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221-2019 中小河流水能开发规划编制规程

SL 221-2019 中小河流水能开发规划编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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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L 22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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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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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221-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L 221-2019 中小河流水能开发规划编制规程简介:

SL 221-2019 中小河流水能开发规划编制规程部分内容预览:

特别重视主要控制性枢纽工程的规划选点工作。 5.3.4~5.3.7将原标准5.0.3条中部分内容完整且相对独立的 款独立成条。

5.3.8本条提出拟定开发方案考虑的各种因素。中小河流水能

规划原则上拟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梯级组合方案,以备优选。对 于流域面积小、优势明显的开发方案可不进行比较

5. 4 水利动能计算

5.4.1本条在原标准5.0.4条的基础上补充完善。 5.4.2在按代表年计算时,根据所在河流的径流特性选择代表 年。梯级联合运行的水能计算需采用相同代表年或同步系列。 5.4.3本条规定各梯级的特征水位通过综合分析后初拟,不进 行方案比选。但强调综合分析所依据的条件DB51∕5033-2014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需具体阐明,以便 综合分析。

5.4.2在按代表年计算时,根据所在河流的径流特性选择代表

行方案比选。但强调综合分析所依据的条件,需具体阐明,以便

其他特征水位主要指死水位、防洪(防凌)限制水位和排沙 等运行控制水位 对具有综合利用任务的水库,根据发电、综合利用对库容的 要求,分析部分库容共用的可能性,以提高库容利用率

5.4.5为了便于枢纽布置和匡算投资,本条规定在河流水电规

为了充分利用水能资源和确保河道生态需水量的持续泄放, 对于坝后式或河床式水电站,可考虑结合河道生态需水量的泄放 增设小机组,小机组额定流量大于或等于河道生态需水量。

能出现的泥沙问题,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水库库容的损失。 (2)水库回水末端淤积上延问题。

(3)支流汇人处能否形成拦门沙坎及其影响 (4)坝前泥沙淤积对坝(闸)址及泄流建筑安全运行的 影响。 (5)低闸(坝)引水工程泥沙对进水口的影响。 (6)水库泥沙淤积对已通航河流航运的影响。 处理方法一般有拟定水库泥沙调度运行方式和运用工程措 施,如拟定排水泄流规模,引水防沙、设置排沙设施等。 5.4.7对于近期工程和重点研究梯级,若库区有重要淹没对象

5.4.7对于近期工程和重点研究梯级,若库区有重要淹没对象 时,为了避免回水区淹没范围与实际情况有太大出人,可根据需 要计算回水曲线。洪水标准可参照SL290《水利水电工程建设 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合理选用。 对泥沙淤积严重的水库,回水计算还需考虑一定年限的泥沙 淤积影响,淤积年限可参照SL290规定采用

5.4.8冰冻与冻害问题对于严寒地区中小河流尤其重要,本

就冰冻与冻害问题对严寒地区水电规划作了规定。在水电站水育 指标的计算上需计及河流封冻、径流减少的影响,对于水工建 物和水电站的运行需考虑采取防止冻害的必要措施

5. 5 开发方案比选

5.5.1本条规定开发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的主要内容,可列 表进行比较。列表内容包括水电站主要参数、调节性能、能量指 标、综合利用效益、建设征地、环境影响、工程量、静态总投 资、单位瓦投资和单位电能投资等技术经济指标。

6枢纽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6.0.1枢纽工程的等级和设计标准及枢纽工程中的通航、过木、 渔业、供水、桥梁、公路以及铁路等建筑物的等级及设计标准, 参照GB50201《防洪标准》的规定初步拟定。 6.0.2规划各梯级的主要建筑物的结构型式,一般力求简单。 规划阶段一般不采用实践经验较少,技术要求较高,结构复杂且 计算难度大的型式新颖的建筑物。 枢纽布置在分析其主要影响因素的基础上,遵循各部分协调 致、运行安全、检修方便和避免相互干扰等原则。 对低闸引水工程,需根据河流泥沙特性、河道水流特性和枢 纽防沙、排沙要求,研究拟定枢纽布置方案。 坝(闸)、厂房枢纽布置所依据的地形图比例尺一般为 1/2000~1/5000。 6.0.3已建工程按GB/T50700《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规范》 的规定拟定改造方案,需充分利用现有的建筑物,并便于施工和 分期实施。

