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2361-2023 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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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2361-2023 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pdf简介:

GB/T 42361-2023,全称为《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是中国国家标准中关于海域使用管理的一项技术指南。这项标准主要针对我国海域的合理、科学和可持续使用,提供了一系列的技术方法、流程和要求。

《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旨在帮助决策者和相关机构在进行海域使用规划、项目审批、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过程中,进行详细的海域使用论证。它涵盖了海域使用需求分析、海域功能区划、环境影响评估、生态保护措施、风险评估、经济效益分析等多方面的内容,以确保海域使用活动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具体来说,该导则可能会涉及到海域资源的合理开发、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生态修复、海洋污染防控、海洋权益保护等方面,为海洋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促进海洋经济健康发展,同时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此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和提升我国海域使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GB/T 42361-2023 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pdf部分内容预览:

本文件规定了海域使用论证的工作程序、论证内容、技术方法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内项目用海的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其他用海论证工作参照 执行。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3097海水水质标准 GB/T12763(所有部分)海洋调查规范 GB17378(所有部分)海洋监测规范 GB/T17501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 GB/T18314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GB18421海洋生物质量 GB18668海洋沉积物质量 GB/T19485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GB/T20257.1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T20257.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2部分: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 GB/T20257.3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3部分:1:250001:500001:100000地形图 图式 HY/T080滨海湿地生态监测技术规程 HY/T081红树林生态监测技术规程 HY/T082珊瑚礁生态监测技术规程 HY/T083海草床生态监测技术规程 HY/T123海域使用分类 HY/T124海籍调查规范 HY/T251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 HY/T0306产业用海面积控制指标

DB3208/T 128-2019 智慧农贸市场建设规范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海域使用 seaareause 持续使用特定海域三个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活动。

GB/T42361 202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marineecologicalprotectionandrestoration 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因地制宜地对受损海洋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和生物多样性 全面有效保护与修复的过程。

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科学、客观、公正;坚持节约集约用海,促进海域资源合理 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坚持保护优先,守住海洋生态安全底线;坚持国家利益优先,维护国防安全和国家海 洋权益:坚持陆海统筹,人海和谐,保障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海域使用论证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齐全、有效,引用时应标明发文机关、文号 时间等内容

海域使用论证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应齐全、有效,引用时应标明发布机构、标准号(文号)、实施时 容:采用国际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时,应明确所采用的标准名称、类别和标准值,

海域使用论证应依据现行有效的规划,包括国土空间规划(含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国 生态修复规划等)以及与用海区域相关的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等,引用时应标明规划的 机关、实施时间等内容

4.2.4项目技术资料

项目技术资料宜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相关专题调查和研究报告等,引用日 明资料来源、完成时间等内容。

海域使用论证内容主要包括: a)项目用海必要性分析; b)资源生态影响分析; c) 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 d)目 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 e)1 项目用海合理性分析; f) 生态用海对策措施。

海域使用论证成果为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根据论证工作的要求不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分为 和报告表。报告书编制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报告表编制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

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分为准备工作、实地调查、分析论证和报告编制四个阶段。 a)准备工作阶段。研究有关技术文件和项目基础资料,收集历史和现状资料,开展项目用海初步 分析,确定论证等级、论证范围,筛选、判定论证重点等,制定海域使用论证工作方案。 b)实地调查阶段。根据项目用海需求,走访相关部门和用海单位、个人,了解周边海域使用权属 与实际使用情况;开展现场勘查,了解项目所在海域的地形地貌特征、海岸线位置和开发利用 现状等。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情况,开展必要的现状补充调查。 c)分析论证阶段。依据所获得数据、资料,分析论证项目用海必要性、资源生态适宜性、开发活动 协调性、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项目用海合理性等,提出生态用海对策措施和论证结论。 d)报告编制阶段。根据分析论证的内容和结论·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海域使用论证等级按照项目的用海方式、用海规模和所在海域特征,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论证等级判定依据表1进行。当项目用海存在表1中未包含的用海方式时,可根据用海特征、用海 规模、对海域自然属性的影响程度等,按相近的用海方式判定论证等级。用海方式界定按HY/T123 执行。 同一项目用海按不同用海方式、用海规模和海域特征判定的等级不一致时,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确定论证等级。 一级、二级论证应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三级论证应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GB/T 42361—2023表1海域使用论证等级判据(续)一级所在海域二级用海方式用海规模论证等级用海方式特征海底海底仓储所有规模所有海域一场馆海底水族馆等所有规模所有海域二用海面积大于(含)50ha所有海域一人工鱼礁用海面积小于50ha所有海域二构筑物总长度大于(含)2000m或用海构筑物所有海域总面积大于(含)30ha一构筑物总长度(400~2000)m或用海总敏感海域一透水构筑物面积(10~30)ha其他海域二构筑物总长度小于(含)400m或用海总所有海域三面积小于(含)10ha用海面积大于(含)100ha所有海域二港池用海面积小于100ha所有海域三用海面积大于(含)100ha所有海域一敏感海域一蓄水用海面积(20~100)ha其他海域二围海用海面积小于(含)20ha所有海域三敏感海域一用海面积大于(含)10 ha盐田、围海养殖、围海式游乐场、其他海域二其他围海敏感海域二用海面积小于10ha其他海域三用海面积大于(含)700ha所有海域二开放式养殖用海面积小于700ha所有海域三用海面积大于(含)500 ha所有海域二浴场、游乐场用海面积小于500ha所有海域三长度大于(含)10km或疏浚长度大于所有海域(含)3km一开放式长度(3~10)km或疏浚长度(0.5~航道3)km所有海域二长度小于(含)3km或疏浚长度小于所有海域三(含)0.5km敏感海域二锚地所有规模其他海域三其他开放式所有规模所有海域三5标准下费

