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18959-2023 木材保管规程.pdf简介:
GB/T 18959-2023,全称为《木材保管规程》,这是中国国家标准中关于木材存储和管理的规定。该标准旨在规范和指导木材在采购、运输、加工、储存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和操作,以保证木材的质量和延长其使用寿命,减少损失。
该规程详细规定了木材的接收、验收、储存条件(如温度、湿度、通风、防潮、防火等)、堆放方式、标识方法,以及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程序。它还包括了对木材的质量控制、防虫害和防腐处理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木材在存储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完整性。
实施GB/T 18959-2023有助于木质材料行业提高作业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减少资源浪费,符合环保要求,同时也是保障企业经营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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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保管场地 siteforwoodstorage
木材进入木材保管场地后,应根据木材树种、含水率、形状及尺寸等情况,确定适宜的保管方法并归 成楞垛或材堆,保管过程由专人监管并负责组织形成过程记录文件,定期检查并记录被保管木材是否发 生开裂、腐朽、霉变等影响其品质的情况以及采取了何种具体保管方法,被保管的木材转出保管场地视 为保管过程结束。
水,同时具有防雨、防火、防洪等基础设施,保管场地的地面应干燥清洁,宜在地面铺设防潮隔离材料。 5.2木材保管场地应有利于防火,预留安全通道和消防通道,防火规划与设计应符合GB50016和 GB50354的规定。 5.3保管的木材应符合相关检验检疫标准要求。 5.4合理规划木材的堆放方式,应选择有利于木材水分散发或木材水分保持的堆楞结构。 5.5木材保管的各类污染收集、处理和排放应符合GB3095、GB3838、GB8978和GB16297的规定。 5.6应根据目标保管期限、树种、材质、性状和气候条件等因素,采取适当的保管方法(物理保管和化学 保管),保持木材固有的优良性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木材损失,防止腐朽、虫害、开裂、变质降等,延长木材 使用期限。 5.7在木材保管期间,应定期检查并记录木材的质量,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GB∕T_25975-2018标准下载,对不适宜继续贮存的木 材,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6.1.1.1原木需要长期贮存时宜采用干存法。 6.1.1.2将原木归成通风良好的楞垛。 6.1.1.3需剥皮干存的原木,应剥去树皮木栓层,保留韧皮,原木的两端留出10cm~15cm剥去粗皮的 环状树皮圈。 6.1.1.4为防止原木腐朽和开裂,宜对材身上有损伤部位和树节涂刷防腐剂;对易开裂的原木,宜在原 木两端涂刷防腐剂和保湿涂料。 6.1.1.5为防止日晒和雨淋,宜在楞垛顶部做好遮盖。遮盖可用永久性凉棚、板棚,也可用临时性的板 材、板皮、归楞原木或其他防雨材料作棚盖,较轻的临时性棚盖应采取固定措施,棚盖伸出楞垛两侧 50cm,并且与原本之间应留出通风空隙
2.1 楞垛的结构分为层楞、疏隔楞、普通楞、方格楞和人字形大小头交叉楞。楞堆的安全坡度、楞 高等按LY/T1371的规定执行,楞高小于或等于2m,应采取固定措施防止滚楞,保证人身安全。
6.1.2.2 层楞的楞垛结构示意图见图1
6.1.2.4 普通楞的楞垛结构示意图见图3
6.1.2.5 方格楞的楞垛结构示意图见图4
6.1.2.6人字形大小头交叉楞的楞垛结构示意图见图5
6.2.1.1新采伐或新出河的原木应立即归楞。 6.2.1.2实行喷水浇淋,第一次喷淋时,应使最低层原木被水浸湿,每次喷淋10min~15min,每天喷淋 5次~8次,连雨时可停止喷淋。 6.2.1.3在原木端头涂保湿涂料,防止水分蒸发
6.2.2.1楞垛的结构分为实楞和平捆楞。楞堆的安全坡度、楞间距离等按LY/T1371的规定执行,楞 高小于或等于2m,应采取固定措施防止滚楞,保证人身安全。 6.2.2.2实楞的楞垛结构示意图见图6。
6.2.2.3 平捆楞的楞垛结构示意图见图7
3.1.1 MA 楞垛或木排应在人工调控的水池中保存。 3.1.2 月 用不去皮的低等原木压在保管的原木上面,使原木沉入水中,完全沉入水中的原木带皮或去 可。 3.1.3 水面以上原木的保管,应紧密堆垛并浇水,应按湿存法进行保管
6.3.1.1楞垛或木排应在人工调控的水池中保存。 6.3.1.2用不去皮的低等原木压在保管的原木上面,使原木沉人水中,完全沉人水中的原木带皮或去皮 均可。 6.3.1.3水面以上原木的保管,应紧密堆垛并浇水,应按湿存法进行保管
6.3.2.1楞垛的结构分为混合楞和多层木排楞
6.3.2.1楞垛的结构分为混合楞和多层木排楞 6.3.2.2混合楞的楞垛结构示意图见图8。
6.3.2.3 劣层木排榜的榜垛结构示意图见图9
气干锯材的板院技术条件及堆积方法,按LY/T1069的规定执行
已干燥锯材在封闭料棚或荫室内保管。如在封闭式料棚之外保管,应对干燥锯材加严密的顶盖, 最雨
7.2.2于燥锯材堆积
7.2.2.1在一个材堆中,锯材的树种、厚度应相同,长度宜相同。 7.2.2.2材堆的尺寸每小堆高为1.0m~1.2m,宽为0.9m~1.1m,长度为材长。大堆由小堆组成,材 堆高度小于或等于4.5m,对于长度在1m以下的较短板材:可堆成1m×1m×1m材堆,见图10.
