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附件】附件2:智能变电站验收规范(试行).pdf简介:
"附件2:智能变电站验收规范(试行)"是指在智能变电站的设计、建设、安装和运行过程中,为确保智能变电站的性能、安全、可靠性和效率,制定的一套详细的操作和验收标准。该规范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系统设计:规定了智能变电站的整体架构、硬件配置、软件功能以及数据采集和处理的要求。
2. 技术标准:依据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如电力行业标准、通信标准、自动化标准等,明确了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和运行的技术参数。
3. 验收程序:详细描述了智能变电站从施工到验收的全过程,包括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功能测试、性能验证、系统集成、安全测试等步骤。
4. 数据管理和监控:强调了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对变电站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控和预警能力。
5. 维护与检修:规定了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故障处理流程,确保变电站的长期稳定运行。
"试行"意味着该规范仍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和完善,可能需要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和技术进步进行修订。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该规范进行,以确保智能变电站的高效、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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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的验收主要包括检查厂家与设计资料的完整性,核对安装调试资料是否符合要求,测试、检查 数据符合规程及运行要求,核对设计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齐全,图纸资料与现场实际一致,资料验 收检查表见附录A。
.1.2.2智能巡视硬件配置
1)技术载体配置验收 针对“表计、外观、绝缘状态、发热状态、箱体环境”等几类监测目的,为满足日常巡视的要求 应针对不同的应用场合采用可匹配的技术载体方式,设备的技术载体组合配置应满足附录A的要求。 2)数量配置验收
变电站智能机器巡视载体配置的形式主要有三类:全固定式配置、固定式+移动式配置、全移动式 配置。根据变电站内的设备情况以及网络条件,实际配置应满足变电站巡视全覆盖100%的要求,具体 配置数量应满足附录A的要求。 3)智能巡视后台系统验收。 智能巡视后台系统应能够从现场各类终端后台获取数据、图片等信息,可获取现场巡视执行情况, 巡视终端自检情况以及巡视结果等信息,并将结果信息、执行信息等上送至生产监控指挥系统,具备与 其他信息系统数据联动的功能,并具备接收反馈主站系统下发的指令信息,相关功能应满足附录A的 要求。 4)智能巡视实现效果验收。 可见光镜头拍摄的巡视图片和视频,能够实时传输到监控后台,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图像和视频 中设备的外观或环境确定是否有异常,能有效发现设备表面的显性故障,对变电站设备的巡视覆盖率、 设备表计数字识别率达到100%。 红外探测技术可以有效检出设备热点,从图像上可以判断出导线、触头、线夹、套管等设备是否存 在发热故障,根据系统设置的报警范围,自动测温,若超出设定限值,在监控后台可自动报警。 传感器能够实现设备运行情况以及设施环境情况的实时在线监测,可按要求传输相关信息到指定系 统,也可直接传输到后台智能数据分析,实现对设备设施内部及运行环境的巡视,发现外观监测不容易 发现的异常问题,辅助完成巡视工作。 智能化设备具备自感自测功能,具备实时监测功能,可自动传输数据信息、运行信息到相关后台: 可将自检结果自动传输到后台,辅助开展巡视工作。 4.1.2.3智能巡视软件配置验收。 1)系统定位验收。 智能巡视系统应是专业的集成巡视系统,类同于变电站的综合自动化系统,具备集成展示从现场各 类终端后台获取数据、图片等信息能力,在该系统可获取现场巡视执行情况、巡视终端自检情况以及巡 视结果等信息,可将结果信息、执行信息等上送至生产监控指挥系统,具备与其他信息系统数据联动的 功能,并具备接收反馈主站系统下发的指令信息。 2)系统功能验收 巡视系统应满足以下相关功能要求,具体验收标准见附录A.3的要求。 3)数据来源验收 巡视中获取的终端数据内容和路径验收标准见附录A.4的要求。 4.1.2.4智能巡视模式及巡视策略验收。 实现智能巡视的软硬件配置后,智能巡视工作模式及巡视策略应满足智能化的要求,具体验收标准 见附录A.5的要求。 4.1.2.5智能巡视制度验收。 变电站开展智能巡视:与现有的各类管理规定或作业标准有差异:应根据实际情况变更相关管理标
作业标准等标准文件CJ∕T 80-1999 污泥脱水用带式压滤机,验收标准见附录A.6
4.1.2.6智能变电站设备信号接入验收。
智能变电站开展智能巡视需完备接入智能变电站设备信号,验收标准见附录A.7的要习
4.2智能操作功能验收
开展智能操作验收应确认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保证操作安全:智能操作系统充分考虑网络安全与执行安全的问题,具备可读取典型操作票、可 结合实际转化典型操作票、可逐项下达指令执行、逐项可干预、可观测模拟操作全过程、具备单步操作 质量校核功能、具备完善的防误闭锁校核功能。 2)操作远程控制:验收对象包含所有的10kV以上断路器、隔离开关、线路接地刀闸、开关柜开 关小车等一次设备以及关联二次设备均应具备遥控化、自动化、程序化的智能操作条件。 3)状态多源判别:对操作过程中操作质量的判定应采用多源判据(必要判据+辅助判据)的模式 实现检查确认操作的全部智能替代。 4)典型操作测试:预验收必须完成附录B中所有操作项目的测试验收,并在试运行期间完成前四 类项目的实际操作至少各一次,并提供运行记录,详见附录B。