海域使用论证等级判据(续)

GB/T42361 2023

论证范围应依据项目用海情况、所在海域特征及周边海域开发利用现状等确定,应覆盖项目用海可 能影响到的全部区域。 一般情况下,论证范围以项目用海外缘线为起点进行划定,一级论证向外扩展15km,二级论证 8km,三级论证5km;跨海桥梁、海底管线、航道等线性工程项目用海的论证范围划定,一级论证每侧 向外扩展5km,二级论证3km,三级论证1.5km。 论证范围应以平面图方式标示,说明其地理位置、范围和面积等内容。

对国防安全、海上交通安全和其他用海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临时海域使用活动,应编制海域使月 报告表。

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应充分收集和调查相关资料,具体包括社会经济状况、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 基础地理信息、海域开发利用现状、海洋资源和海洋生态等资料

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应充分利用现有海洋调查资料。现有海洋调查资料不能满足论证需要的,应开 展必要的现状调查。海域使用论证工作须开展现场勘查,并应有勘查记录。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中所使用的资料应在资料来源说明中给予说明。资料来源说明包括引用资料 现状调查资料和现场勘查资料,资料来源说明应符合附录D的要求

5.2.2资料可靠性要求

J007-5~8 道路(1993年合订本) [总图及室外工程]海域使用论证中采用资料的可靠性要求如下

海洋生态和渔业资源现状分析测试数据应由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单位 提供。 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资料应以所在地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统计和发布的最新数据资料为准。 海域开发利用现状资料应是经实地调访、勘查获取和核实的。 海陆管理分界线应采用政府公布的海岸线。现状海岸线应由具有海洋测绘资质的单位通过现 场勘查和测量获得

海域使用论证中采用资料的时效性要求如下: 通过收集、现状调查和现场勘查等途径获取的数据资料应能客观反映当前海域状况; 海洋资源生态现状等资料应采用近3年以内调查获取的资料; 除长期历史统计数据外,沿岸海域的海洋沉积物、海洋地形地貌与冲淤状况、数值模拟所使用 的海洋水文等资料应采用5年以内调查获取的资料,沿岸海域以外的海洋沉积物、海洋地形地 貌与冲淤、数值模拟所使用的海洋水文等资料应采用10年以内调查获取的资料; 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资料应采用最新发布的统计资料; 遥感影像应采用分辨率不小于2m,能清晰反映论证范围内海域开发利用现状的最新资料

现场勘查内容应包括论证范围内的海岸线、海域开发利用现状等。 项目用海涉及占用海岸线的,应开展岸线开发利用情况、岸线类型等现场勘查,测量岸线特征点坐 标,拍摄现场照片。 海域开发利用现状勘查应重点调访海域开发利用主体的基本情况,开发利用活动的内容、规模、用 海情况,以及与申请用海项目的位置关系;还应调查相邻已确权登记用海项目的权属来源,权属内容(包 括项目名称、海域使用权人、海域使用类型、用海方式、面积、期限等),界址坐标以及宗海图等,并开展邻 接界址点的测量。 应根据现场勘查结果编绘现状海岸线和开发利用现状等的图件。现场测量和图件编绘等工作,应 符合GB/T17501、GB/T 18314、GB/T20257.1、GB/T20257.2、GB/T 20257.3、HY/T123、HY/T 124 等的要求。

确需开展现状调查的用海项目,调查工作应按照5.4.2~5.4.7的相关要求进行。 涉及新建填海、非透水构筑物[长度大于(含)500m或面积大于(含)10ha]、封闭性围海[面积大于 (含)10ha等完全或严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项目,应开展春、秋2个季节的海洋水文气象、海水 水质、海洋生态调查。 对核电、石化工业、油气开采、海上风电等用海项目,在常规调查的基础上,还应依据项目用海特点 和所在海域生态环境特征青海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20版)第九册 消防安装工程.pdf,开展海洋水文气象、地形地貌与冲淤、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质量、海洋生物 质量和海洋生态中的一项或数项更详细的调查。具体调查要求可参照附录E进行。

5.4.2海洋水文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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