的数量、外形尺寸 和布置方式确定,并应预留今后业务发展需要的使用面积。主机 房的使用面积可按下式计算:
4.2.3辅助区和支持区的面积之和可为主机房面积的1.5倍
4.2.3辅助区和支持区的面积之和可为主机房面积的1.5倍~ 2.5倍。
4.2.4用户工作室的使用面积可按4m/人~5m/人计算;硬1 及软件人员办公室等有人长期工作的房间,使用面积可按5m/人 7m/人计算
在灾难发生时,仍需保证电于信息业务连续性的单位,应位 F.Z.S 建立灾备数据中心。灾备数据中心的组成应根据安全需求、使用 功能和人员类别划分为限制区、普通区和专用区
4.3.1数据中心内的各类设备应根据工艺设计进行布置,应满足 系统运行、运行管理、人员操作和安全、设备和物料运输、设备 热、安装和维护的要求。
4.3.3当机柜(架)内的设备为前进风(后出风)冷却方式,且机利
自身结构未采用封闭冷风通道或封闭热风通道方式时,机柜(架) 的布置宜采用面对面、背对背方式。
用于搬运设备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 1 面对面布置的机柜(架)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2m; 3背对背布置的机柜(架)背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0.8m; 4 当需要在机柜(架)侧面和后面维修测试时,机柜(架)与机 柜(架)、机柜(架)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m;
5成行排列的机柜(架),其长度大于6m时,两端应设有道 道;当两个通道之间的距离大于15m时,在两个通道之间还应 加通道。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1m,局部可为0.8m。
温度、露点温度及空气粒子浓
5.1.1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的温度、露点温度和相对湿度应满足 子信息设备的使用要求;当电子信息设备尚未确定时,应按本规卖 附录A执行。
5.1.2主机房的空气粒子浓度,在静态或动态条件下测试,每
5.1.3数据中心装修后的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
5.1.3数据中心装修后的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
.2噪声、电磁王扰、振动及静电
60dB(A)。 5.2.2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的无线电骚扰环境场强在80MHz~ 1000MHz和1400MHz~2000MHz频段范围内不应大于130dB (uV/m),工频磁场场强不应大于30A/m。 5.2.3在电子信息设备停机条件下,主机房地板表面垂直及水平 句的振动加速度不应大于500mm/s²。 5.2.4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绝缘体的静电电压绝对值不应大
6.1.1 建筑和结构设计应根据数据中心的等级,按本规范附录A 执行。 6.1.2建筑平面和空间布局应具有灵活性,并应满足数据中心的 工艺要求。
6.1.5主机房和辅助区不应布置在用水区域的直接下方,不应
6.1.6设有技术夹层和技术夹道的数据中心,建筑设计应满足各
6.1.6设有技术夹层和技术夹道的数据中心,建筑设计应满足 种设备和管线的安装和维护要求。当管线需穿越楼层时,宜设 技术竖井。
6.1.7数据中心的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丙类,新建A级数报 中心的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乙类。
6.1.8改建的数据中心应根据荷载要求进行抗震鉴定,并应符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的有关规定。经抗 震鉴定后需要进行抗震加固的建筑,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加 固结构规范》GB50367、《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和《混 疑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的有关规定进行加固。当抗 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的建筑改建为A级数据中心时,在使用荷载满 足要求的条件下,建筑可不做加固处理。
6.2人流、物流及出入口
6.2.1数据中心宜单独设置人员出人口和设备、材料出入口。 6.2.2有人操作区域和无人操作区域宜分开布置。 6.2.3数据中心内通道的宽度及门的尺寸应满足设备和材料的 运输要求,建筑人口至主机房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 5.2.4数据中心可设置门厅、休息室、值班室和更衣间。更衣间 使用面积可按最大班人数,以1m²/人~3m/人计算
6.2.1数据中心宜单独设置人员出人口和设备、材料出入口
6.3围护结构热工设计和节能措施
6.3.1数据中心的建筑气候分区和围护结构热工设计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有关规定。当 主机房与外围护结构相邻时,对应部分外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应 根据全年动态能耗分析情况确定最优值
根据全年动态能耗分析情况确定最优值。 6.3.2数据中心围护结构的材料选型应满足保温、隔热、防火、防 潮、少产尘等要求。外墙、屋面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应低于室 内空气露点温度。
6.3.2数据中心围护结构的材料选型应满足保温、隔热
潮、少产尘等要求。外墙、屋面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应低于室 内空气露点温度。
6.3.3主机房不宜设置外窗。当主机房设有外窗时,应采用双
固定式玻璃窗,外窗应设置外部遮阳,外窗的气密性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的有关规定,遮阳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GB50189的有关规定。当电池室设有外窗时,应避免 阳光直射。
6.4.1室内装修设计选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有关规定。 6.4.2主机房室内装修,应选用气密性好、不起尘、易清洁、符合 环保要求在温度和湿度变化作用下变形小、具有表面静电耗散性
环保要求、在温度和湿度变化作用下变形小、具有表面静电耗散性
能的材料,不得使用强吸湿性材料及未经表面改性处理的 绝缘材料作为面层。
6.4.3主机房内墙壁和顶棚的装修应满足使用功能要求,表面应 平整、光滑、不起尘、避免眩光,并应减少凹凸面。 6.4.4主机房地面设计应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当铺设防静电活动 地板时,活动地板的高度应根据电缆布线和空调送风要求确定,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活动地板下的空间只作为电缆布线使用时,地板高度不 宜小于250mm。活动地板下的地面和四壁装饰可采用水泥砂浆 抹灰。地面材料应平整、耐磨。 2当活动地板下的空间既作为电缆布线,又作为空调静压箱 时,地板高度不宜小于500mm。活动地板下的地面和四壁装饰应 采用不起尘、不易积灰、易于清洁的材料。楼板或地面应采取保 温、防潮措施,一层地面垫层宜配筋,围护结构宜采取防结露措施。 6.4.5技术夹层的墙壁和顶棚表面应平整、光滑。当采用轻质构 造顶棚做技术夹层时,宜设置检修通道或检修口。 6.4.6当主机房内设有用水设备时,应采取防止水漫溢和渗漏 措施。 6.4.7 门窗、墙壁、地(楼)面的构造和施工缝隙均应采取密闭 措施
6. 4.5 技术夹层的墙壁和顶棚表面应平整、光滑。当采用
造顶棚做技不夹层的时DB41∕T 2153-2021 高速公路沿线设施污水处理工程设计规范,耳设直检修通道或检修口
6.4.8当主机房顶板采用碳纤维加固时,应采用聚合!
钢丝网对碳纤维进行保护
7.1.1数据中心的空气调节系统设计应根据数据中心的争
7.1.1数据中心的空气调节系统设计应根据数据中心的等级,按 本规范附录A执行。空气调节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 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 7.1.2与其他功能用房共建于同建筑内的数据中心,宜设置独 立的空调系统。
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经济》重点要点复习资料(357页)7.1.3主机房与其他房间宜分别设置空调系统。
7.2.1电子信息设备和其他设备的散热量应根据设备实际用电 量进行计算
.L.L 1 数据中心内设备的散热: 2 建筑围护结构得热; 3 通过外窗进入的太阳辐射热; 4 人体散热; 5 照明装置散热; 6 新风负荷; 7 伴随各种散湿过程产生的潜热。 7.2.3 空调系统湿负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人体散湿; 2 新风湿负荷; 3 渗漏空气湿负荷; 4 围护结构散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