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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DX JS 024-2023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docx简介:
"甬DX JS 024-2023"似乎是一个特定的文件或标准编号,涉及到的"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是2023年发布的一个地方性法规或指导性文件。但根据我目前的知识库,我无法找到具体的文件或细节,因为这可能是最新的或特定于某个机构的内部资料。
不过,我可以根据常规的工程项目地方性法规或细则的性质来提供一些通用的信息:
1. 目的与作用:这类细则通常旨在规范和指导特定地区的工程建设活动,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安全和建筑质量。它们可能包含对工程设计、施工过程、材料使用、安全标准、环境保护等的具体要求。
2. 内容范围:地方性工程建设细则可能会涵盖从规划审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 - 签证与审批流程 - 工程质量与安全标准 - 建筑材料与施工工艺规定 - 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要求 - 绿色建筑与可持续发展指标 - 工程变更与索赔程序 - 政府监督与合规检查细则
3. 适用对象:这些细则通常适用于在宁波市及其特定区域内的所有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项目,包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任何个人或组织。
4. 更新与修订:随着技术进步、法律法规更新或社会需求变化,地方性工程建设细则可能需要定期修订或更新以保持其有效性。因此,对于最新版本的信息,建议直接参照发布机构或官方网站。
如果您需要获取甬DX JS 024-2023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的详细内容或有特定问题需要解答,请直接联系相关政府机构、建筑协会或法律咨询平台,获取权威和准确的信息。
甬DX JS 024-2023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docx部分内容预览:
5.3.1 采光顶与雨篷构造及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光顶用玻璃面板宜采用框支承体系。隐框框支承玻璃板块与水平面夹角大于30度时,玻璃应有防滑移构造措施;
2 点支承玻璃可采用点支承装置或夹板支承装置DB33∕T 1162-2019 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发布稿),采用点支承时,孔边至板边的距离不宜小于70mm;
3 采光顶与雨篷玻璃面板不宜采用倒挂钢爪式点支承形式。大型采光顶及人流密集场所的玻璃采光顶不宜采用钢爪式点支承形式;
4 玻璃采光顶和雨篷朝地面侧应采用夹层玻璃,并设置有效的防坠落措施。
5.3.2 采光顶与外墙交界处、屋顶开口部位四周的保温层,应采用宽度不小于500mm的燃烧性能为A级保温材料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采光顶或金属屋面与防火分隔构件间的缝隙,应进行防火封堵。
5.3.3 雨篷采用预埋件时,悬挑长度大于4.0m的雨篷宜设置拉压杆;采用后置埋件时,悬挑长度大于2.5m的雨篷宜设置拉压杆。悬挑雨篷固定在幕墙钢结构框架时,悬挑长度不宜大于2.0m;固定在铝合金框架时,悬挑长度不宜大于1.2m。
6.1.1 当幕墙设计文件具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重新设计,修改补充完善后重新组织论证:
1 设计深度不足,无法判断幕墙系统的安全性;
2 设计参数有误,计算模型与设计构造差异较大,计算严重错误而存在安全隐患;
3 建筑立面设计不符合3.1.1条要求。
6.1.2 幕墙设计单位应逐条回复论证意见修改情况和安全建议的采纳情况。
6.1.3 建设单位在向施工图审查机构报审建筑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应提交专家论证报告和论证意见修改回复。
6.2.1 论证报告应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幕墙类型、规模、最大高度及论证时间、地点等信息。
6.2.2 论证意见宜按照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及安全建议逐项说明。