6.0.4对于规划要求退出的老旧水电站的处置方案包括建

6.0.5第一台机组发电年限和总工期均从导流工程开始计算

6.0.5第一台机组发电年限和总工期均从导流工程开始计算, 不含施工准备工期。

7.0.1我国人口多,可耕地少,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需慎重对 待,如处理不当,将会给社会和环境带来严重影响。同时,建设 征地和移民安置的代价越来越高,对小型工程的影响较大。为 此,本条规定将征用土地和移民的数量以及移民安置的难易程 度,作为选择规划方案的重要条件。 7.0.2考虑到小型工程正常蓄水位的淹没范围一般不会太大 但发生洪水时的淹没增加较多,所以规划各梯级的水库淹没影响 处理范围,一般按相应水库没设计洪水标准的洪水位或在初拟 的正常蓄水位基础上提高0.5~1.0m水平划定,不考虑回水 影响。 对于近期工程和重点研究梯级的淹没影响处理范围,无论 平原地区还是山区河流,若库尾有重要城镇、工矿区、交通干 线(铁路、重要公路、桥梁等)或农业基地,需考虑回水 影响。 7.0.4对于淹没区和工程占地范围内的实物指标,一般可结 合实地调查,使用比例尺为1/10000的水库地形图等有关资料 分析、量算;人口和房屋通常数量不多,建议实地调查 统计。 淹没实物指标中的重要专项设施系指工矿企业、铁路、公 路、桥梁、港口、渡口、水利水电工程、输电线路、电信以及厂 播设施等。 7.0.5为了避免淹没损失过大,或具有淹没敏感区域的水库 或属国家重要矿产、文物古迹和风景区不能淹没时,需对规划梯 级、水库提出淹没控制高程的意见,供选定梯级开发方案和近期 工程研究。

7.0.4对于淹没区和工程占地范围内的实物指标,一般可 合实地调查,使用比例尺为1/10000的水库地形图等有关资料 分析、量算;人口和房屋通常数量不多,建议实地调查 统计。

淹没实物指标中的重要专项设施系指工矿企业、铁路、2 路、桥梁、港口、渡口、水利水电工程、输电线路、电信以及厂 播设施等

7.0.5为了避免淹没损失过大,或具有淹没敏感区域的水库 或属国家重要矿产、文物古迹和风景区不能淹没时,需对规划机 级、水库提出淹没控制高程的意见,供选定梯级开发方案和近其 工程研究。

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所以近期工程的淹没处理初步规划需征求 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意见。 7.0.7本条规定匡算规划各梯级淹没、占地补偿费用的要求 方法和内容。

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所以近期工程的淹没处理初步规划需征求 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意见。 7.0.7本条规定匡算规划各梯级淹没、占地补偿费用的要求、 方法和内容。

8.0.1本条对原标准8.0.1条进行修订。提出了规划阶段环境 影响评价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8.0.2本条对原标准8.0.2条进行修订,补充了环境现状调查 的内容。 主要环境敏感区包括国家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 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土流 失预防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自然遗产地、文化遗产 地、国家重点文物所在地;沙尘暴源区、荒漠中的绿洲、严重缺 水地区、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或特殊生态系统、天然林、热带雨 林、重要湿地、鱼虾产卵场和天然渔场等;具有历史、文化、科 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等。 可结合规划河流所在流域的生态环境特点和主体功能区规划 等相关规划对该流域进行功能定位;依据省级人民政府划定的生 态保护红线、水污染防治考核断面分布情况、国家和地方对中小 河流水能资源开发的管理要求,以及流域综合规划环评报告划定 的“三线一单”【5层】2800平米框架商务写字楼毕业设计(含计算书,建筑、结构图),明确本规划需遵守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 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对收集来的资料要进行整理,分析评价无规划方案条件下流 域、区域规划水平年主要环境问题及变化趋势

0.3环境保护自标主要包括下列

8.0.4规划分析包括识别流域或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布局、 移民等主要开发活动及受影响的环境要素,分析规划方案对实现 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初步确定环境可行的规划方案。相关规定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 例》等。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 例》等。 8.0.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可立足于推荐的规划方案,并分析 比较各方案的环境影响差异,而不是对各方案逐个进行环境影响 评价。考虑规划方案对环境的直接影响、间接影响和累积影响。 8.0.6本条对原标准8.0.6条进行修订。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包 括水资源保护对策措施、土地资源保护对策措施、生态保护对策 措施以及河流生态修复方案等。水资源保护对策措施包括提出节 约用水和合理利用水资源,重要水源地水质保护,维护、恢复水 域功能等对策措施;土地资源保护对策措施包括减少占地,合理 开发利用土地资源,防止土地退化和土壤污染等对策措施;生态 保护对策措施包括提出保护珍稀、危物种及其生境、重要的生 态系统、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及其他生态敏感区域的对策措施,提 出河道、湖泊及其他重要湿地生态需水量要求,河道内生态需水 量的计算方法和要求可参照SL201《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 价规程》;河流生态修复方案包括对已建电站的限制运行、技术 改造、转变运行方式方案等,以消除或降低规划实施造成的环境 影响,实现规划方案的环境保护目标

8.0.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可立足于推荐的规划方案,并

9.0.1本条对原标准9.0.1条进行修订。中小河流水能开发规 划属于流域管理的范畴,水能开发中的流域管理工作需纳人流域 综合规划的框架内。流域水利水电管理包括:规划管理、水资源 管理、开发管理、防汛调度管理、河道管理与工程管理等。编制 中小河流水能开发规划必须对上述各类管理工作的现状认真进行 调查,分析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需要采取的行政、技术 经济或法律的措施意见,以便加强这方面工作JGJ 437-2018 城市地下病害体综合探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标准,理顺各方关系 提高水能开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更好地实现规 划规定的开发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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