7.2.2.1在一个材堆中,锯材的树种、厚度应相同,长度宜相同。
图10 干燥锯材堆积
7.2.2.3每个长材堆底部至少应有3根垫木。垫木应通直且四面刨光,为不含边材、腐朽、斜纹理、虫蛙 和贯通裂的针叶树或软阔叶树木材,厚度公差为土1mm。材堆板层间使用的垫木规格为22mm× 30mm或22mm×40mm,材堆底部垫木规格为60mm×60mm或60mm×100mm。垫木均为干燥 材,含水率为8%~12%。 7.2.2.4对已干燥的锯材进行堆积,可采用垫木结构,每层锯材之间不留间距,形成连片的板层;对于干 燥良好的锯材垛,也可不用垫木,使相邻板层互相平行或垂直,干燥锯材堆积时,同一厚度的锯材堆放在 一起,端头摆放平齐,见图11
非垫木结构(邻层垂直
b)非垫木结构(邻层平行 图11干燥锯材的堆积结构
1 于燥锯材的堆积结
8.1.1化学药剂对菌虫有足够的毒性,具有杀伤力,对人畜无毒、低毒,不污染环境。 8.1.2不污染木材,不降低木材物理力学性能,不提高木材的燃烧性,不影响涂刷油漆。 8.1.3对木材有良好的附着性能,药性能持久,雨淋不被冲失,暴晒不变质失效。 8.1.4为防止和控制防腐剂对木制品及环境的污染,应优先选用硼化物或其他低毒、无色、无味的防腐 剂。家具和工艺品用材不宜使用含有氯化砷或五氯酚及其钠盐的防腐剂,儿童玩具用材还应符合相关 卫生标准。 8.1.5对容易腐朽、虫蛀及海生动物钻孔的原木及锯材宜采用焦油类、水载型和有机型溶剂进行保 管,将药剂以喷、涂、浸注处理等方法将其施于木材上,使其增强抗菌、抗虫性能,药剂按GB/T14019的 规定执行
木材保管过程中,记录并保持以下内容: a)时间; b) 保管场地的详细情况,包括测量并记录保管场地坡度,是否具有防火规划与设计、各类污染收 集、处理和排放的证明文件; c) 执行的具体操作内容和结果; d) 实施具体操作的人员姓名; e)保管过程中的检查频率和结果
本材保管过程中,记录并保持以下内容: a)日 时间; b) 保管场地的详细情况,包括测量并记录保管场地坡度,是否具有防火规划与设计、各类污染收 集、处理和排放的证明文件; c) 执行的具体操作内容和结果; d) 实施具体操作的人员姓名; e)保管过程中的检查频率和结果
桥面附属工程施工方案9.2原木物理保管的证实方法
a) 楞堆坡度:用水准仪(分度值为1mm)或其他测定坡度的工具测量; b) 楞垛间距:用卷尺(分度值为1mm)测量相邻楞垛之间的距离; C) 楞垛高度:用卷尺(分度值为1mm)测量楞垛所在的地面至楞垛最高点之间的距离。
目测内容如下: a)操作方法是否恰当; b) 楞垛结构是否符合结构示意图; c) 楞垛是否采取固定措施
目测内容如下: a) 操作方法是否恰当; b) 楞垛结构是否符合结构示意图; 楞垛是否采取固定措施
测量方法如下: a) 楞堆坡度:用水准仪(分度值为1mm)或其他测定坡度的工具测量; b) 楞垛间距:用卷尺(分度值为1mm)测量相邻楞垛之间的距离; ?) 楞垛高度:用卷尺(分度值为1mm)测量楞垛所在的地面至楞垛最高点之间的距离
目测内容如下: 1) 操作方法是否恰当; b) 楞垛结构是否符合结构示意图; ) 楞垛是否采取固定措施。
GB∕T 37258-2018 氮化硅陶瓷粉体目测内容如下: 1) 操作方法是否恰当; b) 楞垛结构是否符合结构示意图
9.3.2干燥锯材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