6.2.3 论证报告应有明确的论证结论和专家签名,专家个人意见可供参考。
6.2.4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文件安全性论证申请表、论证报告、专家个人意见表和论证意见回复表格式可参考下表:
附录A 通用规范与建筑幕墙相关条文摘录
4.2.12 施工和检修荷载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 设计屋面板、檩条、钢筋混凝土挑檐、悬挑雨篷和预制小梁时,施工或检修集中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1.0kN,并应在最不利位置处进行验算;
2 对于轻型构件或较宽的构件,应按实际情况验算,或应加垫板、支撑等临时设施;
3 计算挑檐、悬挑雨篷的承载力时,应沿板宽每隔1.0m取一个集中荷载;在验算挑檐、悬挑雨篷的倾覆时,应沿板宽每隔2.5m~3.0m取一个集中荷载。
4.2.14 楼梯、看台、阳台和上人屋面等的栏杆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下列规定值:
1 住宅、宿舍、办公楼、旅馆、医院、托儿所、幼儿园,栏杆顶部的水平荷载应取1.0kN/m;
2 食堂、剧场、电影院、车站、礼堂、展览馆或体育场,栏杆顶部的水平荷载应取1.0kN/m,竖向荷载应取1.2kN/m,水平荷载与竖向荷载应分别考虑;
3 中小学校的上人屋面、外廊、楼梯、平台、阳台等临空部位必须设防护栏杆,栏杆顶部的水平荷载应取1.5kN/m,竖向荷载应取1.2kN/m,水平荷载与竖向荷载应分别考虑。
4.5.2 基本雪压应根据空旷平坦地形条件下的降雪观测资料,采用适当的概率分布模型,按50年重现期进行计算。对雪荷载敏感的结构,应按照100年重现期雪压和基本雪压的比值,提高其雪荷载取值。
4.5.4 屋面积雪分布系数应根据屋面形式确定,并应同时考虑均匀分布和非均匀分布等各种可能的积雪分布情况。屋面积雪的滑落不受阻挡时,积雪分布系数在屋面坡度大于等于60°时应为0。
4.7.3 基本气温应采用50年重现期的月平均最高气温和月平均最低气温。对于金属结构等对气温变化较敏感的结构,应适当增加或降低基本气温。
2.2.1 各类建筑与市政工程的抗震设防烈度不应低于本地区的 抗震设防烈度。
4.3.2 结构构件抗震验算的组合内力设计值应采用地震作用效应和其他作用效应的基本组合值,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S= γGSGE+γEhSEhk+γEvSEvk +∑γDiSDik+∑ψiγiSik (4.3.2)
式中:S——结构构件地震组合内力设计值,包括组合的弯矩、轴向力和剪力设计值等;
γi——不包括在重力荷载内的第i个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不应小于 1.5;
SGE——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效应,有吊车时,尚应包括悬吊物重力标准值的效应;
SEhk——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SEvk——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SDik——不包括在重力荷载内的第i个永荷载标准值的效应;
Sik——不包括在重力荷载内的第i个可变荷载标准值的效应;
4.3.3 不锈钢构件采用紧固件与碳素钢及低合金钢构件连接时,应采用绝缘垫片分隔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双金属腐蚀,且不应降低连接处力学性能。不锈钢构件不应与碳素钢及低合金钢构件进行焊接。
4.4.4 焊接材料应与母材相匹配。焊缝应采用减少垂直于厚度方向的焊接收缩应力的坡口形式与构造措施。
4.6.1 结构应根据几何形式、建造过程和受力状态,设置可靠的支撑系统。在建(构)筑物每一个温度区段、防震区段或分期建设的区段中,应分别设置独立的支撑系统。对于大跨度平面结构,应根据结构稳定性以及抗震、抗风等性能要求,通过计算设置支撑系统。
4.6.2 钢构件应根据结构形式、抗震等级以及节间荷载等情况,控制其长细比、板件宽厚比,并根据需要设置加劲肋。
4.6.3 焊接结构设计中不应任意加大焊缝尺寸,应避免焊缝密集交叉。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普通螺栓受拉连接应采用双螺母或其他防止螺母松动的有效措施。
6.3.2 钢结构构件的设计耐火极限应根据建筑的耐火等级和构件类别确定。
6.3.3 钢结构应根据设计耐火极限采取相应的防火保护措施,或进行耐火验算与防火设计。钢结构构件的耐火极限经验算低于设计耐火极限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7.2.3 全部焊缝应进行外观检查。要求全焊透的一级、二级焊缝应进行内部缺陷无损检测,一级焊缝探伤比例应为100%,二级焊缝探伤比例应不低于20%。