智能操作对象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技术资料完整性,硬件配置验收,智能操作功能验收,但不局 上部分
4.2.2.1资料完整性检查
.2.2智能操作硬件配置
4.2.2.3智能操作功能验
智能操作功能验收主要包括硬件功能测试、软件功能测试及网络安全检验,具体方法按附录B表 格执行。
4.3智能安全功能验收
设备运维管辖单位已完成了智能技术辅助下的智能安全管控工作梳理,形成了新的智能安全管控工 作策略,且在试运行期间已在软件系统中积累了一定数据,能支撑验收过程中的随机抽查。
1)智能安全子系统功能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技术资料完整性、智能安全硬件配置验收、智能安全后 台系统验收、智能安全实现效果验收,但不局限于以上部分。 2)智能安全子系统具体验收标准按附录C智能安全子系统验收评价表执行。 3)智能安全子系统的需在典型场景下进行测试验证,具体参照附录C执行。
4)变电站开展智能安全,实际执行过程中与现有的各类管理规定或作业标准可能有不一致的地方 或需要修编相关规定才能实现智能安全的,应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变更相关管理标准、作业标准等标准文 件。梳理清单应以原标准规定相关条目开展对应梳理,梳理要符合工作实际。
4.4信息模型功能验收
变电站信息模型应汇聚变电站设备信息、作业信息、环境信息,形成变电站信息门户和工作台 备信息可视化、巡视规划、作业预演、故障仿真以及技能培训五项应用,,并在试运行中进行验 供运行记录。
4.4.2.1信息可视化
4.4.2.2巡视规划
变电站三维模型中应可设定巡视终端的巡视策略,并编制下发巡视任务,确保巡视项目覆盖1
4.4.2.3作业预演
变电站三维模型中应可对含有大型作业机具的大型作业进行预演,预演内容包含大型作业机具 业以及设备部件拆解。预演过程中能偶通过碰撞检测技术动态计算距离带电部位的安全距离,提
现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风险
4.4.2.4故障仿真
变电站三维模型中应具备故障仿真功能,可根据设定的故障点和相关物理规律对发热、 局部放电、机构异常等类型的故障进行仿真 1使用 维动画形式展示仿真过程及结果。
4.4.2.5技能培训
变电站三维模型中应具备技能培训功能,可以对设备进行模型部件级(主要部件零件级)的装 包括自定义装配模拟和标准装配模拟。
4.4.2.6三维建模要求
设备三维建模应采用模块化思想,建立集中的设备信息三维模型库。依据变电站信息模型的需 不同应用应对应不同的建模对象、建模颗粒度、建模精细度。具体参照附录D执行
4.4.2.7信息建模要求
信息建模内容根据需求分析结果确定,包括设备设施的台账、运维标准、运行状态、智能运维系统 结果。信息来源包括“6+1”系统、变电站后台监控系统、智能巡视系统、智能操作系统、智能安全系 统等。信息建模应使用标准数据访问接口接入外系统数据,并可根据外系统的应用需求对外提供信息支 持服务。
4.4.2.8应用建设要求
4.5运行支持平台与物联网平台接入验收
4.5.1运行支持平台接入能验收
4.5.1.1验收条件
变电站接入运行支持平台,实现变电站内各类智能系统与运行支持平台的数据传输和联动控制,并 在试运行中进行验证,提供运行记录,
4.5.1.2验收内容
1)资料验收 对变电站接入运行支持平台所产生的相关资料如接入技术方案、接入测试报告等进行验收,主要检 查资料的合规性、完整性、真实性,详见附录E。 2)接口标准验收 对变电站与运行支持平台间的数据接口进行验收,主要检查接口是否符合标准,能否实现数据传输 和联动控制,详见附录E。 3)数据验收 对变电站与运行支持平台间传输的数据进行验收,主要检查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详见 附录E。
4.5.2物联网平台接入验收
4.5.2.1验收条件
变电站通过智能网关接入物联网平台,实现变电站所有智能终端设备的统一接入和数据共享, 并在 试运行中进行验证,提供使用记录。
4.5.2.2验收内容
1)资料验收 对变电站接入物联网平台所产生的相关资料如接入技术协议、等保测评报告等进行验收,主要检查 资料的合规性、完整性、真实性,详见附录F。 2)硬件配置验收 对变电站接入物联网平台所需配备的硬件进行验收,主要检查硬件配置是否符合规范,硬件性能是 否满足要求DB13/T 5592-2022标准下载,详见附录F. 3)接口标准验收 对变电站与物联网平台间的数据接口进行验收,主要检查接口是否符合标准,能否实现数据传输和 联动控制,详见附录F。 4)数据验收 对变电站与物联网平台间传输的数据进行验收,主要检查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详见附 录F。
4.6生产监控指挥中心支持功能验收
变电站内各项智能终端数据应完整、准确、及时地传输至省级生产监控指挥中心,并采用统一、标 准的通信协议。站内各项智能终端数据,应直接传输至省级生产监控指挥中心,或通过物联网平台间接 传输至省级生产监控指挥中心,并在试运行中进行验证,提供运行记录。
对变电站接入生产监控指挥中心所产生的相关资料如数据传输方案、等保测评报告等进行验收 检查资料的合规性、完整性、真实性,详见附录G。
对变电站接入生产监控指挥中心所需配备的硬件进行验收,主要检查硬件配置是否符合规范, 能是否满足要求,详见附录G
对变电站与生产监控指挥中心间的数据接口进行验收,主要检查接口是否符合标准,能否实现 输和联动控制,详见附录G。
对变电站与生产监控指挥中心传输的数据进行验收CJJ 57-2012 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主要检查数据的完整性、实时性、一致性 性,详见附录G
变电站所有智能终端已连接网络,智能巡视、智能操作、智能安全、信息建模等覆盖率达到1 能变电站的智能应用完成搭建,整体通过等保评测,并已获取等保测评报告,无网络安全缺陷, 运行中进行验证:提供使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