1 按构件数抽查10%,且同类构件不应少于3件;
2 每个构件检测5处,每处数值为3个相距50mm测点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平均值。
4.4.5 混凝土结构中普通钢筋、预应力筋应采取可靠的锚固措施。普通钢筋锚固长度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受拉钢筋锚固长度应根据钢筋的直径、钢筋及混凝土抗拉强度、钢筋的外形、钢筋锚固端的形式、结构或结构构件的抗震等级进行计算;
2 受拉钢筋锚固长度不应小于200mm;
3 对受压钢筋,当充分利用其抗压强度并需锚固时,其锚固长度不应小于受拉钢筋锚固长度的70%。
6.0.7 桥梁人行道栏杆的净高不应小于1.10m,当桥梁临空侧为人行非机动车混行道或非机动车道时,栏杆的净高不应低于1.40m。当采用竖直杆件做栏杆时,杆件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10mm。人行道栏杆与桥梁主体结构的连接强度应满足受力要求,作用在人行道栏杆扶手上的竖向荷载应为1.2kN/m,水平向外荷载应为 2.5kN/m,两者应分别计算且不与其他活荷载叠加。
6.0.10 依附于建 (构)筑物的户外广告或招牌设施的锚固支座应与建 (构)筑物的结构件连接,并应直接承担户外广告或招牌设施传递的荷载。设施结构与墙面支座的连接应按不低于正常内力的2.0倍验算支座连接安全性。
6.0.11 在风荷载作用下,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钢结构的变形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注:H为顶点离地面(屋面)高度;L为横梁跨度(长度),悬臂梁为悬臂长度的2倍。
6.0.12 设施的钢结构构件及连接表面的防腐措施应满足耐腐、 耐候性的要求。
3.5.2 依山或傍水存在安全隐患的园路和活动场地应设置安全防护护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护栏高度应大于1.05m;当园路和活动场地的临空高度大于24m时,护栏高度应大于1.10m;
2 护栏的构造应防止儿童攀爬;当采用垂直杆件作栏杆时,其杆间净距应小于0.11m。
3.1.13 当公共建筑入口大堂采用全玻幕墙时,全玻幕墙中非中空玻璃的面积不应超过该建筑同一立面透光面积(门窗和玻璃幕墙)的15%,且应按同一立面透光面积(含全玻幕墙面积)加权计算平均传热系数。
3.1.15 建筑遮阳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夏热冬暖、夏热冬冷地区,甲类公共建筑南、东、西向外窗和透光幕墙应采取遮阳措施;
2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的东、西向外窗的建筑遮阳系数不应大于0.8。
3.1.18 居住建筑的主要使用房间(卧室、书房、起居室等)的房间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
2.1.3 建筑物外部噪声源传播至主要功能房间室内的噪声限值及适用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物外部噪声源传播至主要功能房间室内的噪声限值应符合表2.1.3的规定;
2 噪声限值应为关闭门窗状态下的限值;
3 昼间时段应为6:00~22:00时,夜间时段应为22:00~次日6:00时。当昼间、夜间的划分当地另有规定时JTT 4-1993 公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应按其规定。
表2.1.3 主要功能房间室内的噪声限值
注:1 当建筑位于 2类、3类、4类声环境功能区时,噪声限值可放宽5dB;
2 夜间噪声限值应为夜间8h连续测得的等效声级LAeq.8h;
3 当lh等效声级LAeq.1h能代表整个时段噪声水平时,测量时段可为lh。
3.2.8 建筑物设置玻璃幕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居住建筑、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区域以及主干道路口、交通流量大的区域设置玻璃幕墙时,应进行玻璃幕墙反射光影响分析;
2 长时间工作或停留的场所某开发区路灯照明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玻璃幕墙反射光在其窗台面上的连续滞留时间不应超过30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